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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何時不再受制度性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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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9-3 09: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廣州某村委會在查流動人口暫住證時,將200多名無證者關進村委會大院長達9個小時,期間有數人被毆打。

  暫住證因讓很多中國人感覺自己像「二等公民」而被人厭惡。被稱為「綠卡」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倒是為外來人口所追求,但它也於近日抬高了門檻。更不用說北京戶口,因為它,一個出生才43天的嬰兒無辜死於親生父親手下。
  其實,不僅是戶籍制度,像「綁定政策」等某些行政行為,也搞出了百姓為房子、為低保集體「鬧離婚」的咄咄怪事。

  社會倫理學家馬格利特將社會制度對人的尊嚴和心理造成的傷害,稱為「制度性羞辱」。這種來自製度的羞辱通常被視為最嚴厲的羞辱。
  但願,隨著政治文明的不斷進步,中國百姓有一天可以不再感受到這種來自「制度」上的羞辱。

相關[關押200人強辦暫住證][北京綠卡門檻高][無戶口嬰兒之死]
 [為低保金離婚][為上崗離婚][為住房離婚][制度性羞辱下的蛋]

  


  形形色色的制度性羞辱

  「羞辱」是指任何一種行為或條件,使人們有恰當理由覺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
  來自製度的羞辱是最嚴厲的羞辱,是人們最感無奈的羞辱,也是最易被習慣的羞辱。
  長期的羞辱會使許多人不把羞辱再當作嚴重的傷害,他們當中有的甚至還不惜以進一步的羞辱去換取物質利益。

戶籍制度下的羞辱   

  戶籍制度造成「自己人」集團不斷把「其他人」從某個優越的範圍中排除出去。
  多年來,公安部決意推動戶籍制度改革,但至今尚難在全國推行。專家指出,只有除掉附著在戶籍制度上的教育、就業等特權,切斷與戶籍糾纏在一起的各類利益之手,才有戶改的出路。

無戶口嬰兒之死:戶籍剝奪生存權
  案例:出生后第43天,北京一男嬰被父親摔死了。這43天里,父親四處奔波為孩子上北京戶口。無望后,親手殺了他剛過滿月的孩子。有人稱之為「戶口殺人」。

  相關:辦全球通先得有上海戶口  一個有著正當職業、良好收入的「新上海人」,竟然被上海移動的「全球通」業務拒絕了,而理由僅僅是因為他沒有上海戶籍。

死亡賠償金制度:死者同命不同價
  【死亡賠償金制度】2003年12月4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

  案例:在同一條街,搭乘同一輛三輪車,同遭車禍喪生的3名花季少女,按死亡賠償制度規定,城市戶口女孩賠償20多萬元,農村戶口女孩就只有8萬元。

「綠卡」和暫住證,戶籍羞辱的衍生品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凡是月收入不滿1600元,就開不了完稅證明,而不具備納稅能力的外地人,今後就無法在北京工作居住

  【暫住證制度】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從事務工、經商等職業的人員,在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的同時,應當申領暫住證。

  案例:流動人口是一龐大群體,其中無論是老闆、白領還是農民工,對暫住證的感覺都是「拿暫住證像二等公民」;如果未辦或沒帶暫住證,面臨的可能不僅僅是挨罰。

高考移民:兩種制度結合下的羞辱
  【高考招生制度】在中國,有兩類地方的考生享有招生指標的優待,一類是高校集中的地方,如北京、上海,另一類是邊遠地區。這兩類地方與全國其他地方相比,在招生指標和錄取分數上有明顯的不均衡。

  案例:2006年3月,一清華「高考移民」新生被取消錄取資格,很多人為他鳴冤。  

簡單行政思維下的羞辱

  在世界範圍內,恐怕沒有多少國家會通過政策把婚姻和工作、房子等硬性捆綁在一起。然而,我國在多年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習慣於把公民的婚姻、工作、房子,甚至提拔等拴在一起。各種離婚鬧劇紛紛上演正是這種簡單思維的惡果。

