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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換一個男友的上海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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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898 發表於 2006-4-30 03: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CENTER][B]每個月換一個男友的上海女孩 [/B] [/CENTER]
作者:效忠共產黨

2006-4-29 21:49:00   

來源:http://teein.com/01/3/1227005.htm

我現在心情暴亂,極度痛苦,非常難受,思緒混亂。她叫張暉宇,83年生人,上海市楊浦區人,04年上海某九流之外的地方院校涉外文秘專業專科畢業,現在老錦江飯店北樓當前台接待。我是山東人,今年29歲,02年7月來上海,去年拿到了上海大學和華東師大的兩個文科碩士學位,現在上海一家媒體工作。

我是今年2月6號才在網上認識的她,第一次就聊了好半天,很談得來。第二天下午她就到我這裡來見了面,晚上跟我和我母親一起吃了飯(春節前我父母到上海來和我一起在上海過的年,當時我父親剛剛先回家了),玩了一會就去上班了。2月13號,我母親要坐火車回家,她那天上午十點上班,八點半左右感到我這裡來送我母親,聊了一會,我出去送她時在樓道里擁抱了。時間約為二十多分鐘。送她等公交車時又擁抱了一會。

父母都走了,我感覺特別失落,13號當天晚上就打的跑到張暉宇工作單位老錦江飯店去接她。等她下班后,在路上聊天。她當時就要跟我回我家。我說你先回自己家吧,今晚去我那裡不妥。她說了幾次,我都堅持要她先回自己家。我先送她上車,我們分頭坐上各自回家的公交車后,她給我發簡訊說這其實是在考驗我。通過考驗覺得我還是比較可靠的。我當時想:管你是不是考驗呢,無所謂,反正我不能今晚就把你帶到我屋裡。

2月14日是情人節,下午她到我單位附近碰頭。這是我們第五次見面。在中山公園東面的一家商場門口看到了她――顯得比前幾次見面看到時更漂亮,而且還有一點點性感,我當時就這樣跟她說。我送給她一盒精裝的巧克力和兩本秘書(高級)考試的書作為情人節禮物,她跟我回家后也送給我一盒巧克力作為禮物。很巧,不約而同地送給對方的情人節禮物都是巧克力而沒有玫瑰花。我送給她的巧克力糖是精心挑選的――裡面共有24粒糖,因為今年她24歲(虛歲),12、24在中國文化里也都是吉祥的數字;價格99元,寓意我希望我們的關係長長久久,友誼和愛情久久長長。在步行回家的路上,我還問她:「最重要的是明年情人節,仍然是我們兩個人一起過。你覺得有問題嗎?」她說:「那當然了。肯定沒問題。」 因為我被小姑娘(包括女朋友、准女友、準備往女友方向發展的朋友和一般普通的朋友、網友)突然甩過好幾次,非常害怕再次被突然迅速地拋棄甩掉,所以我一開始跟她網上認識聊天時就談到了這個問題。她一再說她不會輕易甩掉我的,她以前只談過一個男朋友,談了三年多,最後也不是她甩的他,而是因為男方的父母極力反對。

這天我帶她到了我家裡。她晚上十點上班,九點就得從我這裡坐車走。我們在外面麵館吃了飯,六點多回到家裡。擁抱親吻好長時間之後,她脫了衣服,我們發生了性關係。那天晚上做了三次。我在做最重要的一步、在進入她的身體之前至少詢問了四遍「我可以進去嗎?我現在徵求你的意見,如果你不同意,我馬上停止。這是一件大事,你一定要考慮好、想清楚。」她幾次點頭,我還不算,一直等到她嘴巴里也明確講出了「可以,你進去吧」,我才進去。

天地良心,我可是絕對絕對沒有一絲一毫地想到跟她只是玩玩兒、搞一夜情、萍水夫妻之類,我可是已經做好了承擔一切相關責任的心理準備!我雖然事先刻意選了情人節這個日子,但是我同時想:如果她反對、拒絕,那我決不勉強、決不硬來。而且我也覺得雖然情人節我們發生肉體關係作為彼此的身心完全交託給對方的重要標誌,但是這時距離我們認識才剛剛八天,太快太早了!所以同時我內心深處又很希望她拒絕。事實上在這天下午我和她回家的路上,我就跟她說:「我們的關係發展得太快了!一樣東西,往往都是來得越快,去得也越快;來得越容易,去得也越容易。這幾乎是個規律。但願我們是命中注定今生今世要在一起,所以,走到一起的過程快些慢些都無大妨礙,都不會傷及根本。」當時,我既心存這樣的擔憂,又心存僥倖――也許我們命中注定今生今世要在一起,所以,走到一起的過程快些慢些都只是個技術性問題,不是根本的原則性問題。

