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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市民社會研究》第四章: 宗教與美國市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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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摘自http://ias.cass.cn/show/show_project_ls.asp?id=662
劉澎  2004-10-28

第四章 宗教與美國市民社會
  
  市民社會是民族國家內的一種普遍的公民組織形式,這種組織形式一方面建立在個人主義的基礎上,另一方面又建立在個人參與公共生活的基礎上。市民社會的構成要素中,最為重要的是志願性結社,這種社團不同於以地域和血緣為主的傳統社團,它是非政府、非營利的組織,超越於國家組織和經濟系統。
  從組織形態上看,市民社會涵蓋了所有國家機構和市場之外的組織和協會。其中,由宗教信徒組成的宗教團體是市民社會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美國建國的歷史相對歐洲國家來說比較晚,但市民社會在美國的發育卻比較成熟。托克維爾在考察美國之後指出,在民主制度下,為了防止個人自由受到侵犯,除了政府內部必須分權外,保持一個活躍的、警覺的、強有力的市民社會(其中包括各種獨立的宗教組織),對於防止專制主義的再現、鞏固民主制度和保護個人自由是必不可少的。他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寫道:「不同年齡、不同身份、不同傾向的美國人總是在不斷地進行結社,那裡不僅有與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的商業和工業組織,而且有成千種其他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宗教的、道德的、嚴肅的、無聊的、宗旨極為寬泛的和極為狹隘的、成員極為眾多的和極為有限的……」,「在我看來,美國最值得重視的就是其基於個人自願的、有道德基礎的社會組合」1
  托克維爾的觀察,指明了美國社會中存在著廣泛的、無處不在的社會組合,這種社會組合的特點是個人自願與道德觀、價值觀的認同性,它不是為政府的政治目的服務,也不是為了商業的、贏利的目的。這樣一種公民自己的組織形態,首先是能通過向政府施加壓力和提供監督,保證公民的利益不會被忽視、被損害,其次是為公民最大限度地參與社會生活提供了可供選擇的渠道。公民一旦進入了這種社會組合,就會以某種自然的形式開始其公民教育的過程。而公民教育的結果反過來會極大地提高公民的社會責任感和政治參與意識,從而為確保美國社會的活力、多元與民主進程提供了可能性。作為世界上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的成功除了其較為完備的政治、法律體制、成熟的市場經濟之外,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所具有的卓有成效的市民社會。而構成和維持美國市民社會的所有基本要素,又都與宗教有著密不可分的獨特關係。研究美國,不能不涉及美國的市民社會,而研究美國的市民社會,就必須考察宗教與市民社會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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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3 | 只看該作者
一、 市民社會基本規則的培訓所
  
  如果說,市民社會是公民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非政府、非官方的社會組合的某種體現的話,那麼美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具有普遍意義和實際影響力的最重要的社會組合就是無數植根於社會基層的宗教組織——教會。這種與政府行政當局沒有任何關係、完全由民眾自己根據其信仰建立的宗教組織的歷史,可以一直追溯到美國建國之前的北美殖民地的初期。
  十六世紀後期,英國政府與國教教會使用各種殘暴手段鎮壓清教徒。在高壓政策下,拒不放棄信仰的清教徒被迫大批逃離歐洲移居北美。他們在「上帝選民」信念的驅使下,以極大的宗教熱情,試圖在新的土地上創立能夠體現清教信仰原則,彰顯上帝意志的神聖共和國。可以說,到達北美殖民地早期移民的最重要的目標之一是首先建立不受官方和國教控制的自己教會,只有在這種能夠自由表達自己信仰的社會組合的支持下,懷著宗教熱忱的清教徒才能開始其「神聖試驗」,將建立社會政治新秩序的嘗試付諸實施。對早期清教徒移民來說,創立並管理自己的教會不僅具有重要的宗教意義,而且具有在日常生活中象徵民眾和社區自治的政治意義。
  擺脫了國教聖公會控制的清教徒最早創立的教會是公理會。所謂公理會,顧名思義,就是公眾管理的教會,這與奉行等級森嚴的教階制並與英國王室和政府有著密切關係的國教聖公會截然不同。公眾參與,民主管理是公理會的特點。但公理會出現之初,並沒有一個統一、固定的模式,公理會更多地是一種與聖公會不同的清教徒的宗教自治形式。此外,在教會內部管理上與公理會具有相同特點的長老會和浸禮會也是早期北美清教徒殖民地中有影響的重要教派。
  隨著移民的不斷增加和清教殖民地的擴大,各地教會不僅發揮著為教徒提供宗教服務的精神中心的作用,而且是保持移民的文化傳統、倫理道德與價值觀,為移民提供生活諮詢和幫助的社會服務中心。到達殖民地的新移民的第一課,通常是在當地的教會裡完成的。在那裡,新移民認識了環境與自我,獲得了基本的信息與幫助,開始了融入當地社會的歷程。新移民很快認識到保持他們文化和傳統的最好方式是建立自己文化背景的教會。經過長時間的發展,教會變成了社會資本的重要基地。道德與價值、社會聯繫、人際之間的相互信任與合作、社團之間的交往與幫助都是以教會和以教會為核心的網路實現的。教會同時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志願者、社會慈善服務力量、社區領導、選舉參與者等等。通過教會,教徒公認的價值觀和道德準則得到了發展。作為一種可以而且必須信賴的社會組織,教會向移民提供其他任何組織都無法提供的歸屬感和凝聚力。公理會信徒以清教思想指導人們的日常生活與社區的創建與管理,把參加宗教生活和以教會為中心開展的社區活動看成是自己義不容辭的天職。正是通過這種對教徒日常生活方式的指導和影響,教會不斷地強化教徒的宗教使命感。清教徒堅信,上帝揀選了他們並帶領他們來到這塊肥沃的新土地,他們的使命就是要在這塊土地上建立一個由上帝統治的、新的「耶路撒冷」,以便榮耀上帝,這是他們與上帝之間的契約。1630年,清教領袖約翰• 溫思羅普在解釋清教徒與上帝之間的契約及清教徒的使命時說,「這神聖的事業,就矗立在上帝與我們之間,我們追隨他進入為此而奮鬥的契約之中」2
  這就是人們後來所說的「神聖試驗」。
  清教徒們也許並沒有意識到,他們所進行的「神聖試驗」在宗教上由於其過於濃厚的理想主義、嚴格的禁慾主義色彩,追求極端的偏執與狂熱,是不可能完全成功的,但其副產品卻是在客觀上為日後市民社會的發展提供了最為寶貴的訓練——民主參與。當清教徒的各個分散孤立的地方教會發展到一定規模時,如何使教會不致因規模的擴大而重蹈等級制國教教會的覆轍,使民主的原則得以堅持,使清教倫理適應教會管理與社區發展的雙重挑戰,就成了當時清教徒教會需要共同解決的迫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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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3 | 只看該作者
1648年,馬薩諸塞灣、普利茅斯、康涅狄格和紐黑文等清教徒殖民地的教會召開了第一次宗教會議,通過了《劍橋綱領》3,明確了教會自治的管理原則,規定教會由信徒參加管理,牧師由信徒民主選舉。作為清教徒的一份宗教文件,《劍橋綱領》不是政治宣言,今天的政治學家在分析美國的民主與法治時,也許並不認為它與市民社會之間有什麼聯繫。但《劍橋綱領》明確肯定了拋棄權威與等級制、堅持平信徒對教會事務的參與和地方教會的獨立等宗教改革的重要原則,實際上是從北美的情況出發,對歐洲宗教改革原則在北美殖民地的本土化。儘管當時《劍橋綱領》提出的具有民主色彩的教會管理模式主要是為了克服英國國教體制的影響,滿足清教教會自身發展的需要,但由於它滿足了清教殖民地教會發展的需要,得到了各地教會的普遍貫徹和認同。從美國宗教發展的歷史看,《劍橋綱領》提出的教會管理模式實際上遠遠超出了清教徒教會的範圍,它所主張的民主參與的理念,對後來北美地區其他教派教會乃至美國地方政治制度的結構及市民社會的模式都具有深遠的影響。在宗教組織內部,無論是先來的清教徒還是隨後到達的其他教派教徒,儘管各派教徒的宗教神學觀不同,但大家都在各自教會管理的實踐中不約而同地採用了《劍橋綱領》提倡的民主參與管理教會的模式。教會的教務和財務由教徒選出的長者或理事進行監督,牧師由教徒推選或聘請,幾乎成為各派教會內部管理的共同特點。
  然而,就在清教徒在其內部以提倡民主參與、民主管理的方式,為日後美國市民社會的誕生提供民主訓練的同時,他們也以一種完全負面的方式為市民社會的另一項基本原則——自願選擇——播下了他們並不願意看到的種子。
  為了逃避宗教迫害、追求宗教自由而相繼抵達北美的清教徒一方面積極創立自己的教會,另一方面又在自己控制的殖民地里繼承了歐洲傳統的政教體制,對本殖民地其他居民的宗教信仰強行進行統一,強制性地推行清教主義,強迫居民進行清教徒式的宗教實踐(每個人都必須在主日進教堂聽道)。在清教徒控制的馬薩諸塞灣、普利茅茨、康涅狄克和新罕布希爾,清教徒把公理會變成了自己的官方教會。與此相對的則是在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和弗吉尼亞存在的聽命於英國政府的正統教會聖公會。紐約、馬里蘭和喬治亞的殖民當局也設立了各自的官方教會。事實上,除了威廉•潘恩的賓夕法尼亞和羅傑•威廉斯的羅得島外,北美各殖民地都實行了強制性的政教合一體制,建立了以各自信仰為標準的地方正統教會。
