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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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同居:尷尬生活引發尷尬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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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 發表於 2006-8-10 09: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柯麗萍和丈夫離異后,兒子由於得不到完整的家庭關愛,患上了青春抑鬱症。為了讓兒子儘快走出困境,柯麗萍不得不和前夫上演了一場和好如初的生活戲。這場戲一演就是五年,直至兒子考上大學。隨後爆發了一場特殊的「離婚」官司,柯麗萍要求分得與前夫離婚後再共同生活時形成的財產。


記者通過律師找到柯麗萍,了解到這位母親五年來的尷尬生活。


  

缺乏家庭關愛


兒子患上青春抑鬱症


1996年6月25日,我和段洪武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段洪武什麼都沒有要——房子和兒子都給了我。


離婚後,我幾乎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了兒子身上。段洪武繼續忙著他的事業,定期每隔兩周來看兒子一次。


1998年5月,我在單位處於半下崗狀態,每月只能拿點基本工資維持基本的生活開支。一天,段洪武來看兒子,見我們母子生活窘迫,主動向我提出:「兒子由我來撫養吧,我保證讓他受到良好的教育。」當時,我很矛盾。我當然希望兒子留在身邊,但我又無法給兒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為了孩子的將來,我狠狠心,答應了他的要求。


兒子走後,家裡一下子冷清了許多,我也沒有心情做飯,經常是和著眼淚胡亂吃一碗素麵。晚上,枕巾也會濕了一大片。


為了讓兒子安心與父親一起生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強忍著對他的思念,不去打擾他們。實在太想兒子時,我就趁天黑悄悄過去,看看兒子在窗前做作業的身影,心裡得到莫大的安慰。


2001年4月2日晚上,段洪武突然「造訪」我家。落座后,他有些不太自然,只是問了我一句「最近過得怎樣?」便一個勁兒地喝水,顯得心事重重。


我問他:「小鑄怎麼樣了?學習還好吧?」


「還好!」他半晌才應了兩個字。


我頓時有種預感,可能兒子出什麼問題了。在我的追問下,段洪武吞吞吐吐地告訴了我。


原來,他把兒子接過去后,由於工作太忙,根本沒時間照顧兒子。特別是在2000年春節后,他所在的工廠改製成為集團公司,他被任命為集團公司的銷售部經理。這一來,他經常一出差就是十天半個月。他只好給兒子請了個保姆,專門照顧他的學習和生活。


讓他傷透腦筋的是,他先後為兒子請了三個保姆,前兩個都沒有干到一個月,兒子就堅決要求辭退。段洪武以為是那兩個保姆年齡太小,不懂得照顧兒子,便親自從家政服務公司挑了—個40多歲的中年保姆。第二天,他把兒子的情況給保姆作了簡單交代后,便急匆匆地出差去昆明了。


半個月後,等他出差回來,保姆向他大吐苦水:「你兒子實在任性,我根本無法和他相處。」她說,段洪武出差的第一天,她想著法子做了好吃的給他。可他嘗都不嘗就大喊「沒吃過這麼難吃的飯菜!」隨後,他把桌上所有的飯菜打包,拿到樓下喂狗,自己跑去飯館吃了。


最讓保姆不能忍受的是,段洪武回來的前兩天,兒子主動找她說:「想繼續留下來嗎?再給你一次機會。」說著,他拿出一條從街邊買回的寵物蛇,說:「弄點好吃的,給我餵飽它!」保姆一見他手中拿著蛇,當即嚇得跑進卧室,半天不敢出來。不僅如此,兒子還把那條寵物蛇放在衛生間里,讓保姆不敢進去,只得跑到樓下很遠的公廁去方便。


就在段洪武一邊給保姆賠不是,一邊把保姆送走後,他接到兒子班主任打來的電話:「段鑄近來學習成績急劇下滑,脾氣也越來越古怪,不願意和同學交往,動不動就摔東西,還經常莫名其妙地一個人坐著發獃,顯得非常憂鬱。今天,他還把一個同學打了!」


掛了電話,段洪武急忙趕往學校。安頓好被打傷的同學后,段洪武也不敢對兒子發火。他想找兒子談談心,可兒子說什麼也不開門讓他進去。他感到,以前乖巧聽話的兒子出了問題,而且還很嚴重。


