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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 基督教 與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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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0 03: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淺談 基督教 與 「愛」

                    --- 嘁哩喀喳

  記得是在讀歌德的《少年維特之煩惱》的時候(也許是相關的評論?年代久遠,記不真切了),有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

  他並沒有愛上誰,他只是愛上了「愛情」本身。

這話很深刻。很多人戀愛的時候愛得死去活來,可是結婚之後幾年,原先生死相依的「愛情」就不見了,夫妻之間打鬧不斷,離婚率持續走高。很多年輕人真的只是愛上了「愛情」本身而不是愛上了他們戀愛的對象。

  有人信基督教可能是家庭的原因,可以說是一種生活方式。有些北美的華人信基督教可能是想要藉此融入所謂的「主流社會」。也有人信基督教是為了占些便宜,又或者有困難的時候好有人相幫。不過,也有不少人信基督教則是為了一個「愛」字:很多文學作品有意無意地把基督教的信仰塑造成為充滿「愛」的信仰。其實,我認為:

  這一類基督教徒並沒有愛上耶穌,他們只是愛上了「愛」本身!

  「愛」是一種崇高的情感。人人都有「愛」和「被愛」的需求,而且這是一種可以說是 fundamental 的需求。但是當人們在現實生活當中無法滿足自己的這種需求的時候,人的大腦,就會很奇妙地創造出一些虛無縹緲的對象來「愛」或者「被愛」。

  我過去有一位同窗,姑且稱他為文公子。這位文公子,平心而論,長相頂多算是中等偏下,並且個子特矮。很奇妙的是,這位文公子真真切切地覺得他是大多數女同學們心中的白馬王子。文公子經常對大家說的話就是:某某小姐今天和他說話的時候對他暗示了愛慕之意,可是他實在拿不定主意該接受誰的「愛情」。有一天,文公子看起來很煩惱的樣子,我就問他為什麼煩惱,他回答說,他今天在和燕小姐聊天的時候被萍小姐看見了,萍小姐於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好像很不高興的樣子,於是文公子就很憂愁,問我他是不是應該找萍小姐解釋一下云云。我當時就想,人哪,真是奇妙得很,當「愛」和「被愛」的需求的不到滿足的時候,竟然可以通過自我暗示編織出種種愛情故事,並把自己置身其中成為主角,以滿足對「愛」和「被愛」的需求(以下簡稱為「愛」的需求)。

  更加有趣的是,當人們通過這種自我暗示滿足了對「愛」的需求后,別人就很難通過擺事實(證據)講道理(邏輯)的方法讓他們從這種半夢半醒的狀態中醒過來。他們喜歡重新解釋這些邏輯和證據,以證明他們的「白日半夢」(因為時半夢半醒,且稱之為「白日半夢」)是真實的。九十年代初的時候,我同學的一位朋友在外交部工作,去了一趟北朝鮮。據他講,那時候的被朝鮮人民過的日子很苦,每年金日成的生日,政府會給每人發半斤肉,稱為「慈父肉」;而金正日生日的時候,政府會給每人發豆腐。但是,絕大多數的北朝鮮人民真心實意地覺得金家父子對他們的恩德比天高,比海深!很多人一提起「金將軍」三個字,立刻就會熱淚盈眶。你要是敢跟他們說「金將軍」的壞話,他們跟你急!其實想想我們中國人民也好不到哪裡去,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有很多很多人真心實意地為了毛主席願意上刀山下火海。當有人問起為什麼那麼多人為了他們的信仰(基督教也好,法.X.功也好,或者別的什麼信仰也好)願意犧牲生命的時候,我們不妨想想文化大革命以及北朝鮮的事兒:有人願意為了自己的信仰犧牲生命這種事一點也不稀奇,更不能因此說明那種信仰是「真理」。

  基督教所販賣的,正是一種廉價的虛妄的「愛」以滿足一些人對「愛」的需求。為什麼說基督教販賣的「愛」是廉價的呢?我們先看一下一句讓基督教徒們「熱淚盈眶」的經文: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原來,按照基督教的信仰,世人都是罪大惡極的,我們眼裡再善良的人在上帝眼裡都是罪大惡極該下地獄的。但是呢,據說「神愛世人」,讓他的「獨生子」耶穌(據說也就是上帝自己)在十字架上「死」了一回,於是乎,凡是信耶穌的人,他們的罪就由耶穌頂了,耶穌在十字架上受的苦抵消了所有信耶穌的人的罪。不過,仔細分析一下,我們不難發現,耶穌所謂的「死」(即耶穌為世人所作的「犧牲」)實在是廉價可笑。按照基督教的信仰,耶穌是「神」,是全知全能的,他在上十字架上之前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會復活,三天以後什麼事兒也沒有!知道自己會復活的「死」能叫「死」嗎?或者說,知道自己會復活的「死」有什麼可怕的?