婚姻不堪「被綁定之痛」

  為上崗,職工突擊離婚
  【華北油田上崗制度】單職工買斷工齡的,可以上崗;雙職工都買斷工齡的,有一方可以上崗;離婚後的下崗職工等同於單職工,可以上崗,以離婚證為準。
  2005年,華北油田管理局一紙規定,揭開了油田職工突擊離婚的序幕。職工們為了上崗工作,紛紛去婚姻登記處辦離婚。僅一周時間,登記處的離婚證就用光了。

  為房子,農民上演離婚鬧劇
  【重慶某地拆遷補償制度】被征地的村民統一分配安置房:一對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離了婚單獨立戶,就可以各分一套房,並以優惠的價格購買;配偶為城鎮戶口且無住房,可以申請多分配一間屋。

  重慶市一兩萬多人口的小鎮,卻有1795對夫妻離婚,又有732對再婚,離婚率達98%。年近60的魏淑芳,剛離婚就閃電般「嫁給」一20歲出頭的大學生。一年逾90的盲老太太,兩個月內連續三次被孫女婿背到婚姻登記所「結婚」或「離婚」。

  為低保,老夫老妻把婚離
  【重慶低保金制度】重慶市的低保標準是每人每月195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這個標準的,才可申請低保。
  2006年1-3月,重慶江北區南橋寺約30對老夫老妻離婚,其中最小者50歲,最大者近80歲。這些「離婚不離床,離床不離房」的老夫老妻,原來均屬於「低保邊緣人」,為了夠得上政府規定的低保「硬杠子」,他們做出了無奈選擇。

「紅頭文件」變成羞辱性制度
  政府下達喝酒令:在很多地方政府為了提升執法形象,相繼出台了「禁酒令」,而湖北省漢川市政府竟然發出《關於倡導公務接待使用「小糊塗仙(神)」系列酒的通知》,並將喝小糊塗仙(神)」系列酒的任務指標分解到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

  紅頭文件是除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以外的具有行政效力的規範性文件。通俗的說,它就是某種制度。文件是規範政府和群眾行為的,如果對政府沒有約束力而僅僅是用來制約群眾的,這樣的制度,就是羞辱性制度。

交通法規:變相懲罰有損人格
  案例:「鄭州市行人、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中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有交通違法行為,且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不接受經濟處罰的,公安交警部門可通過「警務通」等技術手段核實其身份。對拒不告知本人身份或經核實身份屬於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校學生的,可以責令其舉小紅旗維護交通秩序50分鐘。

  意見稿還規定:闖紅燈3次的公務員取消先進個人;學生取消保送資格;文明單位員工扣發文明獎;下崗失業人員降低相關待遇……

羞辱性制度,損害的不僅是人

  馬格利特在《正派社會》中,倡導這樣一種社會倫理規範:「不讓社會制度羞辱社會中的任何一個人」。他稱這樣的社會為「正派社會」,我們的社會算得上是正派社會嗎?

人的尊嚴被損害
  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他們的尊嚴感覺是相當遊離的,他們的尊嚴底線是相當脆弱的——他們其實無力守衛自身的許多尊嚴,關鍵是有權左右他們命運、掌握他們利益的人留給他們自尊的空間太小了。
  如果有權者的政策安排留給他們的自尊空間很小,他們只能權衡利弊,為了最基本的生存尊嚴,放棄那些相對「奢侈」的尊嚴。

憲法原則遭違背
  《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憲法》規定公民有「遷徙和居住的自由」;《憲法》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那些摻雜了歧視與冷漠,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制度,是否已經違背了憲法?  

社會倫理道德失范
  康德說,令他感到畏懼的有兩件事情,一是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律令。羞辱性制度的長期效應是會使許多人不把羞辱當作羞辱,從而造成社會倫理道德被消融。製造和運用懷疑、羞辱進行治理,產生的怨恨、仇恨、報復心理,則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巨大潛在因素。

社會公平、和諧被破壞

  像城鄉二元結構下的戶籍制度,像一些部門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利用的「紅頭文件」等等,這些制度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公,嚴重損害了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成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絆腳石」。