2月14號晚上第一次和她發生性關係,說實話我並沒有感到什麼肉體快感(跟我長年頻繁的手淫也有關係),倒是感覺到一種從此與她孤兒寡母相依為命的心靈的凄美和悲壯的責任感,以及一點「我終於也睡了自以為高貴無比(作為一個整體來說,她個人我感覺並沒有這種自我感覺)的上海女孩了!」的不太平衡平和的那種心態和情緒。在進入她的身體之前,我心裡已經做好了承擔為此所要承擔、所可能面臨的一切責任的心理準備――如果她母親的精神病長年甚至終生不愈,如果她母親以後又得了身體上的嚴重疾病,如果她遭遇車禍、突發重大疾病,甚至終生殘廢或者卧床不起,或者她家裡遭遇其他天災人禍,等等,我都會全力承擔。不管網友們相信不相信,當時在床上愛撫她的過程中我腦子主要想的就是這個問題。其實與一個異地的孤兒寡母有緣相聚然後終生相依為命,這種感覺的確很具有一種道德上的帶有一點凄涼悲壯然而又有些許溫暖實在的美感。

然後她幾次問我什麼時候能搬進我家裡來(從我這裡去上班一部公交車直達,從她家裡去上班要乘三部公交車),我說我給你收拾一下,你周末再搬進來。2月19號是周六,一個北京的小姑娘周倩要到上海來,在我這裡借住,我上午要去機場接她,所以跟張暉宇說好她周六下午搬過來。但是2月18號晚上,張暉宇沒跟我打招呼,就直接打的從楊浦區市光四村她家裡大老遠地把行李搬到我這裡來了!這是我認識她以來她第一次「不聽話」、「不乖」。我想:真是小女人,非要趕在周倩前面一步搬進來。你就是比她晚幾天搬進來,我也還是跟你處朋友而跟她沒有任何特殊關係呀!

我在跟她發生肉體關係之前,曾說:「你搬進來之後我們睡一個房間吧,做個試驗,我們在一張床上睡一個禮拜我不會碰你一下,不會碰你一根寒毛。如果一個星期之內我碰了你一下,試驗失敗,你可以對我感到徹底失望,立即跟我斷絕朋友關係。」去年我的確曾經先後跟三個來借住的之前根本沒見過面的小姑娘在一張床上睡過幾晚上而沒有碰她們一下。那時還是夏天,而且她們都很漂亮皮膚也都很好,其中還有我早就跟她說我要和她談戀愛的。有一個時間最長的在一張床上睡了至少六個晚上。但是跟張暉宇已經發生了性關係,這種事一般來說有了第一次就剎不住車,所以這個試驗也根本沒進行,倒是經常她第二天上班嫌腿酸得站不住。

以後的故事就不具體敘述了。總之絕大部分時間裡相處很愉快。發生過幾次不愉快,吵過幾次架,她也逐步表現出她並不是像給我的第一印象那樣溫柔那樣好脾氣,我也做過幾件很蠢的事兒,但是我始終沒有感覺到有大的危機,更是絕對絕對、一絲一毫都沒有想到她會真的很快跟我分手。

簡單交代一下:她父親是河南洛陽人,70年代初洛陽工學院本科畢業後分配到上海柴油機廠當工程師,2004年12月1日因腦溢血去世。她母親比她父親小整整十歲,是上海楊浦區一個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初中美術老師兼化學老師,有上海師大的美術和化學兩個專業的自考專科文憑。因懷疑丈夫的病是因為主治醫師不負責任、兩次開刀開壞了、出現了嚴重的醫療事故而導致死亡的,想得太多鑽牛角尖兒,得了妄想症,從學校里內退了。據張暉宇講,她母親整天打學校的電話,導致人家打學校總機辦事的人打電話打不進去,有時還跑到學校里用很難聽的話辱罵她們學校一個姓林的教英語的女老師,校領導不堪其擾,多次強烈要求把她送進精神病院。今年2月24號,張暉宇和校領導一起在派出所警察和小區保安的幫助下把她母親送進了楊浦區精神衛生中心。我那天也想去的,她不讓我去。

