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文世界多年,為了謀生,看的多是狹窄的專業書籍,看專業書只需用頭腦,不需要心靈參與。最近一年自己重拾讀中英文閑書的嗜好,其樂無窮,猶如沙漠中的行者遇到了甘泉。在美國,公立圖書館到處可見,免費讀閑書的好事,豈有不利用之理?
文字給人帶來的快樂和安慰是任何其他現代化娛樂不能相比的。讀書能讓平凡人的生活也變得多姿多彩,耳目一新。人也從煩悶無聊變得有聲有色起來,講起故事滔滔不絕。「三日不讀書,則面目可憎」,閑書的魅力絕不能等閑視之。
說得嚴重點,一直對生活有困惑疑慮的人才喜歡讀寫。讀是為尋找答案,寫是為思索答案。生活對任何人都不易,人生的難題一個接著一個,測試著每個人的信心,耐力和智慧。讀得多了,發現一直折磨自己的問題也同樣考驗著其他人,而勤于思考有智慧的人能從經驗中悟出道理,好書就是智慧的結晶。讀書人就應像蜜蜂一樣,到處采蜜,吸取別人的精華,充實自己,擺脫困惑。
閱讀好書如同是在昏暗的房間中開啟了幾扇天窗,讓一束束陽光射進來,屋子裡頓時通體明亮起來。有時候,人在黑暗中摸索時,只需要看到一點點光明,就可以鼓足勇氣前行,而不是繼續沉淪。
讀書的樂趣之一是讓你進入另一個人的靈魂世界,在書的海洋中,總會找到一個和自己背景和思想相似的靈魂。得到一個知音,即使只是書本上的知音,仍是人生的一大樂事。
讀的多了,就想學著寫。自己的生活也似乎是從愛上寫作后才真正開始的:碰到的人和事,都成了可能的寫作對象,積累的題材幾年也寫不完。有人說不一定要去喜馬拉雅山去尋找寫作靈感,題材要從內心世界里來挖掘,一點不錯。正如電影《 A room with a view》里的老頭所講,他的房間不需要風景,風景已在他的心中。
寫作的樂趣是任由魂魄在虛無縹緲的宇宙里暢遊一番,寫畢又靈魂附體,重新回到那個再熟悉不過的塵世中去做打工白領,為人妻,為人母,為麵包牛奶奔忙。
我常為熱衷於讀書寫作的人而感動,在這個金錢至上利欲熏心的社會裡,還有人放棄賺錢的大好光陰做真心喜愛的事。其實,對於找到讀寫這份寶藏的人來說,其興奮程度如同一個愛財之人發現了金庫一般,有了快樂的源泉,從此他的心就踏實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