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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分子「露餡」領導咋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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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dent 發表於 2006-7-31 09: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說起腐敗,可以說是上下同聲,深惡痛絕。但現實情況是,只見群眾頻頻舉報,卻很少見領導自揭「傷疤」的。是「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嗎?回答是否定的。

  但是,問題確實發生了。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分子」在我們的眼皮底下腐敗了?現在官場上流行一句話叫「民不告官不糾」,我們為什麼不能「官先糾而讓民不告呢?」非得要讓群眾怨聲載道,民怨四起,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受到損害時我們的「有關部門」才插手解決?

  其實,腐敗現象的發生,不排除有些上級部門知曉的可能性。一塊肉生蛆發臭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臭氣熏天,難道就嗅不出來。我想不是,主要是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嘴上反腐敗,行動上卻睜隻眼閉隻眼,從中撈好處。從而使一些小腐敗分子,在不知不覺中成長為大腐敗分子。

  比如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曾被提名為鞍山市副市長,而在人代會上他卻落選了。可有人卻把他調到省體改委當副主任。幾年後,慕被提名為副省長,再次落選。可他又被任命為省長助理,不久就被任命為副省長兼政法委副書記。比如湖北省原省長張國光 從其第一次伸手到被捉,其間相隔長達14年,在這十幾年間,張國光由中共瀋陽市委代書記而書記,最後官至遼寧省省長、湖北省省長。同樣的事實也發生在王懷忠的身上,王從1993年起,任阜陽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兩年之內就升任地委書記。次年撤地改市,成為市委書記。3年之後,又當上了安徽省的副省長。原黑龍江省委組織部部長韓桂芝,大搞買官賣官,從伸手到被捉,長達十年。這些人長期腐敗,就沒有露出一點蛛絲馬跡,我們的上級部門就一點沒有發現,恐怕是說不過去的。我們發現不了,為什麼香港記者一眼就能從慕綏新價值幾萬港元的衣服上判斷出他是一個腐敗市長,慕綏新的上級近在咫尺卻發現不了。在廈門遠華案中,那麼多領導幹部長期混跡於紅樓,卻沒有人問問他們在幹些什麼。這些現象,上級部門難道就看不出來?慕綏新一個月千多元的薪水,卻穿價值幾萬港幣的名牌服裝,恐怕是有目共睹,無人不曉,為何無人過問?廈門遠華的案子也是這樣,那麼多高官要人混跡紅樓,知道的人不在少數,為何無人去問問?

  細糾起來,官本位是禍根。當腐敗現象在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發生后,千方百計遮遮掩掩,怕影響了自己形象。非得要通過群眾舉報、或其它窩案的牽連,等到中央插手最後才能解決。其實,這些上級部門在其中自覺不自覺地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事物發展有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搞腐敗也一樣。一個人抵禦腐敗防線的崩潰,除了自身因素外,也與不能及時發現和懲處有關。許多腐敗分子在走上斷頭台時都痛感,如果當初有人提個醒,哪怕是受到處分,也不會有今天。

  其實,並不是我們的上級部門眼力有問題,而應當從反腐的體制和機制上找原因,並不斷加以完善。否則,儘管腐敗分子「馬腳頻頻現」,我們卻難免「老是看不見」。為什麼發生大的安全事故,上級有關部門要連坐,有關領導要引咎辭職,而一個地區或系統發生重大腐敗案時,其主管部門和上級領導卻毫髮無損,這隻僅僅引起我們深思夠嗎?

作者:羅宗華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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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好好好 發表於 2006-7-31 10:06 | 只看該作者
很容易理解,官官相護有牽連,這些蛀蟲們多少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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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 發表於 2006-7-31 10:55 | 只看該作者
咋能叫視而不見呢,這叫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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