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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廣州官方反自然反環保挺汽車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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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門阿哥 發表於 2006-11-4 13: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廣州獲准禁電單車上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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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dayoo.com   2006年11月03日 00:01   來源: 信息時報  

  
  

  具體規定近期出台,有關部門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再購買和使用  

  廣東省政府已經批准廣州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行駛。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公安部門獲悉,根據省政府的批複,廣州市政府近期即將正式出台廣州市範圍內(含從化市、增城市)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的有關規定,將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行駛。  

  根據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對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予登記、不準上道路行駛作出規定的,應當公開徵求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廣州市政府結合廣州實際情況,認真進行研究,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意見,正式報省政府批准。最近,省政府正式批複廣州市政府,同意廣州市在全市範圍內(含從化市、增城市)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  

  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市政府近期即將出台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的規定,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上路的電動自行車將依法進行處罰,請廣大市民不要再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記者 何雪華 通訊員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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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08:23:12

和諧社會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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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不是什麼好消息,而是一個錯誤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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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是摩托的變種,既然摩托禁了,
電動車被禁也是自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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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環保的交通工具為何要禁止,且廣大普通市民也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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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政府,
這樣一來社會就會更加和諧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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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消息
僕人是這樣對窮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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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老百姓永遠走不出當奴隸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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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領導不需要使用這東西啊,當然要禁止啦!


10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這算好消息???????????
    省市領導作出這樣的決定明顯草率或官僚!!!理由有:
    一、安全隱患不是「禁電」的理由.06年1-5月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事故為40餘起,那麼與摩托車、公交車、家用小汽車有關的事故又是多少起呢??要不要一起禁了?
  二、全市範圍內一刀切「禁電」充分體現了領導的官僚.廣州市範圍(含從化市、增城市)有多大知道嗎?那些喊「廣州一定要禁摩、禁電」的市領導們是否考慮到「中山路、東風路」與手扶拖拉機滿地跑的鄉鎮小路的區別??是否知道「禁摩、禁電」后農村居民的出行靠什麼???
  只有靠騎自行車或搭「摩的」!!!
  三、沒搞清電動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的區別.
  四「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太霸道.老子不開電,踩著走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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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政府一不做二不休, 把人力自行車也禁了![其實自行車早沒車道了] 同時把人行道變成車道, 好處是----
一.馬路成了公交車私家車的天下了, 再也沒人檔你們的路了! 你們可以暢通無阻了!  
二.人行道沒了,市民上街就得坐公共車, 交通部門想不發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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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算好消息???????????  
    省市領導作出這樣的決定明顯草率或官僚!!!理由有:  
    一、安全隱患不是「禁電」的理由.06年1-5月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事故為40餘起,那麼與摩托車、公交車、家用小汽車有關的事故又是多少起呢??要不要一起禁了?  
  二、全市範圍內一刀切「禁電」充分體現了領導的官僚.廣州市範圍(含從化市、增城市)有多大知道嗎?那些喊「廣州一定要禁摩、禁電」的市領導們是否考慮到「中山路、東風路」與手扶拖拉機滿地跑的鄉鎮小路的區別??是否知道「禁摩、禁電」后農村居民的出行靠什麼???  
  只有靠騎自行車或搭「摩的」!!!  
  三、沒搞清電動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的區別.  
  四「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太霸道.老子不開電,踩著走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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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橫行霸道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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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叫你窮啊!收聲啦有錢再來和ZF講數,而家你無資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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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禁摩當天,全體摩托佬一起全部坐公交,不知當天會出現怎樣的情形,ZF知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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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有違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

何以體現和諧社會!!!!!


17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我對電單車的印象並怎麼好,說實話,我本人曾被電單車在人行道上撞了,要不是車主是個老頭還帶著個孫子,我真的和他幹上了。  
電單車走起來無聲無息,偏偏還喜歡和行人或者機動車搶道,本身已經就沒有合法的身份,還大搖大擺。


18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樓上:我對小車的印象也不怎麼好! 經常與公交車單車搶道! 還大搖大擺走上行人道, 不久將來還成為搶劫犯的作案工具!

