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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宗教的關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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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thens 發表於 2006-10-25 1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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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劉立群

  「科學與宗教」的關係問題十分重要,涉及的範圍也很廣,由於時間不多,只能講一些比較重要的內容。主要分兩部分講:第一是講淺層次部分,第二是講深層次部分。淺層次部分是講歐洲近代以來自然科學的發展與天主教會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深層次部分是從學理上把有關的問題進行比較深入的討論,主要是講我自己的一些新觀點。即第一是從歷史角度,第二是從根本道理或者說從基本原理角度。第一部分比較好懂,第二部分有一定難度。

  首先從歷史角度講。我參考的書主要是錢時惕《科學與宗教關係及其歷史演變》(人民出版社2002年),此外也有一些網上的最新資料。大家知道,人類在漫長的原始時期就對許多自然現象進行了觀察,許多自然現象都引起人們的注意和思考,但是比較嚴格意義上自然科學研究只是在文字體系發明之後才出現,大約開始於4-5千年前,最早的文字是兩河流域蘇美爾人發明的釘頭字,後來被巴比倫人等繼承和發展,並逐步積累下大量文獻,寫在泥板上,其中一部分內容涉及數學和天文學等方面。只有在使用文字之後,人們才能對觀察到的自然現象進行記錄和比較準確的表達,也才能把這些記錄和思考的結果逐步積累起來,使人們一代一代地積累、提高和發展,形成最初的科學知識。當然那時沒有專職的研究人員,沒有學科的劃分,也沒有系統和完善的研究成果、著述,更沒有學術刊物,即自然科學研究在很長時期內沒有自己獨立的形態,這些只是在近代以來的歐洲才開始出現。而獨立形態的自然科學研究一誕生就必然同占支配地位的宗教神學及基督教會產生某種矛盾和衝突。

  上帝論是基督教教義的核心,也是西方的科學與宗教之爭的焦點。按照基督教教義,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但是人們不能直接看見上帝,那麼怎樣認識上帝的存在及偉大呢?在基督教看來有兩個途徑,第一是通過上帝的啟示即聖經去認識上帝,由此獲得的真理叫「天啟真理」;第二是通過認識上帝的創造物即認識自然(包括人)去認識上帝,由此獲得的真理叫「自然真理」。這就是說,通過研究自然界也可以去認識上帝,這是認識上帝的途徑之一。從這個意義上說,基督教和科學研究似乎不矛盾,而且基督教還鼓勵自然科學研究。不過這只是事物的一面,而另一面則是二者必然發生矛盾和衝突。最著名的有兩大爭論,一是圍繞日心說與地心說的爭論,二是圍繞生物進化論的爭論。

  日心說最初的萌芽在古希臘就出現了,同時也出現了地心說。形態比較完整的地心說是古希臘著名學者托勒密(約90-168年)提出的,這個模型比較好解釋了當時所觀測到的許多天文現象,比較有說服力。此外,地心說一方面符合人們的直觀體驗(人們通常無法想象是地球在轉動,因為一方面人們感知不到地球的轉動,另外也無法解釋如果地球在轉,那為什麼人不掉到天上去,因為當時人們並不知道有地球引力作用),另一方面也符合當時人們狹窄生活範圍的心態,習慣於從自我出發,認為自己居住的地方是世界乃至宇宙的中心,所以地心說得到廣泛的承認和流行。中世紀著名神學家托馬斯·阿奎納(1224-1274)接受了托勒密的地心說理論,把它納入到他的神學學說當中。

