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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當村官」會成歷史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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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8-1 17: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畢業了,當村官去?

  7月,北京等地許多大學生陸續「下鄉報到」,鄉鎮一級將迎來2萬應屆生。新一輪「知青下鄉」終於從胎動狀態走向有聲有形。

  顯然,今天的「上山下鄉」已不再是當年單純的理想主義了。就業壓力的困囿、各項優惠政策的召喚,讓這場運動註定從一開始就處於普遍的懷疑之中。

  最新的報道顯示,就連大學生自己都對能給農村帶來多大變化缺乏信心,眾口一詞表示「主要是來鍛煉自己的」。

  這樣的眾口一詞不知會不會讓有關部門的滿腹信心大打折扣。
  有評論言,「大學生當村官,荒誕甚於嚴肅,最好還是別給歷史留笑柄了。」
  這話說的嚴重了點,但結果究竟如何,歷史會告訴大家一切的。
]  



  「大學生當村官」:全國性的「時髦」運動?

  面對大學生「就業難」,面對新農村建設的文化素質瓶頸,「大學生村官」似乎是個「一舉兩得」的政策,雖然它有些「名不正言不順」,因為按照村民組織法,村官該是農民選舉出來的,而不是「上級」派下來的。但這不過是一塊「試驗田」,前景未可預料……

政府號召大學生:到基層去,到農村去? 

  選拔大學生『村官』,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迫切需要。——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辛鐵樑

  一項政策正在催生新一波中國知識分子下鄉熱潮。2006年7月,鄉鎮一級將迎來2萬名應屆大學生,這項由中組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等八部委聯手出台的「三支一扶」計劃(支教、支農、支醫、扶貧),預計今後5年時間為中國鄉村輸送10萬知識分子。

  北京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計劃將分三步走:2006年招聘2000名應屆畢業生當「村官」;2007年還將有3000名大學生進村工作,屆時北京市3978個行政村將「村村都有大學生」。

大學生為什麼願意當「村官」?

   我周圍的大學生『村官』,幾乎沒有那種一門心思為農村做事情的理想主義者,大家都很現實。——某「大學生村官」

  大學生當村官是嚴酷就業環境下的現實選擇。這種選擇很可能不是發自內心,而是退而求其次的無奈選擇。畢竟村官與大學生專業相差甚遠,大學生村幹部具有農學背景的僅有4%。醫學、工學、法學、經濟與管理專業分別佔2%、6%、3%、22%;理學、文學、教育學三者佔45%。

  不必說3000元的月薪,也不必說可轉北京戶口,單是可優先錄用為公務員這一條就足以讓大學生當村官了。

  大學生想當村官也不容易:北京村官第一批試點共500多人參加面試,最終能當村官的只有63人,錄取比例為8.5∶1,最大淘汰比例達到了100∶1。

  家長支持大學生當村官:在接受調查的2180名城鄉居民中,44.7%的人表示願意讓子女任村官,理由是「可以讓孩子在農村得到鍛煉,學到更多的東西」。
  
請大學生當村官,農民們願意嗎?
  「我們並不需要他們設身處地來解決村裡的問題,他們來這裡主要是鍛煉自己的。」

某村村支書老金
 「在農村,大學生來了是一回事,村民和村幹部容不容你又是一回事。」一位大學生感覺,「有些村民對大學生下農村挺懷疑的。」

  調查顯示,農民對「本土的鄉村建設者」、「支農志願者」、「下派村幹部」、「剛畢業的大學生村幹部」支持率分別為34%、30%、28%、8%。

  在農村工作更多得靠個人實力威望,這如戰爭時期的部隊幹部,是靠帶領部隊打出來的,派去的一般水土難服。




「大學生村官」的待遇

 北京: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規定,大學生村官的待遇比較優厚:他們與鄉鎮政府簽訂勞動合同的3年期限內,第一年的月薪2000元,第二年2500元,第三年3000元,並由政府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外地生源的「村官」只要連續兩年考核合格,就可以辦理北京戶口。3年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合同,也可以另行自主擇業。

  市政府為「卸任」后的大學生村官提供了一系列優惠待遇:機關招考公務員優先錄取、報考研究生優先錄取。北京大學還將對表現突出的大學生村官推薦免試讀研。

重慶:每月至少有1000元工資,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的將給予3000元的獎勵。連續3年考核優秀的大學生村官,將獲2萬元獎勵。公務員選拔時將獲優先資格。

河南:四個優先
  大學生村官實行四個優先:發展黨員優先培養、選用支書優先使用、招錄公務員優先錄用、推薦榮譽優先考慮。



  以昔視今:「大學生村官」VS「知青上山下鄉」   

   人們常常會把今日政府選派大學生當村官的現象,與當年那場轟轟烈烈的知青「上山下鄉」運動聯繫起來。的確,它們有著很多的共同點:都是由官方出面進行動員與派遣;其最初目的都是鑒於城市的就業難題……只是,過去的那場知青運動,被賦予了太多政治的目的。而今天,從大學生自身來講,他們已經脫離理想而趨於功利。

  當年的知青下鄉是要「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他們失敗了;今天,大學生下鄉是為了「改設新農村」,他們能承擔得起這一重任嗎?甚至,他們是否願意承擔呢?

