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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傑:怎樣評價美國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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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瀟瀟 發表於 2006-11-20 14: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新京報》的時事專欄上,刊登了暨南大學國際關係教授庄禮偉先生所寫的《警惕「聖徒式的潔癖」》一文。這是對我的一篇批評文章的回應。庄禮偉曾寫過一篇題為《總統大選,一地雞毛》的評論美國總統大選的文章,我曾寫了短文《且說「一地雞毛」》批評之。針對這篇新的回應文章,我認為有必要繼續與之深入討論。因為這場爭論涉及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命題,那就是:我們應當如何看待美國的民主制度?

美國大選不是「一地雞毛」
   
     庄禮偉在《總統大選,一地雞毛》一文中認為:「此次選舉,花錢很多,撒得到處都是,創下了歷史紀錄,可留下了什麼呢?一地雞毛。」他認為,此次美國總統大選的投票率不到半數,表明美國公民患上了「普遍的政治冷漠症」,也顯示出「受金錢和媒體操縱的競選聒噪太虛偽令人噁心」。於是,我在批評文章《且說「一地雞毛」》中針鋒相對地指出:
   
     美國的民主制度固然不是一套至善至美的制度,正如其開國元勛傑斐遜所說:「我們的制度的偉大,正是因為它的不完善。」但毫無疑問,在世界民族之林,美國走在了民主化的前列。對於像中國這樣正在建設民主和法治社會的國家來說,究竟是高高在上地挑人家雞蛋里的骨頭,還是虛心地學習人家的長處;究竟是通過批判對方來獲得心理上虛幻的滿足,還是通過吸取對方的優點來促進自己的進步,應該不是一種艱難的選擇。
   
     庄禮偉不願承認錯誤。在這篇洋洋洒洒的回應文章中,他辯解說其文章的「文眼」是肯定美國大選「贏家有壓力,輸家也有機會」,對美國大選基本上持正面的評價。但是,他對使用「一地雞毛」和「令人噁心」等侮辱性說法來概括美國大選偏偏隻字不提。在我看來,經過兩百多年發展完善的美國大選,並不是庄禮偉所譏諷的「一地雞毛」,而是公民基本人權的實現與張揚,是四年一度的、輕輕鬆鬆的學習行使民主權利、積極參與民主生活的好機會,也是整個代議制政府的合法性的基石。美國大選確實存在著不少的局限性和缺陷性,如候選人之間過度的詆毀和攻擊、金錢的投入越來越趨向天文數字等等,但總體而言,這樣的選舉制度仍然是我們夢寐以求的將來。
   
     庄禮偉指責我未讀完他的文章便發表評論,根本是沒有道理。相反,他才沒有認真閱讀和思考我的批評文章。他在文章中批評我「完全拜倒在某種『經驗』或『模式』面前」,甚至用一種誇張的比喻形容說:「他比較關注某種事務的優點,他承認這種事物有不足但總是忌諱提及,就像愛一個女人愛到別人一說這個女人的有據可查的不足,他就要跳起來,這就有點將心愛之物『聖潔』化的傾向了。」這種批評僅僅是出於他個人的「自我想像」,我本人從來就沒有把美國的政治制度聖潔化、完美化的企圖,我既看到了「光」的一面,也看到了「光」的背面。我從來不曾將美國的歷史與現實作為某種凝固的「經驗」、「模式」、「榜樣」而加以理想化。正如沒有完美無缺的人,由有缺陷的人所組成的政府、所建立的制度,同樣也是有缺陷的。如今,美國的總統選舉成了一架巨大的燒錢機器,候選人的籌款能力與當選幾率有重要聯繫,尋常人等很難問鼎白宮。美國大選也存在著投票率低迷的困惑,對此學者威布在《自治——美國民主的文化史》一書中指出,一方面,投票率低於百分之五十,並非完全是負面現象,「冷漠和無能為力與公民被霧化有密切關係,這種相互聯繫不僅在各種基層政黨組織的衰弱中被顯示出來,而且也在民主個人主義價值觀的力量中被顯示出來。同樣一種文化特性在使個人獲得自主追求個人滿足之自由的同時,也抑制了個人對權力的追求。」換言之,如果一個社會中多數公民對政治興趣不大,反倒表明這個社會的政治運作比較正常;相反,如果一個社會中多數公民都對政治非常熱衷,則說明這個社會的政治運作比較不正常。
   