  有基督教徒辯解說,耶穌就算沒真死,但他在十字架上受的苦卻是千真萬確的。也罷,就算耶穌在十字架上受了些苦,(據說最大的苦是和 「父神」分離了三天)。耶穌是什麼人物?按照基督教的信仰,耶穌是「神」,全知全能不說,還是「自有永有」的。那麼三天的時間相對於他「自有永有」的生命來說算得了什麼呢?如果說耶穌為世人作出了犧牲的話,這個犧牲有多大呢?簡單地說,耶穌為世人「受苦」(如果他者的受苦了的話)的時間相對於他「自有永有」的生命來說,還不及我們為我們所愛的人受零點零一秒的罪。又有基督教徒辯解說,「神的愛,即使在神為寡薄,在我們也為豐厚」。很好!如果「神」的 「愛」在神為寡薄,那麼怎麼能說「神愛世人」呢?我們用一個比喻來說明這一論點:假如有一個乞丐張三快要餓死了,比爾蓋茲看見張三很可憐,動了憐憫之心,施捨了張三五美元使得張三可以上麥當勞吃一頓。五美元在比爾蓋茲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在張三來說卻是救命的。張三自然應該對比爾蓋茲的施捨感激涕零;但是,張三可以因此認為比爾蓋茲很愛張三嗎?或者說,比爾蓋茲施捨了張三五美元能說明比爾蓋茲很愛張三嗎?「神愛世人」就是這樣的一個笑話!

  我們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明為什麼基督教販賣的「愛」是廉價的和虛妄的。在這「信仰家園」上,我們探討過聖經和現代科學的矛盾,也探討過聖經裡面的自相矛盾。因此,我們就不再重複那些論證了。不過,我們可以用一個比喻很形象地說明這個問題。基督教的傳教士們很喜歡把上帝和人的關係比喻為父子關係。基督教徒們說,只有聽話的兒子們(信耶穌就是聽話了)才可以享受「天父」安排的好日子。但是,對不聽話的孩子們,一般的父親難道管教幾天就放棄了嗎?大多數為人父母的,對不聽話的孩子尚且能耐心地反反覆復地教育孩子;那位上帝如果真的象父親愛孩子那樣「愛」世人,為什麼不再派耶穌下凡,再來管教管教那些「不聽話的孩子們」?只要耶穌再行點「神跡」,如今的電視上一播放,還不立馬全球轟動?還有誰會不信?如果耶穌太忙,哪位教徒要是真能象耶穌吹噓的那樣,「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只要能驗證,原先不信的人們還能不信嗎?看看耶穌吹牛的時候多瀟灑啊: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
    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

很多基督教徒們的信心都是很大的。哪位基督教徒要是真能對一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而那山又真的挪窩了的話,誰還會不信啊?「神愛世人」,怎麼愛的?總不能用一個接一個的「牛皮」來愛吧?所以,我們說基督教販賣的「愛」是廉價的,更是虛妄的。

  揭露基督教的真相,也許是一件殘忍的事。因為有很多人的心靈太脆弱了,如果沒有基督教這個「精神鴉片」的麻醉,他們就必須自己面對現實的痛苦。但是,我相信這種痛苦是暫時的。因為大多數現實的痛苦都可以通過提高自身的修養,改變自己的心態來化解。如果哪位願意基督教徒願意醒過來,回歸現實,我們信仰家園的朋友們願意盡我們的努力和你一起學習快樂。

  醒過來吧!人不需要耶穌這個「精神鴉片」也可以快樂地活著。我做得到,你們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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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211 發表於 2006-11-10 05:59 | 只看該作者
樓主完全憑想象,基督教2000年經過的風浪大著呢,絲毫沒有動搖其地位,真理是不怕質疑的,關鍵要換位思考,謙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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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1-10 06:08 | 只看該作者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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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6-11-10 06:27 | 只看該作者
2樓說的對.任務來自於Satan的試探,都不能對基督的能力影響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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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0 07:24 | 只看該作者
2樓說:樓主完全憑想象,基督教2000年經過的風浪大著呢,絲毫沒有動搖其地位,真理是不怕質疑的,關鍵要換位思考,謙卑反省

這是典型的基們的思維誤區,以為基督教經歷了2000年了,就成了真理了。真是這樣嗎?賣淫嫖娼販毒偷盜的又經歷了多少年?

