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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門影壁前,共產黨交給了人民一把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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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898 發表於 2006-6-11 02: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I]2006/06/10   王煉利[/I]
執政者就不可能所有的執政行為都天然是為人民的、都天然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並且,如果執政者的執政環境缺乏監督機制,如果人民在實際操作層面缺乏執行監督的可行性,如果媒體應具備的監督作用缺失,執政者就有著無限危害人民利益的可能性。

新華門影壁上的「為人民服務」五個大字初現於1967年文革中,1981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六中全會否定了「文化大革命」,中南海里所有的『文革』標語和語錄牌全都取下來,而新華門影壁上的5個字和門前的兩條標語經當時主持中央工作的胡耀邦同志批示保留了下來。

這個「保留」是一種「告示」,對全國人民的「告示」。告示什麼?

根據中國共產黨的一向主張: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要求、「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那麼,新華門前閃光的五個大字,就不單單是要告訴中國人民:中國共產黨是為人民服務的黨、中國政府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對於一個已經執政了幾十年的執政黨,單單是為了反覆重申這一點是近乎荒唐的――真正的意義在於,是要把黨和政府的服務對象――中國人民動員起來,要動用人民的力量來監督黨、監督政府,新華門影壁上的「為人民服務」五個大字,就是執政后的中國共產黨將一把監督黨員、監督政府官員、監督政府工作的的尺子交給了人民,把一把衡量黨員是否合格、衡量政府官員是否合格、衡量政府工作是否合格的尺子交給了人民。

毛澤東曾經信心滿懷告訴黃炎培,中國共產黨能夠走出朝代興衰的周期律。因為共產黨找到了一條新路,「這條新路,是民主。只有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把「為人民服務」五個大字告示在新華門,體現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應有的清醒。

有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清醒,必然會有民眾的清醒。因此,把「為人民服務」理解成是共產黨對自己的執政要求,而不是理解成凡共產黨的每一級機構每一任執政者的每一個執政行為的當然結果,那才是辨證唯物主義的態度――對執政者執政行為的鑒定只能在其行為之後,否則那叫做「先驗論」,是唯心主義的;而人民作為國家的主人,應該支持和配合執政黨用「為人民服務」的標準來要求共產黨員、用「為人民服務」的標準來要求執政者,執政者果真為人民服務了,人民就褒獎他、支持他繼續執政,執政者行為侵犯、危害人民利益了,人民就批評他、要求罷免他,或建議司法部門繩之於法。這才是在新華門影壁上告示「為人民服務」的真正意義。

如果社會上的大多數人對這種理解感到荒唐可笑,只說明這個國家還未真正走上一個法治之路,人民也並非是現代國家意義上的公民。「現代國家」通指市場經濟歷史悠久的國家,這些國家的人民有著根深蒂固的天賦人權觀念、權利轉讓(或部分轉讓)觀念、權利委託觀念,在他們眼裡,政府官員不過是受人民委託並由人民出錢購買其管理服務的國家管理者,而不是摸不得的老虎屁股。

既然「為人民服務」是一種要求,那就一定要通過努力才能實現的,如果不努力,或者不夠努力,這種要求就可能落空,就可能流於形式,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這樣,執政者就不可能所有的執政行為都天然是為人民的、都天然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並且,如果執政者的執政環境缺乏監督機制,如果人民在實際操作層面缺乏執行監督的可行性,如果媒體應具備的監督作用缺失,執政者就有著無限危害人民利益的可能性。

由於這種可能性的必然存在,更由於這種可能性已經成為嚴峻的現實,那麼,對於不實行「三權分立」制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調人民的監督作用、強調媒體的監督作用就比實行「三權分立」的西方現代國家其意義要重要得多、迫切得多。

筆者最近幾年對工業、第三產業、第三產業中的房地產業和保險業的發展作了詳細的數據統計和數據分析,統計分析的結果往往使自己的心情難以平靜,深切感受到九十年代中後期以來,中國的各級執政者由於脫離了人民的監督,很多行為已經與「為人民服務」的要求背道而馳。

譬如,2000年全國人口第五次普查數據顯示,在《按戶主的職業分的家庭戶住房狀況》調查表中,被抽樣調查的2790萬戶居民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是24平方米, 其中1760.7萬農牧漁戶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也是24平方米,但78.7萬戶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是29平方米,為各類按職業分的家庭戶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最高,高出次高的職業技術人員戶人均4個平方米;在《按職業分的家庭戶人口人均住房面積》調查表中,被抽查的有6433.3萬人,人均住房面積30平方米以上的占被調查人數的27.9%,而被調查的108.1萬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中,人均住房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的人數要佔到此類被調查人數的38.6%。

譬如,從1999年到2001年全國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計發生179.09萬次,直接損失是78.8億,而1999年到2001年全國機動車輛險(含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額竟要高達592億,據此懷疑,筆者把公安交通部門有關交通事故處理劃分標準等相關文件一一索來分析。分析結果是,2001年的道路交通一般事故的平均每件賠償金額為10.97萬元!謬誤是顯而易見的,但如果沒有公安執政部門的簽字,保險公司能輕易支付機動車輛險賠付金額嗎?

