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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中的耶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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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2-4 11: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摘自某大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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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音書中的耶酥

  教徒們向我們兜售耶穌的光輝形象,讓你覺得耶穌即使不是神,也是一個盡善
盡美、博愛世人的聖人。我們已證明了歷史上沒有耶酥這個人,讓我們再來看看這
位「博愛的化身」在福音書中是以什麼面目出現的:

  他歧視外族人,叫門徒們不要去外邦人、撒瑪利亞人那裡傳福音,因為他的使
命只是拯救以色列人(太10:5,15:24)。

  他歧視殘疾人,認為人得殘疾或生病是由於有罪(可2:5,約5:8),如
果一生下來就殘疾呢,是因為神要在那人身上顯作為(約9:1)。

  他認為凡是跟他合不來的,都是敵人(太12:30)。

  他攻擊、謾罵信仰跟他不同的人(太23:2)。他罵不信他的人是魔鬼的兒
子(約8:44)。

  他使用暴力: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見到有人賣牛羊鴿子、兌換銀錢,就拿繩子作
成鞭子,把牛羊趕出,又倒出兌換銀錢的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約2:14
)。在預感到自己會被捕時,叫門徒去買刀準備反抗。被捕時發覺無濟於事才說「
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罷。」(路22:36)

  他的使命,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叫地上動刀兵,讓父子生疏、母女生疏、婆
媳生疏(太10:34)。他號召別人拋妻棄子跟隨他(太19:29,可10:
29)。

  他對別人的不幸沒有同情心:一個門徒請求回去埋葬父親,他不允許:「任憑
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太8:21)一個伽南婦人請求他為女兒
驅鬼,他以他只拯救以色列人為由拒絕,被哀求了三次才答應(太15:22)。


  他不尊重母親:他和門徒去赴宴,他的母親也在那裡。酒用盡了,他的母親對
他說,他們的酒沒了,他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2:1)在傳教的時候,他不認自己的母親和弟兄,拒絕跟他們說話(太12
:46,可3:32)。

  他偽善,一面教導人要饒恕別人的過犯(太6:14),一面又吩咐門徒在傳
教時不要原諒不願接待他們的人家(太10:14)。一面教導人不要論斷別人,
一面又自稱自己是來判斷人的(約8:26)。

  他愛發脾氣,濫用威力:餓的時候沒能在路旁的無果樹上找到吃的,就詛咒這
棵樹從今以後永不結果,讓它立刻枯萎(太21:18)。

  他在傳教的時候故意不把話說明白,以免聽的人明白了得到赦免罪過(可4:
12)。

  最後,他撒了一個彌天大慌,聲稱世界末日馬上就要來了,他會很快再次降臨
人間:在受審時,他告訴大祭司:「你們必能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駕著
天上的雲降臨。」(可14:62)他告訴他的門徒:「站在這裡的人,有人在沒
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里。」(太16:28),他聲稱在他的門
徒走遍以色列之前,他就要再次降臨(太10:23)。他告訴門徒,在他們這一
世代還沒過去之前,世界末日、最後審判、他的再次降臨都會發生(可13:30
),雖然究竟是哪一天,連他自己也不知道(可13:32)。但是他又說,當耶
路撒冷被兵圍困,毀成荒場的時候,也就是末日到來、他重新降臨的時候。耶路撒
冷被毀於公元70年,一千九百多年過去了,被允諾會見到他的第二次降臨的大祭
司和他的門徒早已灰飛煙滅,人類在應該見到他的降臨的門徒這一代之後又繁衍了
近百代,這位「神之子」又藏在哪裡呢?


六、結論:

  沒有任何可信的史料證明曾經存在拿撒勒的耶穌這麼個人。

  福音書的寫作年代很晚,寫於「耶穌」死後的幾十年後。

  福音書充滿了不符史實之處。

  福音書充滿了互相矛盾之處。

  福音書出於對舊約的誤解、出於對希伯來文的無知而編造耶穌的事迹。

  有關耶穌的神話是由歷史上幾位被處死的「救世主」的事迹,參照異教徒的神
話傳說,綜合起來編造而成的。

  耶穌即使作為一個神話人物,也存在著許多道德缺陷,不足以作為我們道德的
榜樣。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創造人類的幸福
    全靠我們自己

      --《國際歌》


參考書目:

Refuting Missonaries, by Hayyim ben Yehoshua,
gopher://israel.nysernet.org/0o/ ... sionaries/mythj.txt
, 1994.

The Case Against Christianity, by Michael Martin,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1.

The Jesus of History: A Reply to Josh McDowell, by Gordon Stein,
The Ameican Rationist, July/August, 1982.

Who Was Jesus?, by G.A. Wells, Open Court, 1989.

The Historical Evidence for Jesus, by G.A. Wells, Promethus Books, 1982.


Did Jesus Exist?, by G.A. Wells, Elek/Pemberton Books, 1975.

Asimov's Guide to the Bible, by Isaac Asimove, Wings Books, 1969.

The Truth About Jesus: Is He A Myth?, by M.M. Mangasarian,
http://freethought.tam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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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211 發表於 2006-12-4 11:43 | 只看該作者
這種邏輯的文章也拿出來,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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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6-12-4 12:01 | 只看該作者
這版的東西不值得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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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6-12-4 13:14 | 只看該作者
對比較尖銳的問題,逃避正面探討,是基督徒常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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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 發表於 2006-12-4 15: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ey211 於 2006-12-4 11:43 發表
這種邏輯的文章也拿出來,笑死我了

hey211肯定沒有時間說明文章的邏輯那裡不對,再說,「邏輯」一般要到小學5-6年級才開始學,對hey211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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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2-5 03:45 | 只看該作者
2樓,3樓,喊口號有什麼意思啊?你有道理就請講出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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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t1229 發表於 2006-12-7 05:10 | 只看該作者
對了,樓上的,在鬥嘴這一領域,我似乎有權力叫你是:「懦夫,只會躲避的人」。不要老虎不在山就稱大王。

根據我以前說過的話,你所有的問題我拒絕回答。直到你回答完我半個月前給你的提問為止。

不過,說實際的,指出你文章的邏輯漏洞的確比較有意思。但是,我還是等你不躲避的時候再說吧。
啊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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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2-7 05:15 | 只看該作者
你的什麼問題我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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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2-7 05:17 | 只看該作者
對了,zhangt1229 ,那篇「基督教的危害性舉例」里的「CEO級別的基督徒」指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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