  在新大陸所有建立了地方正統教會的教派中,熱衷於推行宗教統一的莫過於在歐洲深受英國國教宗教壓迫的清教徒。清教徒殘酷地對其他教派(天主教徒、貴格會、浸禮會)進行迫害。宗教自由和宗教寬容成為當時各地非主流信徒移民面臨的最大問題。清教徒對其他教徒的宗教迫害程度毫不遜色於當初國教聖公會在英國對清教徒的迫害,以至於英王查理二世於1662年寫信給馬薩諸塞灣清教徒殖民地的立法機構,強烈抨擊那裡的清教徒官員對英國國教聖公會信徒的極端迫害,要求允許當地國教聖公會的信徒享有「信仰自由」。4 這對當年曾經瘋狂進行宗教迫害的英國國教和因躲避宗教迫害而來到新大陸的清教徒移民雙方來說,真可謂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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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6 | 只看該作者
北美殖民地中出現的這種宗教不寬容與新移民本身對宗教自由的理解有直接的關係。懷有強烈的傳教熱情和衛道精神的清教徒是虔誠的宗教信仰者,但並非一定是宗教信仰自由的支持者。恰恰相反,這些人出於保持自己信仰純正的考慮,往往對宗教迫害情有獨鍾。北美殖民地的早期歷史證明,清教徒追求的「宗教自由」,只限於本教派的宗教自由。他們「宗教自由」的實現,意味著對其他宗教和教派的宗教專制。為了「拯救他人靈魂」,他們甚至不惜用消滅肉體的辦法,使「受害人」擺脫魔鬼的誘感和控制,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認為是純正的宗教信仰。
  與此同時,大批英國的公誼會,德國和瑞典的信義會,法國的胡格諾派,北歐的歸正宗教會等教派的移民也紛紛來到北美。這些具有不同教派背景的新移民儘管並不贊同英國國教聖公會,但同時也不接受在新英格蘭地區實行的清教統治。他們反對宗教統一,主張宗教寬容;反對公理會的「一枝獨秀」,主張各派教會自由競爭、平等發展;反對建立清教神權體制的「聖經共和國」,主張完全的地方自治。他們的要求,體現了構成市民社會核心要素之一的自願原則。在北美當時的社會條件下,當一切社會訴求只能以神聖的宗教形式表達出來時,宗教寬容無疑是自願原則的最好體現。市民社會最初的重要萌芽,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從要求在新大陸殘酷的宗教環境中實行宗教寬容原則開始的
  「寬容帶來和平,專制引起反抗。」面對強烈要求尊重個人選擇、廢止宗教專制的各派教徒的呼聲,1643年羅傑•威廉斯建立的羅得島殖民地率先實行了宗教寬容原則。5 1649年馬里蘭殖民地通過了保護處於少數地位的羅馬天主教徒的宗教寬容法。6 到18世紀,北美新大陸的社會政治經濟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隨著各殖民地的不斷開發,各殖民地之間的交流加強了,人口的流動產生了跨殖民地的教派與社會,不同教派信仰者源源不斷地來到新大陸,又使各殖民地的宗教出現多樣化。所有這些變化,對宗教專製造成了巨大的衝擊。宗教自由,宗教寬容逐漸成為時代的要求。轟轟烈烈的大覺醒運動也嚴重動搖了各殖民地實行宗教專制的神學觀和群眾基礎,美國獨立戰爭和統一聯邦的成立則更加速了這一轉變過程。
  但宗教自由、宗教寬容思想的流行並不意味著各殖民地實行多年的官方教會自動消失。獨立戰爭爆發時,北美13個殖民地中的8個殖民地仍然有官方教會。官方教會在各殖民地享有宗教上、政治上的特殊優越地位,相當於當地的「國教」。要廢除各地的「國教」,實現真正的宗教自由,必然會遭到已經在該地取得官方教會地位的教派及其在世俗政權中支持勢力的強烈反對,因此雙方鬥爭十分激烈。在這場鬥爭中,對於那些經歷了歐洲和北美各種宗教專制的人們來說,無論是聖公會還是公理會,或是其他任何教派,都不應成為具有特權或正統地位的教會,宗教專制必須徹底打倒。要實現信仰自由就必須真正做到宗教寬容,尊重個人的選擇。上帝意志與個人自由的結合,即所謂人人都享有「上帝賦予的不可剝奪的自由和權力」的觀念,成為各派教會爭取自由發展的共識,並通過各派教會的競爭與發展,在北美各地得到了廣泛的傳播。這不僅為日後美國奉行政教分離、地方自治的基本國策打下了穩固的政治基礎,同時也以宗教的方式成功地為市民社會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1786年,托馬斯•傑裴遜與詹姆斯•麥迪遜經過長期艱苦的努力,終於在弗吉尼亞州議會通過了《弗吉尼亞州宗教自由法》,7 這是托馬斯•傑裴遜對美國的重大貢獻,是北美人民爭取宗教自由的重大勝利,也是北美地區早期市民社會基本理念的重要體現。該法案明確表示反對宗教壓迫,反對政府確立國教,反對任何形式的官方教會,強調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作為明確要求「廢除國教」的法案,該法案是美國具有歷史意義的重要文獻之一,它對後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關於宗教問題條款的規定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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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6 | 只看該作者
今天,許多美國人把宗教自由看成是天賦人權的基本組成部分的理念,與當年北美殖民地的這段歷史有著直接的關係,而作為市民社會基本理念的自願原則,則是宗教寬容與自由選擇在北美世俗社會生活中的具體應用。正如托克維爾所說的,「使英裔美國人的社會得以建立的,正是宗教。因此,在美國,宗教是同整個民族的習慣和它在這個國土上產生的全部情感交織在一起的。這就使宗教獲得了一種特殊的力量。」 8
  這種力量不斷地以宗教的方式對美國人進行民主與自由的理念訓練。當一個來到美國的移民接受了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后,他也就承擔起了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包括民主與自由理念在內的大量道德真理的義務。正是這種長期反覆的訓練,構成了能夠把大多數美國人的精神、意志和思想經常集中起來,並保持其整體性的共同信仰。沒有這樣一種共同信仰,一個由來自世界各地的、具有形形色色文化歷史背景的、不同種族不同膚色的移民及其後裔組成的美國社會根本無法保持其正常的存在,更談不上發展與強大。從這個意義上說,宗教構建了美國,也只有宗教,才能構建美國。而宗教構建美國的基礎則是在殖民地時期對市民社會的孕育。通過在教會內部發展民主管理制度和對宗教團體的管理以及成功地組織教徒的宗教活動,宗教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演習和培養了市民社會的要素,發展了市民社會的思想觀念,構造了市民社會的雛形,因此,市民社會從其在美國的形成之日起就一直處在宗教的影響之下。宗教在構建美國的同時,也構建了美國的市民社會。
  但宗教的功能主要還是要通過對個人的影響體現出來的,或者說,宗教主要是對個人品格和行為的一種強有力的道德影響。對此,托克維爾指出,美國社會經濟、政治的波瀾起伏、變化不定,但宗教是一個制衡因素,「道德領域的一切事物都是確定的和穩固的,」 因為 「基督教由於得到普遍贊同而可以毫無阻礙地進行統治。」 而這種宗教統治恰恰強化了人們關於民主與自由的理念。因此,托克維爾一方面承認宗教「從未直接干預過美國社會的國政,」另一方面又認為,宗教是「美國社會最早的政治制度。」9
  當早期北美清教徒殖民地把滿腔的宗教熱情傾注在完全屬於自己的教會建設與管理的事業上時,他們的確是以宗教的形式、在宗教的名義下,不斷確立和強化包括市民社會原則在內的一般意義上的社會規則。其實,當公理會、長老會、浸禮會、公誼會、信義會的教徒在創立和管理自己的教會時,他們在思想上並沒有什麼 「市民社會」的明確概念,但他們的共同特點是非常明確地主張按照民主和自願的原則,建立非政府、非官方的社會組合——教會,並通過這種組織形式解決社區內部包括滿足教徒宗教需要在內的各種涉及民眾利益的公共事務。這種狀況與當時北美殖民地人民強烈要求實行地方自治的歷史背景有著密切的關係。
  美國獨立后,13州實現了統一,聯邦和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日益完善,教會雖然仍在很大程度上繼續扮演著基層社區公共事務中心的角色,但根據政教分離的原則,民眾的社會性非宗教結社與活動已不需要局限在宗教的名義之下。即使許多最初由教會創立或與宗教組織有關的民間教育、醫療衛生、慈善機構也日趨世俗化。隨著美國領土的擴張、經濟的發展和移民的增加,適應各種社會需要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大量湧現,當年北美殖民地的清教徒群眾需要借用宗教名義才能進行社會活動的時代已不復存在,但北美早期教會中確立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自願結社、自由選擇的原則以及教徒在管理教會實踐中所受到的民主理念的訓練,卻對美國人創立和管理各種非宗教的民間群眾組織,發展美國的市民社會繼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今天,體現美國市民社會高度發達的各種群眾性社會組合中,以宗教團體名義出現的僅僅是一小部分。同時,也極少有人把民主參與、民主管理、自願結社、自由選擇的理念與早期殖民地教會內部的管理模式和北美殖民地人民反對宗教專制、爭取宗教寬容與自由的鬥爭聯繫起來。但根據托克維爾的理論,如果把宗教從「美國社會最早的政治制度」與組織形態中剔除出去,如果沒有教會,沒有教會對人們在理念與實踐方面進行的關於民主與自願原則的長期反覆的訓練,則很難想象美國社會還有何彌足稱道之處,美國市民社會的發展當然也不可能達到今天這樣的水平。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宗教對於美國人來說,可謂是「市民社會基本規則的培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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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民社會運行機制的政治保障

