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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王治郅 還是拯救舉國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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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4-19 12: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6年04月16日00:22   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折騰四年的王治郅事件終於塵埃落定。儘管當事人有一言難盡的傷感和滄桑,但這個不乏喜劇色彩和人性溫暖的結局還算差強人意。籃球迷們有理由歡呼雀躍,因為王治郅又可以為國效力;而中國籃協「網開一面」的柔性路線,也贏得一片叫好聲。



但是,要評價王治郅回歸,可能無法迴避一個更大的背景――為什麼王治郅在這個時候回心轉意,而不是別的時間?為什麼中國籃協這個時候終於茅塞頓開?原來,國家體育總局為了2008年奧運會拋出了「大赦天下」計劃,要求各中心領導做好過去一些「問題運動員」的工作,讓他們重返奧運大軍,王治郅、田亮等人都是拯救對象。因此,王治郅回國之結局,首先是有關方面需要完成的一項任務。和當初導致王治郅不肯歸國的體制根源一樣,如今這個任務,也緣於要確保「為國爭光」之最高目標的舉國體制。那麼,值得追問的是:「大赦計劃」是在拯救王治郅,還是在拯救舉國體制?


我們知道,無論是王治郅事件,還是田亮事件,其實都是緣於運動員的個人利益和以「國家利益」標榜的舉國體制之間的矛盾。在舉國體制下,體育部門壟斷了體育行業,舉全國之力培養運動員,讓他們爭金奪銀為國爭光。運動員享受國家的免費培養,但同時也喪失了部分的人身權利和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國有資產」。王治郅身披八一隊戰袍,這種性質更是自不待言。


但問題在於:在體育運動已經越來越大眾化和娛樂化的今天,許多運動項目都在向職業化方向發展,進行著產業化運作。在市場化過程中,運動員就不僅僅滿足於「為國爭光」的榮譽,這必然產生個人利益和個體權利的訴求,而這與還在實行的舉國體制的管理是格格不入的。比如,王治郅當年要留在美國參加NBA夏季訓練營,對他個人而言無疑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而中國籃協卻需要他代表國家隊征戰,這是基於「國家榮譽」的考量。


必須看到,如今體育界,個體利益和舉國體制之間的博弈,可以說層出不窮地在進行。而橫空出世的「撞球神童」丁俊暉,更是以家庭投資的模式直接挑戰了舉國體制。在一波接一波的衝擊之下,舉國體制已「金身難保」。但是,為了奧運會上的獎牌榜,為了國歌響起的最高榮譽,體育部門需要以維護舉國體製為己任。於是,中國籃協放下面子,與王治郅達成妥協。依次類推,不久之後田亮也可以「浪子回頭」。


表面上看起來,體育部門通過這種太極推手將「問題運動員」重新招至麾下,從而「拯救」了已被劃破的舉國體制;然而暗流涌動的個體利益和僵化的舉國體制之間的博弈仍在繼續。王治郅被拯救了嗎?答案是NO,因為他本來無須被拯救;而舉國體制能夠被拯救嗎?答案也不言而喻。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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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6340 發表於 2006-4-21 11:07 | 只看該作者
拯救前者容易,拯救後者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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