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美國花旗銀行上海分行為什麼面對公眾說慌。
2001年8月3日下午與花旗銀行10分鐘見面不歡而散。美國花旗銀行上海分行鍾先生、郭小姐向媒體散發了材料,其中說法無一正確。難道堂堂的花旗銀行連自己的歷史都不清楚嗎?為什麼說謊?
1、上海花旗銀行散發給媒體的兩頁材料,抬頭為「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外資管理處」,其下面兩行是這樣寫的「在憑證中印有『CITY BANK』和『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USA』都不是花旗銀行在當時的名稱。」請翻開美國菲利普.L.茨威格著的《沃爾特.瑞斯頓與花旗銀行》一書第30頁,書中寫道:「花旗銀行成立於1812年。最初定名為城市銀行(CITY BANK)。」其英文在這本書中就是這樣寫的。美國哈佛大學的金融教材,***2001年7月31日財經新聞也證明「花旗銀行」 前身「紐約城市銀行」。在美國查詢這個名稱延用到1955年。1955年-1975年改名第一城市銀行。美國書中已證明CITY BANK是英文的城市銀行。我的存款文件抬頭就是CITY BANK。關於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USA是美國紐約城市銀行的全稱。難道上海花旗銀行真的不了解這樣的事實嗎?為了達到賴帳目的,故意混淆視聽,最後連老祖宗都不敢認了?
2、花旗銀行給媒體的材料還寫道:「新加坡是1965年獨立的。因此在此之前並無一國稱為『新加坡』,當時只是馬來西亞的附屬小島。」但這個存款文件並沒有國牽涉國籍的字樣,只是新加城金城道分行轉存紐約2.5億美元。再請翻開《新加坡》一書,書中記錄1511年這個小島就叫新加坡。再看看那時有沒有花旗銀行呢?***2001年7月31日在華宇網財經新聞已證明1918年紐約城市銀行通過兼并國際銀行公司,在倫敦、上海、香港、橫濱、馬尼拉、新加坡和舊金山建立了一套銀行網路,顯然這條信息又揭露了花旗銀行上海分行的謊言。2002年百年大慶時,在自己的網頁上以承認1902年在新加坡有分行。
3、花旗銀行在提供給媒體的材料中還寫道:「唯有一項標誌可引述與花旗銀行有關。但須指出的是:此標誌○十是花旗銀行在1976年更名為CITY BANK之後才開始使用。」翻開《沃爾特.瑞斯頓與花旗銀行》一書31頁有這樣的記載:「1865年城市銀行按照美國政府第二29號特許狀,更名為花旗銀行(NATIONAL CITY BANK)。但在非正式場合人們仍使用它原來的名字。(在瑞斯頓任董事長的幾年後,才正式改名為花旗銀行(CITY BANK)。」這段記錄證明在1865年以後,花旗銀行名字有混用現象。1865年改名后,雖然在非正式場合用原來的名字;但也證明正式場合也用花旗銀行的名字。在該書第36頁還記錄1911年花旗銀行設立了花旗公司。初衷是存放在花旗銀行不便處理的各種投資。但後來成為了一個包銷銀行。在該書39頁寫道:1915年10月29日花旗銀行取得了國際銀行公司的控股權,以此在海外設立分公司。列舉上述事實,說明這些稱呼都與花旗有關,該行在那段時間稱呼很亂。所以上海花旗分行說行標○十是1976年以後使用沒有根據。
4、上海花旗銀行給媒體材料中第四種說法是:「花旗銀行從不出具所述印有總裁和存款人頭像的存款證明。」那就請看《文史資料選輯》中「漢口花旗銀行的掠奪」一文,這本書是全國政協編輯,「漢口花旗銀行的掠奪」系該書第53輯,「文中寫到花旗銀行吸收存款,是從來不問來歷,有些人的錢來路不明,怕露富,不寫真實姓名,只憑單據、印章取款。然而花旗銀行所發印章更是古怪百出,應有盡有。存款檔案帳目都歸洋人保管,中國人只能奉命辦事。洋人認為印章不符,僱員只能將單據擲回。取款人只能嘆氣而回,從這一記錄來看,花旗銀行當年趁戰亂、失去監管之機,想方設法「吃」存款人的錢。這本書中記錄掠奪的問題多多。請有興趣的讀者到國家圖書館查閱,以揭開美國花旗銀行的經濟掠奪史。當年上海花旗分行是亞太地區總部,新加坡分行和漢口分行同歸上海管轄。他們的手段同出一轍。
5、第五個問簡直不值得一駁。他們說新加坡分行80年以前沒有開展個人業務。但這並不足以證明新加坡分行沒有接收這筆巨款的可能性。特別是花旗銀行這樣不擇手段斂取錢財,見利忘義,上海分行的這種說法能夠經得起分析和推敲嗎?也恐怕只是說說而已吧!
