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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兩任村官非法賣地 地產商豎起賣地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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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頭翁 發表於 2006-9-6 20: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6年09月06日20:01 [B]南方農村報 [/B]


[SIZE="2"][CENTER]在中山市三鄉鎮,當街賣地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甚至有地產商豎起碩大的廣告牌(如圖),大肆炒作。 [/CENTER][/SIZE]

  本報訊 (文/圖 記者 胡亞柱) 這片耕地連綿1100畝,一馬平川,被村民自豪地稱為「萬里平埔」,「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差點建了飛機場」。

  耕地含水田400畝、旱地700畝,旱澇保收,曾是村民的保命糧倉。但現在,它拋荒五載,雜草叢中不斷鑽出廠房、商住樓,鑽出扎眼的瓷磚牆、鋼筋水泥架。

  耕地周邊,插著一些奇怪的牌子,上面貼有「賣地」、「地皮出售」、「工業、商住用地轉讓」的小廣告,重疊如麻。類似的賣地廣告還頻現於不遠的鎮上。花兩小時粗略統計,賣地聯繫電話不下40個,包括各類手機號、小靈通號、座機號。

  可事實上,熱炒中的耕地並未變性,且只屬於中山市三鄉鎮大布村平湖村民小組所有。9月5日,中山市國土局三鄉分局的幹部也不得不承認:「它從來都沒被徵用!」

  非法賣地,村幹部前腐後繼

  「耕地炒成建設用地,因為村委會幹部想從中牟利!」平湖村小組不少村民認為。

  2001年初,村委會幹部曾將一紙奇怪的「徵用土地簽名」,交由平湖村小組的村民簽署。其內容為:「我本人同意大布村委會徵用我平湖生產隊(村小組)土地,地段東至城桂工業區,西至烏石交界,南至后林山背後及側邊,北至北邊山腳,面積約800畝,每畝補償款人民幣2.5萬元正。本人決不反悔,恐后無憑,自願簽名為證。」

  寫的雖是800畝,實際上卻是1100畝的平埔,是村民絕大多數的耕地。平湖村小組時有村民700多人,大多數人並不同意賣地。即便村幹部打著「賣地是發展工業,讓村民發財」的旗號,大做村民思想工作,隨後也只有少數的128名村民簽了名。

  但沒想到,這份根本不具法律效力的征地簽名表竟成為村幹部大肆賣地的依據。

  隨後一年內,村幹部共倒賣出平湖村小組的耕地376畝,其中基本農田約150畝。一些村幹部還在打賣地款的主意。村民四處上訪。2002年下半年,大布村書記李劍顏東窗事發,因經濟犯罪涉及土地款100多萬元,被判刑8年。

  此後,汪志允接任村書記,並一度兼任村主任。村民們奔走相告,打算下一步收回被非法倒賣的376畝耕地。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新任村官仍繼續非法將地低價賣出!村幹部為何要鋌而走險?9月5日,記者打通汪志允的手機,他竟假裝糊塗:「這種事不要來採訪我!我不清楚。」

  「炒地皮」成為三鄉最好吃的菜

  在村官的操縱下,耕地的倒賣價為每畝4萬元左右。可地皮一經轉手后,就普遍暴漲七、八倍,有的甚至漲了幾十倍!

  對此,平湖村民有個黑色幽默的腦筋急轉彎:三鄉鎮哪道菜最好吃?炒地皮!

  9月4日、5日,記者扮作購地老闆暗訪地產中介,得以一窺其間詭異!

  一一撥通中介電話,得到的答覆全很熱情:「老闆,見個面吧。平埔的土地,有啊!」三鄉鎮規模較大的地產中介,像中基、駿和、源豐、富業、威望、泰昌、中博等,均向記者表示,曾倒過平埔的地皮,「那地幾年來一直走俏」。

  手頭握有平埔的地皮,成為地產中介證明自己實力雄厚的事實。

  中基房地產公司表示,大到60畝的工業用地,小到227平米的商住用地,均可搞掂,工業用地一般為每畝25萬,商住用地每畝最低價則為100萬。

  威望房地產公司說「有塊10畝的工業用地,每畝30萬元」,另外,「我們前兩天還掛有700多平米的商住用地,價格是每畝120萬」。

  富業房地產公司剛剛「以每畝17萬的價格賣掉一塊6畝工業用地」,但「等老闆來,手頭肯定有平埔的地皮。」記者留下電話,果然,一個小時后,那邊就有了消息:「有塊60多畝的工業用地,每畝28萬,要不要?」

  ……這些耕地能不能辦妥建設用地手續呢?所有地產中介的工作人員都表示:沒問題,不能辦證就不會拿來上市。一位地產老闆牛氣衝天地說:「既然開了地產公司,就沒有搞不掂的地。你知道,我們和國土局是什麼關係啵?」

  [B]地已賣光,中山國土局竟補發征地預告[/B]

  自2001年開始,村民從未間斷上訪,中山市國土局則是上訪必去的部門。

  然而,去年12月底,即耕地上蓋起廠房、商住樓之後,村民上訪近6年之後,中山市國土局竟連續發出三份奇怪的《徵收土地方案預通告》,稱「根據法律規定」,擬徵收平湖村小組的近200畝土地。

  「地都賣光了,怎麼又冒出個徵收土地方案預通告?造假都不合邏輯,難道先有兒子後有老子?」「徵收耕地,怎麼沒有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文?這根本不是依法辦事,是在幫村幹部擦屁股!」 聞訊聚攏的村民,面對村小賣部牆上的通告,群言憤慨。

  張貼通告的是中山市國土局三鄉分局的一名幹部。當他掏出相機、準備拍照時,遭到了村民的阻止。通告隨即被村民撕下,被打上一個大大的「X」。據村民反映,這名幹部回去后無法交差,受到上級批評,並最終沒能留在三鄉繼續上班。

  而在政府部門的口中,「現任大布村官賣掉423畝耕地」一事,似乎已成合法定局。今年4月6日,三鄉信訪辦答覆村民說「大布村委會向村民征地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方式」。今年4月18日,中山市國土局則在信訪復函中稱「(423畝的)用地協議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事實還遠比口頭嚴重。據記者調查,中山市國土局已陸續為耕地購買者頒發了土地使用證!已領證企業包括:中山盟偉五金鑄造有限公司、中山首龍五金鑄造有限公司、中山市鴻建建築有限公司,等等。

  耕地保衛戰仍未停止,但村民付出的代價不小。今年5月11日,有人在耕地上大規模動工,聞迅而來的村民欲加阻止。可沒想到,有關方面竟出動大量警力,為動工者「保駕護航」。

  [B]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B]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B]《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B]

  第二百二十八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期,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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