我們剛開始交往的時候,張暉宇就跟她媽說了我和她的事兒,她媽一聽就很高興,說「如果談得好的話,今年年底就結婚吧」,還要我有空去她們家。但是直到張暉宇把她媽送進精神病院之後,還是一直不讓我去拜見她媽,說等她精神好些了再見面。我家裡父母數次來電話都催問「去看過她媽了沒有?」

雖然鬧過幾次不愉快,我也做過幾件蠢事,但是3月12號晚上在床上還當著我的面給我發簡訊說要嫁給我,3月13號早上還ML了,然後吵架,14號提出跟我分手;隨後幾天從我這裡搬走了,說是搬到她大姨媽家住,行李陸續都拿走了。頭幾天還跟我說話,接我的電話回我的簡訊,其後就一直不理睬我,怎麼打電話都不接,發多少簡訊都不回一字,但是她的手機從來不關機。

沒有辦法,加之現在沒有她的約束了,我就自己跑到楊浦區精神病院看望她媽。3月19號(星期天)中午,我買了兩束鮮花、兩大盒加兩大塊巧克力,先到老錦江飯店,把一大束玫瑰花和一大盒加一大塊巧克力送給正在上班的張暉宇,說「非常感謝!!分手快樂!」,然後打的趕到楊浦區精神衛生中心。那個病院規定家屬只能每周三、五、日下午三點到四點探視。我只知道她媽的姓氏、工作單位,別的一概不清楚,打電話問她她當然不告訴我。我只好憑藉自己的「聰明才智」迅速地查到了有關資料,查到了她的病房位置。

我和她母親一見如故,很談得來。我發現她思路很清楚,思維完全正常,只是反應遲緩、記憶力變得很差(吃治精神病的葯吃的)。在最初兩個禮拜里,我去看望了她母親至少七次!當然每次都帶了好多好吃的。第三次去看望她的時候,我提出拜她做乾媽(那時我已經跟她說我跟她女兒可能走不到一起了),她很高興地答應了。
後來,她竟然跟護士說不讓我去探望,後來又跟醫生簽字,阻止我再去探望!而醫生跟我說,如果病人家屬願意,現在隨時可以接她出院!

一個多月來,我一遍一遍地用手機、小靈通、座機撥打張暉宇的手機號碼:139XXXXX290,只是一次次地聽她的鈴聲:《一千年以後》或者《向左走、向右走》。發簡訊從來不回。到昨天4月22號下午4:50左右,我用小靈通終於打她終於接通了一次,我聽了兩分半鐘,是她和一個男的在興高采烈地用上海話聊天,同時聽著一首老歌。昨晚十一點半我再打她手機幾次,終於收到了一條她久違了的簡訊:「我有男朋友了 感情很好 馬上要結婚了 希望你不要來騷擾我了」 !

本來從3月15號以後我每天都生活在度日如年、極度痛苦的煎熬中,數次痛苦得精神快要徹底崩潰了,數次夜裡心口絞痛痛醒,到四月上旬之後在工作壓力等因素的擠壓下稍稍淡化了一點,已經不再整天都恍恍惚惚的了,昨天下午聽到她和一個男的在興高采烈地聊天,晚上收到她的這條簡訊,我又開始心口絞痛精神恍惚了!  

一夜未眠。作孽呀!!非常重情重義的人碰上如此薄情寡義無情無義冷酷自私的人,但是一開始又讓我感覺到她是上海女孩中很少有的不勢利、不嬌氣,非常簡單、淳樸、實在、溫柔、善良、尊敬父母的人,迅速地(坐火箭的速度)好起來又更迅速地(乘宇宙飛船的速度)莫名其妙地把我踹掉,突如其來的幸福又更快地突如其「去」了,怎麼能不讓我發瘋??她一開始還總怕我不要她、總怕我嫌棄她,一再地表現出自己的大度寬容、溫柔賢惠、孝敬依戀父母,一再地強調跟前男友已經分手兩年了沒有任何聯繫了,說我是多麼多麼好多麼多麼優秀,結果她跟前男友相處了三年多(或者說將近五年半),跟我卻只談了一個半月!!我就這麼差勁嗎??她自己從沒有說過我多壞多差勁,事實上還從沒有任何一個跟我接觸過的人說我壞。