  作為美國市民社會最大的社會組合,教會在確立市民社會的基本原則、強化美國宗教信徒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與自願選擇的理念並為教徒提供相應的訓練方面,發揮著重要而獨特的作用,這是從宗教組織內部的視點出發對宗教與市民社會關係的評價。但如果把評價的視點移到保障美國市民社會運行的外部機制上,就會發現,在主要由宗教信仰者組成的美國社會中,市民社會得以存在和保持正常運行的一個不可缺少的因素還在於美國政治體制設計中對政教分離原則的極為明確的法律強調。
  政教分離,對美國人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決非空洞抽象的理論問題。歐洲和北美早期清教徒殖民地的歷史已經證明,沒有政教分離,各種不同形式的官方宗教(對州政府來說是「州教」,對聯邦政府來說是「國教」)與宗教迫害將同時存在,宗教自由與宗教寬容根本無法保證,政府將不可能確立自己作為超越宗教教派之上的公共利益協調者與維護者的權威,整個社會將會因此導致分裂與衝突。沒有政教分離,意味著政府可以利用國家和社會的共同資源,以人民的名義支持或壓制宗教,設立官方宗教,美國就會重新回到宗教統一與宗教專制時代,非官方宗教組織成員的民主權利與願望不可能得到政府的尊重,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教會內部民主與自願的原則貫徹的多麼徹底,市民社會作為一個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整體,其存在與發展都將無從談起。正是基於各教派對自己在歐洲和北美殖民地時期爭取本教會自由發展方面的切身體驗,獨立后的美國人認識到,統一的美國必須實行宗教自由和宗教寬容。這一點在美國政治體制設計上的最好保證就是實行「政教分離」。
  但實現政教分離的道路並非一帆風順, 1787年8月30日,美國獨立后的立憲會議通過的美國憲法只在第六條第三段簡單規定,不得對出任公職者進行宗教方面的測試,也不能以宗教信仰作為衡量出庭作證者的信譽的憑證和依據。10 除此之外,聯邦憲法並未對宗教問題有更多的涉及。由於聯邦制賦予了各州較大的權力,對宗教自由、政教分離及官方教會合法性等問題的法律規定實際是由各州自行決定的。
  從1776到1780年,除羅得島和康涅狄克州外,其他美國各州先後通過了新憲法,規定了保障個人的自由權利,表達了對宗教自由原則的認同,約半數的州還規定了「政教分離」。但各州所規定的宗教自由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自由,各種宗教信仰和教派也非完全平等。各州的立法實質上都在不同程度上體現了基督教新教教派信仰的優先權,某些州甚至公開承認某種教派的優越地位。例如,1790年以前,賓夕法尼亞州規定,擔任公職者必須是信仰新約和舊約聖經者;1822 年以前,馬薩諸塞州的憲法規定,只有清教徒才享有選舉權,而新澤西州的憲法則規定,只有新教徒才能擔任公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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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各州在宗教問題上的認識與規定各不相同,1789年,詹姆斯•麥迪遜根據各州在討論通過聯邦憲法時所提出的修改補充意見,向國會提交了一系列修正案,提請參議院通過後交各州討論通過。在這些修正案中,包括了對政府處理宗教問題的規定。麥迪遜把反對國家扶植官方宗教或設立國教作為實施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原則的關鍵,並提出了10條理由:宗教只能靠理性和信仰來指導,而不是靠暴力或強制;宗教不附屬於任何立法機構的權威;國教玷污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國民政府不能利用宗教作為推行公共政策的手段;歷史已經證明了國教的邪惡;國教不應得到國民政府的支持;國教不利於受宗教迫害者的政治避難;國教損害各教派之間日益發展的協調關係;國教影響基督教的傳播;把遭到眾多國民反對的法案強加給民眾,會導致法律信譽的淪喪。12
  經過兩年多的討論,10項憲法修正案終於陸續在各州獲得通過並於1791年12月正式成為美國憲法的修正案,其中第一修正案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因此又叫《權利法案》。涉及宗教問題的第一修正案第一款規定,「國會不得制訂設立宗教或者限制其自由實踐的法律」。這就是著名的「兩個分句」(設立分句和自由實踐分句),它們分別體現了美國憲法針對宗教問題的兩個根本原則: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1833年,最初組成美國聯邦的13個州中的馬薩諸塞州最後一個廢除了官方宗教,隨後陸續加入美國的各州也都被要求確保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官方宗教在美國的歷史正式壽終正寢。13
  美國國會禁止制訂法律來設立官方宗教或者限制宗教實踐的自由,但各州國會是否有這樣的權力,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沒有說明。20世紀40年代,聯邦最高法院分別在著名的耶和華見證人教會案(「坎特威爾訴康涅狄克案」,14 1940)和著名的教會學校資助案(「艾沃森訴新澤西州教育董事會案」,15 1947)中,明確提出聯邦憲法第一修正案涉及宗教問題的兩個根本原則(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普遍適用於各州。至此,聯邦憲法修正案有關個人權利、宗教自由等方面的法律被完全徹底推廣到了各州,這就從根本上為各州在司法方面保障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提供了依據,確立了聯邦對各州在宗教問題上立法和行政行為的監督體制。
  二百多年來,憲法第一修正案確立的政教分離與宗教自由實踐兩項基本原則,得到了美國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美國的歷史無法與任何歐洲國家相比,但在政教分離的徹底性方面,卻遠遠超過了歐洲各國。按照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規定,無論是聯邦政府還是州政府,都不能設立官方教會,這條規定徹底排除了政府以裁判者的身份根據自己的需要對宗教進行評價、定義的可能性,保證了政府對各教派、教會的中立地位和各派宗教團體的平等地位,保證了宗教寬容和宗教自由的實施,最大限度地滿足了具有不同背景的人群對宗教的不同需要,實現了美國宗教的多元化。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曾給歐洲人民帶來巨大痛苦的宗教衝突和宗教迫害,避免了因宗教原因造成的社會分裂。基於不同宗教背景包括非宗教背景的各種民間團體、各種社會組合可以按照自身的需要自由競爭、自由發展。
  從宗教組織內部看,宗教的自由發展意味著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方式、自己對教義的理解、自己的習慣,結合種族、語言、文化教育程度、職業、經濟收入水平等特點自由地組織或創立宗教,任何一個宗教組織都不必為了得到政府、本教派領袖或其他宗教派別的認可,為了所謂的「真假、正誤、正統」去鬥爭。宗教競爭的目標是千方百計吸引更多的教徒加入自己的教派而非攻擊他人、與其他教派戰鬥。因此,教派的分裂、重組與創立在美國可謂司空見慣,極為普遍。美國教派的數量之多堪稱世界之最,每年都會湧現大批新興教派,同時又有許多教派團體黯然消失。這種結果與美國政府對宗教的好惡毫無關係。完全是宗教組織自由競爭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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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烈的競爭中,擁有雄厚資源的傳統教派往往總是能夠隨著社會的進步而「與時俱進」,而那些剛剛擠入宗教市場的各種新興宗教和「膜拜團體」16 則往往難以取勝,當然更談不上興旺發達。因此,儘管表面上美國的各種新興宗教和膜拜團體層出不窮,但無論就其在美國宗教市場上所佔的比例還是其在美國人口中的絕對數而言,它們始終是少數,在美國主流社會中沒有影響。那些曾經在美國歷史上發揮過重要作用的基督教主流教派和目前在美國宗教中處於主導地位的福音派在力量對比上儘管互有消長,但它們始終是美國宗教的中堅,佔據著美國宗教市場的主要份額。儘管美國的大教派與小教派、新興教派與傳統教派、主流教派與非主流教派、白人教會與少數族裔教會之間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在美國建國前和建國初期,局部地區也曾發生過較為嚴重的宗教迫害,某些宗教與教派(如天主教、摩門教等)曾長期處於社會的邊緣,但正是由於美國歷屆政府堅持奉行政教分離的政策,這些歷史上的消極因素沒有擴大並發展為美國社會中不可消弭的裂痕。自由競爭提高了宗教組織的活力,卻沒有造成宗教衝突與社會動亂,「競爭而非紛爭」成為美國宗教的顯著特點。
  從政治學的角度看,政教分離的法律規定,在極大地促進教派自由發展、自由競爭的同時,也使以宗教或教派劃線,用信仰標準區分人的政治權利與社會等級的做法難以為繼,有效地割斷了宗教組織與世俗政權的權利交換關係,從法律上保證了宗教組織的非官方化。由於非營利民間組織與宗教之間存在著天然的千絲萬縷的聯繫,宗教團體或具有宗教背景的組織是構成美國市民社會總體群眾組合的重要部分,宗教組織的非政府、非營利性質也直接影響著美國市民社會的整體面貌,使美國的市民社會與宗教的聯繫遠遠大於與政府的關係。這一點與在那些宗教力量相對較弱的國家裡,構成市民社會的社會組合主要是非宗教的民間社團,甚至具有某種程度的政府背景的狀況迥然不同。
  同時,政教分離與宗教自由政策的實施,為那些由有色人種組成的處於少數、弱勢地位的教派改善其自身狀況創造了條件,保障了具有不同宗教文化背景的族裔群體的政治權利,大大增加了美國社會的多樣性和多元化,而建立在非官方基礎上的多元化正是市民社會的一大特色。