再譬如, 90年代後期開始,我國的公共設施管理業投資猛增得不可思議,並且與行業的資產總計對不上號――1998年到2004年公共設施管理業的投資累計1.53萬億,而2004年全行業的贏利性資產與非贏利性資產加在一起,還不到7年累計投資額的一半。是折舊嗎?什麼行當有這麼高的折舊率?是損耗嗎?什麼物品有這麼高的損耗率?這麼高的損耗率為什麼不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公共設施管理業中約85%是市政公共設施管理業,市政公共設施管理業的空前發展,就直接是各級地方政府大搞「形象過程」的產物。

還有,在2004年的第三產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佔61%,集體企業佔3%,私營和個體佔13%。可見,公有制經濟是絕對的投資主體――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被大量賣掉了,惟獨賣不掉的是公有制經濟的「投資權利」!而在13.%的私營個體投資中,88%是投向房地產業,也只有在房地產投資中,私營個體投資才超出了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前者投資額3973億,後者投資額3565億。從1999年到2004年,房地產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更新改造投資是5.4萬億,而同期全部製造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更新改造投資是3.9萬億,僅是房地產投資的73%。

眾所周知,中國的房地產業是關係產業,沒有相當的關係,根本別想涉足!

通過以上的分析,說明地方執政者的權力空前強大,利益空前龐大,他們已經是事實上「監督不到」也難以監督的一族。這群遊離於監督體制外一族的強大,不僅損害了人民利益、傷害了人民的感情,也嚴重地威脅到中央政府的威信,因此,必須把那些危害人民利益的執政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暴露他們的問題不是因為老百姓都還不知道,那些缺乏監督的執政者已經有持無恐到根本就不在乎你老百姓知道些什麼了,你知道得再多,又拿我怎麼樣?現在不是當貪官要剝皮楦草的朱元璋年代,也不是貪污幾萬就要槍斃的建國初期,賴昌星引渡還未成功呢,香港廉正公署通緝令好象對在上海刑滿釋放的周正毅也沒有什麼辦法。是的,如果說罪惡怕見陽光是因為犯罪者還存有人類最後一點羞恥心,那些危害人民利益的執政者則根本就不在乎罪惡是在陽光下犯還是在黑暗中犯了,世紀末的貪婪蓋過了一切,廉恥已經喪失殆盡。所以暴露他們的問題首先還是為了讓老百姓放心定心:人民政府絕不會袒護腐敗分子;也要讓腐敗者心驚:不是不報,時候一到,都要清算的!

人民的憤怒揪心是可以理解的,千千萬萬人民是在陽光下目睹著罪惡在肆虐盛行!為人民服務的共產黨竟然被腐敗侵蝕到如此地步、共產黨執政理念和一些地方的執政後果是如此南轅北轍,人民怎麼會不憤怒?面對如此嚴峻的現實,對各級執政者特別是對地方執政者的監督卻不是在增強而是一再被削弱,譬如:一些媒體的批評稿件要被批評單位簽字才能發布、平面媒體已經不許進行異地批評。。。。。。人們不解:不讓人民參與事實上的監督和不讓媒體參與事實上的監督的禁令到底是有利於國家政權穩固,還是有利於讓腐敗的執政者逍遙法外?讓媒體噤聲百姓緘口到底是為了什麼?

是為了「穩定壓倒一切」嗎?如果答「是」,那就非常遺憾,這說明把人民當成覆舟之水了,其實,這是對人民大眾的誤解。一直到今天,人民還是這個政權的載舟之水。

難道中國每年大量的上訪人員是不穩定因素嗎?

不,他們如果是不安定因素,他們就不會千里迢迢上京「告御狀」,而早就會在基層製造更多的惡性刑事案件來報復社會、讓更多的人不得安寧!

那麼,拆遷戶是不安定因素?