第二天,他放下手中的工作,悄悄去醫院諮詢了心理醫生。聽了他的敘述,醫生認為孩子有可能患了青春抑鬱症,但具體情況,還得跟孩子見面交談再說。


那個周末,段洪武好說歹說把兒子帶去見了那名醫生。醫生跟兒子交談了近兩個小時,後來,問他到底有什麼困惑。他說:「我不知我爸是怎麼想的,寧願拿錢找那些毫不相干的人回來,也不讓我媽跟我生活在一起……」事後,醫生很肯定地告訴段洪武:「處於青春期的孩子本來情緒波動就很大,而他生活在單親家庭,得不到應有的家庭關愛,所以他就將自己封閉起來,久而久之就會患上了這樣的心理疾病。」醫生告訴段洪武:「憂鬱症已經與艾滋病、癌症並列為21世紀的三大殺手,家長一定要引起重視。青少年憂鬱症最危險的結果就是產生自殺念頭,造成父母終生的遺憾。」段洪武急忙請教有什麼辦法補救,醫生說:「目前最好的辦法,是讓孩子得到完整的家庭關愛。」


段洪武說到這裡,我已經急得在屋裡來迴轉,幾乎要哭了:「這該如何是好呢?」


段洪武撓了撓頭說:「小鑄這事也讓我寢食難安。雖然我們現在沒有復婚的可能,但有個辦法或許能讓兒子開朗起來,只是得委屈一下你了。」


「有什麼辦法就快說吧!」為了兒子,我做好了作出任何犧牲的準備。


「這幾天,我冥思苦想,想出一個應急的法子:你搬到我家去住。在兒子面前,我們假裝和好如初,直至兒子長大成人。


我一聽,臉刷地紅了起來,想罵他荒唐。


段洪武把頭垂得低低的:「如果你覺得不行的話,我再想其他辦法吧!」


沉默良久,我一咬牙,同意了。


  

為了治癒兒子


離異夫妻「同居」一室


我趁單位下崗分流的機會一次性買斷了工齡,搬到前夫家裡,一心一意地照顧兒子。


我們沒有辦理復婚手續,我和段洪武過上了無性同居的生活。按照約定,我倆同房不同床。晚上,段洪武把藏在床下的摺疊床打開來睡,我睡他的大床。而這一切,都是在兒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進行的。


誰知,從第一天晚上開始,尷尬便不斷煩擾著我。半夜時分,我突然感到有人躺在我身邊。我嚇得從床上翻滾下來。打開燈一看,原來是段洪武。我驚慌失措的樣子把他也嚇了一跳。原來,他起床上衛生間后,迷迷糊糊的,又爬上了一直都是他睡的大床。清醒后,他趕緊向我說「對不起」。


一個月後的一天下午,段洪武從外地出差回來,累得實在不行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進屋拉出那張摺疊床就睡了上去。傍晚,兒子放學回家,聽說爸爸回來了,直嚷著:「我要看看爸給我們帶了什麼好東西!」一邊就往我們的房間跑。我還沒來得及通風報信,他已經把房間的門推開了。見父親好好的一張大床不睡,睡在一張小床上,兒子滿臉的疑惑,轉頭問我:「媽媽,你們吵架了?」眼看就要露餡了,我趕緊端了一杯開水,拿了幾片感冒藥遞給段洪武,對兒子說:「你爸爸出差感冒了,所以暫時把他『隔離』起來。」這場眼看就要演砸的戲,經我的及時補救化險為夷。


在與前夫磨合這種新式同居方式的同時,我還費盡心思地要把兒子從憂鬱情緒中拉出來。兒子讀初三了,學習非常緊張。除了照顧他的飲食起居,我還盡量找機會與兒子交流。一天,我接兒子回家,看到一個老年乞丐正在垃圾桶里撿變質的食物。想到兒子曾經把保姆做的飯全部倒給狗吃,我順勢教導他說:「要是你把倒給狗吃的那些食物給他吃,他就不用去找那麼噁心的東西來吃了。」聽了我的話,兒子表示以後再也不會了,還用自己的零花錢去買了一碗餛飩遞給那個乞丐。此後,坐公交車時,兒子會主動給老人讓座;路過天橋看到有殘疾人在乞討,他會把帶去課間加餐的食物留給他們。見兒子不再排斥他人,並重新充滿了友善,我覺得日常遭遇的那些尷尬,都是值得的。