  在基督教看來,人是上帝根據自己的形象而創造的,而日月星辰又是上帝為了人而創造的,所以人居住的地方理應是宇宙的中心。基督教思想與托勒密地心說相結合,就形成「地球在宇宙中心,上有天堂、下有地獄」這樣的構想或假想。托勒密的地心說成為基督教思想的佐證,反對它就等於反對基督教教義。不過在另一方面,依照托馬斯·阿奎納的學說,允許通過認識自然而去認識上帝,而哥白尼、伽利略、開普勒等通過觀察研究自然界,卻發現不是日動、而是地球在動,他們認為自己所發現的宇宙圖景才是上帝真正創造出來的,所以引起激烈的爭論。哥白尼寫作和出版《天體運行論》、提出日心說,其本意並不是想通過自己的天文學研究向基督教神學的統治地位提出挑戰,他本人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並且寫有一篇獻給教皇保羅三世的「序言」,說希望這本書「會對全體基督徒、對陛下所擁有的最高權力做出某些貢獻」。他認為托勒密的地心說由於採用十分複雜的所謂「本輪、均輪」體系(有79個),像一個「怪物」,認定這不符合上帝的旨意,說「造物主不造出累贅無用的東西」。他認為自己所創造出的體系(用今天的表達就是模型)「顯示出宇宙具有令人讚歎的對稱性」,從而顯示出「神聖的造物主的莊嚴作品是何等的偉大」。即實際上他自認為是在基督教神學的範圍內來研究天文學、提出新的學說。這無疑表現出他的歷史局限性,也反映出西方當時濃厚的宗教有神論氛圍。

  義大利科學家布魯諾(1548-1600)則比哥白尼走的要遠得多,他認為太陽系在宇宙中不止一個,而是有無數個。這樣就剝奪了太陽在宇宙中的特殊地位,與基督教的宇宙結構畫面完全不同,激起天主教神甫們的惱怒,1600年被羅馬宗教裁判所判以火刑。捲入日心說和地心說之爭的第三個重要人物是伽利略(1564-1642),他起初贊同托勒密的地心說,後來通過自己製造的望遠鏡觀察到許多新的天文現象,對這些觀測結果進行分析之後,他認識到哥白尼體系比托勒密的體系要優越得多,並開始宣傳、論證哥白尼學說,被羅馬宗教法庭在1633年判為重大「異端」嫌疑,處以終身監禁。後來天文學的一系列進展都證明地心說是錯誤的。羅馬教廷於1882年被迫承認日心說正確;1979年開始重新審查伽利略案件,經過13年「複查」,認定伽利略學說不是異端,於1992年10月底正式平反。

  從客觀上說,哥白尼雖然並沒有得出完全正確的結論,也並不想真正打破基督教神學的壟斷地位,但是他畢竟把自然科學研究向前推動了一大步,在解放思想方面的意義尤其重大,使人們開始逐步以事實為依據,而不是簡單地以過去的學說、教義、教條為依據,無論這些學說多麼權威、有多少人支持。

  第二是關於生物進化論方面的爭論。聖經《舊約·創世紀》聲稱整個世界以及所有生物都是上帝創造的,這就是「神創論」,它是對「上帝論」的引申。17世紀愛爾蘭一位大主教甚至「推算」出上帝是在公元前4004年10月17日開始創造世界,經過6天到10月22日 完成。「神創論」還與「目的論」相結合成為神學「目的論」,例如《聖經》說:上帝創造女人是為了讓男人不至於孤獨無偶,上帝創造蔬菜和水果是為了賜給人做食物,上帝創造水是為了養育魚類,等等。

  從16-18世紀,歐洲科學界逐步積累了許多現有生物以及生物化石的資料,法國博物學家布豐(1707-1788)通過大量觀察和分析,發現物種是可變的,在1749年《動物自然史》一書中提出物種可變論,認為現代的動物起源於少數原始類型,並且把物種變化的原因與地球的變遷聯繫起來。但是由於受到基督教勢力的壓力,他後來在這本書再版時刪去了與聖經內容明顯矛盾的部分。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1809年在《動物哲學》一書提出生物進化學說,反對林奈的物種不變論,並且用「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來解釋物種變化的原因。

  生物進化論的集大成者達爾文(1809-1882)1828年進入劍橋大學學習神學,準備將來做一名牧師。但是達爾文努力鑽研博物學和自然史,1831年大學畢業后以博物學家身份到英國海軍部的水文地理戰艦「貝格爾號」上進行環球科學考察,參加科學考察之前他是正統的基督徒,堅信世界是上帝創造的。但是在5年的環球科學考察過程中,他發現了許多物種進化或變異的事實,使他在觀念上發生很大變化,並影響到他對基督教的信仰,他在《回憶錄》中說:「我逐漸意識到,《舊約全書》中有明顯的偽造世界歷史的事實……我逐漸不再相信基督教是神的啟示了」。他在1859年出版《物種起源》,核心觀點是「自然選擇」學說,即「生存競爭、適者生存」,「物競天擇」, 認為生物進化是依照自然選擇機制進行的。生物進化論直接衝擊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上帝創世論」,由此出發的一系列教義例如「原罪說」、「贖罪說」等就都失去了依據和意義,所以引起基督教勢力的強烈誹謗和攻擊,其中包括許多沒有擺脫基督教思想束縛的自然科學家,例如,1864年有30名英國皇家學會會員和40位醫學博士聯名發表聲明,反對達爾文的進化論。不過,逐漸有更多的科學家加入到贊成進化論的行列中,並且用更多的事實和研究結果證明進化論正確。