另一方面,政教分離的法律規定迫使美國各級政府必須與宗教組織保持分離。政府無法在政治上直接利用宗教,同時,即使是在社會中佔有了絕對優勢的基督教也無法作為社會團體直接參與政府的決策。作為兩種互不隸屬的龐大的社會力量,世俗政權的更迭與宗教內部各派力量的消長相互獨立;政府政治、政黨政治與民間組織的政治互不同源;政府與市民社會之間都以對方的存在作為保持自身價值的前提,雙方是一種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需要的微妙關係。
  從這點上說,美國的政教分離原則無疑是美國資產階級革命的一項重大成就,是美國政府鞏固政權、維護社會穩定、成功地處理宗教問題的不可缺少的武器。它反映了美國社會發展的需要,維護了各種信仰者的共同利益。美國著名學者桑福德•科勃在其名著《宗教自由在美國的興起》一書中曾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確立的宗教自由原則和政教分離原則進行過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美國的「首創」,與過去的歐洲傳統有著截然不同的差別,是美國獻給「文明世界最偉大的一份禮物」。 17雖然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是近代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在歐洲思想發展史上可以找到先於美國的亮光,但畢竟是美國人首先將這兩項基本原則以法律的形式付諸實踐的。正因為如此,歷屆美國政府雖然有著黨派和時代的差異,但從未在政教分離的原則上有過動搖。美國朝野與政教雙方在政教分離原則上的共識遠遠大於分歧。沒有這樣一種舉國一致的長期的社會共識,在一個宗教信仰者人數眾多、傳統宗教影響極為廣泛、教派組織十分複雜、具有不同歷史與文化背景的移民源源不斷地湧入的國家,要想發展市民社會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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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8 | 只看該作者
三、宗教對市民社會政治文化與憲政思想的影響

  作為一個獨立於政府之外的實體,市民社會是美國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民社會的道德基礎是公民平等與個人主義。建立在個人主義基礎上的清教主義傳統是市民政體的原則,它對美國的憲政思想與市民社會的政治文化影響極大。清教徒建立的教會雖然未能壟斷美國的宗教市場,但清教個人主義傳統、個人相對獨立於社會的理念、對個人自主性的強調卻在美國各地廣為流行,並成為美國市民社會政治文化的特色。宗教思想曾經對憲法本身以及由此建立的政治制度的性質產生過強烈影響。宗教價值觀對包括廢除奴隸制及促進民權在內的各種運動產生了重大影響。宗教機構仍然是人們了解公民道德規範的重要場所。宗教強化了市民社會的道德基礎,同時也塑造了美國的政治文化。
  美國政治文化強調個人認同身份的道德性質,這種從宗教立場出發對個人主義的道德強調使曾經流行於歐洲的封建家長式的專制政治傳統無法重現於美國的政治領域。當那些試圖徹底擯棄封建政治專制和宗教專制的人們開始在美國建立政治文化的規則時,他們的思想源泉是基於宗教改革原則與西方人文主義思想基礎上的清教個人主義。清教個人主義為美國的政治現代化奠定了政治文化基礎。清教神學的核心是神恩契約、社會契約和教會契約。18 它不僅為個人提供倫理標準、行為規範,而且為美國的市民社會塗上了鮮明的道德色彩。這種色彩如此強烈,以至於美國的許多宗教組織本身隨著社會的發展,已經變得越來越「世俗化」,但市民社會的宗教道德特點卻並無改變。表現在美國市民社會與政治生活的關係上,就是堅持清教個人主義神學觀的基督徒對社會秩序的傳統看法,它不是法律,卻可以以比法律更為寬泛更加有效的方式對市民生活的道德進行干預。美國雖然沒有國教,但個人主義、自由主義與宗教倫理精神的緊密結合,使市民社會變成了一種與國家政治權力相持衡的社會自治力量,有效地捍衛了人民在私人領域自主發展的合法權利。
  艾森豪威爾總統說過, 宗教活動其實是一種現實的需要。他並不關心具體的教義, 也並非單一地指哪個教派的上帝,而是強調堅守自己的宗教信仰,強調深沉的宗教感情。他認為, 宗教是「美國自由的根基和力量的源泉。」 19 市民社會的淵源可以追溯到歐洲,它並非美國獨有的專利,為何惟獨美國的市民社會具有如此強烈的宗教道德色彩?除了到達新大陸的移民以強烈的宗教情懷在北美殖民地社會為發展宗教所做的巨大努力之外,宗教對參與設計政治與法律體制的美國建國元勛的思想影響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
  1777年11月1日美國建國元勛們在一篇感恩宣言中聲明:「鑒於順服全能之神的至上護理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他們可以一起懺悔他們多重的罪惡,正是這些罪惡使他們失去了神的恩典。他們謙卑、真誠的祈求或許會使神,通過中保耶穌基督,赦免、洗清他們的過犯,保佑這些州的政府,以宗教的手段來發展這個存在於聖靈之公義、和平和喜樂中的國家。」20
  1782年3月,參加《大陸會議》的喬治•華盛頓說,「所有國民都當感激全能之神的護理」。21本傑明•弗蘭克林說,「神掌管人間萬事。如果一隻麻雀離開他的看顧,就會掉在地上,一個帝國沒有他的幫助豈能興起」。托馬斯•傑弗遜說,「上帝賦予我們生命,也賦予我們自由。這些自由是神的恩賜。當我們背離這一根植於人們心目中的基礎理念時,我們豈能認為一個國家的自由可以無憂了呢?自由不能侵犯,否則會觸怒上帝。事實上,當我想到神的公義時,我為我的國家感到憂慮。神的公義不可能永遠沉默。」詹姆斯•麥迪遜說,「我們遠沒有將美國文明的前途押在政府權力上。我們將我們所有政治機構的前途押在了人類自治的能力上,押在了我們每一個人按照神的十條戒律管理自己、約束自己的能力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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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年8月17日,華盛頓在寫給羅得島新港的猶太教會的信中說,「先生們,在收到你們熱情洋溢的來信之時,我想藉此機會向你們保證,我不會忘記在我訪問新港時,各界人士所給予我的熱烈歡迎。全體美國公民有權利因他們為全人類樹立了自由的榜樣而自豪,這種自由值得效仿。所有人都享有良心的自由和公民的豁免權。容忍不再會被認為是放縱一些人,另一些人享受他們的天賦權利。美國政府決不支持偏執、不協助迫害,僅要求生活在它保護之下的人們做好公民、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效地支持它。願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亞伯拉罕的子孫繼續享受其他居民的祝福。願充滿憐憫的父神為我們的道路播撒光明,而不是黑暗,使我們每一個人都能為神所有。願父神按他自己的時間和方式,使我們所有人都永遠喜樂。」23
  1796年9月17日華盛頓總統就曾強調宗教與精神對憲法政府的必要性。在他的告別演說中,他這樣說道:「在導致政治穩定的所有見解及行為中,宗教和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它們是人們幸福之源泉、國民責任感的柱石。強調愛國主義、試圖否認它們是徒勞的。真正的政治家,應同時是一個虔誠的人,當尊重並珍惜它們。它們與個人及公共福祉之間的聯繫,即使用一整卷書也無法充分描繪。因此,在對待『沒有宗教,精神亦可維持』這一觀點時,我們當十分慎重。無論精心的教育會對人們的精神架構產生多大的影響,理性和經歷都促使我們認為,離開宗教原則,民族精神不可能興旺。」24華盛頓清楚地知道:私人宗教生活(讀《聖經》,禱告,參加教堂活動)塑造良好品格和公共道德,帶來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服從統治的人民和一個有限的政府。
  1798年10月11日,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在他對軍隊的演講中,重申了華盛頓的觀點,他說,「能約束不受道德和宗教束縛的人慾的政府是不存在的。貪婪、野心、報復、放縱,如同鯨穿透魚網一樣,將摧毀我們憲法的基石。我們的憲法是為有宗教信仰的人民制訂的。對其他人的政府而言,是完全不夠的。」25
  1811年8月28日,亞當斯記錄下了類似的觀點,「對共和體制、對所有自由政府、對所有政府管理之下的社會福祉,乃至對全人類來說,宗教和道德都是唯一基石。」26
  美國憲法明白無誤地宣布要建立一個世俗國家或世俗政府,但採取此舉的目的不在於遏制宗教對整個社會的全面影響,尤其是在政治領域。宗教思想曾經對憲法本身以及由此建立的政治制度的性質產生過強烈影響。宗教價值觀對包括廢除奴隸制及促進民權在內的各種運動產生了重大影響。宗教機構仍然是人們了解公民道德規範的重要場所。因此並不存在將宗教從政治領域排除開來的任何企圖——實際上這的確是不可能的。憲法的最終目的在於表明,作為一個政府,國家政府在宗教問題或宗教事務方面不採取任何明確的立場。合眾國的締造者們,特別是詹姆斯•麥迪遜與托瑪斯•傑斐遜等人受法國啟蒙思想的影響極深,他們認為賦予宗教以國家權力將產生糟糕的政府。人們針對其他宗教的敵意可能轉化為政治敵意,整套制度將步履維艱。同時,新教分離主義認為賦予宗教以國家權力將產生糟糕的宗教;國家將會認可欲行不軌的宗教,或者限制其他美國人的宗教自由。因此憲法採取了一種雙向運行機制——即認為如果宗教與政治相互獨立運作,兩者都將得到充分發展。教會在某種意義上是「公民道德的孵化器」。人們正是在教堂及會眾學會了有利於維護民主做出貢獻的思維和處事的習慣。托克維爾持相似觀點,認為除非你首先認識到維繫民主制度運作的堅實宗教基礎,否則你無法了解美國社會的任何事情。宗教教會了人們思考手段與目的以及制定長遠目標的重要性。憲法的宗教根源。清教神學的「性本惡」理論在幾乎每一位制憲會議與會者的思想中這都是一個有著強烈影響的因素。27
