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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中國人都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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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6年前,鄧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這篇實際上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報告中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http://www.chinalaw.gov.cn/jsp/conte...d=co175703972-
在當今這個普遍以踐踏法治為"愛國",以貪污犯罪先富起來的現狀,我們只能先提倡中國現行有效憲法規定的"法治式人民民主".
憲法http://www.gqb.gov.cn/node2/node3/no...ct7ai1273.html 說明了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而政府置於人民如實監督之下.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人民可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國家的國策是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可參閱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五條 第二十七條 第三十四條 第四十一條
現在中國的體制和法律,其實並不是那麼差,如果政府能夠貫徹落實到的話,就是國家,人民之福. 但如果不能的話,那麼中國人如何還能自稱是優秀的民族,令人自豪的國家?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每個中國人都是有罪的!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showthread.php?t=37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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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豬的分別在於有憲法所說的權利, 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而政府置於人民如實監督之下. 包括投票權, 而豬是沒有的!
如果樓主的論點成立的話,那麼也即是說樓主認為中國人與豬是沒有分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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