昔日知青上山下鄉

目標:「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

背景:由於「大躍進」運動的失敗,城市人口就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難。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官方從1962年起在全國範圍內有組織有計劃地動員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凡是不能在城市升學、就業的青年,都下鄉務農,長期安家落戶。為了鼓動更多的城市青年到農村去,官方從一開始就把這宣傳為一件很光榮的事。

知青個人背景:大部分知青都是「家庭出身不好」的青年,他們實際是作為城市「垃圾」被拋到農村去的。
動力:理想主義:「知識青年必須同工農相結合」

結果:知青下鄉,在許多地方不過是壯大了當地剩餘農業勞動力的隊伍,直接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國家花了許多錢,卻沒有真正解決勞動力就業問題。

 1978年,有人將上述問題歸納為「四個不滿意」,即知青不滿意,家長不滿意,農民不滿意,國家不滿意。
  
今日大學生下鄉做村官

目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此時的大學生「上山下鄉」已經不是政治運動,而是為了滿足「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是人才市場的必然選擇,也是解決目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問題的一個很好的途徑。

背景 :由政府推動的支援農村建設的實驗計劃。大學生到村裡擔任助理職務,由政府發工資,任職兩到三年不等。有人將這場派遣大學生到農村工作的計劃稱為新上山下鄉。

動力:利益驅動

  此時的「上山下鄉」已經不再是單一的理想主義,而是具有了明顯了利益驅動因素:待遇吸引、優惠政策等等。經濟利益的考量成為了人們行動的源動力。

結果:「海南模式」會否重演,尚待檢驗

  最早推行「大學生村官計劃」的海南卻在這項計劃實施7年之時宣告失敗。因為政府沒能完全兌現當初對大學生的承諾,即「掛職期滿后做公務員」。  

爭鳴:「大學生村官」,光榮還是「笑柄」?

爭鳴焦點1:「大學生當村官」違法了嗎?
  
未來農村領導就應該公開招聘?
  現在農村的領導機制還存在很大問題,例如要求村主任候選人是本村村民,選舉過程中存在拉票選舉、以家族而分派別的情況。未來農村領導機制改革的趨勢是打破種種限制,公開招聘人才,這種改革將會對農村的發展有根本性的作用,而聘用大學生助理是一個開拓性的嘗試。

「大學生直接做村官」違反村民組織法?
  法律明確規定村官要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那麼,政府為什麼要指定大學生去當村官?村官是政府說了算還是村民說了算?難道大學生只配當村官而不配當村民?一個沒有任何實踐經驗的大學生,怎麼能讓村民接受他們做大老爺?

爭鳴焦點2:大學生當村官,是人才浪費還是物盡其用?

大學生當村官可以發揮所長
  大學生村官是農村人才培育體系的主力軍,使大範圍提高農村勞動者的素質有了師資力量。大學生村官的專業往往涉及多種行業和領域,他們分析問題的廣度、把握機會的敏感性要高於普通村民,更容易帶領導村民走上致富的道路。

大學生當村官是浪費人才

  農村工作千頭萬緒,且矛盾眾多,「上面千條線,底下一根針」。大學生缺乏農村工作經驗,三五年很難打開工作局面;另一方面他們就此長期紮根農村,對人才本身的發展也不利,對人才是個浪費,對農民、農村也無補益。

爭鳴焦點3:農村建設,真的需要「大學生村官」嗎?

農村需要高學歷村官的理由
  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幹部隊伍是發展農村的迫切需要。大學生村官有知識、有文化、頭腦靈活、思想解放,培養為村幹部后,他們的朝氣必然會刺激一些村幹部的神經,吹散長期集聚的沉沉暮氣,對現有村幹部年齡結構、文化結構、優化整體素質都是有顯而易見的益的。

農村需要能力,不需要學歷
  幫助農民搞好村民自治,改善農村的幹部隊伍結構,加快農村發展,前提是村官必須熟悉農村工作,對農民的疾苦有相當多的了解,對農村的發展,有足夠的構思,能夠被所在村莊的農民所信賴。農民看重的是一個人的實際工作能力,而不是虛的東西,包括學歷。  

爭鳴焦點4:政府鼓勵大學生當村官,是形象工程還是長遠規劃?
  
