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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包二奶」挑釁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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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6-10-21 02: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現在什麼人都有,竟然有人『包二奶』還要到我們公證處來公證。」19日下午,浙江東陽市公證處公證員郭天紅告訴記者,前幾天,他正在辦公室里列印材料,看到一男一女在公證處門口呆了一會兒之後羞羞答答地走了進來。「男的大約40來歲,說一口東陽話,女的大約20來歲,自稱是江西人,他們向我提出想辦理一份協議公證。」郭天紅說,「我聽了他們說的協議內容,我問那個男子是否結婚,那男子說已經結婚了,只是妻子在外地。」郭天紅說,「我這才明白這是典型的『包二奶』行為,我當即告訴他們這是違反《婚姻法》的,這樣的協議書不能公證,他們才一副失望的樣子離開。」(《今日早報》10月20日)

  「包二奶」這樣既不道德又違反法律的醜行,居然還要進行法律公證,真是無法、無知、無恥到了極點,讓人大跌眼鏡。「包二奶」是一種偷偷摸摸的社會醜惡現象,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也是違反《婚姻法》的行為,但是,當事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還要進行公證,顯然在挑釁法律和人們的道德底線。

  首先挑釁了法律底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度,夫妻雙方應當恪守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顯然,這名「包二奶」的男子已經違反了《婚姻法》,依照目前我國刑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犯重婚罪,因此對此種行為應當通過法律手段予以制裁。然而,當事者不僅不懼怕法律,反而尋求法律保護,顯然是對法律的挑釁。

  其次挑釁了人們的道德底線。「包二奶」的行為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社會公德,也造成了許多家庭的破裂。有配偶的人或與有配偶的人同居是違法的,也是不道德的行為,為人們所不齒。但是,越來越多的男人,越來越多的女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各有所需,各取所需,當事者心滿意足,但卻對他人構成了傷害,也敗壞了社會風氣。而現在,當事者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反而正大光明地去進行法律公證,在挑釁法律的同時也在挑釁著人們的容忍度,如果人們認同這一行為,整個社會的道德底線也就隨之下降。

  第三,「包二奶」拷問做人的底線。一個是拋棄結髮之妻,去享受魚水之歡;一個是貪圖榮華富貴,甘當他人玩偶,現代人的做人底線正在一節節退守。道德、法律、社會公德,他們根本不屑一顧,統統被拋到九霄雲外。在他們的眼中,兩個人兩情相悅才是唯一的世界,永恆的主題。在個人私慾的極端膨脹下,什麼人格尊嚴,什麼價值是非,做人的底線也早已退守,只要能滿足自己的私慾,什麼損人利己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早已遺失殆盡。

  「包二奶」也要公證,說明這種隱蔽的醜惡現象正在走向社會前台,社會公德不敵個人私慾。他們拋棄了羞恥心,也沒有了罪惡感,如果任由這種現象泛濫,那麼,我們的道德觀、人生觀、價值觀乃至我們的法律都要改寫,這無疑是十分危險和可怕的。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我不能改變容顏,但我可以展露笑容,我不能控制別人,但我可以主宰自己;

我不能預知明天,但我可以把握今天,我不能樣樣第一,但我可以事事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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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an 發表於 2006-10-22 09:2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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