我不知道在我之前她到底談過多少個男朋友。她跟我說只有那一個,從她上高三那男的讀大二開始,談了三年多,最後也不是她甩的他,是因為男孩的父母極力反對,她看到了男孩的父親寫給男孩的一封信,信里把她狠狠地辱罵了一通,說都是她拖累了他們兒子讓他英語考不過出不了國。我問她母親,她母親竟然堅持說「我女兒從沒有談過男朋友」;但是在張暉宇離開我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在一個禮拜之內在路上兩次「偶然巧遇」上她,第二次我說「你媽可就是認準我了」,她回說「我帶很多人到我家裡去過」。而且她提出跟我分手以後,我陸續發現她原來並不是那麼誠實。她說的有些事情跟她媽講的不一致,其中必定至少有一人撒謊。

反正,我知道2006年1月15號,她還到百盛商場給她「BF」買衣服(我剛看到她這幾篇網路日誌時,以為至少是兩年前的,因為她說跟前男友已經分手兩年多了,「1月15日」最遲是2004年1月15日,沒想到竟然是今年1月15日!!後來幾篇提到她前男友的網路日誌她全刪掉了。在跟我分手后也對我說「我不認識你!」「我們任何關係都沒有!」「我從來沒碰過你!」如此簡單愚蠢地想消滅歷史?),2月6號就來找我,4月22號已經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了!!這可是不折不扣的一個月換一個男友!!她可以去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

作孽呀,作孽呀,為什麼她媽對她爸那麼深厚的感情,她對曾經愛過的人就這麼冷酷狠毒無情無義甚至沒有人性?!而早先她找我的時候一直表現出來的是她很聽她媽的話,擇偶標準幾乎完全是聽從她媽的,她找男朋友也非常尊重她媽的意見並且一定要考慮到她媽。後來卻一切都變了!我該怎麼辦啊??不解決這個問題,我現在實在沒法維持基本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了!
有機天性的下意識流露屬於童貞,屬於花一樣的孩子們....崇尚真理,正義和一切美好的事物的人們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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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 發表於 2006-4-30 04:53 | 只看該作者
對這樣的人還講什麼情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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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4-30 08:12 | 只看該作者
文中女友先後只有2個男友,作者號稱是文科雙碩士,卻寫出這樣的題目,分明是嘩眾取寵。
作者公布別人手機、單位等隱私在網路,是侵犯人權。
作者透露別人母親疾病情況,真是不仁不義,無恥之尤!
作者心胸狹窄,還象個山東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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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4-30 08:16 | 只看該作者
這是1篇在貓撲上被人砸磚的BT帖。
樓主轉帖多不註明是謂巧取豪奪。
樓主不刪除文中女性電話,難道和作者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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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4-30 08:18 | 只看該作者
作者每次接待外地異性朋友,竟然都同睡1床,號稱雙碩士,號稱在媒體工作,出不起那賓館的錢?這個山東人,變態之極啊!吝嗇之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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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4-30 08:20 | 只看該作者
版主從保護女性隱私出發,應該刪除她的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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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正經 發表於 2006-4-30 08:56 | 只看該作者
[QUOTE=68east97]版主從保護女性隱私出發,應該刪除她的手機號碼。[/QUOTE]
同意
If you are a tear in my eye, I wouldn't cry for fear of losing you.

眼之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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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4-30 10:28 | 只看該作者
[QUOTE=眉正經]同意[/QUOTE]

男人被踹了,其實女人也沒有騙他錢財啊?按世俗的說法,同居分手還是女人吃虧了呢!

現在,男人把女人的手機單位公布在網上,把女方母親的精神病史公布(這是國內很忌諱的,而且還會加重精神病人的病情),這個作者真是卑鄙無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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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正經 發表於 2006-4-30 10:38 | 只看該作者
一個不懂的基本尊重的人,可想而知他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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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sql 發表於 2006-4-30 15:34 | 只看該作者
感情是你請我願的事,既然人家不願意了,在纏著就是你的不是了,如果你真是那麼愛她,那麼情深意重,還會四處報料來傷害她?
再說了,一個月換幾個男友每個人的自由,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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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lmo898 發表於 2006-4-30 16:18 | 只看該作者

原件:每個月換一個男友的上海女孩

[B]每個月換一個男友的上海女孩[/B]
發表時間: 2006-04-24 11:37:24
作者:效忠共產黨
來源:http://teein.com/01/3/1227005.htm