一個國際大銀行,遇到問題不能正常對待,散發材料通篇說謊,這種令人深思的現實問題能不能讓一些迷信花旗銀行的人清醒清醒?
花旗銀行的手段還有更卑劣低下的。2001年8月25日上海花旗銀行公關部的這位郭女士居然公關到瀋陽了。並且糾集個別記者在偷偷調查我的背景,並用極下作的手段開價五萬、用錢來收買我的對立面的證人,目的是在新聞上搞垮我,阻止我的司法起訴。跟他們說「你有什麼困難,我們花旗銀行可以給你解決,只要你能指證他有什麼什麼問題就行。」堂堂花旗銀行,難道真的害怕到如此地步嗎?有什麼見不得人勾當不能正大光明地拿到法律面前、公開解決?我將保留對這種侵犯人權的行為的訴訟權。當然我也不會怕你們這種不光彩的行為。還有那幾位記者,花旗銀行給了你多少好處,居然能讓你出賣良心,出賣國格,導演一出「共產黨打八路軍」的「好戲」,像個跟屁蟲一樣,偷偷地、不光彩地做那些正義的中國人髮指的下作事情,望有正義感的中國人關注此事發展。
美國花旗銀行從2001年8月3日以來一直主張低調處理此案,反對媒體介入。8月2日下午花旗銀行公關部郭小姐對到來的記者大為不滿,極力指責侵犯了他們的權力。第二天下午會面時,攔住記者不讓進入,並事先請來了浦東新區徐處長等三位警官,但這對於我來說無所謂,但似乎可以從中看出花旗銀行有些心虛吧!當我打開金質、銀質文件正本要求給媒體和警察看時,很顯然徐處長等三位很明事理,有素質,問明我們是依法走正常程序時,轉身就走開了。記者們個個在氣憤之中進行採訪。當天晚上我們回到北京,有幾位記者繼續留在上海。
一天以後《京華時報》和《南方都市報》通篇否認他們的第一次報道,來了個180度大轉彎。從標題到內容把此案寫成假的。《京華時報》認為「假」的主要依據是,周西成已死,不能存款和電話查不到金娣其人這兩條理由。我第二天找到王佳青(京華時報首次報道此案的記者),出示了幾份材料。第一是貴州省檔案記錄周西成1929年5月22日與李傑的戰鬥中身亡;1929年12月7日《三民日報》中記載,因周西成誤了戰機,解職回老家桐梓后病死,並召開了相當規模的追悼會;《民國將帥列卷》中記記載周西成在渡打邦河時,遇敵兵追擊落水沖淹而死;周西成後人稱在安順場廟裡周夫人錢順英還驗過屍。一個人只有一死。那麼周西成的死因說法不一說明了什麼?然後我出示了1938年10月14日和1941年4月7日的帶有周西成頭像和簽字的存款憑證。而且頭像與書中的頭像相符。這又是怎麼回事呢?王記者在這個問題不再糾纏了,然後轉而在金娣身上做文章,跑進深山找金娣。在文章中稱照片老太太不是金娣,又說金娣已失蹤,如果她是一個五保戶老太太,與本案無任何牽連,她用得著跑嗎?我想稍有一點智商的人都會明白這個道理吧。記者只能客觀報導,在法院和專家正在研究之際,記者無權否定它。王記者卻不顧一切地追蹤,你知道你的做法對辦案不利嗎?花旗銀行開始不歡迎媒體介入,但後來又與個別媒體密切配合的醜行令人髮指。
然而,幾乎從報道被轉載到「新語絲」開始,方舟子等人幾乎每天都會從
「中華愛國者」 網提供的資料中發現大量漏洞:存款憑證上周西成的英文名字
拼寫採用的是1958年才出現的漢語拼音;原被稱為花旗銀行總裁的頭像卻被發現
其實是原國民黨政府主席林森;花旗銀行憑證的頂端出現了「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中國中央銀行)」字樣;上世紀40年代的花旗銀行憑證票面居然使用的
是方正細圓繁體字,票面版式與金圓券驚人地相似……甚至,該網站從顏品忠
《花旗銀行在華掠奪紀實》一書中摘錄的一篇文章,也被發現有嚴重的常識硬傷
――文中稱「花旗銀行1902年為經手庚子賠款,賄賂李鴻章進入中國」,但李鴻
章本人死於19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