  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至今仍是阻礙美國社會進步的一股力量,一百多年來他們想方設法阻撓作為現代生物學基礎的進化論的教學。在20世紀20年代,阿肯色、密西西比、田納西等州都通過立法禁止在公立學校講授進化論。1925年在田納西州一位中學教師因為教進化論而受審,震驚了世界,直到1967年,田納西州議會才撤銷了反進化論法。1968年,阿肯色州小石城一位高中生物教師挑戰該州的反進化論法,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決這樣的法律違憲。此後,神創論者發起所謂「科學神創論」運動,聲稱神創論是和進化論一樣的「 科學理論」,應該在生物學課堂上同時教學。在80年代初,他們成功地遊說阿肯色和路易斯安納州的議會通過法律,要求公立學校用「同等的時間」教進化論和神創論。198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這樣的法律違憲,認為神創論是宗教,而不是科學,不能像進化論那樣做為一種科學理論來教。

  此後,神創論者再次改變策略,為了不被視為宗教,他們避免使用「上帝」的字眼,不說生物是「神創」的,而改說生物是「智能設計」(intelligent design)的,要求把「 智能設計論」作為一種科學理論來教。提出和論證「智能設計論」的主要是美國一個叫「發現研究所」的機構,《世界網路日報》在今年2月21日刊登該研究所514名科學家聯合簽署的聲明,稱「我們質疑達爾文宣稱的生物隨機變異能力和自然選擇論來解釋複雜的生命。謹慎的檢驗達爾文理論證據的行動應該被鼓勵」 。我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達爾文進化論有沒有一定的缺陷,而在於任何形式的「神創論」都是完全錯誤、完全不科學的。可見科學與宗教的鬥爭之複雜、艱難。科學研究有缺陷和不足是完全正常的,因為科學研究本身是一個無止境的過程,是不斷完善和進步的過程,包括迄今各種自然科學理論學說,但是不應把有缺陷的學說給完全否定,而只能去進一步糾正和完善,更不能把諸如進化論有一定缺陷去反過來證明「神創論」的正確的。

  在自然科學不斷取得長足進步、對基督教教義產生很大威脅之後,教會、尤其是天主教會也逐步順應時代潮流的變化,可以說也是在「與時俱進」,以保持自己的勢力和影響。例如1869年第一次梵蒂岡會議就強調信仰與理性的和諧,其理由是:上帝既是信仰的來源,也是理性的來源,因此上帝不會自己反對自己。1879年教皇利奧十三世發布《永恆之父》通諭,要求基督教要與自然科學的發展結合起來。進入20世紀后,天主教會進一步放棄與自然科學界對抗的路線,極力宣傳宗教與自然科學一致。1936年成立羅馬教皇科學院,聘請一大批著名科學家為院士。1979年在羅馬一家科學院舉行愛因斯坦誕生一百年紀念會,教皇保羅二世發表講話,說「承認科學在探索創世過程中由上帝的手指所寫下的真理的作用方面的自治性」。

  20世紀在西方流行的主要是「宗教與科學沒有矛盾」的觀點,並且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對此做出論證,主要是認為宗教和科學分別屬於人類不同的思想範疇。許多自然科學家也接受了這種觀點。例如德國著名物理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海森堡說:「科學是同客觀的物質世界打交道,……宗教是同世界的價值觀念打間道,它研究的是世界應該是什麼樣的,或我們應該怎麼做,不應該怎麼做。科學所關心的是發現什麼是真理或謬誤。宗教所關心的卻是什麼是善良或邪惡」。他認為科學與宗教的衝突是出於誤解,認為這種「爭論的結果是毫無意義的」。