     美國的選舉制度設計精密,最大限度地體現了民意。在備受爭議的兩千年的大選中,作為競選雙方的布希與戈爾,在發生了嚴重的爭議之後,均靜候法院的裁決。而一旦法院作出了裁決,輸贏立判。輸家極有風度地鞠躬認輸,絕對不會出現台灣選舉中的那種情況——輸家堅持不服輸,甚至輕率地訴諸於民眾的街頭運動。美國人相信法律的力量,競選中亦有許多周密的法律約束,使得候選人不能亂來。兩千年大選的戲劇性爭執以及平穩解決,即顯示出制度設計者的前瞻性和參與者的民主素養。不是民眾天天都走上街頭才顯示民主無所不至,就像威布所指出的那樣,美國人更願意看到這樣的現象:「政府做它需要去做的事情;政黨運轉得也非常好;政治行動委員會使政治遊戲保持在公開狀態;而普通公民接受結果。」

民主制度僅僅是一種「最不壞」的制度
   
     我在看待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度時,始終以老邱吉爾的名言「民主制度僅僅是最不壞的制度」為前提。兩百多年來,美國也出現過若干反文明的逆流。由美國政府所主導的若干反民主、反自由的行徑,固然出於國家利益至上的自私考量,更是源於人類內在的罪性與有限性。直面歷史學家尼德曼在《美國理想》一書中的告誡是必要的:「探索人生的人們絕對必須正視在日常生活中體現出來的人類的劣根性,同樣,也必須正視這個劣根性同樣體現在歷史上的偉人們作為人之行為之中。我們需要的是既能使我們以真正的人類尊嚴昂首挺胸,又能使我們以真正的懺悔低頭思過的神話、象徵和故事——然後使我們能直視前方去迎接問心無愧的生活,跨進我們在內心世界中和腳下的大地里發現的一個全新的美國的未來,它正在召喚我們所有人去做一個真正的、具有高尚靈魂的人。」
   
     不可否認,美國的歷史固然有光輝燦爛的一面,也有頗多污穢不堪的部分,如:早期的黑人奴隸制度,向西部殖民的過程中對印第安原住民的屠殺,延續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對黑人的種族歧視,二戰後屈從斯大林的壓力未能竭盡全力確保東歐諸國的自由與獨立,冷戰時代喧囂一時的麥卡錫主義,盲目發動越南戰爭,以及為適應冷戰形勢而支持過南美、中東和非洲的若干右翼獨裁政權等等……美國的歷史學家們都不曾諱言,尼德曼就坦率地反思了美國政府屠殺印第安人和虐待黑奴的歷史:「一個建立在如此偉大理想基礎之上的國家,和現實中的野蠻和壓迫行徑所表現出來的道德倫理的自相矛盾,是非常獨特而又驚人的。」 歷史是不能遮蓋的,現實依然不盡如人意。出於地緣政治和能源問題的考量,今天的美國政府仍然與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等君主獨裁製度的海灣國家保持著過於親密的關係,未能向其施加更大壓力促使其民主改革。對此,我在文章中多次直言不諱地批評過,對於他人的批評我也十分欣賞,我從來沒有像庄禮偉臆想的那樣一聽這樣的批評便「挑起來」。美國和人類都是在不斷的反省中進步的。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美國人如此勇銳地面對其歷史與現實,我們是否能採取同樣的態度來面對自己的歷史與現實呢?
   
     我深知,現實中美國政府的諸多政策與《獨立宣言》和開國元勛們所設想的更美好的美國之間,仍然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比如,我在許多文章中尖銳地批評過美國外交政策中以基辛格為代表的地緣政治和功利主義傾向。正是這一勢力的無限縱容,才延續了蘇聯、東歐以及亞非拉若干專制政權的壽命,使得數億民眾生活在恐懼之中;正是這一勢力的作祟,才導致了尼克松在毛澤東暴政的高峰時期訪問中國,給毛政權打了一劑強心針。
   
