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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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憶顧城――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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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4-2-21 1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還記得那個寫了:「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的詩人顧城

嗎?他生前是因為詩而出名,死後卻因為他的死亡方式而轟動
~~~


         舒婷憶顧城――舒婷



顧城死的前一年,我見到他和謝燁,我還送了謝燁好幾件衣服。我走的時候把我的衣服都放在床上,攤著讓謝燁挑,你需要什麼都挑走。她挑走了一件水洗的真絲磨砂的夾克,一件紅襯衫,一件牛仔褲,蘋果牌的牛仔褲。第二年就聽到她出事了。她死的時候肯定穿著我的衣服,真的。因為他們在國外非常節省,非常非常節省。

  後來我看到別人寫的文章,我覺得很生氣,裡面好像對顧城有點誤會,說顧城養了兩百多隻雞,說他有嗜血的本性,居然在一夜之間把這些雞都給殺了。這話是不對的。

  事實上,是執法的小官吏上島來,給他限定3天以內要把雞剩下12隻,如果兩百多隻就侵犯了他人利益。所以他們必須把這些雞都殺了。謝燁跟我說的,說得非常生動,說他們怎麼殺:舒婷啊,殺得真是血流遍地!她說,殺兩百隻雞,3天以內必須要殺完。

  那雞放野了,放在島上,抓到這個雞都很困難。殺完了放在毛利人那個酋長那裡。他們打獵人有那種大冰庫,放在大冰庫裡面冰著。謝燁拿出來做雞肉春卷,跟顧城到墟上去賣。他殺這個雞確實是迫不得已,但是有人把他說成是嗜血成性啊,親手養的雞,一夜把它殺光。說得顧城原來就有殺人的傾向似的。

  我覺得顧城其實很可憐的。真是很可憐。

  開始的時候,謝燁跟顧城在一起其實很苦,非常痛苦。痛苦的原因是,顧城不要謝燁打扮,謝燁上海女孩子,愛美的天性,完全是得到最殘酷的壓制。顧城不讓她戴耳環戴項鏈,穿衣服都要顧城審過。謝燁跟我們游泳,顧城就很不高興,不喜歡她穿游泳衣在公眾場所。我們游泳在一個美國佬的游泳池裡,我,還有謝燁,還有艾蓓,反正很多人,而且裡面可能還有北島,還有幾個男的詩人在一起,顧城就不下來,而且臉上很臭。我根本就沒想到顧城會這樣的。都是老朋友,有什麼好忌諱的。

  我就問謝燁,顧城怎麼啦?謝燁就跟我講:他就是這個鬼樣子,他就是看我穿游泳衣不高興。我就跑上跟顧城說:"顧城!"顧城還是見大姐姐的樣子,顧城老叫我干姐姐嘛。我跟他說了兩句,顧城笑笑說:沒什麼,沒什麼。

  外國人,包括很多漢學家都認為,顧城的詩是謝燁寫的,因為都是謝燁在外面出面,翻譯啊,而且包括顧城的版權代理,都是謝燁幫他簽幫他看的。他朗誦的時候,他上台之前,謝燁還給他提條給他改字呢。就像舒曼和克拉拉。這是不可能的嘛!但是外國人他不懂。他們覺得謝燁聰明又漂亮,又能應酬。像小說。他們那個小屋是他們兩個人親手蓋的,吃了很多苦。顧城跟我講,怎麼從山上把石頭搬下來,為了蓋這石頭屋,蓋了洗澡,又沒自來水啊,做個蓄水池在屋頂上,怎麼艱苦。講了很多這種事。這小屋是顧城整個的心血,作為一個男人,顧城到那時候神經也崩潰了。設想一下,如果顧城自殺,事情就會很圓滿。他自殺,然後謝燁整理顧城的東西、遺物,出版,兒子也很好了。而且將來再結婚,在西方也是理所應當的。她如果不結婚,我們還要勸她結婚呢。一切是不是都很圓滿了?我是覺得實際上人性是非常複雜的,這種一瞬間的東西,或者天性中間的東西,它的轉換,外人是感覺不到的,你不能用常情來推測他們。所以說顧城是天生的殺人犯,是不對的。