為了讓兒子更加開朗,按照醫生的指導,我們決定暑假帶兒子出去遊玩。我們「一家人」去了廣州。在逛街時,兒子看上一套價錢昂貴的化妝品,他想買了送給我,可他又沒有那麼多錢。段洪武見了,摟著兒子的肩膀說:「兒子,你有這份孝心就可以了。這樣的事,應該由爸爸來做!」隨後,他掏了1000多塊錢買下那套化妝品,當著兒子的面送給了我。我一時被感動了,從他身上,我看到了往日的溫情。不過,回家后,我還是抱怨段洪武亂花錢。可他把門關上,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你別自作多情了,我還不是為了兒子!我不想讓兒子看出什麼,更不想讓他失望。」他把「兒子」兩個字說得重重的,我心中剛剛有的那點溫暖被他一掃而光。


儘管如此,為了不讓兒子看出破綻,我每天除了繼續負責段洪武回家后的飲食,還把他脫下來的衣服洗凈熨好,把整個家打理得妥妥帖帖。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兒子的性格重新變得開朗起來,家裡又充滿了歡聲笑語。


2002年7月,兒子如願考上了市裡的重點高中。此時,段洪武的事業也順風順水。他一開心,託人從香港給我買了一條價值不菲的項鏈。在兒子的再三要求下,我整天把它戴在脖子上。


一天,我上街買菜剛回到樓下,一位親戚正好來找我。她發現了我戴在脖子上的那條項鏈:「這麼漂亮,哪裡買的啊?」我說:「是老段託人從香港買的!」親戚聽了,會心一笑:「我看他有這份心,肯定是想回心轉意了。趕緊去把復婚手續辦了,能夠再續前緣也是一件好事!」親戚的一番話,不禁讓我想入非非。


2003年3月的一個周末,我陪兒子去少年宮練習跆拳道,碰上段洪武一位同事的妻子。得知我在等兒子下課,她怪腔怪調地「奉承」道:「我們家那口子回來就誇段經理有福氣,沒復婚,老婆還把爺倆照顧得好好的……」


我聽了氣得面紅耳赤,卻又不好發作。回家的路上,我想,如果復婚也挺好的,對兒子好,對我們倆也沒什麼壞處。我決定試探一下段洪武,看他有無復婚的打算。


「今天,你們同事的妻子非要把我跟你扯在一起。」「無聊!」段洪武似乎根本沒當回事,丟下兩個字就出去看電視了。「你要不出去瞎說,別人怎麼知道我們在一起?」我追上去,把怨氣都撒了出來,可他對此一笑置之。我一氣之下,非要他和我寫份書面聲明不可,避免別人說閑話。


懷著失望的情緒,我和段洪武訂立了如下協議:段洪武和柯麗萍沒有復婚,兩人只是「同志關係」,在一起是為了完成兒子段鑄的教育和培養,使其在完整的家庭關愛中健康成長,完成學業。協議有效期至段鑄考上大學。


  

兒子考上大學


母親卻陷入困境


2005年7月,兒子順利地考上北京一所重點大學。我和段洪武一起送兒子到北京,演完了最後一場幸福家庭戲,讓兒子在同學面前自信地展露了幸福的笑容。


從北京回來的當天,段洪武把我帶到一家酒店,說要感謝我這幾年來的辛苦付出。席間,他告訴我:「我處了一個女朋友,已經快兩年了。以前怕影響兒子的學習,一直沒敢帶回家。現在,兒子考上了大學,我和你之間的約定也算圓滿完成了。所以,我打算儘快帶她回家……」


我也不知道我當時的表情是什麼樣子的,但肯定很難看。


第二天,我重新回到自己那個積了厚厚一層灰的家。


從段洪武家搬出來后,我成了無業人員,由於當初買斷工齡的錢不多,我只得四處找工作。然而,像我這樣的年齡,想找個合適的工作談何容易。一個月下來,我一無所獲。


2005年國慶后,段洪武看在兒子的份上,幫我在他單位找了一份當門衛的活,每月工資350元。最初,他和我見面還相互點點頭,可後來,他見我當班,就盡量繞著彎子避開,生怕別人知道我們曾經是夫妻似的,讓人心裡很不舒服。


