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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中國最需要的是腰杆子里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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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白山 發表於 2006-11-15 04: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沒有弱勢群體,只有弱勢法律。正如我們相信,沒有貧窮的人民,只有貧窮的政治。如果法律的尊嚴得不到維護,如果權力可以變成暴力,那麼,每個人都會進入一種互相侵害的惡性循環。當弱勢群體終於鋌而走險訴諸暴力時,法律同樣會再次受到傷害。

  不久前,在一次例行檢查中,湖南省交警總隊慈利中隊交警王志宏遭遇群毆。王之所以被打,是因為他所查的車是慈利縣縣委書記劉樺的車。打人者行兇時同樣發表了短暫而有力的演講,「誰讓你查我們縣委書記的車!」據監控錄像顯示,事發當時,劉樺坐在旁邊的黑色別克轎車裡目睹了這一切。

  意味深長的是,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有交警感慨,如今交警已經成為最弱勢的一個警種。刑警面對的是犯罪嫌疑人,別人看到他們怕;派出所面向社區普通老百姓,沒人在警察面前搗蛋。只有交警,除了違章開罰單外,還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問題還在於,這「紅綠燈下的哨兵」,要記住特權車與特別號,否則會以「沒有政治敏感」自責。顯然,這裡所謂「政治敏感」,並非民眾對國家前途的敏感,而是對權力的敏感。這種「政治敏感」所堆砌起來的,不過是「以無法無天為榮」的異化的權力。顯然,執法者應該尊重的是法律,而不是見風使舵的以「權力敏感」為實的「政治敏感」。

  轉型期的中國人,人們談得更多的是「暴力襲警」對社會帶來的某種危害,然而,有一種襲警卻被人忽略了。這就是我說的「權力襲警」,防「暴力襲警」,更要防「權力襲警」。當權力不受約束,當暴力不被制止,權力就可能淪落為暴力,而暴力也會上升為權力。在此條件下,公路就成了公眾給暴力與權力讓路的地方。當權力與資本合謀,當法的精神被踐踏,任何人都將是「弱勢群體」。而執法者在權力面前變成弱勢的過程,也是法治逐漸被「去勢」的過程。

  近年來,面對襲警案的增加,有人建議設置「襲警罪」。然而,事實上,中國並不缺乏保衛警察權利的法律,而是缺少對權力的監督與規範。所以,儘管《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對於妨礙執法的行為都設置了相應的處罰,從案情上分析,這位縣委書記完全可能因此觸犯刑律,但在他面對輿情時,仍可以聲明自己什麼也不怕。

  沒有弱勢群體,只有弱勢法律。正如我們相信,沒有貧窮的人民,只有貧窮的政治。如果法律的尊嚴得不到維護,如果權力可以變成暴力,那麼,每個人都會進入一種互相侵害的惡性循環。當弱勢群體終於鋌而走險訴諸暴力時,法律同樣會再次受到傷害。

  伯爾曼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則看到更嚴重的後果:「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則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所以,當有人感慨自己在人道不彰的歷史條件下像羅馬祖先一樣「吃狼奶長大」時,我們同樣看到,在一個法治觀念淡漠、法治精神被權力異化的時代,人們同樣會遭遇「喝髒水長大」的困境。

  俗話說,「槍杆子里出政權」。對於今天正處於時代巨變中的中國來說,筆者則傾向於認為,中國當下更重要的是,腰杆子里出人權,出法制精神。每一位公民,無論是執法者,還是普通市民,都應該抬頭挺胸,在面對權力與暴力時,充分認識到自己有什麼樣的權利,將遵從怎樣的良心與法律,以及需要通過怎樣的方式救濟自己與社會。相信世界上任何一個試圖有所作為的政府,都知道保障民眾的這種救他與自救的權利的重要性,並將此擔當視為義務與責任,知道民強則國富,法貴則國尊。

  (作者系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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