有小車的小心了! 下回禁的是你們了!

政策不得民心, 人人都是受害者!


19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baa227884(匿名) 提到】:  
:我對電單車的印象並怎麼好,說實話,我本人曾被電單車在人行道上撞了,要不是車主是個老頭還帶著個孫子,我真的和他幹上了。  
:電單車走起來無聲無息,偏偏還喜歡和行人或者機動車搶道,本身已經就沒有合法的身份,還大搖大擺。


如果你被小車撞了,就沒有機會在這裡說話了。

撞死人的都是四個輪的機動車,未聽過電單車撞死人。


20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小車沒見過在人行道上快速行走,而電單車經常在人行道上快速行走,對行人的威脅很大,特別那些用電單車送貨的,也經常在機動車道上左穿右插,可能以為比機動車更靈活,其實非常危險,機動車一加速就能撞上這些電單車。


電單車是中國的怪胎,從沒見過其他國家用這些電單車,一般只能見到摩托車,但現時廣州的摩托該禁,因為有太多的摩托來做「搶奪」生意,搞不好電單車很有可能會繼承摩托的衣缽成為「搶奪」的新工具。

其實我本人最贊成恢復單車的使用,真正做到環保便捷,電單車其實是偽環保,沖電其實本身就是不環保,根本就不能真真正正達到環保的意義。



:【baa227938(匿名) 提到】:  
:樓上:我對小車的印象也不怎麼好! 經常與公交車單車搶道! 還大搖大擺走上行人道, 不久將來還成為搶劫犯的作案工具!
:
:有小車的小心了! 下回禁的是你們了!
:
:政策不得民心, 人人都是受害者!



22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在倡導創建和諧社會的精神下,禁摩已是一大錯誤,現連符合標準定為非機動車的電動單車也禁掉,真是錯上加錯。

在一個公平,公正,和睦社會,有錢人出行用小車,窮人用摩托車、合標的電動單車。各人根據各自的實情選用出行工具,可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為什麼單是禁摩、禁電,而不禁小車呢?這公平、公正嗎?

禁摩、禁電動單車,只會激發窮人更大的仇富心態。這樣對穩定社會不利。這樣所創建和諧社會只會在馬黑思那裡實現。


23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舉報 鏈接 回復



說實話,在廣州(特別是本地人之間),並沒有什麼仇富心態,估計兄台不在此列吧。



:【baa227957(匿名) 提到】:  
:在倡導創建和諧社會的精神下,禁摩已是一大錯誤,現連符合標準定為非機動車的電動單車也禁掉,真是錯上加錯。
:
:在一個公平,公正,和睦社會,有錢人出行用小車,窮人用摩托車、合標的電動單車。各人根據各自的實情選用出行工具,可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為什麼單是禁摩、禁電,而不禁小車呢?這公平、公正嗎?
:
:禁摩、禁電動單車,只會激發窮人更大的仇富心態。這樣對穩定社會不利。這樣所創建和諧社會只會在馬黑思那裡實現。



24樓回復:好消息:廣州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1 刪除 編輯 舉報 鏈接 回復


這是廣東和廣州昏官做的最糊塗的決定。可持續發展是最重要的,環保是最重要的。自行車環保,但社會發展了,電動自行車取代人力單車,很自然,好事。既環保,又解決民眾出行問題,緩解交通工具不夠,私家車太多,道路永遠不足,空氣極端污染的城市病。能源、交通、環保、社會和諧是全球大城市的大問題。電動車是發展的方向,包括汽車。如此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電動自行車為什麼要禁止?全國其他城市有哪個禁止電動自行車? 如果廣州領導人不是大腦進水了,就是故意逼迫市民買車,坐公交和地鐵。但目前汽車多的已經佔據馬路為停車場了,而公交也多的路面擺不下了,天空每天都罩著灰霾,人們都快無法呼吸生存。人們要罵你們,昏官! 混蛋!白痴!

