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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感染乙肝新生被強行趕出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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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6-10-8 0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疆烏魯木齊市教育當局近期強行把十名感染乙型肝炎的新生趕出校門,導致其中八人失學。學生家長們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至今不立案。


據北京的愛知行研究所的消息,今年九月新學年開始時,新疆烏魯木齊市第十五中學等三所學校對新生進行體檢複查后,向十名來自喀什等邊遠地區的乙肝感染者發出通知勒令退學。
這些學生雖是乙肝感染者,但入學前,經新疆自治區招生部門成立的醫學專家組體檢診定可以上學,才發給錄取通知書。但是校方不承認這一結果,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與生源地教育局聯繫強行辦理了退學手續。

這十名學生都是以最優秀的成績被選拔到烏魯木齊市,目前,已有八人迫於壓力被親人領出學校,兩名仍留在烏魯木齊第十五中學的孩子正面臨校方的苦苦相迫。記者星期五撥通了一位家長的電話,她表示----

家長:「那天剛好門口沒有老師,我在學校門口跟兒子見了一面,過了一會兒他那個主任來了,問我兒子,那是不是你的媽媽,我兒子那表情被嚇得說,那是我阿姨,不是我媽媽。(主任)說,那你媽媽爸爸什麼時候來接你,我兒子說不知道。

那教育局十一前打電話給我們說,如果再不接,就把孩子送回去。我跟兒子說為了學習你要頂住這個壓力。」

而已經離校的八名學生現在全部處在失學狀態中,這也是由於烏魯木齊市教育部門行政不當造成的後果。

據稱,烏市教育局和學校方面向十名學生生源地教育部門發出的公函,籠統地說,這些學生患有傳染病要遣返,使他們再一次受到歧視,生源地沒有學校願意接收傳染病學生。

現在有的學生躲在外地親戚家不願回家見人,回家的學生也不敢出門怕受到歧視。一直在幫助這些學生的新疆心連肝科普工作組負責人常坤對此表示----

常坤:它要是確診說,是乙肝,學校知道怎麼回事可能還會考慮接受。你現在什麼都不說,只寫著身體異常,是傳染病,那肺結核、沙士(非典)、痢疾、感冒也都是傳染病,那能一樣嗎?

常坤表示,烏魯木齊本地也有學生是乙肝感染者,當局沒有解釋,為什麼來自外地的學生不能在烏魯木齊市邊治病邊就讀,而非要把這批優異生遣返。

乙型肝炎是一種嚴重的傳染病,通過血液、母嬰接觸和性接觸三種途徑傳播。由於其傳播途徑的特殊性,乙肝感染者不對周圍人群和環境構成威脅,可以正常學習、就業和生活。

對於烏魯木齊市教育部門的歧視政策,九月二十六日,其中四名學生的家長向該市天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聯名狀告烏魯木齊市教育局行政失當,然而法院當時沒有受理。那位學生家長說----

家長:法院他們說什麼呢,說小學生(畢業后)不讓上學,說沒有打過這樣的官司,不想接我們這樣的官司。

二零零五年九月,新疆大學和新疆農業大學勒令一百五十六名感染乙肝的新生休學,其中一位叫李藝的學生不服提起訴訟,當地法院予以立案。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案件還未開審,學校便同意李藝複課,但其他一百五十五人仍要休學一年。

常坤認為,這種處理結果顯示新疆的教育部門沒有誠意改正他們的立場,因此,這一次烏魯木齊的法院不立案是預料之中的事----

常坤:李藝立案之後沒有開庭,而且當事人面臨各種壓力百般阻撓。這一次出現了同樣類似的案件,而且李藝那一次是大學生,而且僅僅是休學。現在是小學生(升初中),九年義務教育,基礎教育階段就遭受這樣的重創,我想他們可能就不想立案了。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保有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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