 馬格利特,1951年生於荷蘭,耶魯撒冷希伯來大學哲學教授。他的《正派社會》被讚譽為自羅爾斯《正義論》問世25年以來最重要的一部社會正義著作。

  過去,社會批評在關注社會弱者所受到的物質傷害和心理感情傷害時,認為,無論就發生次序還是嚴重性而言,心理傷害往往被當作從屬於物質傷害的第二性傷害。

  社會批評的這一取向在20世紀90年代發生了重要的變化。越來越多的社會批評者認識到,社會弱者所受到的心理感情傷害並不是一種從屬性傷害。把社會制度對人的心理傷害問題提出來,這不僅涉及社會的弱者,而且也涉及到社會的一般成員。

  全面地重視物質和心理這兩方面的制度性傷害不僅有助於幫助社會弱者,而且更有助於在一般人際關係中形成一種與好社會相稱的社會倫理規範。馬格利特在《正派社會》一書中堅持的正是這樣一種社會倫理規範。



形形色色的制度性羞辱
學校:羞辱性制度集散地

◆貧困生不能用手機
  「經濟困難學生接受學校補助的,必須生活儉樸,不抽煙,不喝酒,不使用手機,不鋪張浪費。」這一制度出自鄭州航院新版《學生管理規定》。

◆欠費研究生不能答辯
  今年北師大研究生論文答辯前,校學位辦下發通知,規定在4月1日前沒有繳齊學費、住宿費等應繳費用的研究生,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女生宿舍樓道安裝攝像頭
  中國人民大學這樣做了,稱是為保護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還建議女生們在樓道里走動不要穿得太過暴露。  

企業:羞辱員工不是新鮮事

◆主管以下級別員工上班不準帶手機
  珠海一家公司出台了一項規定:主管以下級別員工上班期間不準帶手機。廠方稱此舉是為讓員工安心工作。法律界人士稱,公司此規定涉嫌侵犯員工的基本自由權利。

◆女生應聘要過孕檢關
  女大學生求職應聘時,有些單位竟要求她們去做「孕檢」,這種做法現在已成為不少企業招聘女員工的「必經程序」。根據這些企業的規定,女性應聘者必須通過尿檢和妊娠反應檢查,確定沒有懷孕后,才能被錄用。

◆超市員工下班要過搜身關
  一些超市生怕員工和促銷員偷拿貨品,規定每天下班之前所有人都要接受搜身檢查,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上班期間不準上廁所
  廣東佛山某電器廠規定:無特殊情況,車間生產人員上班期間不準上廁所,須等到休息時間電鈴響了才可去。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元。

其他羞辱性制度
◆銀行VIP不用排隊
  如今幾乎各家銀行都有自己的貴賓客戶,他們擁有高出常人許多的資產,銀行也給他們提供一系列「特權」:貴賓客戶在網點不用排隊,業務優先辦。銀行的VIP客戶享受如此禮遇的同時,普通客戶不滿了。

◆體育精神受到「制度性羞辱」
  2005年十運會上,在很多現場觀眾面前,在無數電視觀眾面前,奧運冠軍孫福明、閆思睿公開地來了個「假摔」,讓各自代表的運動隊增添了金牌和積分。代表隊「活用」制度為本隊加分,而觀眾利益受到了「制度性剝奪」,體育精神受到了「制度性羞辱」。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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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6-9-3 09:05 | 只看該作者
「北京綠卡資格」折射的制度性歧視

  2006年08月29日16:04   大河網-大河報  


如收入不滿1600元,在北京今後就無法獲得「城市綠卡」——即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按照北京市相關部門的規定,月收入不滿1600元,就達不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開不了完稅證明,而北京的綠卡持有者若不能提供完稅證明,到期后綠卡就不能續簽。



也就是說,不具備納稅能力的外地人,今後就無法在北京工作居住。(8月22日《華夏時報》)


誰都知道,北京的戶口門檻太高,而現在連辦理一張「城市綠卡」,也設定了月收入1600元這樣的障礙,這意味著,不僅做北京人難,在北京工作也難。以種種行政與經濟手段,來對想成為北京人,想到北京工作的人進行如此「過濾」,如此「傲慢與偏見」的根源到底又在哪裡呢?