石油有限,價格飛漲!不出3年,廣州必須更正目前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荒唐決定。這根本就是違反人性,違反自然,違反社會和諧,違反法律的荒唐決定。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政府無權以行政命令禁止。

交通部門領導弱智。你如何管理是你的事。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無法可依,難以定位,難以管理就一禁了之。讓百姓戳脊樑罵吧!大家一起來反對!

我是香港人,不需要電動自行車,我反對,為的是環境污染,廣州已經到了不合適人類居住的地步了。而且還在惡化中。禁止電動自行車是反環保的。將環保的,百姓必須的出行手段扼殺,而大力發展污染環境的汽車產業,並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逼迫百姓去買車,是特別愚蠢的。是令人不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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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6-11-4 13:11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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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n 發表於 2006-11-4 20:06 | 只看該作者
憨傢伙.
我在一個中等城市最好的醫院的麻醉科上班,在這兩年也就是我們這裡電動車逐漸多的兩年裡,只見過一個因電動車出車禍送醫院的,還是被小汽車撞的,因摩托車和汽車的平均每天1.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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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ki 發表於 2006-11-4 21:02 | 只看該作者

zhongguo tese

中國社會 一步步走向富人社會。富人社會窮人是沒有發言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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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milk 發表於 2006-11-4 21: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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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geaini 發表於 2006-11-4 23:08 | 只看該作者
呵呵,在中國,這樣的事情難道不正常么?



正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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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 發表於 2006-11-4 23:13 | 只看該作者
建議也同時禁止非電動自行車上路,那樣我們的城市更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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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6-11-5 01:41 | 只看該作者

氣氛太嚴肅,來個笑話輕鬆一下

丈夫回家看到妻子與醫生正躺在床上。醫生:別誤會,我在給她量體溫。丈夫:若你插入我老婆身體的那東西沒有刻度的話,你就死定了。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保有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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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6-11-5 02:02 | 只看該作者

「農民工死在同仁醫院走廊」 窮人不該去同仁看病?(圖)


  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說起庭審上的情況,顯得十分激動

  ■事件回放:去年12月,黑龍江省來京農民工王建民突發急病,被120送進了同仁醫院,後來死在醫院的走廊上。王建民家人認為同仁醫院沒有履行「救死扶傷」的法定職責,將其告上法庭。

  「我們要的是賠償,不是補償!」

  王建民被「送錯醫院」了?

  10月30日13時30分,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王建民死亡案件開庭審理。庭審設在法院1樓的26號法庭。王建民親屬的代理律師和同仁醫院客服部一名曾姓主任分別就坐原告、被告席。

  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則坐在旁聽席上,他是唯一參加旁聽的王建民的親屬。王建群說,法庭對三份證據進行了質證。其中的有關證據顯示同仁醫院不是流浪人員、農民工的定點救治機構。

  據一直關注此事的《黑龍江晨報》報道,主審法官當庭表示,王建民不應被送到同仁醫院救治。理由是北京同仁醫院不是流浪人員、農民工的定點救治機構,而坐落在北京市東城區、由民政部門投資興辦的××醫院才是救治弱勢群體的定點醫療機構,因此王建民病發時應被送到定點救治的醫療機構,而不是同仁醫院。

  據該報報道,主審法官還當庭表示,事發當日,同仁醫院對被送來急救的王建民進行了積極救治,並及時將患者情況通知了家屬。

  健康時報記者聯繫到王建群的代理律師單正宏,單律師表示,《黑龍江晨報》的報道基本屬實。

  當時坐在旁聽席上的王建群在後來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那個人的話還沒有說完,我就知道是啥意思了。同仁醫院不是農民工的定點醫院,那農民工就不能到同仁醫院去看病了?!說同仁醫院搶救了,在哪兒呢?如果人是死在了急診室里,我們沒有二話說,可他是死在了醫院的走廊里――難道這就是『搶救』?!」