我現在心情暴亂,極度痛苦,非常難受,思緒混亂。她叫張暉宇,83年生人,上海市楊浦區人,04年上海某九流之外的地方院校涉外文秘專業專科畢業,現在老錦江飯店北樓當前台接待。我是山東人,今年29歲,02年7月來上海,去年拿到了上海大學和華東師大的兩個文科碩士學位,現在上海一家媒體工作。

我是今年2月6號才在網上認識的她,第一次就聊了好半天,很談得來。第二天下午她就到我這裡來見了面,晚上跟我和我母親一起吃了飯(春節前我父母到上海來和我一起在上海過的年,當時我父親剛剛先回家了),玩了一會就去上班了。2月13號,我母親要坐火車回家,她那天上午十點上班,八點半左右感到我這裡來送我母親,聊了一會,我出去送她時在樓道里擁抱了。時間約為二十多分鐘。送她等公交車時又擁抱了一會。

父母都走了,我感覺特別失落,13號當天晚上就打的跑到張暉宇工作單位老錦江飯店去接她。等她下班后,在路上聊天。她當時就要跟我回我家。我說你先回自己家吧,今晚去我那裡不妥。她說了幾次,我都堅持要她先回自己家。我先送她上車,我們分頭坐上各自回家的公交車后,她給我發簡訊說這其實是在考驗我。通過考驗覺得我還是比較可靠的。我當時想:管你是不是考驗呢,無所謂,反正我不能今晚就把你帶到我屋裡。

2月14日是情人節,下午她到我單位附近碰頭。這是我們第五次見面。在中山公園東面的一家商場門口看到了她――顯得比前幾次見面看到時更漂亮,而且還有一點點性感,我當時就這樣跟她說。我送給她一盒精裝的巧克力和兩本秘書(高級)考試的書作為情人節禮物,她跟我回家后也送給我一盒巧克力作為禮物。很巧,不約而同地送給對方的情人節禮物都是巧克力而沒有玫瑰花。我送給她的巧克力糖是精心挑選的――裡面共有24粒糖,因為今年她24歲(虛歲),12、24在中國文化里也都是吉祥的數字;價格99元,寓意我希望我們的關係長長久久,友誼和愛情久久長長。在步行回家的路上,我還問她:「最重要的是明年情人節,仍然是我們兩個人一起過。你覺得有問題嗎?」她說:「那當然了。肯定沒問題。」 因為我被小姑娘(包括女朋友、准女友、準備往女友方向發展的朋友和一般普通的朋友、網友)突然甩過好幾次,非常害怕再次被突然迅速地拋棄甩掉,所以我一開始跟她網上認識聊天時就談到了這個問題。她一再說她不會輕易甩掉我的,她以前只談過一個男朋友,談了三年多,最後也不是她甩的他,而是因為男方的父母極力反對。

這天我帶她到了我家裡。她晚上十點上班,九點就得從我這裡坐車走。我們在外面麵館吃了飯,六點多回到家裡。擁抱親吻好長時間之後,她脫了衣服,我們發生了性關係。那天晚上做了三次。我在做最重要的一步、在進入她的身體之前至少詢問了四遍「我可以進去嗎?我現在徵求你的意見,如果你不同意,我馬上停止。這是一件大事,你一定要考慮好、想清楚。」她幾次點頭,我還不算,一直等到她嘴巴里也明確講出了「可以,你進去吧」,我才進去。

天地良心,我可是絕對絕對沒有一絲一毫地想到跟她只是玩玩兒、搞一夜情、萍水夫妻之類,我可是已經做好了承擔一切相關責任的心理準備!我雖然事先刻意選了情人節這個日子,但是我同時想:如果她反對、拒絕,那我決不勉強、決不硬來。而且我也覺得雖然情人節我們發生肉體關係作為彼此的身心完全交託給對方的重要標誌,但是這時距離我們認識才剛剛八天,太快太早了!所以同時我內心深處又很希望她拒絕。事實上在這天下午我和她回家的路上,我就跟她說:「我們的關係發展得太快了!一樣東西,往往都是來得越快,去得也越快;來得越容易,去得也越容易。這幾乎是個規律。但願我們是命中注定今生今世要在一起,所以,走到一起的過程快些慢些都無大妨礙,都不會傷及根本。」當時,我既心存這樣的擔憂,又心存僥倖――也許我們命中注定今生今世要在一起,所以,走到一起的過程快些慢些都只是個技術性問題,不是根本的原則性問題。

