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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央黨校"老闆班"看"熟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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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6-4-1 09: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年來,中央黨校針對民企老闆的短期培訓已辦60多期,有近萬名學員。在一項調查中,「結交朋友」被許多老闆學員視為收穫之一。新疆某水泥製品廠廠長說,北京之行讓他結識了一幫朋友,「以後到外地辦事就有熟人了」(新京報3月27日)。

  這位廠長的話耐人尋味。它表明,「熟人社會」並未像我們想像的那樣遠離,而是以各種「新的形式」圍繞在我們身邊。

  所謂「熟人社會」,是費孝通先生提出的概念。費先生認為,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其特點是人與人之間有著一種私人關係,人與人通過這種關係聯繫起來,構成一張張關係網。背景和關係是「熟人社會」的典型話語。民間「熟人好辦事」的說法,正是對「熟人社會」的一種樸素表達。

  費孝通先生認為,只有在現代社會中,由於社會變遷,在越來越大的社會空間里,人們成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產生的必要。因為只有當一個社會成為一個「陌生人社會」的時候,社會的發展才能依賴於契約和制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才能通過制度和規則,建立起彼此的關係與信任。契約、制度和規則的逐步發育,法律就自然地成長起來。

  當代學者普遍認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原有的熟人社會將因經濟變遷而解體;隨著陌生人社會的來臨,中國將自然的過渡到一個法治社會。但是事實上,當人們日益處於陌生人社會的時候,卻一再試圖構建一個新的「熟人社會」。到中央黨校學習的民企老闆把「結交朋友」視為收穫之一,顯然就是這樣的一種努力。

  在「陌生人社會」中,「熟人」、人情,血緣是沒有意義的,「熟人」關係不能動搖法律。而在我國恰恰相反,目前我國法律制度還不健全,法治基礎還很薄弱,已有和正在建立的各種「熟人」關係卻往往以「擺平」法律為能事。權力大於法律、人情大於法律的社會意識仍然瀰漫在社會各階層,從而更加鞏固熟人社會排斥法律的基礎。

  顯然,這些都嚴重影響著我國的法治建設。一個司法不獨立的國家永遠也進入不了法治社會。而瓦解熟人社會最重要的是轉變政府職能,弱化政府配置資源的功能,讓市場和民間發揮更大的作用。只有更多地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才能為法律開闢越來越多的空間,突破「熟人社會」,走向以法律為基礎的「契約社會」。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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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4-1 22:34 | 只看該作者
法治建設?法治社會?

讓當官的與百姓受制於同等的約束,
他們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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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06-4-2 06:42 | 只看該作者
這說明執政黨仍在有意識無意識地倡導人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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