  77年8月份北島給我寫了第一封信以後,還沒有見過面。到辦了《今天》是78年年底。79年秋天,我忘了幾月份,去了北京,才見到了北島。然後呢,在80年的"青春詩會"上才第一次見到顧城和江河。

  那時,我跟江河比較談得來。因為我們老是一起開會。那時候江河跟北島開始有點分歧了。79年見到楊煉。他們那時候很窮。在北京,他們兩個來看我,顧城隔段時間就要到窗戶看一眼。我說"幹嗎?"他們說自行車放在下面,怕人家偷了。我說:"你們怎麼不坐地鐵來?"他從他什麼大院到我這裡來,我住在京西賓館,地鐵就是一毛錢。他說:"我們就是沒有一毛錢。"他們連一毛錢都沒有。他們後來做的一些事情,我覺得非常有意思。有一次有人給他們寄了一筆稿費,很大,一百五十塊。就很開心,跟謝燁兩個人手拉手穿過一個很大的公園,手拉手去存在銀行里。可是到下午就發現了,必須去領十塊錢買白菜。然後就手拉手去領了十塊錢。第二天早上,又發現他們自行車胎破了,就跟謝燁手拉手,又去領了十塊錢。後來那個小姐就問他:"你能不能把下午的十塊錢一起領了?"我覺得太好玩了!一百五十塊錢對他們就是巨款。後來我就開玩笑說他們,他們一直走路鞋破了,再去領十塊錢買雙鞋子。

  顧城一輩子都窮。一向為了這個錢犯愁。

  他的稿費非常少。都是五塊七塊三塊的。雖然和家人住在一起,讓他自己生活自己買菜。顧城就做了一大鍋白菜粉絲豆腐,天天跟他老婆兩個人吃這個。一鍋菜,中午吃剩了就晚上吃。後來92年到了美國,那時候顧城的精神已經比較異常了,可以看得出來。我們住在旅館,旅館的早餐是不要花錢的。我比較遲起來,拿了杯咖啡,拿了塊蛋糕,蛋糕吃了一半,太甜了,就放了一半在咖啡盤子上。顧城把我的一半就拿來吃了。我以為顧城是傻,不懂,我說:"顧城,那邊很多?"那早餐有很多東西啊,意思是你不要拿這半塊,我吃剩的嘛。謝燁就跟我說:"你不知道,他今天早上吃了七塊蛋糕了。"為什麼呢,那個美國佬發給我們錢,三天發兩百塊,三天三天發。三天兩百塊美金,自己吃飯,早飯是旅館給。晚上經常有宴請和Party,幾乎都有,沒有自己吃晚餐的機會。就一頓午餐,附近吃一碗海鮮面,有大蝦,有魚片,有肉片,一大碗面才四塊九,加小費也不過五塊五吧。這個他都捨不得花。他把七塊蛋糕吃了,然後就去睡覺,睡到下午四點起來,準備吃晚飯。這是謝燁說的。我心裡很難過。人家每三天給你兩百塊錢,等於一天有七十塊錢吧,完全夠你吃兩頓飯的。但他捨不得吃。這不怪他,我覺得他是缺錢缺怕了。

  他一直沒過過好日子,一直都愁錢哪。

  謝燁早就應該動搖了,早就應該離開了,她離開是沒錯的。但是從另外一個世俗的角度看,在那個年代里,謝燁如果不是跟顧城有這一層婚姻,她不可能在國外走。

  一次,我們去逛一個小商店,謝燁看到一個玩具,是個小青蛙,摁一下,噠噠噠叫一下。下面寫的是中國製造。謝燁就說,我這個買給兒子。才1.99美金。在國外,兩美金,付小費都不止。她就出去了,就去付賬。顧城就坐在地上,真坐在地上,就跟小孩子撒嬌一樣坐在地上不走了。我又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以為顧城犯病呢,我趕緊過去,"顧城你需要一杯水。"謝燁就很生氣,在旁邊就哭了,說:"他就這個死樣子,他就因為我買了這個東西,他就這死樣子!"我就說:"我買了,我買給木耳(顧城和謝燁的兒子叫木耳-編者注)。我買了。"後來他不好意思,起來了,我們才一起走。我一路上一直在說他。他也不說話。他這個事情已經很異常。70年代未80年代初,我們這幫詩人中間,比較像男子漢的,在花錢上面,一個是北島,再有一個就是顧城。