     二十一世紀初,當保守主義思潮在美國社會全面崛起之後,小布希政權才開始著手更正此一系列嚴重的錯誤。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布希總統在參加歐洲紀念二戰勝利六十周年的活動的時候,在拉脫維亞首都里加發表了一篇重要演講。他公開對當時美國政府默許斯大林帝國侵佔波羅的海三國及其他東歐國家的外交政策表示歉意,坦承美國在導致歐洲大陸分裂一事上扮演了舉足輕重的重要角色,這是「數一數二最嚴重的歷史錯誤」。布希毫不留情地指出,當時的美國總統羅斯福、蘇聯領袖史達林和英國首相邱吉爾於一九四五年在雅爾達敲定的戰後利益分配的協議,「承襲了慕尼黑和莫洛托夫——里賓特洛甫密約的不義傳統」,雅爾達密約導致蘇聯進佔和兼并波羅的海國家長達半個世紀之久。對此,布希明確表示,這樣的錯誤再也不會發生了,「我們不容其他世代重蹈覆轍——姑息或原諒專制暴政、犧牲自由謀求穩定卻徒勞無功」。我非常欣賞布希總統的這種自揭傷疤的作法——我也相信,未來還會有更多明智而富於遠見的美國政治家和知識分子作出這樣的選擇。
   
     在我看來,民主問題向來就是參與問題,民主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藥,民主不可能立即解決中國的所有問題。在美國,總統和議員們都是人民選舉出來的,他們互相監督,並受到另外一個權力分支——法院的制約。毫無疑問,美國民主制度中「三權分立」的重要原則,正是基於基督教中「人皆為罪人」的觀念而設計出來的——昔日,大陸會議和制憲會議的代表們,並沒有將華盛頓、富蘭克林、傑斐遜等開國元勛當作躲在修道院里的、一塵不染的聖徒來看待,他們思考的重點是如何更加有效地約束那些掌握權力的人。他們是好人當然最好了,即使他們是壞人他們也不能胡作非為、過度危害國家。美國政治制度的基點便是承認人的有限性、人的罪性,我自然也沒有愚蠢到將政治家們統統「聖徒化」的地步。如果庄禮偉要將「聖徒式的潔癖」這頂高帽子硬塞給我,我受之有愧,還是改送給別人吧。

批評美國不需要勇氣
   
     我從來沒有否定過美國社會所存在的諸多缺點,也沒有否認過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有罵美國的自由和權利。但是,我又認為,罵美國首先還是美國人自己的事情,那不僅是他們的自由,更是他們的責任。我在幾次美國訪問期間,所接觸的大部分美國民眾,對政府都充滿了怨言,即便是那些投票給小布希的百姓,也不見得就對白宮、共和黨及小布希本人有多麼「愛戴」。美國的主流媒體大半都是左翼的天下,每天都充斥著關於政府的負面新聞。如果僅僅是看報紙和電視,那麼你還真以為這個國家正處於民不聊生、百業不興的光景呢。不必吃驚,這就是美國人看待政府和總統的方式。與之相反,中國的媒體上天天都是太平盛世、鶯歌燕舞的景象,那麼中國真實的情況究竟如何呢?
   
     作為一名生活在中國大陸的知識分子,我始終認為,我們有作為旁觀者批評美國的自由,但我們還有兩項比罵美國更重要的使命:第一是拓展自己言論自由的空間,尤其是爭取批評中國的現實的自由。否則的話,我們就有可能淪為那個有名的笑話里的蘇聯人:美國人和蘇聯人爭論誰的國家裡享有更多的自由。美國人說:「我們可以到白宮門口去遊行,去罵羅斯福。」蘇聯人立即回應說:「我們也可以到克里姆林宮去遊行,去罵羅斯福。」其次,正如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那樣,比在美國的民主制度進行某種「雞蛋裡挑骨頭」式的研究更加重要的,是在中國的大地上踏踏實實地實行民主啟蒙的工作——包括客觀地、全面地報道和介紹美國的選舉制度,而不是像庄禮偉那樣居高臨下地作「噁心狀」。
   
     在這篇回應文章中,庄禮偉還宣稱:「我比較喜歡做的事,仍然是對各種成為『中心』的現實事物『冷嘲熱諷』,提醒大家注意上面的污跡和雞毛。這是我個人的作戰崗位。」我想反問的是:難道美國及其政治經濟文化在中國成了「中心」和「主流」嗎?看看央視和《環球時報》,每天都在醜化美國、攻擊美國,民眾根本不知道美國的真相。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裡,中國民眾所獲得的關於美國的資訊全都是片面的、有限的、不完整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被「妖魔化」了的。雖然在全球範圍內美國已經成為惟一的超級大國,美國文化已經成為一種強勢文化,但在中國這一特殊的環境里,美國及其價值觀並未佔據「中心」位置。在大部分中國民眾的心目中,美國是一種被情緒化、被偏見所籠罩的負面形象。我們需要向公眾介紹的,應當是一個全面而真實的美國,而不是輕率地下一個「雞毛」的定義。
   
