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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華:「鋒芝戀」復活 為何變成了「生死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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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6-8-10 08: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當我看見香港某雜誌封面斗大隻字的標題:「相士預言,複合必有一死,柏芝為愛忍痛離開,霆鋒堅持對抗天命」,第一個反應便是,怎麼又來上演一出先有結局,再有過程的「愛情連續劇」?


  原因很簡單,就是編輯看準市場受落,讀者喜歡。至於廣大群眾是否真的擁抱上述標題,等這一期的銷售成為過去,問題就有答案。然而編輯為何對「鋒芝戀」等於「生死戀」的角度情有獨鍾,我想不用太多揣測,也知道是與兩人的形象和過去有關:他和她所代表的反叛,雖曾冒犯了一些人,也使另一些人產生嚮往與仿效之心,而為了使大家有理由繼續關注二人戀情的同時,又不超越道德的禁區,媒體先給他們設定的「有情人終不能成眷屬」,其實就是派給大眾的定心丸:沒有人會承認希望自己的愛情會以其中一方橫死收場,所以即便我們很羨慕霆鋒和柏芝的不羈和大膽,但事先張揚的宿命悲劇,還是會像警鐘一樣,對有意效法者當頭棒喝。所以,大眾不妨把對浪漫的憧憬投射在「必有一死」的「鋒芝戀」上,而只須謹記「光看不做」,任何人都可以全身而退。


  都怪大多數男男女女的感情生活都太平淡吧。平淡的原因之一,或許是對象平凡,自己更普通,就如把一杯開水倒進另一杯開水裡,誰都沒有把不同味道帶給誰。這時候,濃烈如烈酒混進咖啡里去的「鋒芝戀」,確是能讓在生活中昏昏欲睡的人們呷一口便猛然精神抖擻,或起碼被嗆到。


  且看那「必有一死」標題旁邊的其中一張配圖:柏芝挽住霆鋒的臂彎,兩個人都戴著大型墨鏡,兩個都穿黑色背心,兩個都穿褪色泛白牛仔褲,兩個身上都有閃亮的飾物———活脫脫是一雙「搖滾情侶」。馬上讓我想起「如有雷同,實屬巧合」的另一對:CourtlyLove和KurtCobain.我不是說「鋒芝戀」是他們的香港版,只不過「搖滾」二字不妨被借來比喻偶像和偶像的情感關係,因為他們的情緒起落很多時候不能由個人控制,卻是決定於環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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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謝霆鋒在對記者轉述術士所言的「必有一死……而且,死的是我」時,多少摻雜一點藝人因平日受到媒體太多壓力而想借死亡解脫的情緒作用。事實上這種情緒在很多明星身上都普遍存在。而當壓力不減反增,明星又沒有途徑宣洩,早已萌生的「死念」便會找尋機會(哪怕只是一條線似的門縫)登堂入室。過去謝霆鋒曾有若干次撞車紀錄,它們固然可以被理解為交通意外,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類似意外也可以是一種self-fulfilledprophecy(自我完成的預言),就像年僅25歲便在一堆廢鐵中報銷了生命的詹姆斯·迪恩———儘管他的叛逆理由是「沒有理由」,但美麗的借口不能掩飾在他短暫一生中所受到的挫敗:有再多的人愛他,也補償不了他的不愛自己(可見諸他每一部電影的主題)。


  □林奕華(香港戲劇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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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可兒 發表於 2006-8-10 09:33 | 只看該作者
哈哈......還真的像一部電視劇哦.

先鋒芝戀--- 鋒菲戀---鋒芝戀複合-----柏芝為愛忍痛離開,霆鋒堅持對抗天命
2009,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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