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會扯出去,也很會從「似乎」中推理。但不可迴避的是,珠三角和全國每年的賑災不可能脫離各級政府的主導。
如果根據作者的論述,那麼許多國家的民間慈善機構的產生,也是政府的「公信力」不夠?
中國現在最大的民間慈善機構是《中華慈善總會》,在全國有27個分會。在去年全國大會通過的《綱要》里有如下一節:「按照國家鼓勵、社會參與、民間自願的方針,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慈善活動,促進慈善類民間組織的發展。有條件的地方,民政部門可以給予慈善組織在辦公場地、啟動資金、項目開展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為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民政部等部委還制定了優惠政策,保證社會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並還將研究制定新的優惠政策。民政部還要求,各地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而幾年的參與過程證明,各民政部門從宣傳發動、集資、到發放,它起到主導作用。儘管一切都看起來是「民間」的。
中國的其他許多慈善機構,如中國少年兒童發展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各宗教、團體都有專門機構,這些看起來也是民間組織,在國際上也有分支。但從98年全國大賑災后的過程看,有條不紊高效率的救助,離不開當地政府的努力。我也曾經把「送上門」看做很神聖,但沒有村幹部「領路」送給誰呢?
存在許多不足,是法律和規章上的問題,民間的慈善活動只能是一個補充,政府的責任不可取代,否則扶貧救災效果極差。
上月28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他國際機構共同主辦的2006年國際減災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方面的許多話題不想多說,但對中國政府「扶貧救災」的公信力提供了最好的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