「大學生村官」是長遠計劃?
  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辛鐵樑:「大學生村官工程絕非權宜之舉,而是一項長期的制度性建設,目標就是打造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質農村基層幹部隊伍。」這是指大學生村官的選拔、培養、使用制度要長期堅持並不斷完善,確保基層組織能及時、不斷地補充新鮮血液。

「大學生當村官」成了「政績工程」?
  在一些地方,「大學生村官計劃」在相當程度上只是一種政績工程。說起來好聽,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對於全面提高農村基層幹部素質具有重要意義等等,實際只是把大學生村官當擺設給人看,比如,向領導彙報、對外宣傳等,至於實際效果就隨它去了,那並不重要。   

  
  大學生村官的結局猜想  

  「在村民眼裡,我們是『飛鴿牌』幹部,他們村裡的人是『永久牌』的。」一位大學生村官曾如此自嘲。

  海南進行了7年的大學生村官計劃半途而廢了,因為政府沒能兌現讓大學生由村官向公務員的轉變……這讓我們擔心,如今全國範圍的「大學生村官」計劃將會如何收場?特別是西部的欠發達地區,政府能不能兌現對大學生們的承諾?

猜想一:將農村作為「跳板」飛回城市?
  如今當「村官」的大學生,日後在戶口、就業、考研等方面有諸多優惠,下到村裡不過是自己晉陞的一個跳板,說到底還是外人,早晚要走。——>>>詳細
  無論是承諾三年後考研加分,還是准允「提干」可以作為一項「參考」,抑或優先錄取公務員,乃至於「一律給予北京市戶口」,恰恰說明大家心照不宣,三年為期,期滿走人,並無長遠制度性打算。

猜想二:融入農村,向著公務員的道路前進?
  政府承諾優秀大學生村官可以轉入公務員體制,許多大學生也正是沖著這一點而來。但由於公務員招考原則是「凡進必考」,大學生村官們即使表現好也要闖考試關。——>>>詳細
  最早推行「大學生村官計劃」的海南沒有一個大學生村官在掛職期滿后被選拔進鄉鎮領導班子。在海南省定安縣,大學生村官尚未結束掛職就被安排去任代課老師。這使人對「村官轉公務員的前景產生了憂慮。

猜想三:缺乏制度保障,大學生村官會不會變成「新失業群體」?
  從媒體報道來看,大學生村官很好地融進當地社區、或者說干出點「名堂」的人還是少數。倒是陷入生存和工作困境的人更多。這些人,一旦掛職期滿或者無法適應農村工作,那麼他們就不得不面臨著市場的重新選擇,這客觀上也給社會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資源浪費。
  另一方面,政府如果想使大學生當「村官」這一政策具有後續性和持久的吸引力,就必須制定比較完善和可操作性強的制度安排。顯然,現在這方面還不成熟。

猜想四:什麼樣的大學生能紮根農村?
  「農村是個流動的社會,是面向市場的。但是村裡培養出來的孩子都願意外出打工,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孩子。」程漱蘭教授建議說,「增強農村自身的吸引力,留住本村的大學生比招聘大學生『村官』對新農村建設更有幫助。」

言論
 留住本村的大學生比招聘大學生『村官』對新農村建設更有幫助。
  ——農村問題專家程漱蘭教授

 調查顯示,當村官的大學畢業生專業各異,理工醫農文法,一應皆全。他們在鄉村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如果有什麼作用的話,是否一定要大學生才能發揮這樣的作用?
  ——一位法學老師對學生的擔憂

 農村的發展空間還是小了點,我的能力還不能充分發揮。不過在這的經歷也是對自己的磨練,而且還能拿到北京市戶口,之後,我還是希望去做公務員。
  ——一位大學生村官

 大學生村官沒做好,要計算的損失不僅是他個人的前途,更要把村民的隱性損失算進去,把村民的機會成本算進去。
  ——網友評論

 我們不是工廠的工人,也不是公務員,我們沒有身份。
  ——一位「大學生村幹部」的自我定位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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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6-8-1 18:21 | 只看該作者
大學生當村官合法嗎
  2005年09月23日15:37   金羊網  