     在此背景下,庄禮偉一邊故作公允地作旁觀的哲人狀,一邊又把自己打扮成「戰士」的模樣,彷彿自己真的有一個「戰鬥崗位」似的。其實,與其說他是在真誠地戰鬥,不如說是在作一種表演式的戰鬥——在中國批評美國,從來就不需要勇氣。庄禮偉輕率地將美國總統大選貶斥為「一地雞毛」,不僅讓普通的中國民眾遠離了美國這個可以部分借鑒的制度資源,而且使得某些夜郎自大的國人更加故步自封、拒絕一切形態的改革——既然美國大選是「一地雞毛」,那我們何必學習之?
   
     庄禮偉的「噁心」顯然是用錯了地方。包括庄禮偉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在內的中國公民們,迄今為止就連選舉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的選舉權都還不能完整地運用;就在庄禮偉生活的廣州,像孫志剛這樣的大學生,會因為沒有帶上暫住證而被警察活活打死。近代以來,中國的知識分子們歷來就喜歡對美國雞蛋裡挑骨頭,卻漠視自己身邊可悲、可怕的現實。庄禮偉更應為自己身邊發生的這些邪惡的事件感到噁心和憤怒,卻偏偏對美國大選感到「噁心」——這種「噁心」也未免太過於矯情了吧?這不是庄禮偉一個人的問題,這是國際關係、國際政治作為一門學科的問題。在今天的中國學術界,被偏見、被意識形態的教條所束縛的國際關係和國際政治方面的研究,其價值幾乎為零。
   
     在舞台上表演京劇不是戰鬥。對於一名知識分子來說,真正的戰鬥,是為那些礦難中遇難民工的權益而呼喊,是關心每一個被凌辱和被虐待的同胞,是譴責那些暴虐的官僚和警察。真正的戰士、真正的作戰崗位,不是色厲內荏地指出美國的「雞毛」,而是指出中國這個「和諧社會」的「不和諧」之處,並對這個「太平盛世」發出「盛世危言」——這需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庄禮偉願不願意冒著失去學術地位的風險來試一試呢?我想提醒這名位子差不多坐穩了的教授:在中國從事批評美國的工作固然有一定的價值,但遠遠不足以形成一個所謂的「戰鬥崗位」。

「半神半人」的開國元勛
   
     庄禮偉在反駁文章中將「聖徒」作為一個負面的概念提出,認為「這位校友所喜歡的美國,它的歷屆領導人中間可以說沒有一個『聖徒』,應當說這是美國的幸運」。而在我看來,「聖徒」乃是一個正面的概念,真正的「聖徒」並非像革命家羅伯斯庇爾、列寧那樣企圖將別人變成聖徒、自己卻大肆殺戮的暴君;真正的「聖徒」乃是像馬丁·路德·金、德蘭修女、曼德拉、教宗約翰·保羅二世那樣的偉大人物(不幸的是,包括庄禮偉這樣的飽學多思之士在內的大部分中國知識分子都把前後兩者混同起來)。在這個意義上,美國的開國元勛們大都具有某種聖徒的品行。這些有聖徒傾向的人物,所展示出來的人類天賦的向善的能力以及精神境界的崇高,成為人類文明中超越種族和國家的共同財富。
   
     由於缺乏宗教感,庄禮偉無法理解這種精神價值維度,以及此維度對現實政治發揮了何等巨大的作用。美國的開國元勛和歷屆總統們,絕大多數都有身後的基督教信仰背景。當然,他們與其他所有人一樣,都是有缺點的人,我在為美國歷史學家埃利斯所著的《那一代——可敬的開國元勛》一書所寫的書評《他們是偉人,更是有缺點的人》中早已指出:
   
     美國公眾對獨立戰爭的領袖們的崇敬,並不同於納粹時期德國人對希特勒的狂熱迷信、以及蘇聯人對斯大林複雜的敬畏之心。美國公眾對開國元勛們的基本看法是:「他們是偉人,但也是有缺點的人。」
   