我以為,不論是千金難求的北京戶籍,還是這個「北京綠卡」,產生這樣的城市門檻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深植於中國社會的戶籍的「二元結構」仍未能打破,而戶籍本身附帶著太多複雜的利益關係。


現在,非但是做北京人難,而且連到北京工作也同樣艱難。這實際上就是對低收入者的一種公然排斥,目的就是讓北京成為北京人的北京、有錢人的北京,顯然,這樣的政策的出台,極大地昭示出城市管理者逼仄自私的心胸,極大地背離了服務型政府的要求。


公民自由遷徙是《憲法》賦予我們的基本權利。正因如此,自由遷徙在當前才成為一種無法阻擋的潮流,才使得戶籍對人的種種束縛不得不面對現實的解凍,才使得戶籍改革成為必然的趨勢。而1600元收入以上者才能獲得「北京綠卡」,這讓我們清晰地看到當前一些城市管理者無情的歧視、冷漠與傲慢,這些政策門檻,嚴重侵犯了外來者的合法權利。在這樣一個多元化時代,出現如此歧視性政策,顯然不具備公平、平等、公正、開放這樣的城市要素,這樣沒有基本的寬容的城市,又怎麼可能真正吸納更多有益元素,來推進城市的發展呢?所以,當前要實現人力資源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給個人的自由發展開闢無限廣闊的天地,需要彌合的制度缺陷,還有太多太多。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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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6-9-3 09:10 | 只看該作者

廣州番禺大山村委會強行關押200人逼辦暫住證

  2006年08月31日17:12   南方都市報  


      村委會強行關押200人 辦暫住證



廣州番禺大山村向未帶暫住證者收費,部分人被關至凌晨4時,村主任帶頭毆打未成年人


受到市民廣泛關注的暫住證問題有了進展,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日前透露,政府要降低辦證費用。近日,廣州社科院受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市公安局等部門委託,發布流動人員IC卡管理創新研究等消息后,本報也接到了大量反饋意見。不少讀者反映,在被檢查暫住證時遭粗暴對待,執法檢查人員也很複雜。讀者疑惑的是:檢查暫住證的執法主體究竟是誰?如果沒有暫住證,究竟該如何處置?


就在前晚7時,本報接到報料稱番禺大石大山村村委會正在查暫住證,200多身無暫住證者當街被關進村委會大院。記者趕往現場,親歷這場查證風波。這200多人中,除了部分交錢者被放出,部分人員到昨日凌晨4時才被放出。在長達近9個小時的滯留時間內,數人因頂撞村委會主任與治安隊員被毆打,其中還有一名16歲的少年。


- 相關規定


《廣州市流動人員IC卡暫住證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


(一)不按規定申領IC卡暫住證的,使用過期IC卡暫住證的,責令當事人申領或者換領IC卡暫住證,並對當事人分別處以50元、100元罰款;


(三)不按規定隨身攜帶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員臨時登記證或者IC卡暫住證的,處以20元罰款。


當街抓人


兩百人被關村委會大院


前日晚上,本報接到讀者反映,稱番禺區大石大山村正在查暫住證,200多名身無暫住證者被強行關進村委會大院。晚上8時許,記者趕到現場。隔著村委會的鐵柵門,可以看到大院里站著一群男男女女,有上百人之多。四周站著不少身穿制服的治安員。


據剛剛從大院里出來的彭先生稱,自己在裡面被關了2個多小時,是交了50元后才出來的。彭先生說,自己住在相鄰的植村。當晚7時許,他與同事邱先生來大山村書店買書。在走到大山村村委會前時,發現有兩群治安員守住路兩頭攔住馬路,過往人員均被叫下,要求查暫住證。由於暫住證還沒辦下來,彭先生就和別的無證者一起被帶進村委會大院。


由於該路段有許多商家店鋪,屬於鬧市區。許多人都是來此購物、逛街、找親友時,被攔住關進院子里的。因此,短短時間內,被關進村委會大院的就有兩百多人。


彭先生稱,被帶進院子后,治安員要求他們每人交20元「暫住費」,彭解釋說自己並不住在大山村。但治安隊員對此根本不予理會,稱其須先交錢,然後可拿所在村裡證明,證明其不住在大山村時再退錢。在如數交了20元準備離開時,彭和同事再次被攔下,理由是他們必須再去交30元「衛生費」,否則就不讓出門。他們無奈只能又回去交了30元,之後才被放出。