這倒完全有可能。因為上訪戶倒還沒有杜絕在司法層面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儘管有的上訪本身就是由司法不公造成),而拆遷戶想尋求司法解決都不成,地方司法部門根本就不受理「拆遷官司」!但是,這樣的「不安定因素」是由誰造成?

再就是把廣大討薪的民工也當成不安定因素了。

不否認討薪的民工有的是發生了極端行為。本來,缺乏保障的中國眾多民工其日常勞作本身就是以命在博取生存,一旦他們的血汗換取不到起碼的生存,除了採取極端行為,他們還能做什麼?――現階段中國根本沒有為民工利益說話的工會組織應運而生!而他們的極端行為不過是把以命博取生存的日常勞作演繹得更生動些而已。倒是我們冷血的官員和專家炮製出了「惡意討薪」這樣一個放之華語世界都難以理解的新辭彙,這辭彙使中國最優秀的翻譯都陷入了窘鏡,並為窺視著的中外「別有用心」者平添了攻擊「人權問題」 的口舌。

事實上,以農民為最大多數的中國人民大眾從來都不是不穩定定因素,只盼望有塊地有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的中國農民極易滿足,要讓中國農民不安定是實在不容易的,一旦他們沒法安定了,就是地方執政者該考慮自己的執政行為到底是「為人民服務」,還是在讓人民無止境地為執政者服務了!

而80年代改革以來,農民的確曾經過上了1949年以後最舒心最富足的日子,如果不是失去監督的地方執政者和利益部門主管者狠狠侵犯了農民的利益,中國哪會有這樣破天荒多的上訪者、甚至以死抗爭者?

必須指出,最怕動亂、最希望國家穩定的是人民。人民中的有產者當然怕辛苦積累的資產在動亂中付之一炬,而大多數人則更怕在動亂中顛沛流離居無定所乃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最不把穩定當回事的是誰?就是那些打著為人民的旗號肆意侵犯人民利益的執政者。他們中的多數早就為自己和家人在國外營造避風港,甚至他們貪婪的最終目的就為了「移民」。我反正要走的,我走後那管洪水滔天呵!所以,這些人才是不穩定因素的真正製造者,而在他們還沒有逃離這塊土地前,只要他們還掌握實權,他們總要千方百計編造各種理由讓人民對他們監督不成,讓媒體對他們監督不成。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們阻擾監督,是打著維護穩定的幌子,他們在維護穩定的借口下阻擾著對政府官員的財產公布,阻擾著對腐敗官員的法律制裁,阻擾著還李文娟一個公正――這是要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尊嚴!

由此可見,造成不穩定的根子,是中國從上到下缺失了對執政者的監督,共產黨最高領導曾經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天然具備了監督政府的權利,現在看來,這種權利缺乏法律層面的操作性,難免流於空泛。而商品經濟不發達的中國,人民維權的意識和維權的果敢也是天然不如商品經濟發達國家的――不要忘記,公元六世紀編撰的羅馬法被恩格斯稱為「商品生產者社會的第一個世界性法律」。其當初制定的目的,只是為了不讓商品經濟社會裡利益不同但地位平等的各方不至於為利益爭鬥而打得不可開交。

所以,當今中國應該迅速建立和完善對執政者的監督機制,讓人民讓媒體切實承擔起監督職能。當然,我們也必須足夠清醒地認識到地方勢力已經尾大不掉,在人民的國家裡,人民對政府的監督有時竟然要讓監督者個人付出慘重代價,李文娟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而已經在中央電視台曝光的李文娟事件一天不給人民一個交待,對執政黨威信威望的損害將是非常嚴重的。

作為不希望動亂的普通人民大眾,也應該艱難地排除阻力,自覺把人民的監督作用履行起來,把媒體的監督作用履行起來,只有切實履行這些職能,才能真正保證中國的穩定,才是真正符合了最大多數人民大眾的願望。因為中國最終是我們的,是人民大眾的,不是腐敗分子的。

不要怕人民大眾的憤怒會又一次成為燎原的星火,只要執政黨和人民在「穩定壓倒一切」上形成共識,老百姓的憤怒完全可以轉化為執政黨手中的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切除執政黨腐敗癰疽的手術刀。當然,「穩定壓倒一切」只能是為人民服務的執政黨與人民之間達成的共識,這種共識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清除腐敗分子才能穩定民心、贏得民心。

「穩定壓倒一切」決不是腐敗分子逃避人民監督的遁詞!

在新華門影壁前,共產黨交給了人民一把尺子。
有機天性的下意識流露屬於童貞,屬於花一樣的孩子們....崇尚真理,正義和一切美好的事物的人們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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