     在這些「有缺點的人」當中,曾經有人支持蓄奴制度,有人沉溺於政黨鬥爭,也有人參與決鬥並無謂地死去,但他們在參與政治的時候並沒有忽視道德和信仰的力量。他們將實現上帝的榮耀作為人生的目標,致力於發掘和展現本人身上的神性的一面,因為人是上帝所造,如《獨立宣言》所云,人因被造而平等。他們是一群古典氣質的紳士,傑斐遜將這群參與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稱為「半神半人」。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能夠理解華盛頓為何在獨立戰爭勝利之後毅然辭去軍職,為何在其總統任期結束之後平靜地回到農莊中繼續務農。雖然其農莊的經營一直不甚理想,但他從來沒有想過以開國之父的名義向這個新誕生的國家要求些什麼。他本來可以獲得更多的東西——權力、金錢和崇拜,因為他擁有過一支英勇無比的軍隊,這支軍隊曾經為這片土地的獨立和自由而戰,也可以被他利用來為實現個人的野心而戰。華盛頓拒絕了手下的軍官勸其自立為君王的建議,並將此建議當作一個恥辱,他在回信中說:「我極其厭惡並且堅決否定這個建議。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到底做了什麼錯事使您誤以為可以向我提出如此要求。」當華盛頓結束其總統任期、發表完辭職演說、乘坐馬車離開總統官邸的時候,他給這個國家留下了一筆不可估量的精神遺產,如尼德曼所說:「美國的誕生代表了人類歷史上所做的第一次這一類的嘗試,其最終目的在於將道德標準和精神價值引進人類的日常生活之中。」於是,華盛頓讓到了一邊,其目的在於讓高尚的精神力量發揮作用,讓一種高於個人榮譽的力量在人類的生活中發揮作用。也許這樣的舉動只有嚮往聖徒境界的人才能做到——為了公眾利益自動放棄積累的個人權力。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能夠理解已經八十一歲的富蘭克林在制憲會議上的旁觀、等待、發言、傾聽和祈禱,以及為憲法的通過所作的漫長而瑣碎的努力。這位百科全書式的巨人,堪稱在平凡的世俗生活中追求崇高境界的典範,他把「通往道德的最高境界」當作人生的目標。在制憲會議一度陷入僵局的時候,富蘭克林沒有動用自己的威望來壓制大家表決,而是帶領大家回憶說,在獨立戰爭最艱難的時刻,也是在這間會議大廳里,大家祈求上帝保佑。他說:「我們的禱告,主席先生,上帝聽到了。上帝仁慈地回答了我們的祈求。投身於這場戰爭中的我們所有人,一定都注意到至高的上帝在護衛著我們。……我已經活了很長時間,我活得越長,越相信這個真理:上帝掌管著人間的事務。」靠人自己是無法寫出一部憲法來的,惟有全身心地信靠神,他接著說:「我堅定地相信這一點,我還相信,沒有上帝的贊同,我們此刻在從事的政治建設,結果不會比巴比倫塔的建設者好到哪兒去。我們將為了本地的私利而四分五裂,我們的計劃將失敗,我們將成為後世的笑柄和恥辱。更糟糕的是,從我們這不幸的先例開始,人類將絕望,將不再試圖用人的智慧來建立政府,而把政府的建立交給機緣、戰爭和征服。」回應著富蘭克林對上帝的呼求,一個嶄新的國家、一套了不起的民主制度終於誕生在北美蠻荒之地。這片新大陸確實是上帝的應許之地。

「上帝保佑美國」
   
     「五月花」號上的成員們遠渡重洋、美洲殖民地的建立以及美國的誕生,其內在動力乃是為了追求自由——更確切地說,是信仰的自由。換言之,信仰自由先於其他的自由,這個國家是由一群追求信仰自由的人所建立起來的。我們不能忽略在美國的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兩個層面發揮重大影響的新英格蘭清教傳統,法國大革命與美國獨立建國之間最大的不同便在於,前者狂妄地否定了上帝的存在,後者謙卑地堅信與上帝同在。因此,法國大革命激發了人潛在的魔性,最終導致血流成河、屍橫遍野;而美國獨立建國始終行走在上帝所設定的車轍上,深受上帝的祝福和保佑。正如尼德曼所說:「人類『平等』和『獨立』的概念都是有一定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上帝或者一盞『內心的明燈』,人生的目的在於讓每個人都認識到有意識地和置身『內在的神性』相通,並且在社會生活中身體力行的必要性。這個『內在的神性』——用威廉姆斯·潘的話說,『內在的耶穌』——是一個人的幸福、智慧以及道德力量的真正來源,這個『神性』應該作為我們知道自己的行為以及衡量我們生命和義務的最高準繩。」懷著對上帝的敬畏之心、戰戰兢兢地從事政治事務的華盛頓和富蘭克林等人,從來沒有將自己凌駕於法律和歷史之上,這是他們與亞歷山大大帝、愷撒、拿破崙等帝王梟雄之間最大的區別。他們服膺於「內在的明燈」的指引,謙卑如小孩子的模樣,卻又堪稱上帝的精兵。
   