千重山中國經過二十多年的法律與民主建設,人們已經開始很自覺的按照法律來辦事,不管辦什麼事,首先要自問一下合法不合法,合法的事就辦,不合法的事就堅決不辦。如果辦了不合法的事,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就是對簿公堂,觸犯法律的要判刑,嚴重的要掉腦袋。



老百姓辦事要合法,合法到什麼程度?前幾天我看了一個講解法律常識的電視講座:


講座模擬了一個女孩受到一個歹徒的生命威脅,歹徒用刀威逼這個女孩交出錢來,不然就要殺了她,這個女孩驚恐之餘用酒瓶打昏了這個歹徒,女孩趁機用繩子把歹徒捆綁起來,不一會歹徒蘇醒過來,女孩慌亂之下又用酒瓶砸了歹徒,不幸將歹徒打成腦震蕩。


在律師講評過程中說,按照嚴格的法律定義,這個女孩第一次用酒瓶打歹徒屬於正當防衛,用繩子將歹徒捆綁起來,則女孩犯了故意綁架罪,最不該的是這個女孩在歹徒被捆綁以後,還繼續用酒瓶打擊歹徒,則女孩犯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女孩將歹徒打擊致死,則女孩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歹徒犯罪在先,則女孩應該判七到十年徒刑。


這件事和大學生當村官有什麼聯繫呢?我想對於老百姓的行為都定義得如此詳盡,在女孩防衛過程中,都劃分了嚴謹苛刻的標準線,越雷池一步就是犯軌,再越雷池一步就是犯罪,再再越雷池一步就是死刑,那麼在大學生竟聘當村官這件事上是否就合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規定: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法律中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而今天在寧波發生的一件事卻值得人們關註:據慈溪市人事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慈溪市從2001年起就按照公開招考程序,在大中專畢業生中選拔村幹部,至今已有146名大中專畢業生在村裡任職。今年全市初步錄用的村幹部中,大學本科生佔到近40%,且大多為重點院校畢業生。而大學生們則忙於「這些日子白天忙著在村裡查看有關文件資料,學習村幹部調解處理問題的方法,晚上走村入戶了解農戶思想狀況,掌握群眾的所需所盼」,看來誰都沒有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正眼來看。


針對老百姓的法律有很多,針對政府的法律也不少,可以為什麼針對老百姓的法律都能不折不扣執行,而針對政府的法律卻被嚴重扭曲了呢?


村民選村官,這本應該是村民自己的事,這個在法律上早已承認和規定的,作為地方一級的政府不會不知道吧?既然地方政府知道這項法規,那為什麼還要指定大學生去到村中當村官?當村官是政府說了算還是村民說了算?難道大學生只配當村官而不配當村民?一個沒有任何實踐經驗的大學生,連農業最基本的常識都不知道,怎麼能夠說服村民接受他們做大老爺?作為一個大學生,不管自己肚子了有多少筆墨,首先要通過村民在實踐中的踏踏實實的考驗,被村民接受才是呀。


大學生當村官應該走法律規定的正路,如果是一個來自農村的大學生,如果立志到農村干出一番大事業,如果要當村官或者做村官太太,就應該收拾書本,打點行李,背起行囊,昂首闊步的回到農村去,和村民同甘共苦,和村民同呼吸共患難,自覺地用自己學到的知識為村民服務,在此基礎上贏得村民的充分信任,這樣大學生才能完成從學生到村官的銳變,這樣才能符合法律的規定,這個村官當的才能名正言順。


現在的政府對於大學生過於嬌寵,嬌寵之下的大學生是不會有什麼出息的,當地政府如果真的想培養他們成材,就應該向他們直言:你們如果想當村官,首先應該到農村去鍛煉,去自覺的贏得村民的信賴,去依靠自己的實力贏得選舉,你們想當村官的願望是好的,但你們不能依靠政府的權利去獲得村官的位置,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這樣做既是對大學生的愛護,更是對法律的尊重,如果大家都能夠按照法律辦事,則就會少寄生些矛盾,多融合一些和諧。


現在是一個法制社會,政府每走一步都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村民選舉也應該同樣要求,也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沒有嚴肅的程序過程就不會有社會公正,就象我開始舉的小女孩對付歹徒例子一樣,小女孩對付歹徒的方法和手段也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無論當時的情況怎麼緊急,無論小女孩面對的是怎麼兇殘的歹徒,在正當防衛過程中都不能越雷池一步兩步三步,否則就是犯罪,對小姑娘都有這個嚴格的法律要求,何況對政府部門呢?


無論是這個柔弱小女孩,還是強大的各級政府,無論面對怎麼的情況,都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不應該是說個老百姓聽的,各級政府應該首先起到表率作用。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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