  下面簡單講一下科學與宗教關係問題的深層次部分,主要是我自己的新觀點。有必要先簡單介紹一下我的一些基本觀點。

  我在《超越西方思想》(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一書中提出一種新的科學分類法,就是把整個科學分為理論科學和實證科學兩大部分,哲學就是理論科學,實證科學又分為工具性實證科學和經驗性實證科學兩大類,數學和形式邏輯學是工具性實證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則屬於經驗性實證科學。哲學研究是自上而下,因而站得最高、最全面;實證科學研究是自下而上,只對具體事物進行研究,並且永遠不可能達到像哲學那樣的高度。但是人類同時需要兩者,兩者對於人類來說缺一不可。但哲學有最根本的重要性,可以說哲學是綱,綱舉目張。

  最近我在網上發表的一些文章,主要是在「中國學術論壇」網的「學術沙龍」欄目和「學說連線」網,後者還給我做了專集,其中包括「科學與宗教誰能佔上風」一文。希望有興趣的同學去瀏覽。

  現在人們往往把「科學」只理解為自然科學或者再加上數學(這主要源自英美學術界,而歐洲大陸、尤其是德國學術界近代以來主要是從廣義理解「科學」[Wissenschaft]一詞),這種觀點本身就是片面的,不大科學並且缺少充足的道理。我對「科學」一詞的理解絕不限於僅指數理科學即數學和自然科學,而是認為應當指最廣義的科學,即科學除了數學和自然科學之外,還要包括理論科學即哲學以及人文社會科學,包括倫理學和美學。我認為如果只從自然科學與宗教的關係談這個問題,那就永遠不可能談清楚,只有討論最廣義的科學與宗教的關係問題,才能把問題真正談清楚。這就是說,我這裡所說的「科學與宗教的關係」並不是指自然科學或數理科學與宗教的關係,而是指包括理論科學(即哲學)和所有實證科學在內的最廣義的科學與宗教的關係。

  此外,在談論「科學」時,要考慮到應當包括三個方面,或者說應當區分開三個方面,即科學研究、科學知識和科學精神:科學研究是指研究的過程,包括觀察、實驗、閱讀、思考等;科學知識是指經過研究所得出的公認為正確的研究結果,而科學精神指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嚴格邏輯推理為基本要求的態度、做法和精神,即通常所說的「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也可以稱為「理性主義」精神。在西方,經過18世紀的啟蒙運動,比較徹底的科學精神才基本上佔上風;在中國,在自然科學研究方面的人為障礙比歐洲要少一些,沒有像基督教會那樣的勢力。

  大家會說,哲學社會科學迄今眾說紛紜、有不同的觀點和流派,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科學,那怎麼辦呢?問題就在於首先要把作為領先科學的哲學真正科學化。我在《超越西方思想》一書中就做了大膽的嘗試。現在只能簡單談幾個要點,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找我的書看。我認為哲學應當區分為核心領域和外圍領域,核心領域包括存在論、符號論和認識論,外圍領域包括各種實證科學的基礎,比如數學基礎、自然科學基礎、社會科學基礎。只有首先正確解決核心領域的問題,才能正確解決外圍領域的問題,而不是相反。

  哲學核心領域中最重要的是存在論(ontology)。我明確提出存在論應當是基本層次論。大家知道,自然界是可以分為不同層次的,比如宏觀、中觀、微觀,在微觀世界中又分為分子、原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層次。但這都不是哲學意義上的基本層次。對自然界的不同層次進行研究是自然科學的任務,而哲學存在論的任務是對基本層次問題進行研究。基本層次是指對一切的一切進行最高的、最根本的概括,也可以說對整個世界做出最根本的區分、分類。比如物質一元論觀點就是把一切的一切都看成是物質,認為思維、精神等不過是物質的一個屬性或表現,18世紀法國哲學家霍爾巴赫是突出代表。黑格爾的客觀精神一元論則把一切的一切都看成是整個人類的客觀精神。即一元存在論就是認為世界只有一種根本事物,不能再區分。而二元存在論或多元存在論則認為世界可以進一步劃分,包括大家熟知的「物質和精神」二元存在論、波普爾提出「三個世界論」即三元存在論等等。這些存在論都暴露出很多缺陷,不能自圓其說,也不能完滿地解釋許多問題。

