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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變,別讓孩子拿心痛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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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 發表於 2006-8-17 10: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城門失火,難免殃及池魚。父母婚變,怎能不讓孩子拿心痛買單?這是沉重的話題,也是不容迴避的話題。但願此文能對讀者朋友有幫助。


  

婚變「將來時」:

孩子陷入冰冷深淵


心靈傾訴:我是17歲的高中女生,父母正在鬧離婚。記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家裡就充斥著戰爭,先是熱戰,后是冷戰。家對我來說只是四堵牆支起一個頂蓋,雖然可以為我遮風擋雨,但是讓我感到寒冷。


現在,我面臨著畢業,父母仍然天天在冷戰,誰也顧不上我,誰不高興了就對我沒有好臉色,我成了他們的「出氣筒」。父母為離婚的事已經去過兩次法院,如果他們真的分手了,我該怎麼辦?


心理援助:父母婚變還處在「將來時」,孩子的心靈已經受到傷害。婚變之前,孩子的心靈應該怎樣救助?


從父母方面說,要真正愛護孩子。第一,應盡量避免把夫妻衝突暴露在孩子面前,更不該拿孩子當「出氣筒」。第二,計劃婚變時間應避開孩子發展的關鍵期(比如畢業考試前),以減少對孩子的消極影響。第三,婚變之前應為孩子做好安排,商議好保障孩子權益的具體辦法,明確各自對孩子應負的責任,對大一些的孩子要尊重孩子的選擇。


從孩子方面說,年齡大的孩子應該積極自救。第一,如果父母的感情沒有徹底破裂,那麼可以為父母搭建溝通感情的橋樑。第二,如果父母一定要離婚,那麼就要在父母之間作出選擇,選擇時應考慮誰對自己的成長更有利,並向父母及有關人員表明自己的選擇。第三,如果父母已經離婚,那麼要進行自我心理調整,一是要善待父母,站在父母的角度來理解父母,尊重父母的選擇;二是積極適應新生活,無論選擇了跟誰,生活都會發生變化,對此應有足夠的心理準備,要勇敢面對;三是為自己著想,不管父母的婚姻如何,都要努力完成學業,為自己的未來奠定堅實基礎。


  

婚變「進行時」:

孩子成為犧牲品


心靈傾訴:孩子的爸爸再次提出離婚時,我就知道他已經鐵了心。我把兒子叫來問:「你爸要和媽媽離婚,你跟誰?」兒子哭了:「我誰都不跟!你們要是離婚,我就不活了。」我想,即使離婚也不能便宜了丈夫,要讓他一個人帶兒子,讓他知道如果沒有我,他的日子會有多麼難。就這樣,兒子被我推給了他爸爸。


離婚後,按照約定,兒子每個周末都回我這裡住兩天。兒子每次來,我都盡量在物質上滿足他。但我看得出來,在兒子的心裡,無論給他買什麼、花多少錢,也不如給他溫暖幸福的家。後來,前夫答應我把兒子接回來長住,我卻忽然覺得這樣做不對勁:他如此痛快地答應,還不是想自己落得清靜?不能這麼便宜了他!於是,我跟前夫討價還價。因為兩個大人打「拉鋸戰」,兒子喝了葯,差點兒丟了命。現在回想起來,我恨前夫,更恨自己。


心理援助:父母婚變一旦到了「進行時」,對孩子心靈的傷害幾乎不可避免。應該怎樣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小?


第一,要愛護孩子的心靈,不要爭奪孩子的感情。婚變前後,有些夫妻不時追問孩子要跟誰,爭著為孩子買最好的東西,向孩子表示自己才是最愛孩子的人。其實,稍稍冷靜一下就會知道這樣做有多麼愚蠢。孩子既需要父愛也需要母愛,無論失去哪一方,對孩子都是傷害。第二,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要以孩子相互要挾。第三,要關心孩子的生活,不要拿孩子出氣。即使分手前後雙方發生過衝突,無論怎樣都不要把怨恨發泄在孩子的身上,應該關心孩子的生活,對孩子的撫養費等作出切實安排,以實際行動讓孩子體會到:雖然父母分手了,但自己並沒有失去父母。


  

婚變「過去時」:

孩子沒了完整的家


心靈傾訴:我是一名中學生的母親,萬般無奈才選擇了離異。我不想再婚了,打算一心一意把兒子帶大。我一直沒跟兒子提過離婚的事。離婚快一年了,兒子整天心事重重,好像很壓抑。最近,我無意間發現兒子在日記中寫道:「自從父母離婚,雖然母親在物質生活等方面對我照顧得無微不至,但我仍然感到孤獨和失落。我感到自己和別的同學不一樣,不能像其他同學那樣自豪地談論爸爸。因此,我總是感到自己很怯懦,沒有自信……」我看后心裡挺難受的。


這個周末,我和兒子長談了一次。我向兒子解釋為什麼跟他爸爸過不到一起,不是媽媽不體諒他,希望他理解媽媽。經過談話,兒子的心理壓力好像減輕了許多,他表示不再怪我。後來我還跟兒子談起他爸爸,說他爸爸怎樣不好、怎樣沒出息,希望他長大不要做他爸爸那樣的人。


心理援助:婚變的結果是導致單親家庭,單親家庭的問題基本上是單身母親的問題。選擇做單身母親無可非議,問題是:如何面對沒有完整家庭的孩子?