基督教自稱是「唯一真理,唯一道路」,把別的信仰都貶為「謬誤」,但是,別的宗教比如佛教以及伊斯蘭教,這些基督教眼裡的「謬誤」不也經歷了2000年的風浪而不倒嗎?

按照2樓的這種基們的思維,佛教和伊斯蘭教是不是也是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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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0 07:36 | 只看該作者
樓主,信仰上帝,是說信仰上帝的精神/信條.宗教是人人為的劃定的.好像猶太人稱主為'耶和華',只是他們語言的發音翻譯,真主安拉也是音譯,佛祖一生也在窮近真理/精神.
這種至高精神卻是無形的,或者說不為我們人所知道的.我們所有的人,一生之中都在這樣那樣的探究這種真理.但是我們的力量又很有限,所以只能像盲人摸象一樣,這人摸到腳,那個人摸到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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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0 07:46 | 只看該作者
6樓,很好,你的探索精神很好,但是走入了誤區。

基督教的信仰(「聖經」):
1)和科學是矛盾的
2)是自相矛盾的
3)基督教的「神」是邪惡的
4)所謂耶穌的「愛」是廉價可笑的
5)耶穌的牛皮是吹破了的

詳細論述請參見:

http://truth-truth.blog.sohu.com/

真誠地勸你放下偏見,認真思考思考。我是沒有偏見的,如果你能講出令人信服的道理來,我隨時可以改正認錯。

本主帖的的中心思想就是說基們所謂「耶穌的愛」是廉價可笑的。請你反駁吧。

沒有理性的信仰是盲目的。請你理性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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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0 08:22 | 只看該作者
2關於基督的[愛]
基督的門徒曾問他,'老師,您覺得法令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
基督回答說,'愛你的神,愛你的鄰居.因此愛和公正是最重要的'
這裡基督把愛跟公正放在了一起,在他看來愛跟公正是一個錢的兩個面,離開公正的心,就沒有真的愛,離開愛就沒有真的公正.試想一個母親知道她的兒子偷了東西,就把他隱藏起來.這個母親不是真的愛她的兒子,因為,現在她的兒子還只是犯了可以改正的錯誤,而因為她的包庇,卻失去了改正的機會,有一天,等她的兒子殺了人,做了無法挽回的事情,這個母親不能再隱藏他的時候,就要被繩之以法.因此這種沒有公正心的愛不是真正的愛.
沒有愛的公正也不是真的公正.試想有這樣一條法令,偷盜的人要被關起來.一個人因為飢餓偷了一個地瓜,另外一個人因為貪婪,偷了兩百萬元.兩個人都是偷盜,所以都要關起來.但是因為有愛,有體諒人的心,法律就會做出不同的刑期判決,我們稱讚它公正,沒有愛跟體諒人的心,法官就會一刀切,把兩個人做完全一樣的處理,相信沒有人會認為這公正.所以最早法律有量情處理的原則,正是有體諒寬恕的意思在裡面.

但是真正做到這樣'愛'他人的人並不多,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很容易被很多別的東西所左右,沒有辦法去愛.中國古代的聖人曾經評價[勇]說,勇敢不是橫刀立馬,大將軍威武,而是出於保護弱小的心的力量.這就是愛的力量.這種愛是一種廣義的愛,指的擔憂他人如同擔憂自己的心,而不是指的男女性愛.我們多少人走在大街上看見侵害弱小的事件,敢於挺身而出呢?因此可見基督所講的愛,並不是一種廉價的東西.但是這種愛又是大家都可以努力實踐的東西,我曾經看見很多人在網上為弱小的人和動物受侵害而呼喊,這就是大家的愛心啊,體諒他人而又公正,這是最美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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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0 09:45 | 只看該作者
〉〉基督的門徒曾問他,'老師,您覺得法令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
〉〉基督回答說,'愛你的神,愛你的鄰居.因此愛和公正是最重要的'

嘿嘿,請把經文列出來!不要搞些似是而非的東西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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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0 12:01 | 只看該作者
8樓的,再次請你把「經文」列出來!雖然我知道基們撒謊造謠是家常便飯,但是我還是不能容忍你這種沒有根據就亂講話的態度。

如果你不能列舉出「經文」,請你給大家道個歉。

奉勸你一句:治學要嚴謹!多做點考證工作,不要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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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theway 發表於 2006-11-10 16:51 | 只看該作者
耶穌的愛是何等的廣大,他叫我們愛你的鄰居要想愛自己一樣。他告訴我們要愛自己的敵人。甚至,被釘在十字架的時候,他還在為刺他士兵禱告,父啊,寬恕他們,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古往今來,沒有其他人能做到這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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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0 20:5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i] 於 2006-11-10 12:01 發表
8樓的,再次請你把「經文」列出來!雖然我知道基們撒謊造謠是家常便飯,但是我還是不能容忍你這種沒有根據就亂講話的態度。

如果你不能列舉出「經文」,請你給大家道個歉。

奉勸你一句:治學要嚴謹!多做 ...