  於是我提出一種四元存在論即認為存在著四個基本層次,應當把一切的一切最終區分為四種東西、四個基本層次,它們相互之間不應混為一談。第一個基本層次是對象世界,包括整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等;第二個基本層次是符號世界,人類所發明的符號世界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用於定性的語言文字元號體系,二是主要用於定量的數學符號體系,語言符號體系主要是產生於對於人們所感知到的對象世界的命名,因此對象世界也可以稱為「被命名世界」,即符號世界與對象世界的關係是命名與被命名的關係;第三個基本層次是定義內容世界,「定義內容」就是通常所說的語詞的「內涵」;第四個基本層次則是想象力世界。想象可以分為有意想象和無意想象。做夢就是無意想象,有意想象誰都可以做,但是把這種想象的結果寫作出來則是另外一回事。文學作品是靠想象進行創作的,神話和宗教也是靠想象產生的。

  人類發明創造出「神明」或「上帝」至少要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要具有一定想象能力,二是要創造出有關的語詞及語言表達能力。人類以外的高等動物也具有初步的想象能力,但是它們不具有創造語詞語言的能力,所以就談不上能有「神」或「上帝」。

  其次,對於「宗教」也必須加以說明。迄今一般把宗教歸屬為「意識形態」之一,我認為這很不夠,也不大準確。從可以把文化區分為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這三類不同形態的角度出發來看宗教,就可以發現,通常所說的「宗教」,實際上既包括物質文化形態的宗教(教堂、廟宇,宗教服裝、器物),也包括制度文化形態的宗教(各種宗教制度和組織,包括宗教節日、儀式等),還包括精神文化形態的宗教(宗教的教義、學說等)。由於宗教體現為這三種完全不同的文化形態,因此在很多情況下籠統地說「宗教」便不夠嚴謹、不夠妥當,籠統地說「宗教屬於意識形態」也不準確。(參閱網站上我的「文化分類及制度文化新探」一文)

  從以上這兩個前提出發來看科學與宗教的關係,就可以得出:科學(廣義)與物質文化形態的宗教其實並沒有什麼矛盾,與制度文化形態的宗教也基本上沒有多少矛盾,直接發生矛盾的主要是科學與宗教的學說和教義,即主要與精神文化形態的宗教有矛盾。例如,各種宗教學說幾乎都主張上帝或神明創世論,而自然科學的研究結果則完全否定這點,真正科學的哲學即正確的理論科學當然也否認這點。

  幾乎所有的人都去參觀過佛教寺廟、或是道觀、或是基督教教堂,人們在參觀這些宗教建築時首先是、甚至僅僅是把它們當作藝術作品來欣賞,包括其建築、器物等等,這些就是物質文化形態;此外人們對許多宗教節日、儀式等也普遍感興趣,實際上許多宗教節日也已經被世俗化了,成為民間風俗、民間文化的一部分,這些是制度文化形態。從這兩個方面來說,人們都感受到宗教文化的巨大魅力,它們是人類智慧和藝術創造力的結晶,已經成為人類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應當永遠珍惜和愛護。而在極左時期,人們卻完全沒有認識到這點、不知道這種區分,錯誤地認為包括宗教廟宇器物以及節日儀式等在內的整個宗教文化都是「封建糟粕」、是「(欺騙)人民的鴉片」、要「破四舊」,因此隨意大肆毀壞,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和文明的倒退。

  而宗教學說教義等則有所不同,它們是宣傳有神論,而有神論與主張無神論的最廣義科學無疑是矛盾的。和幾百年前相比,各種宗教現在都在世俗化,但不論怎樣世俗化,並沒有放棄其根本的東西,即信奉神或上帝。科學和宗教都是自然界原本並不存在、由人類創造出來的事物。但是二者創造的基礎有著某種根本的不同:研究科學、創造科學知識要以事實為依據、以嚴格的邏輯推理為基本要求,而且科學研究的結果一定是趨向於一致即趨同,即不同的研究者對於同樣事物進行研究后最終只能得出相同的結果、得到同樣的結論,從而達成共識即公認為正確的信息、結論,成為科學知識,這些知識是超越於個人的各方面差異之上的。