  但是,在法庭上,王建民沒有說話,因為「法庭在開庭前宣讀了法庭紀律,旁聽人員沒有法官的允許是不能夠發問的」。

  隨後,庭審進入法庭調解階段。在王建民親屬代理人同意調解后,法庭徵求被告方同仁醫院的意見,同仁醫院代理人稱,醫院願意拿出10萬元上下的金額來補償王建民。

  「我們要的是賠償,不是補償!」王建群非常憤怒,「當時聽了同仁醫院的說法后,我心裡那股火啊,都快從嗓子眼裡竄出來了,想當場和他們理論,但法庭有紀律,我沒有那樣做……什麼是補償?說這是出於道義上的幫助,是仁義道德。如果從建設和諧社會、仁義道德這方面來說,醫院當初為什麼不拿出仁義道德來救救我弟弟呢?!」

  王建群說話的聲音越來越高,說到最後已經滿臉是淚。

  「我感覺這個案件越來越複雜了,原來律師說這個案件很簡單,我們肯定有理,肯定能贏,現在怎麼會這樣呢?」王建群說。

  11月2日,記者來到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想就這一事件進行採訪,但沒有獲准,原因是「這一案件目前沒有結案,不便對這一事件予以任何評述」。

  對危重病貧困患者應「先行接診救治」

  誰說醫院有權見死不救?!

  據了解,北京市在2005年年底,把海淀區上地醫院作為「惠民醫院」進行試點工作,並計劃在今年年內,使得北京153家二、三級醫院均要按總床位數的5%設立「惠民病床」,來保障北京市城鄉低保特困人群和流動貧困人口的基本醫療和救助需求。

  「但是,這絕對不是說農民工只能到惠民醫院去看病,而不能享受大醫院的醫療服務!」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衛生法學專家,在了解到庭審情況后,非常生氣地說。

  就在「來京農民工死在同仁醫院走廊」之後不久,衛生部新聞發言人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強調,各級各類醫院、衛生所都不能因為危重病人沒有或暫時沒有費用而拒絕治療。而關於到底誰來承擔相關費用問題,發言人指出:「對於那些屬於社會救助範圍內的患者,應該由民政部按照特殊困難人群進行救濟;那些參加合作醫療的,應該由保險解決。同時,醫院也不能就此作壁上觀,應該拿出一部分費用作為困難危重病人救治基金,用以核銷相關花費。」

  另據記者查找到的資料顯示,北京市衛生局醫政處處長邱大龍在北京市醫改工作會議上指出,對於急診的危重病貧困患者,無論是北京市居民還是外地流動人口,醫療機構均須按照「救死扶傷」的原則,先行接診救治。

  ■網友熱評: 同仁醫院應該改名網易網友(IP:221.208.123.):其實分析同仁吃的此次官司,都是名字惹的禍。試想,如果同仁改成 「同仁非流浪人員、農民工定點救治醫院」,還會有不知內情的農民工進門么?如果同仁覺得更名手續繁雜,費用太高,變更之後對不起同仁先輩留下的「同仁」金字招牌,也可以使一些權宜之計,比如在醫院門口豎一塊足夠醒目的大牌子,內容可寫「流浪漢與農民工不得入內」字樣,基本可杜絕窮人上門。

  同仁醫院該給誰看病

  大河網(www.hnby.com.cn)網友××:一個再簡單不過的案例,證據顯示是:王建民被送錯了地方。因為民政部門投資興辦的××醫院才是救治弱勢群體的定點醫療機構,而同仁醫院不是這樣的機構。這就奇怪了,同仁醫院是給誰看病的地方?同仁是最好的醫院

  大江網(www.jxnews.com.cn)網友××:醫院接收病人還有該與不該的選擇嗎?眾所周知,在我國任何一家醫院都有救死扶傷的義務,這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政府有關部門三令五申的。據同仁說,同仁也進行了救治,既然已盡了救治的義務,你給死者家屬哪門子的「補償」呢?從這個角度看,同仁醫院真是全天下最好的醫院。

  編輯點評: 農民工之死到底誰的錯?