2月14號晚上第一次和她發生性關係,說實話我並沒有感到什麼肉體快感(跟我長年頻繁的手淫也有關係),倒是感覺到一種從此與她孤兒寡母相依為命的心靈的凄美和悲壯的責任感,以及一點「我終於也睡了自以為高貴無比(作為一個整體來說,她個人我感覺並沒有這種自我感覺)的上海女孩了!」的不太平衡平和的那種心態和情緒。在進入她的身體之前,我心裡已經做好了承擔為此所要承擔、所可能面臨的一切責任的心理準備――如果她母親的精神病長年甚至終生不愈,如果她母親以後又得了身體上的嚴重疾病,如果她遭遇車禍、突發重大疾病,甚至終生殘廢或者卧床不起,或者她家裡遭遇其他天災人禍,等等,我都會全力承擔。不管網友們相信不相信,當時在床上愛撫她的過程中我腦子主要想的就是這個問題。其實與一個異地的孤兒寡母有緣相聚然後終生相依為命,這種感覺的確很具有一種道德上的帶有一點凄涼悲壯然而又有些許溫暖實在的美感。

然後她幾次問我什麼時候能搬進我家裡來(從我這裡去上班一部公交車直達,從她家裡去上班要乘三部公交車),我說我給你收拾一下,你周末再搬進來。2月19號是周六,一個北京的小姑娘周倩要到上海來,在我這裡借住,我上午要去機場接她,所以跟張暉宇說好她周六下午搬過來。但是2月18號晚上,張暉宇沒跟我打招呼,就直接打的從楊浦區市光四村她家裡大老遠地把行李搬到我這裡來了!這是我認識她以來她第一次「不聽話」、「不乖」。我想:真是小女人,非要趕在周倩前面一步搬進來。你就是比她晚幾天搬進來,我也還是跟你處朋友而跟她沒有任何特殊關係呀!

我在跟她發生肉體關係之前,曾說:「你搬進來之後我們睡一個房間吧,做個試驗,我們在一張床上睡一個禮拜我不會碰你一下,不會碰你一根寒毛。如果一個星期之內我碰了你一下,試驗失敗,你可以對我感到徹底失望,立即跟我斷絕朋友關係。」去年我的確曾經先後跟三個來借住的之前根本沒見過面的小姑娘在一張床上睡過幾晚上而沒有碰她們一下。那時還是夏天,而且她們都很漂亮皮膚也都很好,其中還有我早就跟她說我要和她談戀愛的。有一個時間最長的在一張床上睡了至少六個晚上。但是跟張暉宇已經發生了性關係,這種事一般來說有了第一次就剎不住車,所以這個試驗也根本沒進行,倒是經常她第二天上班嫌腿酸得站不住。

以後的故事就不具體敘述了。總之絕大部分時間裡相處很愉快。發生過幾次不愉快,吵過幾次架,她也逐步表現出她並不是像給我的第一印象那樣溫柔那樣好脾氣,我也做過幾件很蠢的事兒,但是我始終沒有感覺到有大的危機,更是絕對絕對、一絲一毫都沒有想到她會真的很快跟我分手。

簡單交代一下:她父親是河南洛陽人,70年代初洛陽工學院本科畢業後分配到上海柴油機廠當工程師,2004年12月1日因腦溢血去世。她母親比她父親小整整十歲,是上海楊浦區一個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初中美術老師兼化學老師,有上海師大的美術和化學兩個專業的自考專科文憑。因懷疑丈夫的病是因為主治醫師不負責任、兩次開刀開壞了、出現了嚴重的醫療事故而導致死亡的,想得太多鑽牛角尖兒,得了妄想症,從學校里內退了。據張暉宇講,她母親整天打學校的電話,導致人家打學校總機辦事的人打電話打不進去,有時還跑到學校里用很難聽的話辱罵她們學校一個姓林的教英語的女老師,校領導不堪其擾,多次強烈要求把她送進精神病院。今年2月24號,張暉宇和校領導一起在派出所警察和小區保安的幫助下把她母親送進了楊浦區精神衛生中心。我那天也想去的,她不讓我去。