  宗教教義學說則基本上不依據或不徹底依據事實及邏輯推理,而主要是依據隨意地想象和虛構、隨意地發揮,每個人想象、虛構、發揮出的東西必然很不相同,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和場合所想象、虛構和發揮出的東西也不相同,沒有任何達成一致的標準和尺度,所以也不可能得出相同的結論,結果必然是趨向於不一致即趨異。宗教界有人想把各種宗教及流派的思想學說統一起來,但是並沒有成功,實際上也永遠不能成功,因為如果真能夠成功,那麼它也就不再是宗教了。

  自然科學是經驗性實證科學,數學是工具性實證科學,它們雖然在很多方面十分有用,但是也有很大局限性。宗教屬於人文領域,自然科學可以在許多方面論證宗教學說教義的許多內容不正確,但是不能完全論證它不正確。要想完全論證它不正確,就需要整個科學即最廣義科學的力量。更不必說自然科學除了能給人類帶來很多方便和幸福之外,也給人類帶來許多問題甚至災難,包括人類的自相殘殺、對自然界的破壞等。

  有人認為,「科學」(即自然科學)只能「拯救」人的肉體,只有宗教才能拯救人的靈魂;科學給人類帶來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帶來了惡,只有宗教才能給人以善。神學界有一種似乎十分「明智」、「大度」的觀點認為:宗教可以把物質世界完全交給「科學」,宗教只管人的精神世界。例如大同法師著《廣義宗教學》一書(台灣天華出版事業公司1970 年版)稱:「科學的對象是物質,宗教的對象是精神,精神和物質是不能偏重的,宗教與科學是并行不悖、兼收並蓄、毫無衝突的。」(第104頁)這種觀點似乎頗有道理,很能迷惑人,並確實迷惑了不少人。但這顯然只是出於狹義地理解「科學」,即把科學只理解為自然科學。我不同意這一觀點,認為應當從最廣泛的意義上去理解科學,即最廣義的科學不僅應當包括研究物質自然界的自然科學,也應當包括研究其他一切的一切,包括研究人類的精神問題、宗教問題等等。

  科學研究是探索萬事萬物的奧秘,而一旦探索出來成為科學知識,便不再讓人感到神秘了,即科學知識本身沒有任何神秘性,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宗教思想學說則正相反,由於它們主要是想象虛構的產物,而人們可以無窮盡地進行想象和虛構,因此它本身就有許多神秘、奧秘或玄虛之處,或者把許多事物向著神秘的方向去隨意解釋發揮。這種神秘性完全是人造的,因此最終是沒有意義的。

  無神論觀點本身固然是正確的、有著充分依據的,但是迄今的各種無神論學說卻都仍不夠完善、不夠全面,因而缺乏充分的說服力,所以無神論批判有神論雖已有幾千年之久,但是效果卻並不佳。必須研究和發展真正全面科學的無神論學說,使其更加完善、全面,從而有更充分的說服力。關鍵是使哲學科學化。

  再談一下對宗教典籍的看法。宗教典籍是以物質形態表現出來的精神文化產品。迄今世界各國的各種宗教典籍都浩如煙海,例如佛教的《大藏經》、道教的《道藏》,等等。不過究其根本可以發現,它們大體上只包含四方面的內容:一是涉及到實際發生過的各種事情,即對歷史人物和事件等的記錄,在這個意義上它們可以當成史書來研讀;二是各種虛構的、想象出來的事情和事件,在這個意義上它們可以當作文學作品來看待;三是各種思想史方面的信息和內容,包括早期的哲學思想、自然科學思想萌芽等,在這個意義上它們可以當作思想史、甚至科學史的文獻和史料來研究;四是某些道德、倫理方面的訓誡,在這個意義上它們對推動社會良好的道德風尚可以有一定益處,並且因此可能具有某種長遠的價值。這就是說,宗教典籍本身都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應當認真保護和研究,並把其有價值的內容與沒有什麼價值的內容區分開。即可以從科學的角度去研究和發掘宗教中有意義的東西。有神論本身錯誤並不等於說宗教教義學說及宗教典籍都錯了,更不等於說宗教組織、教會的所有行為都錯了,正相反,教會做了不少有益的事、善事。