不好意思,我剛剛下網回去休息去了,沒有看見您的回貼.我是不是在撒謊,您這熟讀聖經的人怎麼還來問我,您去看看新約好了,裡面寫著的.我剛好在學校身邊沒有帶著聖經,哪一章沒有辦法告訴您詳細的章節號.不過我這裡傍晚的時候,大概國內早上的時候,我會把原文都貼上,讓您明白,我雖然也是個有錯誤的人,但是我不會因為為了替信仰說話而去違背我的信仰.

不過我很想知道,我貼出原文章節的時候,嘁哩喀喳你是不是可以對嘲笑基督的愛'是廉價的',向所有你所說的基們跟所有被有被你誤導的人誠懇的道個歉呢


[ 本帖最後由 sensen79 於 2006-11-10 22: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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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0 21:57 | 只看該作者
MARK12
12:29 And Jesus answered him, The first of all the commandments [is], Hear, O Israel; The Lord our God is one Lord:
12:30 And thou shalt love the Lord thy God with all thy heart, and with all thy soul, and with all thy mind, and with all thy strength: this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12:31 And the second [is] like, [namely] this, 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ur as thyself. There is none other commandment greater than these.
12:32 And the scribe said unto him, Well, Master, thou hast said the truth: for there is one God; and there is none other but he:
12:33 And to love him with all the heart, and with all the understanding, and with all the soul, and with all the strength, and to love [his] neighbour as himself, is more than all whole burnt offerings and sacrifices.
這是KING JAMES的版本(網上摘抄,這樣我就不用傍晚再趕過來了 ).在一些英文版本里,你還可以看到後半句'JUSTICE'.
現在國內的版本有從西臘版本,繁體新舊約合本,很多是從KING JAMES的翻譯.KING JAMES的一些帶講議的版本里會附有對'WITH JUSTICE'的存有的討論: LORD IS JUSTICE.所以不加後半句.


[ 本帖最後由 sensen79 於 2006-11-10 21: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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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0 23:46 | 只看該作者
〉〉基督的門徒曾問他,'老師,您覺得法令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
〉〉基督回答說,'愛你的神,愛你的鄰居.因此愛和公正是最重要的'
〉〉這裡基督把愛跟公正放在了一起,

13樓,你飲用的「經文」我自然早就讀熟了,但是,你引用的經文和你早先的胡說八道是一樣的嗎?哪裡來的「公正」?????????????????????????

撒謊了,被戳穿了,就要承認,不要靠繼續撒謊去維護謊言。

請給出「基督的門徒曾問他,'老師,您覺得法令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
基督回答說,'愛你的神,愛你的鄰居.因此愛和公正是最重要的'
這裡基督把愛跟公正放在了一起,」的經文,否則,你應該為了你撒謊向大家道歉。

個人感覺:要基們不撒謊,簡直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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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Toronto 發表於 2006-11-10 23:5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簡單地說,耶穌為世人「受苦」(如果他者的受苦了的話)的時間相對於他「自有永有」的生命來說,還不及我們為我們所愛的人受零點零一秒的罪。又有基督教徒辯解說,「神的愛,即使在神為寡薄,在我們也為豐厚」。很好!如果「神」的 「愛」在神為寡薄,那麼怎麼能說「神愛世人」呢?


請問嘁兄, 你心目中認為上帝怎麼做, 才能符合您的心意呢, 才能是您心中認可的"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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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1-11 00:12 | 只看該作者
雖是FocusToronto 問嘁兄的問題,但我也思考了一下。
我以為上帝或者其他宗教的神們應當是完美的,是不需信徒們貌似牽強的解釋就讓非信眾們自然覺得完美的,這樣的神們才是我有可能信的。
但希臘神話,和中國神話里的諸神們倒是可以例外,他們本身在我們頭腦中就不是完美的,只是天上的人間翻版罷了,到有些許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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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1 00:2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6-11-10 23:46 發表
〉〉基督的門徒曾問他,'老師,您覺得法令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
〉〉基督回答說,'愛你的神,愛你的鄰居.因此愛和公正是最重要的'
〉〉這裡基督把愛跟公正放在了一起,

13樓,你飲用的「經文」我自然早就讀熟了, ...