記者守在門口,陸續有人被放出。所講述的經歷都與彭先生一樣,都是在交了50元費用后出來的。他們出示的收據顯示,其中20元是「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定額收據」、30元則是一張簡單的收據,註明:收到衛生費30元。


記者投羅網


有人看熱鬧被抓連喊衰


為了弄清大院中的情況,記者趁村委大門打開機會「溜」了進去。此時大院內仍有100多名被拘禁者,他們擠坐在院內草地邊沿上,耐不住性子的數十男子站著與坐在對面的治安員對峙。幾名得知記者身份的被關者笑稱記者自投羅網、自討苦吃,「恐怕你現在想出去都難了!」


吃住、工作均在其他村的周師傅自稱「很衰」,原因是自己原本可以逃走,但因錯當治安隊抓人是在打架,湊過來看熱鬧時被順手抓了進去,直至昨日凌晨時分,他還沒被放出。


由於本報攝影記者未能進入院內,只能在院門外隱蔽拍攝,記者上前與其說話時,多次被把門的治安員轟開。多名被關者欲靠近大門與門外朋友、家人說話時,均不時被打斷、拆散,「跟探監一樣,根本不讓你跟外邊人說話。」


據記者在現場了解,這些與治安員對峙者,都是身上沒有暫住證的。有的是沒辦,有的稱是辦了證沒有隨身攜帶。他們都是因為對村委會的收費表示質疑,和對其行為方式感到不滿,而拒絕交錢。


一位徐姓師傅告訴記者,他根本不是該村人,而住在幾公裡外涌口村,在去年9月他已交了120元辦了暫住證,但前晚被抓時卻沒帶在身上。據其稱,他當時已與朋友約好,準備在大山村委會門口偏西位置祥和路口見面。但就離該路口只有幾十米之遠時,一群治安隊員圍了過來,徐先生被逮了進去。他認為,自己已經辦了證件,而且不住該村,就是交錢也不應該交給大山村。


此外,更多人對於20元暫住費加30元衛生費不滿,認為如此收費沒有憑據。打工者周女士說不服這口氣,她在交了20元暫住費出門被拒后,堅決不願再交30元衛生費。她認為,村裡私自拘禁這麼多人,且將暫住證費用與衛生費一起捆綁收取做法極不合理,「許多人在家裡或廠里都交了錢,為何還強迫別人給你重新交錢?」


有治安員過來查詢記者證件,記者出示身份證后,被告知即使不在大山村住,但也要交30元衛生費,一分不少。


就收費問題,現場出現波折,最初說被關者要交暫住證費、衛生費總共50元,但在前晚11時又有人稱交27.5元也可走人,凌晨過後又改為20元。該村及街道有關部門均未對此進行解釋。


雙方罵戰


治安員寫110示意儘管報警


自前晚7點開始被關,許多人連晚飯都沒來得及吃,有尋親訪友者更是連朋友、家人面都還沒來得及見。因此,他們對於村委會的做法都感到極為不滿,不時有人和對方發生爭吵。每當有人發泄不滿時,對方就有人衝過來掐著腰反罵,還稱盡可去投訴。一名治安員還特別拿出紙,寫上「110」三個數字,叫記者就打這個電話投訴。


在被關押過程中,記者注意到,不時有人從門外進來,隨後帶幾個被關者從社區警務室小門離開。其他被關者告訴記者,這是在「贖人」,那些進來帶人的人都是本地有關係的。記者就親自在門口遇到一位孟先生,他就是被朋友從裡邊「保」出來的。許多被關者就此事質問治安隊員,不料對方卻稱不知道、沒看見。


就在眾人與端坐椅子上的治安隊員、出租屋管理人員激烈爭吵時,一名戴著眼鏡的中年男子從門外進來,走到治安員與出租屋管理人員中間。一同被關押的幾個人小聲告訴記者:他就是大山村村委會主任。就在村委會主任趕到現場時,包括記者在內的許多被關押者都對其抱有很大期望,希望其能幫大家主持公道。