  傑斐遜相信,任何憲法機制能夠界定之事我們均不能留待人類美德去處理。28 就是說,無論政府是體現於如君主之類的單一個人或是體現於如國會之類經過選舉產生的會議,人類本性都將誘使我們濫用被賦予的權力,我們將極力集聚儘可能多的權力,我們不會始終如一地關注他人,尤其是那些權力較小者的需求。因此,依立國者之見,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不在於具有同樣弊端的神聖君主政體,而在於建立對自由設有眾多輔助保護性措施的政府,其措施之多使任何人都難以濫用權力。在美國憲政主義發展的整個歷程中,另外一個十分重要的理論是契約思想。多數美國人是從《聖經》中得知這一思想的,他們通常從《摩西律法書》中或從與耶穌的契約中獲取上述知識。書中寫道,如果以色列人遵循上帝在《十誡》中制定的誡律,上帝便對他們做出某些承諾。在這些契約中,上帝與人們訂立協議或合同,並以特定好處回報人們所付出的特定代價。如果上帝都願意接受如此限制,人們很難支持設立神聖君主制之說。這種思想在憲法中同樣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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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9 | 只看該作者
殖民地時期憲政理念的積澱及市民社會的初步發展既是美國獨立運動的前提,又為日後憲政國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礎。自由主義政治思想從英國傳播到北美大陸, 1620年「五月花號公約」表達了獨立自主、民主合作、自由發展的精神。29 英國貴族雖然也把殘餘的封建專制因素帶到北美,但北美自由主義的土壤顯然不適宜其生長。英國的殖民統治雖具有專制特徵,但自由主義與人權思想已開始在北美生長,一開始就對專制進行了抵制與反抗。托克維爾承認美國最引起他注意的,莫過於身份平等,平等的根源在於殖民地沒有王權、沒有貴族、沒有等級制度。行政管理體制是以地方自治為主,各殖民地之間也並不存在隸屬關係,自由土地是北美建立中產階級社會的主要條件。由於土地易得,中產階級由於中西部的拓展而擴大。因為自由和機會均等,貧富差距並不大,一個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市民社會初步形成。經濟發展是美國市民社會由成長走向成熟的關鍵因素。通過對外貿易與國內商業的興盛,大力發展製造業和推進農業商品化,使美國的經濟發展迅速展開。開發西部需要遷徙自由,需要擺脫束縛,工業化使自由的理念高於一切,在工業化的同時雖有動蕩發生,但工業化使美國形成了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市民社會已經形成。
  1791年,被稱為《權力法案》的十條憲法修正案的通過是制度建設的關鍵一步。在漢密爾頓強調憲法應成為執行政府意志的工具的時候,傑斐遜則認為憲法應該是限制政府意志的機制30,美國憲政思想是二者的妥協。南北戰爭是對舊的社會結構的一次猛烈衝擊,從而導致民主憲政體制的進一步完善。美國獨立戰爭是從英國統治下獨立出來,而南北戰爭則從根本上改變了美國存在的不平等問題。社會地位的經常變動,使階級界限變得模糊,一個固定的顯貴階層難以形成,這使得美國的中產階級社會得以持續下去。同時任何專制與破壞民主的因素都沒有生存的土壤,美國整體上就是一個市民社會為主體的社會。
  李普賽特認為「美國式自由主義」存在的原因在於殖民地開始的民主傳統,經過資本主義的發展形成了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市民社會。31 羅素認為美國的民主思想來源於古典的民主傳統和新教教義,傑斐遜是美國民主政體的創立者,他認為,政府應該是民主的政府,政府應盡量減少對社會生活的干預。當一個市民社會剛出現的時候,它便形成了民主傳統;當市民社會鞏固時,民主傳統也得到加強;市民社會佔有支配地位,因此美國憲政避免了激進革命。從殖民地、邦聯到聯邦制,美國是先有社會後有政治國家,這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憲政之路,美國是從限制國家權力開始進行的。從邦聯到聯邦制,加強了中央的權利,這也是現實的需要。因為鬆散的邦聯體制和中產階級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全國性政府,既保障安全又能保障對外貿易的進行,還有利於建立統一的國內市場。但是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也要防止英王式的新暴君,防止專制集權,所以採用了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分權制不僅是橫向的,傑斐遜又提出縱向分權,從而既保持了中央的權威,也使地方具有更大的自治性。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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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39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說美國有哲學的話,那就是實用主義,范布倫指出:我們必須依靠自己的經驗,而不是依靠他們的言談與思想。33 美國的民主是實踐探索的民主,它真實地反映了市民社會的現狀和政治要求。美國穩定的憲政依靠的基礎是市民社會,但市民社會不能直接參與政治,而是由其懂政治、熱愛執政的精英去實現他們的民主意願。因此精英民主政治並不是走向權威與集權的政治,決定精英民主的仍是背後的社會基礎。34
  在美國革命前夕,宗教自由是美國革命先驅者的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組成部分。北美殖民地的市民社會的組織或社團為美國政治現代化思想的傳播提供了生長的土壤並且由政治精英將其轉化為普遍的社會精神、民族意識。十八世紀中葉,北美殖民地的市民社會的社團組織和種類也不斷增加。在這些社團中旨在影響公共政策以維護和保障其社團利益的主要利益集團也越來越多。雖然市民社會分屬物質領域,但它和政治社會即政治領域是相互彼此聯繫的。市民社會要想實現其利益必須參與政治領域才能得以保障。於是市民社會通過多種群體和組織將自身同國家與政治機構相聯繫。他們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例如遊說,集會,示威遊行,要求表達他們在政治上的利益。
  影響國家與政治機構的市民社會的載體主要有利益群體、專業組織、宗教組織、知識界、工會、和其他公共群體。參與政治以保障其利益的這種慾望和活動是建立政治民主的強大動力。在這種意義上說,北美殖民地的市民社會為即將建立的美國的政治民主奠定了廣泛的社會基礎。憲法明確規定了市民市會和政治社會的職權範圍,是市民社會各利益集團吸取邦聯體制的教訓,讓渡權力給政治社會以更好實現和維護其利益的結果。該憲法確立了立憲民主政體,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原則,同時又具有必要的權力和行使權利的手段。美國憲法使立法權和執行權得到了分離,這是市民社會與政治社會分離的客觀要求。在市民社會與政治社會分離的情況下,彼此都需要一種中介參與對方領域。
  1787年的美國憲法規定,體現立法權的議會是市民社會在政治社會中的全權代表,而體現執行權的官僚機關則是政治社會在市民社會中的全權代表。該憲法的通過和聯邦政府的成立,標誌著在北美殖民地市民社會的推動下,美國的政治進入了現代化階段。至此,北美殖民地的市民社會完成了推動美國進入政治現代化的偉大曆程。35 正如托克維爾說的那樣,「在美國,宗教從來不直接參加社會的管理,但卻被視為政治設施中的最主要設施,因為它雖然沒有向美國人提倡愛好自由,但它卻使美國人能夠極其容易地享用自由」。36 「我在美國逗留的時間越長,越感到這個使我感到新鮮的現象的政治影響強大。」37
  構成市民社會政治文化的另一個基礎,是對宗教道德的群眾性、社會性追求。 「宗教在政治中發揮的真實作用並非激起道德義憤,而是喚醒個人的良心。這是一個微妙但十分重要的區別。道德義憤讓人們譴責別人,良心則促使人們進行自我質問」。38 在宗教名義下追求自由和平等的大覺醒運動就是這種社會性宗教道德活動的表現。
  18世紀20年代起,在大批信仰復興傳教士的不懈努力下,從新英格蘭、新澤西、弗吉尼亞、卡羅來納到喬治亞,許多地區都先後出現了宗教復興的高潮。新的宗教激情很快席捲了北美殖民地,並持續了大約半個世紀。39
  大覺醒運動是一場規模巨大的北美殖民地市民社會爭取宗教自由和復興宗教的運動,它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效果是把無數人帶進了上帝的懷抱,使許多人聽到了「上帝的聲音」,強化了北美殖民地基督教文化的烙印,使基督教的影響深入到北美的窮鄉僻壤,恢復和提高了宗教在北美各個殖民地人民生活中的地位。
  大覺醒運動也使北美殖民地人民在思想上強化了美利堅民族一體化、北美殖民地一體化、「上帝選民」命運一體化的概念。大覺醒運動前,北美各殖民地是分散孤立沒有關係的,殖民地民眾因其背景的不同,在思想上缺乏共識,更談不上共同的民族凝聚力。席捲北美大地的福音復興狂潮把福音復興佈道家送到了各個角落,吸引了數以百萬希望得救的信徒,也打破了過去教派割據的格局。福音復興的重點是強調個人重生、悔改得救、重歸上帝,提倡教徒重視道德,承擔「上帝選民」的責任。這種在大範圍內廣為流傳的觀念在激起民眾宗教熱情的同時,也使「選民觀」的思想深入人心。在信仰復興后的北美各地,對實現上帝許諾的「千年王國」的企盼,變成了教會領袖和佈道家的共同話題。殖民地人民的民族意識與虔誠的宗教激情混合在一起,突出了美利堅民族的概念。「除耶穌外,別無他王」的口號,以宗教的形式為殖民地民眾參與獨立戰爭提供了精神武器。大覺醒運動以復興宗教信仰為目的開始,但當它結束時,除了宗教的復興之外,還有北美殖民地民族意識的覺醒,這也是大覺醒運動的重要成果之一。
  這場運動以「靈魂自由」為口號,把抽象的基督教教義與神學變成了一種具有豐富內涵的民主哲學。大覺醒運動在宣傳新的宗教思想的同時,也使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運動所倡導的宗教寬容推動了民主思想的傳播,促進了美國政治的現代化,而所有這些都是巧妙地從宗教道德的立場出發,對自由主義、個人主義與民主、平等思想的肯定。大覺醒運動的初衷是復興宗教,通過把教徒的視線更多地從來世引向現世。神職人員和佈道家成功地將「靈魂得救」的宗教神學與政治交融在了一起,在客觀上強化了市民社會的道德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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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民社會的道德基礎