北島他很早是大哥了,我們到北京,到紐約,他都要請我們吃飯吃面,他付錢。他比較像大哥。他請我們吃飯,到他家去。其他的人都不會。有次印象最深了,大家去看我,那次北島沒有來,寫詩的一幫朋友,一共6個人,到賓館去看我。那時也不敢像現在開會,把一幫人全叫過去吃公家飯。那就到附近的飯館,我請他們吃飯。好了,那一幫人就坐在遠遠的椅子上,說說笑笑,熱鬧,看著我去點菜,付錢,一盤一盤給他們送菜,送啤酒,北京那種黃色塑料杯的。花的錢極便宜,可是沒有一個男子漢過來幫忙的。我當時覺得,北京人太混蛋了,根本不像紳士!如果在南方,女士跟一幫男士吃飯,即使我要付錢,也有人來和我爭一爭。如果沒有爭一爭,至少來幫我端菜拿酒,哪有一幫人坐在那裡看著我。我覺得北京人太沒有紳士風度了。但是,只有顧城,拿了一張十塊錢來跟我爭,那十塊錢非常小心地折得乾乾淨淨的,來跟我爭付錢。當然我不會要他付錢。比較其他男人,顧城還是顯得很有紳士風度。他比他們都窮。這事情我印象很深。所以我不認為顧城是一個小氣的人!而是因為他確實太沒有辦法了。他那個小島要分期付款,如果他沒付款,銀行要沒收回去,拍賣,他就無家可歸。木耳寄放在酋長家裡,酋長就到法院去告他們不能負父母責任。顧城沒有錢雇律師,他就替顧城雇了一個律師,酋長居然自己請律師跟顧城打官司。顧城說,為了表示他有撫養能力,他要象徵性地每年給這毛利人酋長付一點他兒子的撫養費,不然要剝奪他的撫養權利,毛利人就想把這孩子接管。為了保住這個兒子,他必須還得付這個錢。所以他說:我在外面參加筆會,跑來跑去,所有的錢我都必須帶回家去。

  我覺得他最可憐了。

  他做了一件力不從心的事情。力不從心的一個夢。

  謝燁很苦。所以,後來我看他的文章,我覺得他是要放謝燁走,他是準備謝燁自己生活,他要跟她離婚。

  在今天的中國文壇上,我最想念顧城,我再也見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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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 發表於 2004-2-29 08:38 | 只看該作者

書里的那個英兒現在還在嗎

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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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4-2-29 08:46 | 只看該作者

顧城遺作女主人公英兒隱居澳洲八年首次為新作露面

顧城遺作女主人公英兒隱居澳洲八年首次為新作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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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eader.com 2002-03-08 劉雨生 中國新聞網


    八年前,中國著名詩人顧城在紐西蘭「激流島」殺妻自縊后留下的遺作《英兒》,使女主人公「英兒」在一夜之間成了備受爭議的人物。

  英兒就是在澳洲隱居八年的華文女作家麥琪,原名李英。

  八年來,她除了撰寫文章《幸運的劫難》和創作小說《魂斷激流島》為自己申辯外,在澳洲從未接受過媒體的採訪,也沒有在公開場合中露面,更遠離華人社區。本社記者則是她在澳洲接受採訪的第一人。

  本周末,英兒將在悉尼唐人街為自己的新作《愛情伊妹兒》舉行發布會,首次與澳洲公眾見面。

