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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瀆、貪、貪瀆 三種腐敗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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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898 發表於 2006-7-4 13: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主持人:張有義 2006-07-03 說到腐敗,「貪官」一詞會首當其衝地進入人們的視線。幾乎每周,各大門戶網站法制頻道新聞的重要位置上,都會有「貪官」的字眼出現。

「貪官」出現似乎已經司空見慣,但是,人們沒有想到「瀆官」一詞。

從 6 月 19 日 至 25 日,全國檢察機關集中開展主題為 「 懲治職務犯罪,維護公平正義 」 的 「 舉報宣傳周 」 活動。

與此同時,浙江、吉林等的一些縣市又有一批的反瀆職侵權局相繼揭牌。

看似無關的新聞背後,實際上蘊含著內在聯繫。反瀆職侵權局的相繼成立說明,全國檢察機關的偵查部門,已經由原來一個反貪污賄賂局,變成了兩個——再加上一個反瀆職侵權局。

前者管轄的範圍是「貪官」;後者的管轄範圍是「瀆官」,這正和今年「懲治職務犯罪」的宣傳主題相吻合。

所謂「瀆官」就是指,未能盡職盡責,從而導致重大事故或給國家帶來重大損失的公務人員,具體體現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懲治「瀆官」正是「反瀆職侵權局」的一項重要任務。

「瀆樣本」平愚山——好人辦錯事 未貪未必不犯罪

平愚山,昆明市原副市長,近日被雲南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以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分,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樣本案件:

2001 年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上,時任昆明市財政局局長的平愚山在沒有被事先提名的情況下,當選為昆明市副市長,成為政壇上主要靠群眾推舉而被提拔重用的一名領導幹部。當時,人們有口皆碑的是,平愚山在任市財政局局長期間,使昆明市的財政收入不斷增長,特別是為 1999 年 「 世博會 」 的成功舉辦做出了較大貢獻。

2003 年 6 月,雲南省審計廳對平愚山擔任昆明市財政局局長期間的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審計廳認為,平愚山對兩大事件負有責任:昆明市財政局在雲南省金旅信託公司 ( 原雲南省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 )「 存款 」5000 萬元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昆明市國庫券交易部銷售虛假國債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1995 年 4 月中旬,平愚山因病在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這期間,卻促成一樁經濟要案的發生。

一天,雲南省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劉來寶 ( 因挪用公款罪已被判刑 ) ,來病榻前探視平愚山。為解決公司缺乏資金的困難,劉來寶帶著業務經理劉某到病房同平愚山商談,請求平愚山將昆明市財政局的資金存一些到雲南省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

在未經局領導集體研究的情況下,平愚山當場表示欣然同意。之後,平愚山代表昆明市財政局同雲南省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簽訂了「存款合同」,約定存款月息為 5.1‰ ,存期不定,在財政局需要資金時對方要保證將借款歸還。

1997 年昆明市審計局在對昆明市財政局進行審計時發現了此情況,並指出這一違規行為。但此時雲南省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卻以資金短缺為由,僅於 1997 年 4 月歸還 1000 萬元本金,其餘款項遲遲未能歸還。 1999 年 3 月,昆明市財政局向昆明市中級法院起訴后,雲南省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僅歸還了 893.7 萬元。

樣本特點:

辦案初期,工作人員認為,平愚山涉案金額數億元,其背後必然隱藏著貪污受賄的劣跡。

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這層疑慮逐漸打消。

辦案人員在搜查平愚山財產狀況的時候發現:

平愚山擁有家庭住房兩套。其中一套是單位福利房,購買總價 6.68 萬元;另外一套是價格較貴的商品房,總價 50 萬元, 25 萬元首付款從其家庭存款中支付,另外 25 萬元通過建設銀行辦理了 10 年期按揭。

在購買商品房之後,平愚山一家三人在銀行的存款就只剩下了 9 萬元。

根據偵查的情況,辦案人員認為平愚山的家庭財產屬於正常收入範圍,無證據證實平愚山存在貪污受賄等犯罪問題。檢察機關進一步偵查情況也表明,在平愚山違法犯罪行為中,的確沒有為個人謀取私利的行為存在。

一個讓辦案人員驚訝的現象是,在平愚山家裡幾乎沒有什麼值錢的物品,和普通市民沒有什麼區別。如果說還有一點區別的話,就是他家裡擺滿了各式各樣的圖書。

一名辦案人員曾開玩笑說:「沒想到,平副市長可能最值錢的東西就是書。」

「貪樣本」徐福寧——「槍口」對外不對己

徐福寧,寧波市委原副書記。 4 月 28 日 ,浙江嘉興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徐福寧有期徒刑 10 年零 6 個月。

樣本案件:

2000 年 11 月,寧波市的一項雄偉工程開始籌建。

當時,徐正擔任寧波市主管廉政工作的副書記兼重點文化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組長。