記者問他是否是村委會主任時,對方一口答應「是」,但當記者詢問那些治安隊員強逼辦暫住證是否違法違規時,他露出一臉不快。在記者緊追著問了幾個問題后,他不僅沒有回答,還徑直走到記者面前,用手指著記者頭部稱,在大山村就該聽他們的。后據有關人士透露,該村村委會主任叫梁健東,村治保會主任葉白生也在場。


見記者不服,梁健東吆喝身邊人「把他拖進去!」。此時後面人群開始騷動,許多人叫梁放開記者,並叫記者千萬不要進屋子(即大山社區警務室,多位被關者私下告訴記者,一般被拖進屋子裡的都是「頑固」分子,進去后多半會被毆打),不少人大聲疾呼:「他們會打你的!」但在幾名治安隊員「護駕」下,記者還是被關進了屋子。




   一名沒帶暫住證的未成年者,遭大山村村委會主任及治安員毆打


  200多身上沒帶暫住證者被關在番禺大山村村委會內




一個「獲得自由」的小夥子出示自己的廣州身份證原件,他說當時大山村委會不相信他帶的複印件,把他也關了起來。



治安員圍毆


16歲少年被村委會主任踹倒


一進屋子,門就被關上了,記者在一角落椅子上欲坐下。一名治安員則大聲呵斥:「站起來,這也是你坐的地方!」記者無奈站起,再次被查看了身份證。


此時,仍可聽見外面激烈的衝突、爭吵聲。緊接著「咣」的一聲,門又被踢開,一名高個男子被推了進來,村委會主任照其臉上就扇了幾個耳光,並扯爛其身上衣服。外面吵聲越發強烈,許多人紛紛打電話報警。




另一名身著藍上衣年輕人也被架了進來,記者得知其名叫阿文,他自稱家住廣州,戶口也在廣州,今年只有16歲。治安員查證時,阿文身上沒帶身份證原件。由於他在門外時頂撞村委會主任等人,自他一進門開始,自稱村委會主任的戴眼鏡男子便抬起右腿,一腳猛踹過去,阿文當即倒在地上,另外七八名治安隊員沖了上來,對阿文拳打腳踢。村委會主任先是猛踹阿文的後背與腿,見阿文緊抱著頭,其又照阿文頭部猛踢。


幾分鐘后,阿文從地上爬起來,頭髮凌亂,鼻子直流鮮血,衣上沾滿血跡與土灰,眼裡含著淚。阿文小聲說要打電話出去,但發現手機已不見了,他不想也不敢用放在一旁的治安隊電話。就在阿文被打完后,門又開了,一名個子矮小的男子被拖了進來,送進了裡屋,村委會主任進去后猛抽其一耳光。不過該男子出來後向記者證實,他當時躲得比較及時,那一巴掌沒打中。


記者被一名穿便衣的男子帶進隔壁一房間,又查看了記者的身份證(上面住址是「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04號」),稱記者像個文化人,不要自討苦吃,他打開小門叫記者離開。記者以進去拿包為由回到了大院內,沒再出去,欲暗訪到底。


警方到場


最後一批人凌晨4時被釋放


記者走出警務室不久,大石街派出所警察趕到現場,找兩名報警者問話,記者是其中一人,不久后警方便離開了現場。此時,打人的村委會主任已離開現場。


昨日凌晨0時40分許,一群治安隊員走到記者跟前,矛頭直指記者,其中一人指著記者鼻子說,大山村不歡迎這樣的人,叫記者立即滾開。記者稱還沒交衛生費(此前一治安隊員稱不住本地也得交30元衛生費),即使走也要與大家一起走,欲與對方拖時間,但還是被強行趕出了門外。


記者在大山村委會門外遇到了一直守在門口的年輕小伙小馮,他一見到記者便詢問他朋友阿文的下落。當時記者也不知阿文的下落,但可以確定的是,阿文已不在村委會大院內。記者隨後與小馮一起趕到大石派出所,就在派出所門口,一輛警車從院內開出,阿文就在警車內,他們正準備去大石人民醫院。