  這本書為紀實小說,詳盡地披露了英兒與中國著名詩人劉湛秋的情侶關係。該書今年初在中國首次發行,就被訂購一空,引起轟動。

  英兒與記者在唐人街福臨酒家小敘時說:「寫這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不想繼續生活在一個人的陰影里。經過這幺多年的反思,我能夠在客觀平靜的情況下看清以往激情中看不清楚的東西。」

  在新書中,英兒不僅再次回顧了自己與顧城在激流島上生活的感受,還首次公開了與詩人劉湛秋長達十五年的愛情史及她的五十封伊妹兒情書。

  這本書的封面上印著三句醒目的話語:「和G在一起的時候,我感到的是生命中的純潔;和F在一起的時候,我感到的是生命中的使命;和Z在一起的時候,我是幸福的。」

  英兒說,書中對這三個人有很明確的暗示,G就是顧城,F是她的前夫,Z是她現在的愛人劉湛秋。

  陪同英兒與記者小敘的劉湛秋表示,沒有必要將這些字母代表的人名在小說中一一標出來,這樣人們可以更認真地讀這本小說。

  《愛情伊妹兒》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曾在新浪網和武漢的四家報刊上連載,但是他們在連載時大多略去了英兒在澳洲的八年隱居生活,特別是對當地華僑華人和風土人情的描述。因此,英兒看好該書在澳洲華人社區的發行前景。

  她毫不諱言,中國傳媒連載這本書時,曾引起讀者的廣泛關注,同時也引發了許多的爭議。

  有人說,英兒在《魂斷激流島》一書中已經含蓄地披露了自己與劉湛秋的戀情,當時就有了英兒「出賣隱私」之說,而此次在《愛情伊妹兒》中,更詳盡地敘述了私人的情感生活,並將部分情書公之於眾,且刻意渲染真實客觀色彩,是否更有「拍賣隱私」之嫌?

  有人說,既然是小說,本質應該是虛構,為何又要強調紀實?書中將英兒和劉湛秋的伊妹兒網址都公布出來,無非還是為了增強作品的紀實效果,這不是「出賣隱私」又是什幺?

  英兒表示,在悉尼的八年隱居生活中,她一直有創作的慾望,有一些話要說,有一些情感需要表達。這幺多年來,那些不平靜,那些痛苦與掙扎,一直伴隨在自己左右,而自己又不願意繼續生活在一個人的陰影里。通過創作紀實小說,可以慰藉自己的心靈,重新看待生活,從此在「陽光」下做一個愛恨自由的正常人。

  「《英兒》一書中的女主人公不是我。」英兒說:「那是一個我不認識的我,是一個被一種激情徹底扭曲了的我。這裡不包含對『英兒』這個人物的褒貶,如果單單作為一個小說中的人物來講,我是很喜歡這個叫『英兒』的女孩子的,因為她活得又強烈又清楚,強烈得讓人感動,清楚得讓人羨慕。可是我自己的故事是一個徹底相反的故事,是一個非常軟弱混沌的女孩子的人性所造成的悲慘而糊塗的故事。」

  八年來,英兒忍受了社會各種非議和普遍誤解。她表示,經歷了一場徹底「失去自己」的困惑以後,隱私對於她,就是如何把自己的故事講清楚,如何把自己的隱私重新變成自己的故事,重新活在自己的隱私中,而不是由著媒體捕風捉影、任意炒作。

  「我寫的是我的愛情故事,是一個經歷了生命坎坷的女人的不安寧的內心世界的真實。」英兒說:「至於我的愛情生活別人如何評價,那已是故事外的事情。」「《愛情伊妹兒》包容了我自身內心深處的情感隱私,包容了我對女人、對愛情、對性、對人生的『我之所感』。如果因此遭到出賣隱私的攻擊,我是有所準備的。」

  今年初,在北京的書市上,英兒首次走到中國公眾和媒體中間,為她的新作做宣傳推介活動。她說:「八年後首次回到北京,我覺得非常欣慰,我的心裡非常坦蕩。我堅信自己能夠輕鬆走去,面對將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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