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向錢看。自從有錢之為物以來,人類社會罕有不向錢看者。即使在標榜以「清」為「高」的傳統的中國社會,也不免有「有錢能使鬼推磨」,「恭喜發財」一類的俗話,和「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一類的不那麼俗的所謂哲言。然而,美國社會的向錢看,要比任何其他社會更加徹底。「The bottom line is money。」 是美國人的口頭禪,譯成中文就是「萬事皆空,唯錢是問」的意思,正好同中國俚俗所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形成發人深省的對照。美國沒有蔑視或鄙視金錢的處世哲學,因而美國人對於向錢看從來持肯定或積極的態度。美國不曾經歷門閥或貴族的歷史,因而美國人的階級劃分完全以貧富為基準。自殖民時代以來以至於今,但凡背井離鄉移居美國者皆以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為的,即使別有原由,也都是次要的。柞裡子既為移居美國的一分子,其為如此這般齷齪之輩自不待言。當然,說「齷齪」,根據的是視銅為臭的哲學。倘若依據美國人的眼光,則無不為膽識過人,英氣十足的豪傑。然而,齷齪抑或豪傑雖不無爭論的餘地,美國人大都具有唯利是圖的氣質或遺傳基因,卻無可置疑。
美國文化特徵之二,在於趨炎附勢,趨紅踩黑。用美國人自己的話來說,叫做「追隨贏家」(「Follow the winner.」)。其他民族未見得就不如此,但在某些民族的文化中,至少在理論上和道德觀點上以趨炎附勢為非,因而但凡要做好人、做大人物者,即使不能平心靜氣安於貧賤,至少要表現為不是趨炎附勢的勢力小人。而一但身為趨炎附勢小人的真相暴露無遺,則立即會淪為被人遺棄的對象。就個人修養而言,這種道德觀似乎無可指責。然而,就整個民族而言,卻未見其妙。比如,某某人在競選時敗北,其擁戴者若不想被人指為趨炎附勢的勢力小人,就只有走繼續決支持這位失敗者的路。於是,競選雖然結束,勝負雙方的鬥爭卻並不因此而休止。無休止的派系之爭或黨派之爭顯然無助於權力的和平移交。美國人既然視「追隨贏家」為理所當然,某人一旦敗北,即如樹倒猢猻散,其支持者各奔前程,競選時的火氣立即消失。轉而投靠獲勝者的現象也屢見不鮮,無人以為非。比如,布希敗在里根手下之時,布希的競選經理貝克隨即遙身一變而為里根的總統辦公室主任。布希在里根下任當選總統之後,貝克又隨即遙身一變而為布希的外交部長。如此這般趨走於兩位競爭對手之間,里根、布希、貝克本人皆不以為意,外人也未有以馮道目之,竊笑其趨炎附勢者,稱道和羨慕貝克為能人之聲倒是不絕於耳。
不僅捧場的不必不做勢力小人,當頭頭的也同樣可以追隨贏家。不過,美國人對此另有次法。這說法是「倘若打不贏,何妨化己為彼」。(「If you cannot beat them,join them.」)所以當年約翰遜敗在肯尼迪手下,就俯首甘為肯尼迪的副車;布希敗在里根手下,就俯首甘為里根的副車。輸即歸附,也並非美國人獨有的性質。不同之處在於,但凡在以趨炎附勢為非的社會中,輸即歸附者往往會被視為可恥、可笑、可棄之如敝履的庸才,罕有能再起而為領導者。美國卻不然,約翰遜和布希旋即被選為總統即其明證。當頭頭的可以輸即歸附而仍然有前途可言,因而競選活動在美國絕不致演變為你死我活之爭。套用一句中國的俗話,就是「君子動口不動手」,無論輸贏都以不傷和氣為先。換言之,為其他文化所鄙視的趨炎附勢,在美國卻成為其民主競選的基石。如果說趨炎附勢無論如何不能視為人性的長處,那麼,不妨說美國人善於用短。
美國文化特徵之六,為地方主義。本書在《初版前言》中指出,把「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譯為「美利堅合眾國」並從而簡稱為「美國」,以及把美國的地方行政單位「state」譯為「州」,均有欠妥當。如果中文改稱「美國」為「美洲聯邦」,改稱美國的「州」為「邦」,則想必會有助於中國人理解美國的地方主義。簡言之,美國的地方主義可以歸結為以下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