  近代以來,各國都陸續在憲法中規定了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對各種宗教採取寬容的態度和政策,尊重每個人及每個民族的文化傳統及選擇,這無疑是很大的歷史進步,但是這與應當普及真正科學的知識、批評反對錯誤的和不科學的觀點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這種批評反對主要不是靠強制,更不是靠火與暴力,而是要靠長期地耐心說服、普及真正全面正確的科學知識,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同時還要靠社會在各個方面全面的進步。

  無神論可以批評有神論,有神論也可以批評無神論,但由於科學是以事實為依據、以邏輯推理為基本要求的,而宗教教義學說正相反,是以想象和虛構為主要前提和基礎的,所以無神論、科學最終一定會佔上風,能戰勝任何宗教學說教義即有神論。這當然一定是指最廣義的科學,如果只靠數學和自然科學的「力量」就顯然太單薄。從有神論出發去尋找人類心靈的慰籍最終是自欺欺人的、站不住腳的,而數學和自然科學當然也不可能解決這個大問題、滿足這個大需求,只有最廣義的科學才能解決這個問題、滿足人類這個需求。

  簡單談一下科學家與宗教的關係。美國學者阿蓋爾在《宗教社會心理學》一書里提到不同學科的科學家與宗教的關係:「最沒有宗教信仰的是心理學家,其次是社會科學家;(而)自然科學家與人文學者是比較具有宗教性的人」。他對此的解釋是:前兩者具有對社會比較完整的看法,而後兩者缺少這種看法,所以容易接受宗教學說對人生和社會的看法。這種情況可以從前些年「」的影響看出來:中國科學院有若干位科學家受到「」的影響,而中國社會科學院幾乎沒有學者受到「」的影響。在這個意義上,自然科學家需要擴大自己的知識面,學一些哲學和社會科學知識,才能使自己的眼界更開闊、更全面一些。當然社會科學家也需要學一些自然科學知識。

  我的結論是:科學可以與物質文化形態的宗教並存,也基本上可以與制度文化形態的宗教並存,但是科學知識最終不可能與宗教思想學說并行不悖,因為二者的觀點和結論必然是相互矛盾的、衝突的,承認最廣義的科學、承認無神論正確就不可能承認宗教學說、承認有神論正確,因為有神論不符合許多基本的事實,也不符合嚴格的邏輯推理。

  當然,宗教還有著不同於科學知識的許多獨特的心理功能和社會功能,不應簡單地抹殺這些功能,更不應簡單地主張要「消滅宗教」(像在極左時期那樣),宗教心理學和宗教社會學等學科對這些已經做了大量研究,有興趣者可以參閱這方面著述。此外,各個國家的文化歷史背景都很不相同,對很多事情和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例如中國歷史上無神論傳統的影響比較深,有神論傳統比較弱,而西方歷史上有神論傳統的影響相當深,無神論傳統則相當弱,即中國自古習慣於有皇帝,而西方自古習慣於有上帝,如果沒有就會感到不大習慣。這是心理慣性、歷史文化傳統在起作用。對這些問題都需要具體加以考慮和研究。

  不應把信仰和理性完全對立起來。信仰不應是無條件的,而應是有條件的,這就是要經過頭腦的思考,也就是要通過理性思考。宗教所宣揚的「信仰」則是無條件的,要求無條件信仰「上帝」或者「神」。這當然是沒有道理的,是錯誤的。真正需要信仰的恰恰不是人造的「上帝」,而應當是最廣義的科學本身,相信人類有能力創造出最廣義的科學,包括理論科學和實證科學,解決人類所遇到的所有問題、所提出的所有問題。

  科學與宗教的關係問題十分複雜,涉及的範圍也很廣,希望能引起大家的興趣和研究。

  (作者根據2006年9月26日在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的演講整理)

  作者單位:中國社科院歐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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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0-25 23:02 | 只看該作者
前半部分,除去作者的評論,作為資料有參考價值;後半部分作者自己的論述很垃圾,基本可以忽略不讀,節省時間。
謝謝newathens網友轉貼,歡迎以後多來坐坐

[ 本帖最後由 冷不丁 於 2006-10-25 23: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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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10-27 20:11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有空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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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flower 發表於 2006-10-27 22:32 | 只看該作者
作者的歷史知識太"歷史"了. 後半部分符合國內主流媒體宣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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