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人評論武漢江漢區法院對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判決
這個判決書整個就是莫名其妙
這個法官好象完全沒明白雙方在爭辯什麼東西。而且一些關鍵問題,比方說肖的
簡歷問題,隻字不提就直接得出結論說肖沒有把摘要當論文拔高自己。這個法官
還真是好當啊。
有個問題不是很明白:為什麼不要求肖出示NYU的雇傭證明呢?這應該是肖很容
易拿到而方不容易拿到的東西,舉證的責任反而成了方的了。
(eng)
有異議說成是無異議,乾脆法官蒙著眼說,方已經認錯了算了。
法官乾脆蒙上眼睛判算了。
(bluesea )
當辦冤假錯案成為她職業的一部分時,她根本不需要感想
當職業成為了沒道德的職業,她就沒有有無職業道德的問題。
當中國的法官都以關係為準,罔顧事實辦案時,這些作法都成了他們不成文的
職業道德的一部分,她這麼辦案倒是真的遵守職業道德呢!
(Kurt)
那麼能否告地方法院枉法徇私呢?
這樣不就走到高院了嗎?
俺是比較欣賞秋菊打官司的盡頭的。這法官有點欺人太甚,哪怕搞些巧舌如簧,
倒也令人佩服。可這法官靠的就是個無恥,實在令人髮指。
俺個人認為,一定要走到最後。
結果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他們的表演能被更多更廣泛的注意!別看他們一副
得意忘形的樣子,其實他們外強中乾得很,他們是非常害怕走出武漢的!
這個事件絕對不小,事實上,多少靠吹NB起家的,以及準備吹牛起步的,都在看
著這場官司,舟子如果敗了,就會給這些流氓無限的勇氣和力量,使得他們在欺
騙國家和人民的道路上越走越輝煌。所以,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力,
更何況他們只是一群得意狐狸的猖獗!
(noboru)
那個法官等人上網么?他們若看到肖傳國在網上的流氓本性和囂張言行,不知有
何感想。但有一點肯定的是,讀了方舟子提供的證據,肖傳國已被釘在恥辱柱上。
我個人鄙夷並唾棄這個肖傳國。
(易如)
一定要把這個官司打到底!!!!!!!!!!!!!
我以前幾乎沒來過這裡. 還是在國內讀研究生的時候, 聽說了這個網站. 我看了
看, 不錯. 實驗室一個2老闆告訴我有人在批判這個網站, 說是亂咬人(現在想想,
國內弄虛作假太多, 作假的人不恨不怕方才怪. 方舟子實在樹敵太多了). 後來
忙著出國就再沒來過. 今天在看到官司的新聞, 我想來支持一下方---- 是
國內普遍腐敗的大形勢決定了我們需要一個外在的監督. 說實話, 我也不排除哪
一天方舟子會被人買通, 不肯說實話, 耽就算這樣也提高他們作假的成本, 比沒
有好.
現在國內的形勢是你不作假就很難在生物屆混--難以和那作假的競爭. 病入膏肓,
方舟子你能打得下去幾個? 爛吧爛吧, 我躲著還不行啊我是UD 生物系的學生,
不是槍手.
我們知道誰有理, 還有不知道的, 難道要這個判決混淆視聽顛倒黑白?
(唐僧)
關於「把文章摘要也當論文給列進去了」
方舟子原文是:
在肖傳國的簡歷中,類似這樣拔高自己的地方還有。例如,他在簡歷中
洋洋洒洒列了自1982年以來發表的26篇英文論文。仔細一看,他竟是把參加
學術會議的文章摘要也都當成論文給列進去了。
---------
只要方舟子把這「26篇英文論文」列出來,不就可以看得清楚是否列文章摘要?
為什麼要糾纏於「原告在美國國家醫學圖書館上搜索到原告已發表的論文15篇」?
法院認為「國際期刊應當是在國際上公開發行的期刊,包括中國在國際上公開發
行的期刊,而不是國外期刊。」,那麼我在地方小報上發表的豆腐塊也算是在國
際期刊上公開發行了,真是讓我雀躍。
(松鼠)
現在人人都知道肖把國內的文章都充數之後只有15篇
還申請院士,只能讓人發笑罷了。
(eng)
中國不對外限制的期刊就是國際期刊?法官不能無恥到這種地步!
