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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戰後中國為什麼沒有駐軍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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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ulton 發表於 2006-11-1 18: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 戰後中國為什麼沒有駐軍日本?
二、 中國駐軍日本具有充足的法理依據,是現實環境的要求。

三、 由於中國內部問題,一時之間,沒有派出軍隊在日本駐紮,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已經放棄在日駐軍。

四、 作為中華民國完全意義上的承繼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有權利要求駐軍日本。

五、 在日本駐軍不違反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所達成的所有聲明、條約。

六、 要求駐軍日本,從實際情況上來看,沒有時效限制。

七、 駐軍要求應向聯合國和日本政府提出

八、 一定要在日本駐軍!


一、 戰後中國為什麼沒有駐軍日本?


相信大家對這段歷史是很熟悉的了,呵呵。為了使本文顯得更為完整一些,還是要提一提,值得警醒的是,手足相殘,往往是外人得利,不可不戒呀!


在日本投降后,美國、前蘇聯、中國、英國等11個同盟國於1945年在美國華盛頓召開會議決定,委託美國全權統一辦理佔領日本事宜。美國總統任命麥克阿瑟為戰勝軍總司令,負責執行佔領管制日本的任務。


10月,美國政府專門致中國國民政府一份公文,商請中國派出一支由5萬人組成的軍隊,協助盟國佔領日本,並特別希望派遣由孫立人率領的曾參加過印緬作戰的新一軍去,消息傳來,國人無不振奮。然而,此時蔣介石正指揮國民黨軍隊搶佔抗戰勝利果實,已經把最精銳的新一軍派往東北,根本無暇把兵力分散到國外,只想派出一支5000人的部隊去日本。可是美國再一次要求中國至少派遣一個師,國民黨無法推脫,最終決定由曾在河北擔任受降任務的榮譽一師和榮譽二師合編成六十七師前往日本駐軍。據當時擔任中國駐日本佔領軍先遣軍的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司令部上校參謀廖季威著文回憶說,1946年5月,他同國民黨第六十七師師長戴堅等人以「戰勝國的姿態」從上海乘坐B—24重型轟炸機前往日本同美軍商談駐軍日本問題。到達日本后,據同美國第八集團軍的協商,中國佔領軍駐紮在日本愛知縣,適當時再逐步擴大到三重縣和靜岡縣。當時第六十七師編製為14500人,有三個步兵團、一個炮兵團、一個運輸團,此外還有戰車、工兵、通信兵等各一個營等,駐紮日本后 ,將隸屬美國第八集團軍第一軍團指揮。


從5月至7月,國民黨駐日本先遣人員在橫濱不斷與美軍聯絡駐軍部隊的編製、裝備、車輛運輸、燃燒供應等問題,眼看準備就緒,只等中國佔領軍從上海啟程前來日本。突然7月中旬,國內來電,要所有先遣人員返回東京中國駐日本代表團。後來得知,由於蔣介石不顧全國人民反對,悍然撕毀國共停戰協定,正在調集大批兵力向我解放軍發動全面進攻,已命令駐紮在上海的六十七師開往蘇魯豫邊區進攻人民解放軍。


國民黨要打內戰,自然就顧不上駐軍日本了,隨著國內戰爭的進程,國軍每況愈下,駐軍日本一事自然就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想我堂堂中華,受日本侵略時間最長、範圍最廣、受害最深,作為戰勝國,竟未派一兵進駐日本,可惜呀!可惜呀!!——幸好還有得補救。


作者:小兵張嘎大兵瑞恩 回復日期:2006-10-30 00:19:3 


二、 中國駐軍日本具有充足的法理依據,是現實環境的要求。


中國是二戰的戰勝國,根據《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及《日本無條件投降書》,享有在日本駐軍的權利。


《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第六條和第七條內容如下


「(六)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蓋吾人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則和平安全及正義之新秩序勢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時,及直至日本製造戰爭之力量業已毀滅,有確定可信之證據時,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佔領,俾吾人在此陳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在《日本無條件投降書》中,日本人寫道「我們謹奉日皇、日本政府與其帝國大本營的命令,並代表日皇、日本政府與其帝國大本營,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後由蘇聯附署的公告各條款。……」


以上《公告》和《投降書》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各位哈美哈日分子、天天捏鼻子在各個罈子里否認抗美援朝偉大歷史意義、否認抗日戰爭中國的偉大歷史貢獻、否認……也不可否認的吧。


以上是當年中國駐軍日本的法理依據,到今天,它們還適用嗎?我們且來判斷一下。


判斷的標準應該是《波茨坦公告》第六條「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如果達到了這一個標準,中國可以不駐軍日本,如果達不到,嘿嘿!


那麼,日本必須永久剔除的「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被剔除了嗎?沒有!雖然日本的戰爭內閣已經倒台,東條等人也已得到審判,但是,發動侵略戰爭負有主要責任的日本皇室還在。


其「窮兵黷武主義」已「驅出世界」了嗎?直到今天為止,日本也不承認對中國發動了侵略戰爭,而是說「進入」;日本一再的修改教科書,恨不得將一局勢穩定侵略戰爭講成一次「民間糾紛」;直到目前為止,「日本政府從未在任何書面文件中對中國人民道歉」(朱鎔基總理語);直到目前為止,日本政要一直在參拜供奉著軍國主義頭目的靖國神社;一直在謀求修改「和平憲法」,謀求出兵海外。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據上我們可以認定,「如此之新秩序成立」離我們還很遠,「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佔領」。中國必須駐軍日本!