記者又與小馮趕往醫院,此時警車已離開,阿文一個人站在醫院門口,他跟記者講述了被打后的經歷。據其稱,他被打后被治安隊人員從小門帶出,隨後便上了一輛警車,隨警車到派出所做筆錄,而後就被帶到醫院檢查。記者在其報警回執上看到,該回執編號為NO.8108300009,受理單位是番禺分局大石派出所,接警人警號為034093。


在阿文的病曆書上,記者看到,阿文「(被)打傷鼻部,……鼻樑部腫脹,鼻腔內殘留血跡,腹部壓痛,右側背部稍腫脹」。派出所民警已叫其昨日做相關醫療鑒定。


昨日凌晨2時,記者在大石人民醫院門口與阿文暫別。在從番禺回市區的路上,被關者王先生電話聯絡記者,他們仍被關在村委會大院內。昨日上午,記者再次致電多名被關者,其中王先生在凌晨3時許與妻子各交了20元被放出,其他10多名被關者直到凌晨4時許才被放出,被放出前被要求留下了自己的姓名與住址。


- 各方回應:


番禺警方:


村委會主任如打人


情節嚴重可刑拘


昨日下午,記者就番禺大山村治安隊關人、村委會主任打人事件採訪了警方。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因查暫住證被扣留的現象確實比較普遍,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村委會主任確實動手打人、且致人受傷的話,就應視情節嚴重性論處。致當事人輕傷及以上情形的,公安機關將提請檢察院,審查通過後可將當事人或肇事者刑事拘留。


對於記者所反映的治安隊關人、罵人、打人等做法,該人士坦承,目前確有許多治安員素質低下,沒有按正常程序辦事,也不排除現行法規存在某些漏洞或者不足。


番禺大石街流管辦主任郭憲堯:


200人被查


180人交錢


記者昨日下午聯繫到番禺區政府,在有關人士的指引下,記者採訪到主管、組織前晚查暫住證一事的大石街流管辦主任郭憲堯。郭主任向記者介紹了當時的情況,他說,大山村是流動人員較為集中的地區,查暫住證活動是他們協同派出所進行的。


據其介紹,當天晚上共有200餘人被查,其中180餘人交了相關費用,準備辦理暫住證。這20元暫住證費用具體包括5元工本費、6個月的治安聯防費(2.5元/月),另外30元衛生費(每月5元,一次性收半年)是村裡收的,與流管辦無關,只不過他們是一起行動而已。


至於阿文等多人被毆打一事,郭主任稱自己當晚不在現場,不知具體情況,但其聽說是個別人員被查出假身份證、拉拉扯扯中發生了一點衝突。郭主任稱,當晚在場的有村委會主任梁健東、村治保會主任葉白生。


廣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


長時間限制自由


涉嫌非法拘禁


聽到記者所敘述事件經過後,廣州市人大代表、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永平感到很吃驚,他認為大山村村委會主任做法明顯違法,屬故意傷人行為;該村治安隊長時間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涉嫌非法拘禁。


據其介紹,所謂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只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一發現自己被限制了,就構成非法拘禁,情節嚴重的可判非法拘禁罪,屬於共同犯罪行為,其中包括主犯、從犯、教唆犯等。


朱永平認為,按嚴格意義上說,《廣州市流動人員IC卡暫住證管理規定》許多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是衝突的,涉嫌無效。公安機關在接到相關報警后,應該立即找到事件當事人,並對被剝奪人身自由的一方進行保護。


受到毆打、傷害、侵犯之後,當事人該如何維權?朱永平給出建議認為,被侵害當事人應儘快到有資質醫療機構進行醫療鑒定,如確定為輕傷及以上,即可定性對方是故意傷害。此時公安機關應配合檢察院對肇事者進行起訴;如確定為輕傷以下的,受害者可通過法院進行民事起訴。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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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woke 發表於 2006-9-3 11:17 | 只看該作者
中國人只能暫住在自己的國土上,這就是與國際接軌的成果?

中國人對中國的歧視如此之深,還想中國護照享受有更高的國際待遇?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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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olph 發表於 2006-9-3 12:22 | 只看該作者
還用問嗎, 打倒腐敗萬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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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58 發表於 2006-9-3 14:28 | 只看該作者
可惡,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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