  農民工之死到底是誰的錯?雖然判決結果還沒有出來,但並不影響我們提出這個疑問。

  一位德國朋友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皮膚科的醫生在餐廳吃飯,這時在他鄰座的一個人突發心臟病,而他的做法是只撥打了急救電話,而沒有當場搶救,理由是自己不擅長心臟病救治。最終的結果是,這個皮膚科醫生被終身吊銷行醫執照,因為在德國,作為醫生――無論你是什麼科的,都有救死扶傷的天職,見死不救,沒有當醫生的資格。

  當然,德國是德國,我國是我國。如果我們認可有關媒體上報道的這種情況,即同仁醫院不是救助這類人群的定點醫院,那麼在法理上講,同仁醫院是沒有過錯的。那麼,有過錯的是誰呢?

  看來,錯的只能是護送王建民上醫院的民工朋友們,他們一直誤以為,醫院就是一個救死扶傷、可以信任的所在,在治病救人上不存在貴賤之分;

  錯的只能是把王建民送到同仁醫院的120急救人員,你們完全不了解弱勢患者得了病應該送到「定點醫療機構」去……

  但是,在健康時報記者的採訪中,發現這種推斷也不對。無論是衛生部還是北京市衛生局,都要求對患急重病的弱勢人群,必須先行接診救治。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我國政府在對醫院、醫生天職的要求上,與德國並沒有什麼區別。

  《健康時報》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保有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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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ught 發表於 2006-11-5 08: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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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tt 發表於 2006-11-5 11:26 | 只看該作者
因為主人窮,買不起汽車,丟了富僕人的臉,富僕人當然不高興,當然要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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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cantoo 發表於 2006-11-5 12:30 | 只看該作者
to: 樓主 kind of 意見的人呢.
...什麼叫客觀 什麼叫主觀  
你們對電動車了解多少???? 無污染? ????
----- 電動車的電池 的壽命 是多久. 之後產生的污染 你們計算過沒?
電動車的速度和摩托車差不多  造成多少車禍 你們計算沒
to: zf
你們問過大家的意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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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葉蟲 發表於 2006-11-5 13:4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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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pig 發表於 2006-11-5 15:33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的問題還很多,任重而道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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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ka 發表於 2006-11-6 08:45 | 只看該作者

昏官! 混蛋!白痴!

政策不得民心, 人人都是受害者!
這是廣東和廣州昏官做的最糊塗的決定。可持續發展是最重要的,環保是最重要的。自行車環保,但社會發展了,電動自行車取代人力單車,很自然,好事。既環保,又解決民眾出行問題,緩解交通工具不夠,私家車太多,道路永遠不足,空氣極端污染的城市病。能源、交通、環保、社會和諧是全球大城市的大問題。電動車是發展的方向,包括汽車。如此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電動自行車為什麼要禁止?全國其他城市有哪個禁止電動自行車? 如果廣州領導人不是大腦進水了,就是故意逼迫市民買車,坐公交和地鐵。但目前汽車多的已經佔據馬路為停車場了,而公交也多的路面擺不下了,天空每天都罩著灰霾,人們都快無法呼吸生存。人們要罵你們,昏官! 混蛋!白痴!

石油有限,價格飛漲!不出3年,廣州必須更正目前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荒唐決定。這根本就是違反人性,違反自然,違反社會和諧,違反法律的荒唐決定。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政府無權以行政命令禁止。

交通部門領導弱智。你如何管理是你的事。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無法可依,難以定位,難以管理就一禁了之。讓百姓戳脊樑罵吧!大家一起來反對!

我是香港人,不需要電動自行車,我反對,為的是環境污染,廣州已經到了不合適人類居住的地步了。而且還在惡化中。禁止電動自行車是反環保的。將環保的,百姓必須的出行手段扼殺,而大力發展污染環境的汽車產業,並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逼迫百姓去買車,是特別愚蠢的。是令人不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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