我們剛開始交往的時候,張暉宇就跟她媽說了我和她的事兒,她媽一聽就很高興,說「如果談得好的話,今年年底就結婚吧」,還要我有空去她們家。但是直到張暉宇把她媽送進精神病院之後,還是一直不讓我去拜見她媽,說等她精神好些了再見面。我家裡父母數次來電話都催問「去看過她媽了沒有?」

雖然鬧過幾次不愉快,我也做過幾件蠢事,但是3月12號晚上在床上還當著我的面給我發簡訊說要嫁給我,3月13號早上還ML了,然後吵架,14號提出跟我分手;隨後幾天從我這裡搬走了,說是搬到她大姨媽家住,行李陸續都拿走了。頭幾天還跟我說話,接我的電話回我的簡訊,其後就一直不理睬我,怎麼打電話都不接,發多少簡訊都不回一字,但是她的手機從來不關機。

沒有辦法,加之現在沒有她的約束了,我就自己跑到楊浦區精神病院看望她媽。3月19號(星期天)中午,我買了兩束鮮花、兩大盒加兩大塊巧克力,先到老錦江飯店,把一大束玫瑰花和一大盒加一大塊巧克力送給正在上班的張暉宇,說「非常感謝!!分手快樂!」,然後打的趕到楊浦區精神衛生中心。那個病院規定家屬只能每周三、五、日下午三點到四點探視。我只知道她媽的姓氏、工作單位,別的一概不清楚,打電話問她她當然不告訴我。我只好憑藉自己的「聰明才智」迅速地查到了有關資料,查到了她的病房位置。

我和她母親一見如故,很談得來。我發現她思路很清楚,思維完全正常,只是反應遲緩、記憶力變得很差(吃治精神病的葯吃的)。在最初兩個禮拜里,我去看望了她母親至少七次!當然每次都帶了好多好吃的。第三次去看望她的時候,我提出拜她做乾媽(那時我已經跟她說我跟她女兒可能走不到一起了),她很高興地答應了。

後來,她竟然跟護士說不讓我去探望,後來又跟醫生簽字,阻止我再去探望!而醫生跟我說,如果病人家屬願意,現在隨時可以接她出院!

一個多月來,我一遍一遍地用手機、小靈通、座機撥打張暉宇的手機號碼:13918846290,只是一次次地聽她的鈴聲:《一千年以後》或者《向左走、向右走》。發簡訊從來不回。到昨天4月22號下午4:50左右,我用小靈通終於打她終於接通了一次,我聽了兩分半鐘,是她和一個男的在興高采烈地用上海話聊天,同時聽著一首老歌。昨晚十一點半我再打她手機幾次,終於收到了一條她久違了的簡訊:「我有男朋友了 感情很好 馬上要結婚了 希望你不要來騷擾我了」 !

本來從3月15號以後我每天都生活在度日如年、極度痛苦的煎熬中,數次痛苦得精神快要徹底崩潰了,數次夜裡心口絞痛痛醒,到四月上旬之後在工作壓力等因素的擠壓下稍稍淡化了一點,已經不再整天都恍恍惚惚的了,昨天下午聽到她和一個男的在興高采烈地聊天,晚上收到她的這條簡訊,我又開始心口絞痛精神恍惚了!

一夜未眠。作孽呀!!非常重情重義的人碰上如此薄情寡義無情無義冷酷自私的人,但是一開始又讓我感覺到她是上海女孩中很少有的不勢利、不嬌氣,非常簡單、淳樸、實在、溫柔、善良、尊敬父母的人,迅速地(坐火箭的速度)好起來又更迅速地(乘宇宙飛船的速度)莫名其妙地把我踹掉,突如其來的幸福又更快地突如其「去」了,怎麼能不讓我發瘋??她一開始還總怕我不要她、總怕我嫌棄她,一再地表現出自己的大度寬容、溫柔賢惠、孝敬依戀父母,一再地強調跟前男友已經分手兩年了沒有任何聯繫了,說我是多麼多麼好多麼多麼優秀,結果她跟前男友相處了三年多(或者說將近五年半),跟我卻只談了一個半月!!我就這麼差勁嗎??她自己從沒有說過我多壞多差勁,事實上還從沒有任何一個跟我接觸過的人說我壞。