  

沒有復婚卻要離婚


法律遭遇「后婚姻同居」難題


2006年元旦,以前工作單位的幾個姐妹來我家。看到我孤單一人過著清貧的生活,紛紛替我感到不平。「你在照顧兒子學習和生活期間,還料理了段洪武的飲食和起居。他段洪武今天的一切,應該有你柯麗萍的一份功勞。」「你和他在—起生活長達五年之久,儘管沒有去婚姻登記部門復婚,但你們的關係已屬於事實婚姻。」「這還不簡單,你乾脆到法院要求與段洪武再離一次婚,並要求分得這五年多來一起生活時積累的共同財產……」大家你一言我一語鼓動我找段洪武,為這五年多來的辛苦付出討個說法。


那天,我送走姐妹們,一個人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想想為了兒子,為了前夫,我付出了幾年時間和心血,如今卻是這樣的境況,我不禁黯然神傷。雖然她們說的很在理,但我不太拿得准。於是第二天,我去找律師進行了諮詢。


在聽過我的情況后,律師告訴我:「事實上,這五年,你和段洪武已經形成了同居關係。你在他家中擔負了家庭主婦的角色,為他能安心工作提供了條件,並在事業上取得了成功。通過這些可以看出,你前夫所取得的成就與你的默默勞作是分不開的。」最後,律師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對同居期間的財產作了明確的解釋規定: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所以,你應分得與他共同生活期間的一部分財產。」


從律師那兒回來,我心裡算有了底。而此時,兒子放寒假了,他回到段洪武那裡,不但沒有見到我,反而見他父親和另外一個女人在一起。兒子怎麼也沒有想到,為了他,我和他父親竟「忍辱負重」在一起生活了五年。想到我一個人孤苦伶仃的,他就從他父親那兒搬過來和我住。看著我頭上的絲絲白髮,兒子幾次含著眼淚對我說:「媽媽,我太對不起您了。等我將來有了工作,我一定孝敬您,讓您好好享福!」


2006年2月26日,兒子回校后不久,我一紙訴狀將段洪武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定我們五年多來的事實婚姻成立,准許我們離婚,並分割一起生活期間的共同財產。


作為一個母親,我已經付出很多,我不想再放棄作為一個女人應有的權利。我告訴自己,不管結果如何,我都認了,至少我努力過。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王金平點評:


柯麗萍女士和前夫段洪武之間的關係可以理解為「后婚姻同居」。這在法律上是一個新概念,它和一般的非法同居的根本區別就在於,雙方當事人曾經有過婚姻,離婚後又因種種原因在一起生活。我國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就不存在事實婚姻這一說法了,所以柯麗萍請求法院准予他們再次離婚的請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解除非法同居時,由於他們曾經有過婚姻的特殊關係,可以對當事人雙方同居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為此,涉及財產方面的糾紛,只要柯麗萍自己能夠舉證,法院可以根據其請求判決分割他們在同居期間形成的共同財產。


考慮到柯麗萍在照顧兒子的過程中,確實是費了不少心血,讓前夫從照顧兒子的學習和生活中得以分身,一門心思干好自己的事業,取得現在的成就。而目前柯麗萍生活確實有了困難,根據我國多年以來形成的「公序良俗」,法院可以判段先生給予前妻一定的補償。
可親的朋友你們好嗎?懷念那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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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潛水員 發表於 2006-8-10 19:57 | 只看該作者
敬佩這位媽媽所做出的犧牲,但也覺得她應該為自己準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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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6-8-10 21:45 | 只看該作者
母親在救孩子的時候什麼也不會想的……

只是事情過了,才會發現——原來,可以做的更理智些,但當時若那麼想了,也許就不是母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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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皮小花樣 發表於 2006-8-10 21:48 | 只看該作者
媽媽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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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樣女人 發表於 2006-8-12 05:58 | 只看該作者
好母親,傻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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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sunzqsun 發表於 2006-8-13 06:0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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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d 發表於 2006-8-14 01:15 | 只看該作者
偉大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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