  市民社會發展的前提之一是社會能夠為無數眾多的群眾性志願結社的存在提供政治上、法律上和組織體繫上的保證。美國的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政策最大限度地促進了美國宗教市場的自由發展,使形形色色的宗教團體與教會組織經過充分競爭,構成了美國市民社會中最大的組織體現。同時,市民社會的發展還需要有維持其正常運轉的道德基礎。有了這個道德基礎,市民社會才能始終保持以獨立的、群眾性組織的面貌,對整個社會進行監督和教化。這種道德基礎與監督機制必須是超政治、超穩定的,具有連續性和最大的社會認同,不受政府更迭或政黨變化的影響。在美國社會中,具有這種能力和特點的正是宗教。美國的宗教團體與教會不僅是市民社會中最主要的非政府、非官方的群眾性志願結社組織,而且由於宗教本身的特點,它也是美國市民社會中最大的道德資源。市民社會中的宗教生活對大眾進行道德教育,提供倫理規範,幫助大眾在社會和日常生活中做出道德選擇,培養人們基本的文明和自製,提醒人們在家庭和社會中的責任,鼓勵人們關注公共而不是個人利益。沒有宗教的道德監督與教化,美國市民社會的存在與發展是無法想象的。
  每個社會都有自己佔主導地位的價值觀和道德水準,一旦一種特定的道德體系成為了某種文明或文化的內核,它就會在相當長的時期里成為該社會每個成員的 「社會化」過程中的「路標」,起到加強社會凝聚力、鞏固社會秩序、促進組織穩定等作用。40美國社會推崇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就是常常被基督徒稱許的基督教傳統。這個傳統凝聚了西方基督教文明的精華,體現了以《聖經》為基礎的基督教倫理原則,得到了大多數人美國的廣泛認可。它的主要內容包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 人人享有平等的權利並且不可分割, 人格由其擁有的權利來體現, 強調機會平等而不是結果平等,尊重個人隱私和自主權, 重視程序法和自願訂立的契約的道德價值, 社會和國家要確保個人的自主性, 減少對個人活動的限制, 並最大限度地提供充分競爭的機會等等。41
  對於美國人來說,宗教不僅是一種內心世界的精神信仰,而且是可以通過自己的實踐和體驗感受到的存在。這種存在經由教會組織和宗教活動的不斷強化和放大,被提升到了理性的高度,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根本需要結合后又反過來成為指導信徒日常生活和行為方式的道德準則。不同宗教、不同教派只要從這個準則出發,就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社會公共生活的方式,體現宗教的社會功能。這種功能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面向整個社會,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為道德教化與社會服務提供者的作用。這種作用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質的,具有多重色彩,對維持社會安定、緩和社會矛盾、協調人際關係、保證個人和家庭的正常生活至關重要。
  自從清教徒來到北美大陸后,無論北美大陸的政治與社會發生了多少變化、無論北美宗教內部各派力量如何興衰消長、基督教的基本傳統並沒有變;無論是獨立戰爭之前還是建國之後,美國人都以基督教傳統作為自己和整個社會的道德基礎。美國的歷史不長,但作為美國社會道德基礎的基督教傳統卻源遠流長,它是西方文明在北美大陸生根開花並經歷了「美國化」過程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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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全社會的廣角視野出發,宗教之所以能夠成為市民社會的道德基礎,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美國社會中實際上形成了把帶有美國特色的基督教傳統作為美國人的精神支柱、道德源泉的共識,這也是美國人常常引以自豪的思想資源之一。正是由於有了這樣一種傳統的道德力量,由文化背景形形色色的移民組成的美國社會,才能在道德問題上形成共識,有一個為大多數人認可的道德規範。整個社會在極力崇尚個人主義和自由競爭的同時,才有可能倡導合作與自律、倡導平等與正義、倡導愛心與幫助、倡導責任與使命。在貧富懸殊、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社會中,道德規範和「精神文明」才會代代相傳。
  美國政治學家肯尼思•沃爾德在談到宗教對美國民眾的道德影響的作用時,曾經說過,「從某種意義上說,教堂是公民美德的孵化器」。除了宗教團體和教會,美國的其他社會組織是不以提供道德規範、道德教化與監督為己任的。每當周日來臨,虔誠的基督徒總要帶著子女到教堂做禮拜,孩子們要去教堂開辦的主日學校。主日學校是系統地講授宗教知識與培育宗教道德的基地。從學齡前到高中,主日學校根據孩子的年齡,分成不同的班級。哪裡有教會,哪裡就有主日學校,主日學校是教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對美國兒童與青少年道德觀的形成影響最大的,除了家庭之外,就是主日學校了。聖經中的《十誡》既是基督教的信仰,又包含了社會道德規範的基本內容,如「要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盜竊」、「不可姦淫」、「不可說謊」等。此外,「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愛護生命」、「愛你的鄰居」等基督教倡導的基本信條,也早已融入了社會道德規範之中。這些道德教化表面是宗教行為,是教會活動的一部分,實際上卻恰恰體現了市民社會自我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特點。
  市民社會中的宗教道德教化從一個人的童年就開始了,它以各種形式不斷強化宗教道德規範。當一個人成年後,與基督教價值觀相連的道德規範又成為衡量和監督人的品行的終生不可改變的標準。除了青少年道德教育之外,宗教的道德教化還特別表現為對特殊群體的工作上。在監獄、無家可歸者中心、戒毒所、艾滋病救助醫院,以及遍及全球的美軍基地中,都有牧師和傳教士工作的身影。儘管宗教的道德教化不是萬能的,教會沒有也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美國社會中的各種問題,但如果沒有教會、沒有牧師,美國社會的情況只能更糟,矛盾只能更加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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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40 | 只看該作者
宗教的道德督導和教化在美國社會現實生活中的指導意義還在於它遠遠超出了宗教信仰本身的範圍。美國人可以選擇不同的宗教信仰,可以不相信宗教,可以從法律上強調政教分離,但卻無法在現實生活中拒絕基督教的道德規範。無論是基督徒還是其他宗教的信徒,無論是在美國出生的人還是剛剛到來的新移民,無論是青少年還是成人,都無法改變與基督教傳統相關聯的道德規範和倫理觀。作為個人,可以不相信、不遵守甚至否認或批判基督教的倫理道德,但要在美國社會另搞一套與基督教毫無關係的道德體系,無疑是不現實的。
  200多年來,基督教一直充當著美國市民社會道德規範的提供者與捍衛者,每當社會的變化對傳統道德發生較大的衝擊時,教會組織總會站出來積極維護基督教傳統的道德,喚起公眾對道德問題的關注,平衡世俗化發展對宗教道德的衝擊。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社會興起了一大批推崇家庭價值觀和強調回歸基督教傳統道德的組織(如道德多數派、自由同盟、基督教聯盟、家庭價值研究會、守信者運動、貞潔運動、女子信仰運動等),就是宗教組織捍衛道德資源、充任公民道德督導、自覺維護市民社會存在的具體體現。
  儘管宗教組織的努力不可能改變社會發展的總趨勢,不可能完全制止世俗化對基督教傳統的衝擊,但作為社會的凈化劑,宗教道德從整體上說對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公民素質、增強社會凝聚力起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包括政府在內的其他社會力量,對道德的督導及捍衛道德的決心均無法與宗教組織相比。美國人不能不承認,「教堂是談論和解決道德問題的場所」。離開了基督教傳統,離開了以基督教為主體的宗教組織與教會,美國社會中的道德根本無從談起。「華爾街日報」撰文稱,「尤其是在美國的犯罪率高、文化水平低的社區,有組織的宗教成為社會文明的柱石。」42
  從道德督導的效果上看,在向民眾提供社會的道德規範和核心價值方面,宗教組織的作用有其獨特性。教會把一切問題都與宗教信仰掛鉤,然後從宗教立場出發,用傳統的宗教道德標準進行衡量。這樣,「你應當如何」或「你不應當如何」等與道德有關的問題就具有了一層濃厚的精神信仰的色彩,這種強調把人的行為與信仰直接掛鉤的方式,對人的心理暗示作用是家庭、學校、非宗教民間組織在進行道德教育時根本無法比擬的。人們對神的敬畏和對社會道德規範的認可融成了一體,道德問題與宗教說教被自然地聯繫在了一起。關於道德問題的宗教說教不是法律,沒有強制性,但卻具有比法律更加特殊的權威性。它可以從內心深處有效地制約人的行為,影響個人對家庭、社會和公共生活的態度。儘管宗教表面上不能幹預法律和行政,也無法左右社會輿論,但宗教通過對個人道德觀念的影響,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支配著社會的風貌。
  除了在道德方面提供基礎和標準之外,宗教在市民社會中發揮作用的一個領域是為社會各階層提供愛國主義信念和對美國社會與世界的責任感,並將此與宗教倫理準則聯繫在一起。誠實守信、勤儉奮鬥、疾惡行善以及尊重人權是美國各教派普遍崇尚的道德標準。最能說明問題的是美國歷屆總統的選舉。總統候選人的道德品行從來就是美國公眾關注的焦點,它「實則是總統選舉過程的起點」。70年代的水門事件、80年代的哈特風波之所以斷送了兩名總統(候選人)的政治前程, 正是因為「對美國人說來,品行是不可能同以宗教虔誠為基礎的道德分離開來的」。「道德性——在大多數美國人來看,它是以宗教為根源的,同品行是不可分的。」43