(愛國者2000)
方大哥,您好!
非常佩服您的正直與勇氣,欣賞您清晰理性的文字,一直關注著新語絲。
今天看到肖傳國在一審勝訴,讓您賠償3萬。希望您能在二審勝訴。
雖然3萬不是大數目,但這明顯是顛倒黑白。我知道這個小打擊並不會影響
到您,但是請多加小心,中國黑暗的絕對不只是司法界。如果我是您,我會把家
人都搬到美國,入美國籍。國籍只是個名義上的事,不必拘泥於中國國籍,這樣
專制政權下的公民權,不要也罷。但是它可以保護您和家人,這是最重要的。
(Along)
湖北的法庭也許沒錯, 因為其法官水平不夠.
從此案例看來:
法官要判決的是'國際名譽權案件', 無案例做參照.
建議此類案例應當有專業人員構成的陪審團(或顧問團)的參與.
從長遠打算, 國家應設立專門知識/名譽產權法庭, 來處理高科技爭端. 來避免
這類地方法庭難以處理的尷尬. 提高國家形象.
對處理學術腐敗, 凈化學術環境, 大有好處.
如能實現, 此案的意義就大善了.
另外, 建議北大也到武漢去起訴丘成棟, 以此案為案例, 定勝無疑!
邱滿屯的老鼠藥,
老中醫絕食,
(豆腐腦)
在湖北上訴也很懸
呂法官判案估計不太在乎證據,這種人往往在乎上級領導的意思.
(Daniu)
最好的辦法是點對點地懲罰,想個辦法,
所有跟貼·加跟貼·新語絲讀書論壇
讓武漢法院、武漢地方和肖所在的學校為此負出名譽代價和實際損失。如果這種
損失落實不到肖和有關司法人員個人頭上,就應該讓體制內決策人物察覺到這種
損失,轉而對其施壓。
靠呼籲是沒有用的。不過是不是存在簡單可信的具體辦法,俺也不知道。
(Amsel)
應該寫一份「昏教授正傳」
將昏教授的網上行狀一一記錄
種種牛比,多重身份,教授語錄
在網上傳播,讓圈裡圈外的人都知道這位中國學術界還有這麼一位好俠人物。
當然,一定要把昏教授和肖教授區分開,要不那天又收到武漢的傳票了。
(Kurt)
能否將肖告上法庭?
以海外及國內學術界的名義告他,比如說,弄虛作假,編造資歷,病歷,DATA,
騙取國家科研基金。讓他徹底完蛋。
(anti)
他什麼的! 大早上起來發現這個腦子裡有S的GP法官。
能不能想辦法造成什麼國際影響?呼籲中國司法公正什麼的。
(PoohHunny2)
當初俺就說過, 這案子在江漢區審, 肖小子肯定不會輸, 如何?
不信的主兒可以去查查俺的原鐵子! 大秦國畢竟還是大秦國, 那裡的所謂"法官"
肯定還是偏向大秦國的, 哈哈......
(注筆名冊)
這法官人才呀:
「國際期刊應當是在國際上公開發行的期刊,包括中國在國際上公開發行的期刊,
而不是國外期刊。被告方是民關於國際期刊系國外期刊的說法錯誤。」
這是俺發現本判決中很好地運用邏輯判斷的一句話,雖然是唯一的一次。而且非
常正確,非常清晰。
俺覺得很多人的履歷從今天可以開始重寫了。 比如俺知道的一位兄弟, 原來總
給「八小時以外」「婚姻與生活」寫「女人一夜可以有幾次高潮」這樣的稿件,
屬於小方一樣的科普。現在可以稱自己是著名國際文化期刊撰稿人了。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判例。可以上升為呂氏理論。
其他的方面, 俺覺得呂法官還要加強邏輯學習。
比如。「(四)關於對「肖氏反射弧」的評論問題 」
問題的核心顯然不是是不是有這種「肖氏反射弧」理論。 而是這種理論有沒有
得到學術界的認可。「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論是客觀存在的。」算是那門子
結論呢?就好像俺剛提出的「呂氏理論」一樣。俺提出了,就算有了客觀存在。
俺還要期待法學界的認可。 對不對?
(響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