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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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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yx 發表於 2006-11-26 03: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就信仰而言,信仰是神聖的;就信仰的選擇而言,選擇是自由的;就信仰的包容而言,社會是多元的;就各宗教之間而言,尊重是相互的.
   我是個基督徒(在信主之前,我認為是我選擇了了解基督教。受浸信主后,我也接受是主揀選了我),聽到對基督教的褻瀆,很不舒服.也對個別的基督徒對其他教派的詆毀,極不贊成.在信仰家園潛水若干時,有個問題非常納悶?為什麼爭論的焦點多是基督教而非別的教派(絕非蠱惑各種教派都吵的熱火朝天),唇槍舌劍,雙方均非等閑之輩.宗教信仰,你可信,也可不信,但應尊重.對人類社會的文化和政治影響深遠的基督教、佛教和穆斯林教等做好壞的定論,那是歷史百年、千年甚至幾萬年才有資格的聲音。而我輩脖粗臉紅的爭執甚至氣急敗壞的辱罵不僅露竊更力不從心。因為你沒站在歷史的高度,也沒經歷滄桑的體驗,更沒有卓越的哲學遠見!
   我家很怪,我和妻都是基督徒,而孩子是在我們沒信主之前就自己無意之中選擇了在一天主教學校讀書,而且那所學校從開始到孩子畢業都離我家很遠。後來我們也曾試著帶著孩子和我們一起去教會,但幾次后,孩子說:
  「我喜歡我的學校、喜歡那裡的老師,更捨不得我很要好的朋友,所以我不想轉學。這樣這邊和你們一起過基督教的主日,那邊還在天主教學校讀書,對我是一個精神的折磨。」
  我們尊重了孩子的選擇,當然懂事的兒子也尊重和理解我們的選擇。
  我很享受主日生活(儘管短時間的打魚長時間的曬網),也知道在一種極虔誠的氛圍中,信仰走向偏頗那是不難的事。這就需要做引領的弟兄尤其要有通達、要有主的旨意、要有把握,千萬不能恨鐵不成鋼!
  舉兩個例子:記得小學四五年級的時候,每班都有自己的衛生分擔區需要打掃,如果大家都按部就班的打掃,這本是個簡單有意義的好事。可學校、老師和班幹部甚至學生自己營造的氛圍,使單純(或虔誠)少年對榮譽感的追求走了樣,於是有了你們班6點半完成,我們一定要6點結束,以至竟有5點剛過就打掃完了,特別再聽到學校的表揚,一個個激動得小臉紅卜卜的。扭曲,一種心靈的扭曲。
  還有一個例子:還是六七年級時,那時每天上課前有近一個小時的時間的軍訓,一個雨後的早晨,操場上個別地方積了一些水。我們班列隊走得有模有樣,口令響得震天,那氣勢如鐵騎,在水邊前,老師問:
  「這點困難,我們怎麼辦?」(本文絕無對我熱愛的母校、關心愛護我的親愛的老師和中小學時的朋友的責難,只是文革那個時代,扭曲了所有人的心靈。)
  大家二話不說,踏步過去……,還是一次心靈的扭曲,一次比一次重。
  信仰要虔誠,要尊重,還需要有合適的引領。
  有人曾說:不怕信仰不同,就怕沒有信仰。以前一直認同這句話,可現在品來,這話很霸道。
  我認為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也可無信仰,但一定要尊重自己,更要尊重別人的信仰!
  

[ 本帖最後由 onyx 於 2006-11-26 04:47 編輯 ]
欣賞對方會品出甘甜,欣賞自己會無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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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Toronto 發表於 2006-11-26 04:24 | 只看該作者
嗯,蠻合情合理的,不知道冷版主,大象和菜鳥等人怎麼看?

[ 本帖最後由 FocusToronto 於 2006-11-26 04: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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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6-11-26 04:29 | 只看該作者
onyx 的帖子溫和寬容,我欣賞這種態度。
我喜歡這句話:「有人曾說:不怕信仰不同,就怕沒有信仰。以前一直認同這句話,可現在品來,這話很霸道。我認為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也可無信仰,但一定要尊重自己,更要尊重別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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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6-11-26 07:19 | 只看該作者
天下基督徒要都與你這個態度,就太平了。不但同其它宗教沒衝突,就是在信上帝的宗教裡面也相安無事了。猶太,天主,基督。都信上帝。舉個不合適的例子:猶太,敬皇上;基督,敬皇上,太子;天主敬皇上,太子,和皇后。敬的都是一家人。
就是有人一定要說我是對的,你們都錯了。

有宗教信仰的人不比別人高,同樣沒宗教信仰的人也不比有的人高。不管什麼信仰,只要在有生之年,活的心安自在就行了。真想通了天堂和地域又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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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26 07:27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耶穌)自稱是「唯一真理」,別的信仰自然都是謬誤,別的信仰的信徒也不能解脫生死,對吧?

所以說,基督教的信仰本身就是對所有別的信仰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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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6-11-26 07: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6-11-26 07:27 發表
基督教(耶穌)自稱是「唯一真理」,別的信仰自然都是謬誤,別的信仰的信徒也不能解脫生死,對吧?