  在愛國主義信念上,早在獨立戰爭時期北美各地教會領袖和具有革命思想的神學家,即在尋求正義與自由的旗幟下,賦予基督教國家觀以新的內涵:即人的尊嚴、人身自由、信仰自由源於創造萬物的神,人的國家亦應秉承神的旨意。北美人民對英國殖民當局不公義統治的反抗,恰恰是根據聖經原則恢復公義的合理行為, 因此所有基督徒投身於獨立戰爭乃是符合正義的事業。當時簽署《獨立宣言》的就有著名的長老會牧師、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約翰•威瑟斯龐。自美國獨立起, 愛國主義就成為美國宗教的一個重要原則。19世紀30年代, 托克維爾在美國實地考察當時的宗教神職人員志願幫助西部拓殖地的移民建立學校和教堂的情形時,不無感慨地寫道:「在美國,宗教的熱情就是這樣在愛國主義的溫床上不斷提高的」。44無論美國各地, 無論什麼場合,只要有升國旗、奏國歌的儀式, 美國人上至總統,下至普通民眾都會手撫胸膛和唱國歌,宗教的虔誠和愛國主義的情結表現得淋漓盡致。
  對社會和世界的責任感源於清教殖民地初期的使命感。當時馬薩諸塞總督約翰•溫思羅普把他所率領的移民安全抵達殖民地視為上帝的庇佑和神聖的使命:「我們同主訂立了公約來完成這一使命,我們受命而來。主授命我們建立自己的理想社會……如果主高興聽到我們的心聲,讓我們安全抵達我們的『樂土』,那麼主就批准了公約,授予了我們這一神聖使命…」。45《獨立宣言》所宣布的「人人生而平等」更將這種使命感具體化為「民權神授」、「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天賦人權不容侵犯的思想。這種源於宗教信仰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賦予了美國人一種不同於其他國家人民的「天命」感、正義感,它從思想信仰和倫理道德上調動了美國公眾參與社會事務的自覺性、促使美國公眾不斷地關注諸如種族平等、移民、墮胎、消除貧困、女權、同性戀婚姻、槍枝管制、核裁軍、國際安全、人權、宗教自由、環境保護、打擊恐怖主義等一系列國內國際的社會政治問題,是保證美國的市民社會充滿活力的基本動因。
  從這個意義上說,美國的確可以說是一個「上帝治下的國家」,基督教在美國大行其道,市民社會在美國蓬勃發展,美國則是基督教倫理道德與市民社會的直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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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41 | 只看該作者
五、宗教團體的社會資本

  作為一種與政府、企業并行的社會組織形態,市民社會無疑擁有巨大的能量。究其原因就在於它囊括了幾乎所有致力於公共利益事業的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能夠通過向政府施加壓力和向決策者提供專業技術知識來影響政策;它能向那些希望參與市民生活、但對加入政黨不感興趣的年輕人提供如何成為領導者的訓練;它能以各種非官方的方式培育市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參與意識並對所有公民提供公民教育。非政府組織的存在,體現了市民社會的巨大和不可替代的魅力。而構成美國市民社會中最大的群眾性社會組合的是以宗教團體形式出現的各種各樣的教會,因此對美國社會來說,以教會為核心的各種宗教團體是最大的非政府組織。宗教在美國社會發揮影響的途徑之一正是其作為美國最大的非政府組織的身份。
  但從宗教團體內部看,除了聳立在美國城鄉各地造型各異的教堂隨時提醒人們宗教在美國的廣泛存在外,教會掌握的真正重要的資源是其無法估量的社會資本。有了社會資本,教會在作為市民社會中非政府組織核心力量維護公民權益時,就能夠發揮比工會、各種專業人員協會、商會、學生團體、文化與體育組織等其他形式的非政府組織更為強大、更加有效的作用。
  所謂社會資本,是指一個社會或地區、社區中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相互作用的網路系統。這個系統包括面對面的接觸和人與人的交流,以及由人員交流帶來的義務關係和相互信任。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普特南認為,社會資本是一個社區對居民的價值,由社區基礎的各種關係組成,而它來自志願服務和市民參與。46 當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對教會來說,最大的人力資本是教徒)二者結合起來時,人們就能夠組織起來創建公共文明、解決共同的社會問題。社會資本強調互惠、信任和社會和諧的道德規範和網路系統,能夠為解決教育、城市貧困、失業、控制犯罪和毒品,以及公共衛生問題帶來更多的潛在資源。社會資本是一種隱形的、特殊的資源,它不是經濟學意義上金融財富的集合,也不是商業上物質商品或市場服務的集合,但它使得互惠、信任、團結和參與等規範變得具體化;它通過家庭、組織成員、朋友、合作者、鄰居構成的潛在的社會網路,能夠有效地保證和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對於個人來說,社會資本尤為重要,它是保障人們正常生活不可缺少的資源。
  宗教團體是美國社會資本的最大佔有者和最主要的社會網路中心。人們共同進行崇拜活動的宗教團體是美國最重要的社會資本的彙集地。「所謂教會就是指人」, 「它不是指建築物,甚至也不是指一個組織,它指的是人們彼此之間的關係。」47 如果考慮到90%以上的美國人聲稱相信上帝、30萬個教會和2千多個教派組織的存在、參加宗教活動的美國人超過了參加美國社會中其他任何組織活動的人數這樣一個事實,任何人都不能無視美國社會中這個龐大的非政府組織力量。48
  由於有了立法上的保證,美國出現了宗教的自由市場,各個宗教都可以在美國自由發展。在美國早期的歷史上,初到美國的移民惟有通過宗教才能保持他們的文化和傳統。經過長時間的發展,教會變成了社會資本的重要基地;道德與價值、社會聯繫、人際之間的相互信任與合作、社團之間的交往與幫助、移民文化傳統的繼承等,都是以教會和以教會為核心的網路而實現的。教會同時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志願者、社會慈善服務力量、社區領導、選舉參與者等等。通過教會,傳統的價值觀和公認的道德準則得到了發展,社會的許多需要得到了滿足。千百萬隸屬於各種各樣宗教團體的美國人,不論其社會經濟背景如何,在參加宗教組織和宗教活動的同時,一方面從教會得到了其它任何組織都無法提供的歸屬感、安全感和精神慰藉,另一方面也為教會增加了社會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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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41 | 只看該作者
從市民社會結構的功效角度看,教會是教育群眾、組織群眾、動員群眾的最好形式。教會成員成立各種委員會和特別工作組開展各種社會服務。他們通過開展形形色色的活動來提高本社區的生活質量,從而擴大了在社區中的影響力。他們為無家可歸者提供吃住,舉辦宗教學習班,建立唱詩班等等。這些由教會組織贊助、個人組織的活動使人們得以控制和影響自己所生活的小環境。教會的網路結構可以使宗教在看似無序的茫茫人海中,極為有效地使用社會資本,對包括政治在內的各種社會問題迅速做出反應。美國宗教組織的社會功能遠遠大於其他國家的原因除了政教分離原則獲得了法律上的保障之外,一個重要原因還在於市民參與宗教的程度的廣泛性。
  市民參與宗教活動或加入教會組織,對民眾來說除了出於對宗教神學或教義本身的信仰需求外,更多的往往是對教會在教徒日常生活中所能發揮的獨特作用的現實考慮。就一個地區而言,教會是社區的中心,是獲取社會資源的最佳途徑,是社交興趣、規則和技巧的孵化器。積極參與宗教活動的人通過教會學會了如何發表演講,組織會議,處理分歧和承擔管理責任;通過教會,學會了人際交往,從而獲得了參加更多其他與宗教有關的社交活動的機會。參加這些活動的結果往往會導致教徒有可能在更大範圍內參加其它各種非宗教的世俗的組織與活動(例如選舉投票等政治性的活動),並獲得更廣泛的非正式的社會關係。49
  美國曾有一項對職業聯合會、興趣小組、退伍軍人組織、自助小組、體育俱樂部和服務俱樂部等22個不同類型的志願性群眾社團的調查。結果顯示,宗教組織的成員最樂意參加其他形式的社會活動,如投票、作陪審員、參與社區項目、與鄰居交談,或慈善捐獻。50 還有一項調查要求被調查者計算出一天中與之有過面對面交談的人的數目,結果發現宗教徒更容易推測出每天交談的人數。定期去教堂的人在一天中會與更多的人交談,平均比其他人多40%。51 這些調查表明,宗教和教育一樣,都能有效的將各種社會活動聯繫起來,使參與宗教活動的人能結識更多的人,在使用社會資本的同時,創造出更多的社會資本。
  許多人參加宗教組織和教會活動的另一個原因是教會能夠提供的成員平等與教會內部的民主環境。例如,對婦女、有色人種和窮人來說,教會是他們獲得技能培養的重要場所,如寫信,參與決策性會議,籌劃和主持會議,以及公共場合發表演講等。儘管他們也能通過其他非宗教性團體或自己的工作學習這些技能,但非宗教性場合往往更願意吸收或迎合白人和中上層社會成員,從而強化了權利的不平等。只有在宗教團體中,婦女、移民、有色人種和窮人才有機會培養自己的人力資本,獲得政治參與的必備技能。因此,宗教是反對美國社會參與中階級不平等的重要場所,宗教以自己掌握的社會資本為弱勢群體提供了不依靠經濟上享有特權的人而實現「民主參與」所需的條件。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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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2-13 07:42 | 只看該作者