2000 年 10 月底,龍元建設寧波分公司總經理賴野君來到徐的住所,提出承建寧波大劇院工程的要求,並將事先準備好的一個禮品袋送給徐,袋中裝有 5 萬元人民幣和一件 POLO 牌襯衫。徐說了幾句客氣話后,收下了這筆賄賂款。

2002 年 1 月,龍元建設中標寧波大劇院項目后,賴特意在寧波金港大酒店開了一間套房,邀請徐前來,再次將放有 1.68 萬美元和一幅國畫的禮品袋送給徐。

2002 年 10 月,為了繼續承接寧波大劇院紅線以內的市政工程,賴野君趕到北京,向正在中央黨校學習的徐福寧當面提出要求,並在徐所住的中央黨校宿舍里,將裝有 10 萬元人民幣和一個公文包的禮品袋送給徐。徐再次接受。

……

就這樣,徐福寧一步步走入受賄污的黑洞之中。根據法院判決,徐福寧利用擔任中共寧波市委副書記、寧波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湖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摺合人民幣共計 57 萬多元。

樣本特點:

徐福寧在一份反思筆記中寫道:自己犯罪的原因,是「見事不見人、見人不見己、見己不見拙」。其中一句話道出了他自己的心聲:「這幾年我給別人上廉政教育課也不少,要求是給別人提的,課是講給別人聽的,教訓是讓別人汲取的,都是『槍口對外'」。

對於寧波大劇院工程,他多次在大會上強調「一定要確保領導的政治安全」,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徐自己早已深陷其中。

「瀆貪樣本」李大倫——完全將「書記」職位私有化

李大倫,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書記。 6 月 3 日 ,李大倫涉嫌濫用職權、貪污腐化被免去郴州市委書記等職務。

樣本案件:

5 月 23 日 ,湖南郴州五連冠酒店。 全國散文期刊主編及散文作家採風座談會在此召開。

素有「作家官員」之稱的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熱情洋溢的致辭,並朗誦自己幾年前的散文《感受郴州》。

突然,電話鈴聲響起,李大倫面部的熱情嘎然而止,隨後他匆匆離場而去。

當晚傳出消息,李大倫被紀委「留下了」。

在郴州永興縣城,打聽幸福花園,路人皆知。幸福家園的開發商是郴州名銳置業有限公司。名銳公司的老闆叫李銳,李銳正是李大倫的公子。

在幸福花園房屋進入銷售初期,永興縣人民醫院收到了一份縣委下發的指派購房的紅頭文件,與此同時,永興縣政府各部門、鄉鎮、事業單位甚至學校,均收到了這份文件。

文件指出,各單位要「一把手」負責,還下達了最後通牒,在半個月內將購房訂金打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這不是明搶嗎?」接到紅頭文件后,永興縣醫院領導班子集體開會研究,工會主席最先反對。按當時的市價,全縣最好地段的房價僅為每平米 500 元,而幸福家園地段差,每平米卻賣到 700 元。

6 月 1 日 ,小區售樓人員介紹,小區共有樓房 21 棟,共計 484 套住房。如今房子已基本售完。

這份紅頭文件和李銳,和李大倫有著怎樣的關係呢?目前尚無定論。

但是,反觀李大倫,也許人們更加關注他所經歷的「嘉禾拆遷事件」和「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

樣本特點:

熟悉李大倫的人都說此人官相十足,從湖南省臨澧縣,到湘西自治州,再到省委農村工作、省農辦,直到 1999 年主政郴州,習慣了 「 一把手 」 的感覺,脾氣大,罵人多、待人嚴苛,辦事不走程序,有時候甚至刻意做秀。

2003 年,李大倫在轄下安仁縣調研工作。因為一位鄉政法委書記在會場打哈欠,即被李撤銷全部職務。

還有一次,市委一位秘書在給李準備的發言材料中打錯了一個字,令李在會上出醜,也被撤職。

「職權」變成了李大倫手中的玩物。

樣本意義:貪官、瀆官皆腐敗

從平愚山到徐福寧,再到李大倫, 3 個腐敗案件 3 種樣本。

平愚山實為「瀆官」,他即使沒有為自己謀取私利,但作為手握重權的政府官員,胡亂行使權力或不履行職責,造成公眾利益的損害,那也是莫大的腐敗。該案的教育意義就在於:為官者需慎權!

徐福寧和其他大大小小的貪官沒有什麼太大區別,是個典型「貪官」。雖然比較更大的貪官而言,他只是一個小吏,但是許福寧的樣本意義在於:治貪之官何以仍貪?

從李大倫的為官行徑上看,他飛揚跋扈,將手中的權力濫用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可謂「瀆官」,在此基礎上,他又具備了一個「貪官」的典型腐敗特徵。

當然,瀆官未必貪,但貪官肯定瀆。樹這種反面樣本的意義不是去做嚴格的概念界定,而是想讓人們將這些人看得更清楚一些。

(本文感謝《檢察日報》、《中國新聞周刊》、《財經》等媒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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