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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被指「愛國主義騙子」 告方舟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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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shong 發表於 2006-10-4 22: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北大教授等六人著書,揭露了美國花旗銀行趁中國戰亂之機發國難之財,瘋狂掠奪中國金銀財寶的歷史。方舟子在其網站上發表轉載文章,認為書中提到的「金娣存款」是騙局,稱6位作者是「愛國主義騙子」,遭北大教授起訴。法院判定方之文是對事件的真實性評論認識,不構成名譽侵權

  

  被稱為「中國學術打假第一人」的方舟子(資料圖)

  本報訊 (記者 朱燕) 認為中國「科技打假第一人」方舟子在其主辦的《新語絲》網站發表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花旗銀行在華掠奪紀實》一書的6位作者———北大教授顏先生等把方舟子起訴到法院,索賠90萬元。近日,一中院終審判決方舟子侵犯名譽權不成立。

  顏先生及其他5位作者於2004年3月出版發行了《花旗銀行在華掠奪紀實》一書,揭露了美國花旗銀行1902年到1949年間,趁中國戰亂之機發國難之財,瘋狂掠奪中國金銀財寶的一段幾乎被人們遺忘的歷史。

  原告稱,方舟子在其主辦的《新語絲》網站「立此存照」欄目中設立了「金娣存款騙局」專欄。此專欄以方舟子的名義寫作並轉載了他人的52篇文章,絕大多數文章攻擊《花旗銀行在華掠奪紀實》一書提到的「金娣存款」是騙局,攻擊6位作者是「愛國主義騙子」。方舟子還列出了包括6作者在內的31人的「金娣存款金融大騙局的參與者和支持者名單」,煽動許多不明真相的人發言謾罵、侮辱6作者是「騙子」,給6作者的經濟、名譽造成極大損失和傷害。

  一審法院認定,原告以方舟子是新語絲網站負責人為由要求其承擔責任缺乏依據,駁回訴訟。6位作者不服,上訴至一中院。經過一中院審理認為,方舟子針對「金娣存款」發表的《「金娣存款」文件致命漏洞》一文,屬於自己對事件的真實性評論認識,不符合侵害名譽權的要件。而新語絲髮表的其他網民文章,不能認定是方舟子侵權。故維持原判。

[ 本帖最後由 mgshong 於 2006-10-4 22: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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