宗教組織的這一特點對黑人教會來說尤為重要。美國歷史上,宗教組織從來都是黑人社區中社會資本和公民參與的中心。教會是美國黑人中最古老和最有活力的社會組織,它是美國歷史上備受壓迫的黑人的唯一一個由「黑人控制」的社會組織。不論處於何種社會階層,非洲裔美國人都比其他人宗教信仰更加虔誠。黑人的宗教傳統鼓勵各種宗教的糅合和對社區事務的關注。從19世紀的廢奴和禁酒運動到20世紀的民權和保護生命權力運動期間,黑人的教會活動都與社會活動關係密切,部分原因就在於教會為黑人提供了獨一無二的社交機會和平等的社會參與機會。53
  一位1950-60年代民權運動時期有影響的分析家曾經指出,「黑人教會是現代民權運動的組織中心……教會提供了有組織的群眾基礎;經濟上獨立於白人社會、具有良好管理人和資源技能的牧師領導者;向抗議活動提供資助的財政基礎;以及群眾共同商討鬥爭戰略戰術的聚會場所」。54
  美國宗教社會學家林科恩也曾表示過類似的觀點。他認為,「如同發揮了宗教作用一樣,黑人教會還是美國黑人的文化之母、自由的冠軍和文明的標誌,扮演著學術講堂、音樂學校、公共論壇、社會服務中心、政治學會和財政支持的歷史作用」。55
事實上,教會為教徒提供的社會資本遠遠不限於對社會的參與、對人的技能的訓練和對社交需要的滿足。教會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它能從精神和感情上同時滿足人們對「生命意義」,「愛」和「自我價值」的需要。這種需求是人維持生命、參加社會生活的重要動力。許多人認為只有在宗教組織中才能找到生命的意義。 「宗教可以為個人和群體提供一種身份的認同感和根基感」56。宗教團體還能頻繁的為個人提供群體的友誼和生活的意義。57
  因此,參加宗教團體不止是為了尋找「靈魂」的意義。它為具有相似背景和興趣的人們創造了一個社會環境,使之得以相聚組成各種小的團體。屬於某個宗教團體意味著從屬與一個社會關係的網路。參與宗教團體的社會活動給其成員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得到其他宗教社區的認同,順從道德規範和與其他成員分享活動和資源。而因為他們參與社會服務的工作,許多成員就有了更多的機會與團體以外的人們交往和工作的機會。
宗教團體正是通過這種看似簡單的模式源源不斷地擴大著自己的社會資本。對教會來說,社會資本的增加是一個不斷從個體到小團體再到群體的人際網路的發散式聚合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發現自己需要關係密切、充滿熱情的社會小團體。這些小團體能真正了解他們,與他們分享喜怒哀樂,討論他們的價值觀,顯示愛心,使他們不會感到孤獨、不會與社區內的朋友熟人相隔絕。人的這種需要並不特別,但卻無處購買 —— 政府、企業、大型非宗教社團的著眼點均不在此。唯一能夠以靈活的方式提供這種需要的是宗教組織。宗教組織的支柱是基層教會,教會的基礎是其內部眾多的小團體。宗教關注每一個生命個體,更重要的是,宗教對個體的關注不分人種、性別與年齡;沒有政治、商業或其他專業方面的條件。對一個沒有什麼特別資本的普通人來說,把自己和別人、社會聯繫起來並能得到溫暖和幫助的簡單而有效的方式莫過於加入教會或隸屬於某個宗教組織的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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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者伍思諾曾就宗教組織的小團體問題做過一項調查,發現在所有被調查者中,十分之四的人隸屬於某個小團體,他們定期聚會、為成員提供幫助和支持。58 在小團體成員中,四分之一的被調查者屬於查經小組或禱告團契,另四分之一的人是主日學校的成員。其餘的一半可以被稱為互助小組,常見的有讀書俱樂部,興趣小組,體育運動小組,酗酒者匿名互助組織等。59
  這項研究還表明人們參加小型團體聚會不是隨隨便便的。多數成員堅持每次聚會都參加——每周一次或兩周一次。多數聚會長達兩個小時。多數成員不多(約 20人),彼此間足以產生親密的友誼。多數團體成立時間都超過5年,使得成員有足夠時間培養深沉的關係。如果說社會資本的生成需要以第一手的交流體驗為基礎,那麼小型團體無疑是社會資本的重要來源。成員們定期見面,兩次聚會間還會通電話交流,傾聽別人生活中極為隱秘的事情,了解彼此的生平事迹。絕大多數人都信任自己的團體夥伴。
  人們在小團體中也感受到顯著的關愛。根據調查結果,82%的人因為自己的團體而不再感受到孤獨;72%的人說當沮喪時,團體給予他們鼓勵;43%的人說團體曾幫助他們度過情緒的危機。這些團體還是其成員相他人表達關愛的渠道。事實上,74%的人曾幫助過自己團體中的夥伴,62%的人曾與團體一起幫助過外界的人。60 因為參加小團體活動,56%的人說他們變得更加關注和平與社會公正,45%的人更關注社會和政治事件;43%的人開始參加本社區的志願工作,40%的人改變了對某些社會和政治事件的看法,12%受到鼓勵參加政治集會或為政治選舉工作。小宗教團體的成員更易於參加其他的委員會,並在教會中發揮領導作用。61
  宗教組織成員在小團體中形成的宗教虔誠,也會在宗教之外的社會與經濟領域發揮作用,它可以培養人們的價值觀並影響人們對許多問題的看法,包括如何對待婚姻與家庭;如何看待錢和物質財富的價值;如何理解生命與工作的意義等。積極參加小團體活動的人能獲得社會和精神的支持,從而更好地處理生活與事業中面臨的壓力。遇到問題時,他們中的很多人能夠從價值觀的角度,摒棄了自私的思想,做出符合宗教道德的決定。
  從組織規模上說,宗教小團體無疑是微不足道的,但它包含了市民社會的所有基本要素。如果說,美國的宗教組織相當於美國市民社會中一條奔流不息的大河的話,那麼,無數的宗教小團體正是構成這條大河的涓涓溪流,而教徒則是縱橫交錯的溪流中的小水滴。美國宗教組織的力量就在於能將無數柔弱分散的小水滴彙集在一起,使它們一邊奔騰,一邊吸納更多的水流,最終成為波瀾壯闊的大江大河。從這個意義上說,宗教組織的社會資本是無形的,它的組織動員能力卻是難以估量的。
  但社會資本與其他資本不同,它的特點是使用越多,得到的回報也就越多。掌握著巨大社會資本的宗教組織不是將其資源主要用於與政府或商業企業的競爭或抗衡,而是選擇了把致力於社會服務和興辦慈善事業作為體現自身價值謀取回報的最佳方式。教會團體在努力從社會和民眾中汲取營養促進宗教發展的同時,始終以積極的方式極力表明自己的社會責任與社會關愛,宗教在市民社會中的地位與價值是與其對慈善事業的特殊重視和巨大貢獻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這也可以看成是宗教團體對其社會資本的一種獨特的使用方式。
  對講求實際的美國人來說,一個宗教組織如果把自己的活動僅僅局限在教堂之中,定位在純宗教範圍內,這樣的組織是註定沒有活力、沒有前途的,它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每個教會、每個宗教組織、每個宗教領袖對此都非常清楚。因此,美國的各個教派,不論大小,都把開展社會服務、從事慈善活動作為自己的天職,把提供社會服務看成是在社會中發揮和擴大影響,體現自身價值的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徑之一,全力以赴地投入其中。宗教機構通過其龐大的組織網路有效地徵集豐富的人力、財力,將其用於滿足社會,特別是弱勢群體的需要。廣大受益者在接受宗教團體社會服務的同時,也以各種方式積極參加和支持教會的社會服務,從而有效地形成了宗教組織社會資本與物質財富的良性循環與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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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宗教社團每年花在社會服務上的資金大約為150-200億美元。1998年全國60%的教會宗派(大型教會中的比例更大)聲稱從事了社會服務、社區建設、或街區組織的項目。其中,33%的教會成員支持向飢餓者提供食物的項目,18%的人支持提供人道主義住房項目。絕大多數(93%)歷史悠久的城市教會開展社區服務,如提供食品室,自助小組,和休閑娛樂項目等,而項目的受益者中有80%都不是這些教會的成員。黑人教會在目前「重建城市中心社區」的項目中發揮著顯著的作用,如「波士頓10點聯合會」。「工業區基金會」——被廣泛認為是最成功的草根社區組織的典範——就植根於當地教區和教會。62
由於構成美國宗教的主體是基督教,因此,美國宗教機構的社會服務主要體現為基督教興辦的慈善事業。過去傳統的基督教慈善事業往往集中在醫療、教育和救助窮人等少數幾個領域。隨著社會的發展,美國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多,人們的社會需求越來越複雜,基督教的社會服務也相應地擴展到了更加廣泛的領域。只要有社會需求,針對這項需求的服務就會應運而生。
今天,美國宗教的社會服務,可以說已經達到了無處不在、無所不包的程度。宗教慈善機構在消除貧困、社區發展與改造、預防犯罪、幫助移民與難民、幫助少數族裔、提供醫療與衛生援助、反對酗酒、毒品與艾滋病、發展文化與教育、保護婦女與兒童權益、老年人服務、環保、解決無家可歸者等方面,都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美國各種社會力量中戰鬥在解決社會問題第一線的主力軍。在所有這些慈善活動中,宗教機構最基本最經常的服務是救濟貧困。儘管美國是當今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濟貧,始終是美國宗教機構社會服務的重點。例如,1999年由美國基督教福音派教會發起的「信仰與家庭」計劃已經幫助了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南卡羅萊納和印第安等州的許多美國家庭。63 作為市民社會中堅力量的地方教會組織在反貧困的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宗教團體的社會慈善服務也極大地促進了美國民間慈善機構的發展。興辦慈善機構本來就是宗教團體的傳統,20世紀初,幾乎所有的教派都設立了自己的慈善機構。今天,宗教團體慈善機構所提供的社會服務包括了濟貧、醫療衛生、教育、社會與家庭援助、法律援助、社區服務、國際援助等社會需要的各個方面,這也是美國市民社會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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