我不知道在我之前她到底談過多少個男朋友。她跟我說只有那一個,從她上高三那男的讀大二開始,談了三年多,最後也不是她甩的他,是因為男孩的父母極力反對,她看到了男孩的父親寫給男孩的一封信,信里把她狠狠地辱罵了一通,說都是她拖累了他們兒子讓他英語考不過出不了國。我問她母親,她母親竟然堅持說「我女兒從沒有談過男朋友」;但是在張暉宇離開我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在一個禮拜之內在路上兩次「偶然巧遇」上她,第二次我說「你媽可就是認準我了」,她回說「我帶很多人到我家裡去過」。而且她提出跟我分手以後,我陸續發現她原來並不是那麼誠實。她說的有些事情跟她媽講的不一致,其中必定至少有一人撒謊。

反正,我知道2006年1月15號,她還到百盛商場給她「BF」買衣服(我剛看到她這幾篇網路日誌時,以為至少是兩年前的,因為她說跟前男友已經分手兩年多了,「1月15日」最遲是2004年1月15日,沒想到竟然是今年1月15日!!後來幾篇提到她前男友的網路日誌她全刪掉了。在跟我分手后也對我說「我不認識你!」「我們任何關係都沒有!」「我從來沒碰過你!」如此簡單愚蠢地想消滅歷史?),2月6號就來找我,4月22號已經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了!!這可是不折不扣的一個月換一個男友!!她可以去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

作孽呀,作孽呀,為什麼她媽對她爸那麼深厚的感情,她對曾經愛過的人就這麼冷酷狠毒無情無義甚至沒有人性?!而早先她找我的時候一直表現出來的是她很聽她媽的話,擇偶標準幾乎完全是聽從她媽的,她找男朋友也非常尊重她媽的意見並且一定要考慮到她媽。後來卻一切都變了!我該怎麼辦啊??不解決這個問題,我現在實在沒法維持基本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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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lmo898 發表於 2006-4-30 16:46 | 只看該作者
[QUOTE=68east97]這是1篇在貓撲上被人砸磚的BT帖。
樓主轉帖多不註明是謂巧取豪奪。
樓主不刪除文中女性電話,難道和作者是一丘之貉?[/QUOTE]
你認為多不註明是謂巧取豪奪? 我認為多不註明就多不是本主原創...不管是否一丘之貉本主無此責任和義務刪改原創.....謝謝![/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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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4-30 23:10 | 只看該作者
[QUOTE=elmo898]你認為多不註明是謂巧取豪奪? 我認為多不註明就多不是本主原創...不管是否一丘之貉本主無此責任和義務刪改原創.....謝謝![/COLOR][/QUOTE]


網路上的一言一行還是反映了人的法律和道德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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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larry 發表於 2006-5-2 10:44 | 只看該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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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5-2 12:5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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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5-2 12:54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回帖的網友們,看來除了少數人,世上還是正義的呼聲佔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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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lmo898 發表於 2006-5-2 14:38 | 只看該作者
[QUOTE=68east97]http://club.backchina.com/main/threadnav354255-1-10.html[/QUOTE]
一種瘋狂,一種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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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east97 發表於 2006-5-2 14:53 | 只看該作者
[QUOTE=elmo898]一種瘋狂,一種變態....[/QUOTE]

象那位自稱山東人的作者,那種失戀后的瘋狂和變態,倒不算是獨一無二的。
世上總有一些臭味相投者么,這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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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lmo898 發表於 2006-5-2 15:06 | 只看該作者
[QUOTE=68east97]象那位自稱山東人的作者,那種失戀后的瘋狂和變態,倒不算是獨一無二的。
世上總有一些臭味相投者么,這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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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zmdz 發表於 2006-5-2 23:15 | 只看該作者
那天晚上做了三次。我在做最重要的一步、在進入她的身體之前至少詢問了四遍「我可以進去嗎?我現在徵求你的意見,如果你不同意,我馬上停止。這是一件大事,你一定要考慮好、想清楚。」她幾次點頭,我還不算,一直等到她嘴巴里也明確講出了「可以,你進去吧」,我才進去。

《《《放屁!!!如果你是一個處男、決不會這樣、、、、、、你也是一個玩女人的高手》》》

作孽呀,作孽呀,為什麼她媽對她爸那麼深厚的感情,她對曾經愛過的人就這麼冷酷狠毒無情無義甚至沒有人性?!

《《《你以為你沒在作孽嗎??》》》
人生一世誰無過、
只怕知錯不悔過。
裸赤來世游一回、
歸時萬貫帶幾何?
盛年少狂夢問鼎,
豈知盛狂總有終。
無奈知時以過盛、
萬般多是皆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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