第一,要讓孩子了解父母離婚的事實。這樣做,有助於孩子理解和接受。第二,不要在孩子面前表現內疚。單身母親對孩子有內疚感是可以理解的,但離婚不是罪過。帶著「贖罪」心理對孩子有求必應的母親,要麼會培養出自私驕橫不會體諒人的冷血孩子,要麼會給心地善良的孩子增加「還債」負擔。第三,防止孩子產生「仇親心理」。向孩子說明離異原因的時候,不要把孩子強拉進自己的「感情同盟」,更不能製造孩子對父親或母親的敵意(即「仇親心理」)。應該告訴孩子,不管怎樣,父母都是愛孩子的。第四,防止孩子人格偏離。在孩子人格的形成中,父愛與母愛起著無法替代的作用。缺少父愛,孩子會形成「偏陰人格」(即懦弱、多愁善感、自卑、缺乏毅力、果斷性不強等);缺少母愛,孩子會形成所謂的「偏陽人格」(即孤僻、冷淡、缺乏愛心與同情心、沒有安全感等)。因此,單身母親要特別注意消除孩子因缺少父愛而帶來的消極影響,可以有意識地讓孩子多接觸一些成熟負責的成年男子,如孩子的叔叔、舅舅、男老師等。第五,充實孩子的生活,彌補親情的不足。鼓勵孩子多參加集體活動,以轉移注意力,排遣不良情緒。第六,保持各自的獨立生活,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單身母親很容易和孩子形成感情依賴,心理距離過於緊密,這樣容易引發母子心理衝突。所以,單身母親要有自己的生活,把支點放在自己身上,而不是把生活的希望全寄托在孩子的身上;孩子要學著處理自己的生活,培養獨立生活的能力,對自己的生活負責。


  

婚變「過去時」:

孩子面對新媽媽


心靈傾訴:我撫養著兩個女兒,大女兒今年14歲,小女兒今年11歲。最近兩年,家裡很不平靜,小女兒總是說我和她父親偏向姐姐,說每當姐妹之間有了矛盾的時候,我們總是怪她、總是批評她,什麼錯事都是她的,什麼好事都是姐姐的。為此,小女兒經常和我生氣,對我很不滿。我還感覺到大女兒也和過去不一樣了,對我有種說不清的隔膜。


我們是再婚家庭。再婚的時候,丈夫和前妻生的女兒還不到兩歲,她就是大女兒。都說繼母難當,做繼母的我想好好疼愛大女兒,不讓她受委屈,所以事事都以她為先。後來,我生下小女兒。由於覺得兩個女兒還小,我們一直沒有把家裡的情況告訴她們,沒想到現在變成這樣子。


心理援助:婚變的另一種結果是導致再婚家庭。由於再婚家庭情況特殊,即使上面那位很好的母親也遇到了困惑。孩子面對新媽媽,繼母應該怎樣當?這裡側重從繼母的角度來談,當然也適用於繼父。


第一,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在進入再婚家庭之前,應充分估計到孩子接納自己的困難,不能把在丈夫心中擁有的那份優越感帶到孩子面前,要站在孩子的立場上包容和理解孩子。第二,演好自己的角色。作為繼母,最好不要急於扮演家長角色,不要讓孩子感到你是「入侵」的「管教者」,不妨從建立友情做起,先以朋友或普通長輩姿態與孩子相處,待孩子認可后,友情自然會升華為親情。孩子的父親,應該與孩子進行適當的溝通,對孩子多履行一些日常管教職責,引導孩子尊重繼母。第三,適時明確自己的繼母身份。孩子懂事後,應以適當的方式讓孩子了解實情。如果孩子已經從別的渠道知道了,既不要緊張也不要掩蓋,應該坦然地把實情告訴孩子。只要有真愛,孩子知道了實情后即使心理暫時受到衝擊,最終還是會回到正常的親子關係上。第四,不要矯枉過正。孩子做錯事,親生父母教訓打罵孩子似乎天經地義,但繼母不同。繼母往往怕教訓打罵孩子會引起別人非議,因此容易溺愛放縱,以表示自己是愛孩子的。這在心理學上叫做「反向作用」。矯枉過正對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所以,做繼母的應該以真誠的心來對待孩子,以情換情,以心換心。天長日久,孩子親身感受到繼母的愛,就會從心底里把繼母當成最親近的人,心靈也就會重新灑滿陽光。




(空 心)
可親的朋友你們好嗎?懷念那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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