三、 由於中國內部問題,一時之間,沒有派出軍隊在日本駐紮,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已經放棄在日駐軍。


國民黨政府有放棄對日駐軍權利嗎?在所有筆者能查到的歷史資料中,沒有發現任何國民黨政府關於放棄在日本駐軍權利的文件。倒是直到1947年,國民黨要員張群仍在其外交報告中大聲疾呼「我們絕不能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


而中日建交時所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中,關於中國對日權利,只有這麼一條「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大家看見了,我們只不過是放棄了「戰爭賠償要求」,對於駐軍,我們可是從來都沒有說不派呀^_^!



四、 作為中華民國完全意義上的承繼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有權利要求駐軍日本。


或許有人會說,日本是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中華民國沒有在日本駐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有權利要求駐軍日本。


日本向中華民國投降是不錯,但更重要的是,是向「中國投降」,不管少數人願不願意承認,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消亡。


雖然如此,但!中國並沒有消亡或分裂,中華民國完全意義上的承繼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正以一種強大獨立的姿態屹立於世界東方,中華人民共和國甫一進聯合國就取代中華民國取得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地位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完全意義上的承繼者,代表中國,代表中國人民」這是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所有大國的共識。也是為日本所承認的。又何來沒有權利提駐軍要求之說?


作者:小兵張嘎大兵瑞恩 回復日期:2006-10-30 00:21:1 

五、 在日本駐軍不違反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所達成的所有聲明、條約。


可能又有人會提出,在中日建交時所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都沒個建交公報)中第六條規定「……在相互關係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因此,中國在日本駐軍是違反中日聯合聲明的。


這一點,也必須說個明白,以正視聽。


在日駐軍是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嗎?我們有沒有對人說「……釣魚島……會有嚴重後果……」云云啊?


是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謀求霸權嗎?我們可是一向「韜光養晦、不稱霸」的哦,倒是有人動動搞出個「直升機支援艦」什麼的,有何用意呀?


會幹涉日本內政嗎?我們在香港駐軍都沒有干涉香港政府的內政,何來一駐軍隊就會「干涉日本內政」之說,美國也駐軍了,它干涉日本內政了嗎?


是不平等、不和平共處嗎?都不是!我們只是履行我們應該履行而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履行的義務,當然,我們對我們的工作效率表示抱歉。


因此,在日本駐軍不違反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所達成的所有聲明、條約。



六、 駐軍日本,從實際情況上來看,沒有時效限制


美國有個提議:「由中、美、英四國成立管制委員會,對日本實行管制,時間以25年為期限。」


但是美國只佔了25年嗎?不是吧!既然你美國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來的提議,中國又為什麼一定要去遵守你劃出的那個圈子呢?


而且它僅是個提議,並沒有得到各方的正面響,所以,對於這個提議,就算了吧。當時中國的國民政府所提出的管制內容和佔領建議,美國未予理睬。到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要駐軍日本,也大可不必受這麼一個提議的掣肘。



七、 駐軍要求應向聯合國和日本政府提出


有人會說,現在盟國的辦理駐軍日本的機構都已經沒有了——是不是沒有了,還有待考證。我們向誰提駐軍去?


迂腐了不是?!這個機構雖然已經沒有了,聯合國還在呢不是,看一看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中、俄、美、法、英。那都是誰?那都是盟國的主力呀,聯合國怎麼來的,不必再多說了吧,它是幹什麼的,這個事情,我看可以找它。


另外,冤有頭債有主,這個事情,日本也是不能置身事外D,建議外交部馬上起早文件,立即向日本政府正式提交照會什麼的——解放軍要駐軍日本了。



八、 一定要在日本駐軍!


駐軍好處極大,不駐軍壞處極大。好處就不多說了,壞處?當然有呀,固有的權利都不爭取,會給人家落下一什麼印象,以後人家都不帶你玩了!


駐在什麼地方好呢?按照當時的計劃,我們是要駐軍在日本名古屋地區的愛知縣、靜崗縣、山重(梨?)縣,大家去看一看日本地圖,好地方呀!就在東京邊上,基本上是關中平原地區,對於我進行大規模裝甲作戰提供了日本所能提供最大的「地利」,以抗美援朝戰爭中38軍的進攻速度為例,12小時之內,最多24小時之內可打到東京。比老美的什麼沖繩可好得太多了。


派誰呢?我們不是正在大裁軍嗎?我看陸軍23集團軍就不錯,裁了多可惜呀!派到日本去吧,根據美軍享有的待遇,我們自然也是要日本承擔一小部分費用的,相信對於世界第二的經濟大國,這麼點子費用應該算不了什麼吧。其它的部隊(海軍、空軍、二炮^_^,一個都不能少!)自然也是要派的,不超過5萬人就行了。各位網友見仁見智,就發一下自己的高見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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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54297428 發表於 2006-11-1 19:11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能在日本的土地上跟老美打一架,那才叫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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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haiguhong 發表於 2006-11-1 19: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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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G 發表於 2006-11-1 23:42 | 只看該作者
歷史的遺憾、中華民族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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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州人 發表於 2006-11-2 00:01 | 只看該作者

強烈要求恢復對日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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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工 發表於 2006-11-2 15: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54297428 於 2006-11-1 19:11 發表
如果能在日本的土地上跟老美打一架,那才叫過癮


It already happened 60 years ago. Remeber the two bombs?

On the other hand, why most those Chinese rulers, in long history and now,  are always selfish and care about their own interest  instead of people and the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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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97428 發表於 2006-11-2 20:12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問題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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