很遺憾,您看了經文,跟我的註釋以後還這麼說,您當然有權利去說話,但是你不可以誹謗別人,不同聖經版本語句不同,但是意思仍然是一致的.你在這個版上叫囂著侮辱別人已經很久了,我很好奇,你不覺得自己的行為很不妥當嗎.宗教的信仰是每個人的自由,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是請你注意自己的言辭,不尊重別人就是不是尊重自己.如果你認為我是在撒謊,我怎麼能阻止你呢.
就連基督做了好事,都被人侮辱,非難,我一個普通人遇到你這樣的誹謗又有什麼關係,你儘管說好了,我相信有心的人會做出他們自己的評價,我是不是在說謊.

不過我這個人至少比樓主你誠實,你說基督徒撒謊如家常便飯,麻煩你也給個出處,說明你這話是有理有據的,否則,你才是撒謊者.

你的話我不引用了,因為我現在沒有去照抄,怕有個別字不同,你又要不滿.我還是引用主的話,就讓信的人去信,不信的人不信吧

[ 本帖最後由 sensen79 於 2006-11-11 0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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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11 00:30 | 只看該作者
17樓,請問那個版本的「聖經」里有這樣的經文?
「基督的門徒曾問他,'老師,您覺得法令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
基督回答說,'愛你的神,愛你的鄰居.因此愛和公正是最重要的'
這裡基督把愛跟公正放在了一起」

也請大家說說,你引用的經文裡面有「公正」嗎?哪裡把「愛」和「公正」放在一起了?

其實,我也不怪你。基督徒們張嘴就胡吹的壞習慣都是從耶穌那裡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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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1 00:46 | 只看該作者
樓主,你這樣'自然早就讀熟'經文的,怎麼不知道聖經自傳至今是有不下百餘本不同的版本的,每個版本在詞句上都有些微不同.很多版本里都對主要不同,或者詞句選擇有註解,我也附上了註解,可惜你就是不看,我有什麼辦法.
舊約里,先知說,你看這民眾心剛硬啊
好在我就是個小信徒,從來也沒指望能有一天當上使徒,所以你怎麼說,想不想信,我都不在意.
對了為了博大家一笑,我引用了一點東西,不然樓主又要說是撒謊了.(還有樓主,你也不要生氣,我只是碰巧看到這些,覺得有些相似 )

4:5  魔 鬼 又 領 他 上 了 高 山 , 霎 時 間 把 天 下 的 萬 國 都 指 給 他 看 。  
4:6  對 他 說 , 這 一 切 權 柄 榮 華 , 我 都 要 給 你 。 因 為 這 原 是 交 付 我 的 , 我 願 意 給 誰 就 給 誰 。  
4:7  你 若 在 我 面 前 下 拜 , 這 都 要 歸 你 。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6-11-10 07:46 發表
6樓,很好,你的探索精神很好,但是走入了誤區。

基督教的信仰(「聖經」):
1)和科學是矛盾的
2)是自相矛盾的
3)基督教的「神」是邪惡的
4)所謂耶穌的「愛」是廉價可笑的
5)耶穌的牛皮是吹破了的
.真誠地勸你放下偏見,認真思考思考。我是沒有偏見的,如果你能講出令人信服的道理來,我隨時可以改正認錯。
..


4:8  耶 穌 說 , 經 上 記 著 說 , 當 拜 主 你 的 神 , 單 要 事 奉 他 。

4:9  魔 鬼 又 領 他 到 耶 路 撒 冷 去 , 叫 他 站 在 殿 頂 上 , ( 頂 原 文 作 翅 ) 對 他 說 , 你 若 是 神 的 兒 子 , 可 以 從 這 里 跳 ?去 。  
4:10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說 , 主 要 為 你 吩 咐 他 的 使 者 保 護 你 。  
4:11  他 們 要 用 手 托 著 你 , 免 得 你 的 腳 碰 在 石 頭 上 。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6-11-10 07:58 發表
當然,凡是對基們不利的說法就都成了「比喻」。

耶大牛皮還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是不是也是比喻啊 ...
要是有哪個基喝下點氰化鉀不死,我立馬信基督教!或者,哪個基督徒去「手按」一個艾滋病人,把艾滋病人只好了,也行!


4:12  耶 穌 對 他 說 , 經 上 說 , 不 可 試 探 主 你 的 神 。

[ 本帖最後由 sensen79 於 2006-11-11 00: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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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n79 發表於 2006-11-11 00: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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