所以說,基督教的信仰本身就是對所有別的信仰的不尊重。


其實聖經里沒這句話,估計是誤傳。 經搜索,聖經提到真理二字有74處,沒有唯一真理的說法。只有「真神」「獨一的真神」的說法。

至於」「獨一的真神」,其他兩大宗教好象沒有稱自己是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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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26 08:34 | 只看該作者
不是誤傳。從下面引用的「聖經」經文看,這是很明確的。請看: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
能到 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14:6)

羅馬書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
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路加福音》第19章27節說道:「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
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
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約翰福音8: 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馬可福音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約翰福音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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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onyx 發表於 2006-11-26 11:28 | 只看該作者

感謝關注

感謝FocusToronto、大象無形、chico 和嘁哩喀喳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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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6-11-26 12:11 | 只看該作者

再說點基督教不尊重別人的觀點

基督教:神是給了你機會的,你不去認識他,那是你的事情。你下地獄不能怪神。

強盜:我可是給了你機會的,你不給我錢,那隻能怨你自己。我殺你可不要怪我。

都是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別人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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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06-11-26 13:22 | 只看該作者
對於不能寬容別人的信仰的信仰,要嚴加警惕,只能使它永遠處於邊緣才能保證寬容社會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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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27 02: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onyx 於 2006-11-26 03:29 發表
我認為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也可無信仰,但一定要尊重自己,更要尊重別人的信仰..

我到現在為止,一直認為,信仰是很個人的事情

我總覺得,不要因為自己信了什麼,就感覺自己超人一等了,得道了,從此可以縱橫江湖了。但是,也不因為自己不信什麼,就覺得有信仰的人都是弱智——在本版我就看到很多持無神論的弱智。

在智力上和理性上,任何無神論者都沒有天然的優勢——起碼在本版主面前。

當然,有神論者在道德上也不佔優勢。

以上,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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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onyx 發表於 2006-11-27 05:32 | 只看該作者

理性、尊重

欣賞尖銳甚至針鋒相對但帶著理性和尊重的的討論。
謝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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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27 05:56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耶穌)自稱是「唯一真理」,所以基督教的信仰本身就是對所有別的信仰的不尊重。

這一點,大家還有異議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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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onyx 發表於 2006-11-27 06:20 | 只看該作者

回答

如果回答:沒有.你信嗎!?
如果回答:有.你好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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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27 06:24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我無所謂好受不好受。

如果你回答「有」,那麼,請你講出你的道理來。只喊口號不是一個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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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onyx 發表於 2006-11-27 07:40 | 只看該作者

心平氣和

嘁哩喀喳先生,坦率的說我聖經裝備沒有你多,另外我也不是喜歡拿大道理說事的人。但我願意以我生活和工作中的行事為人的原則與你交流。
    首先在家裡,我和孩子信仰不同,但我非常愛他,也非常尊重他,同樣孩子也非常親愛和尊重我們,家裡洋溢著天倫之樂之樂。
    其次我的非常好的朋友圈裡,即有基督徒也有其他信仰和沒有信仰的朋友,相互之間不會因為信仰的不同而橫挑鼻子豎挑眼,而且我們好得一踏糊塗,互相幫助起來不遺餘力。
    最後我工作的同事,信仰是五花八門,國籍是天南地北,大家一起一樣談笑風生,互相尊重和配合。
    其實信仰有很神聖的一面,但也是很簡單和很個人的事。我個人讀聖經願自己能愛人如己、謙卑束腰,操煉自己有敏銳的良心,對己長反思;對人不挑剔。
    再有很理論的去探討信仰,唇槍舌劍互相叫板很過隱,但對生活點用沒有!

[ 本帖最後由 onyx 於 2006-11-28 00:31 編輯 ]
欣賞對方會品出甘甜,欣賞自己會無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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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Toronto 發表於 2006-11-27 07:41 | 只看該作者

告onyx !

兄弟,別浪費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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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onyx 發表於 2006-11-27 08:07 | 只看該作者

謝提醒

FocusToronto ,謝提醒.我是拿一個星期當7天過呀.即沒當兩天對付也沒當半個月揮霍(也可能我理解有誤).

[ 本帖最後由 onyx 於 2006-11-27 09: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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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1-27 10:33 | 只看該作者
16樓,對生活又用沒用是另外一回事。

你憑你的良心說(如果你還有良心的話),按照你的信仰,別的信仰例如佛教伊斯蘭教是不是謬誤?

你難道不相信耶穌是「唯一真理」嗎?

既然如此,你高喊什麼「尊重」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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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onyx 發表於 2006-11-27 23:36 | 只看該作者
嘁哩喀喳先生,我們是討論,而不是絕斗.當各自充分闡明自己的態度和觀點就足夠了,儘管我們信仰不同,但我還欣賞你有思想和執著,所以我還謝了你的關注,你可以質疑基督教甚至別的,這是你的權力,無可非議.但你質疑我的良心,你非但沒有這個權力,更沒有起碼的資格!
欣賞對方會品出甘甜,欣賞自己會無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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