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國務機要費」出問題:陳水扁直接涉腐?

[複製鏈接]

1394

主題

3354

帖子

2166

積分

五星貝殼精英

倍可親智囊會員(十八級)

Rank: 4

積分
216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釣貓魚 發表於 2006-7-29 21: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6年07月29日  
  台灣審計部門二十七日證實,去年「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申報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七比例是不合格的,因此審核報告書認定,扁「「國務」機要費」「支用、審核及控管作業『未臻妥適』」。「未臻妥適」四個字雖然顯得輕描淡寫,但實際上由於審計部門從「總統府」的報銷憑據中,查到民間消費發票,因此已依審計法第十七條「疑似有不法情形」,將全案移送高檢署偵辦;這也等於是將有權運用「「國務」機要費」的陳水扁移送法辦。如果案件持續發展下去,極有可能成為陳水扁直接涉嫌貪瀆的大弊案,也將增加陳水扁下台的壓力。   
   

依照審計部門審核2005年年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結果,發現實際支出近四千八百萬新台幣當中,有高達三千六百多萬新台幣數額是有問題的,包括府方未提供查核、或無合格憑證等因素,不合格率將近百分之七十七,有合格憑證的支出總計只有一千一百多萬元新台幣,僅佔百分之二十三。

這起「總統府」疑似報假帳的事件,起因於一名旅居澳洲的台灣女子李慧芬。李慧芬是「台灣紅」創意設計公司的負責人,一個多月前,當「貴夫人集資購買百貨公司禮券」新聞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李慧芬」這個名字開始頻繁出現在媒體上,當時她的身份是「貴夫人團長」、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同時也是吳淑珍手帕交李碧君的堂妹。SOGO禮券案爆發后,李慧芬被指因向堂姐等人集資失利而挾怨報復,是禮券案的幕後爆料者。

後來,傳出李慧芬向台灣媒體及立委透露,堂姐李碧君經常向她要發票,除了報稅用途之外,還疑似提供給吳淑珍,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在媒體連番炒作下, 「「總統府」報假帳」的雪球愈滾愈大,終於引起審計部門關注展開審核,並證明「總統府」核銷「「國務」機要費」的單據中,確實有李慧芬住君悅飯店消費的發票,等於坐實了「總統府」報銷「「國務」機要費」有假的傳聞。

妙的是,在此之前,「總統府」回應外界質疑「「國務」機要費」的一連串說辭頗令人玩味。

府方先透過「前「總統府」機要室高層」(后證實為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向特定媒體表示,以君悅飯店收據報銷的經費,是用於強化對澳洲外交的「南線工作專案」;換句話說,經費確實用在「「國務」機要」的秘密外交上,只是外界無從得知,更無法加以求證。

「總統府」顯然也已經在事前得知、甚至主導這個說辭。因為「總統府」於同時間發布新聞稿針對「「國務」機要費」報銷疑雲表示「至於外界質疑部份,系總統因國內外公共聯繫及民間外交工作需要,交由本府機要室委託專人進行必要之工作,其所需要之相關支出費用皆依規定,據領結報,並無所謂貪瀆不法情事。」

這個新聞稿的精華重點並不在「總統府」近年來已說過不下十次的「並無不法情事」,而是在於:「本府機要室委託專人進行必要之工作」這段話。從這段話暗藏的伏筆可推出「總統府」所希望的結論:扁要辦民間及涉外工作(即所謂「南線專案」),將事情交給「本府機要室」處理,因此主其事的是「本府機要室」,並非陳水扁及吳淑珍;而「本府機要室」再委託給「專人」進行必要之工作,因此一切的金錢問題都是「本府機要室」和「專人」(可能是李碧君或李慧芬的前夫邱達偉)之間的問題,與陳水扁及吳淑珍無涉。

這是「總統府」希望鋪陳的「南線工作專案」劇本,與先前府方澄清禮券案時宣稱「沒有拿李恆隆等四人禮券否則下台」,到後來陳水扁電視演時說加入「直接」兩字,大玩文字遊戲的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

儘管劇本堪稱精彩,只可惜,總統及「總統府」的誠信俱已雙雙破產,台灣社會對於所謂「南線專案」的反應並不佳,有不相信府方說辭的民眾開玩笑表示,「總統府」「編劇班」正開班授課,報名者從速以免向隅。

對於「南線專案」的說辭,任內有「奉天」、「當陽」等國安密帳的前總統李登輝也不給面子,透過台聯人士表示,這個說法根本是天方夜譚,「生吃都不夠了,那可能曬乾」,形容「「國務」機要費」很拮据,用途也很清楚,根本不可能拿去用來做秘密外交。更何況,秘密外交的經費都編在外交部與國安局的機密預算中,沒有必要從「「國務」機要費」中動支。

眼看事件一發不可收拾,民進黨立委再度出面護航,立委謝欣霓及徐國勇表示,自一九五一年蔣介石當政時期就有專人處理總統的機密費用,收支明細不在報表列示,自一九六三年訂定「「國務」機要費」會計科目,半數領據結報由專人處理,只有半數需附原始憑證。立委強調,只要「「國務」機要費」不流入私人戶頭,就沒有違法疑慮。

但另一種說法指出,「「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支費」不同,「首長特支費」確如謝欣霓所云,只有一半需要有完整支出憑證以供核銷,但「「國務」機要費」性質並非首長的私房錢,預算科目也明定「「國務」機要費」用途,包括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等,無論是否為機密用途,皆需附有完整憑證以供查核。

無論如何,經過審計部門的查核已證實,「總統府」確實利用民間消費收據,用來報銷「「國務」機要費」,全案並已移送高檢署偵辦,若沒有外力介入,事實真相併不難查出個水落石出。只不過,經過高捷弊案、扁嫂炒股案、珠寶疑雲、SOGO經營權、趙建銘台開案等雷聲大雨點小的偵辦,台灣民眾對檢調機關及查黑中心的信心有待加強;已被證實有報假帳事實的「「國務」機要費」弊案,是否將成為陳水扁最難過的一關,外界不妨拭目以待。康若曄撰文/
隨  心  飛   揚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5 17:5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