     在儒家文明的框架內,我們無法理解這些事件的發生:近代以來中國的軍閥和領袖家們無不將對軍隊的控制作為權力的源泉,也都把憲法當作一紙空文般的幌子;而在基督信仰的層面上,華盛頓和富蘭克林們的選擇乃是水到渠成、理所當然的:他們都有自己所堅信的「真正的宗教」,這種宗教儘管有一定的自然神信仰和泛神論的傾向,但整體而言深深地打上了新教傳統的烙印——富蘭克林在自傳中寫下了這樣一些原則:「只有一個上帝,他創造了萬物」、「我們必須對他崇敬、祈禱和謝恩」、「最佳的為主服務的方式是為人類造福」;華盛頓則嚴格遵守以下的戒律:「當你談到上帝和他的功德,態度必須嚴肅、虔誠和尊重」、「在你的心中努力保持一星叫做良心的聖火」。在制憲會議上,富蘭克林建議大會請來一位牧師,每天早晨帶領與會代表禱告,祈求上帝的保佑和祝福,以此喚起代表們的謙卑之心,避免爭論陷入人的血氣之中。大概這也就是庄禮偉所批評的「美國意識形態中的原教旨主義癥狀」吧?庄禮偉反覆說他尊重美國的「立國原則」和「根本制度」——殊不知,美國的「立國原則」和「根本制度」最深厚的基礎乃是對上帝和聖經虔誠的信仰。
   
     「上帝保佑美國」不僅僅是一句印刷在美元之上的應景之語,它是大部分美國公民真心誠意的信仰。昔日的聖徒們如彗星掠過星空,認罪的信徒們卻遍布這個國家的每一個角落。據各種權威調查報告顯示,在高度世俗化的今天,仍然九成以上的美國人承認上帝的存在,有七成以上的美國人是基督徒和天主教徒,有接近一半的美國人經常去教會。而多元、寬容和差異這些庄禮偉和我都很推崇的現代價值,也是從猶太教—基督教傳統中生髮出來的——這裡的多元、寬容和差異,乃是在尊重人權和自由的普世價值之下的多元、寬容和差異,而不是混淆民主與專制、文明與野蠻的「絕對的相對主義」。只有理解了這一點,才能理解美國的歷史與現實——包括二十世紀以來從威爾遜到小布希的當代美國的打著「傳教士」烙印的外交政策。不理解這一點,即便是像庄禮偉這樣的「國際問題專家」所作的洋洋洒洒的分析和評論,也都可能是驢唇不對馬嘴,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基於我們自己所生存的中國的極其糟糕的現實,我當然不能同意庄禮偉將美國大選形容為「一地雞毛」——正如生活在豬圈中的豬根本沒有資格嘲笑在湖水中游弋的天鵝無意間濺起了幾滴水珠。自從美國建國以來,沒有發生過一次軍事政變,也沒有翻天覆地的政治動蕩,這不是奇迹,乃是上帝的看顧,乃是《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所體現的政治哲學的功勞。美國歷史學家卡爾·貝克爾在《論<獨立宣言>》一書中指出,美國的《獨立宣言》建立在上帝的律法和人類的良心之光之上,《獨立宣言》中的自然權力哲學「是一種仁愛高尚的信仰,提倡以善意取代仇恨,以和平取代戰爭。它教導人們說,縱然有著種種時間地點的差別,縱然有著將人權和民族區分開來的各種表面上的特質和稟性,可是就大家都有著共同的人性而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最終籠罩著世界的不是爭鬥而是和諧。它促使人們去促進將他們與他們的同胞聯繫在一起的人道,塑造他們的行為和制度以與之相協調。」這也正是我認識美國的方式,以及我所企盼的未來中國的主流意識形態。在此願與庄禮偉學長共勉之。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狂人日記》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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