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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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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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3-23 17: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林近秋      


一位赴日一年有餘、在東京一家語言學校就讀的中國留學生,在上學途中路過一家麵包房,經不起飄香美味的誘惑,「順手牽羊」將價值500日元的面包藏在包內。不幸東窗事發,被扭送進了警察局。留學生按照的依舊是中國式的思維,以為區區500日元,在日本這樣一個富裕的國家,絕不會「上綱上線」,大不了罰點小錢就可解決。當他被書類送檢,並將因這一污點而斷送留學生涯時,才方寸大亂,但悔之已晚。

一位長年為中國留學生提供法律服務的日本律師非常感慨地說,中國的年輕人法律意識實在是太薄弱了,或者也可以說對日本的法律制度根本不了解,自以為拿點小東西不算偷,但在日本,即便是數額很小的「罰金刑」,也是犯罪,外國人在日本如果不能把握日本法律的「真髓」,當然就容易出問題。這位律師曾經為一位在日本著名的私立大學就讀的中國留學生的偷竊行為向檢察官求情,他說這位中國留學生在學業上非常優秀,因為年輕、一時糊塗,做了錯事,應該給予他一次改正的機會。如果書類送檢,那麼,他的留學生活就要中止,這有可能摧毀他對未來人生的美好規劃。但是,這位律師的努力沒有奏效,日本是一個法制完善的國家,檢察官亦只能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內公事公辦,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

許多國人認為日本的這種做法,是有意為之、是歧視外國人的最好體現。但事實是,無論是外國人還是日本人,在處置盜竊罪方面,日本執法部門從來就沒有手軟過。僅舉兩例:去年10月24日,神戶兵庫區的日本人近藤誠治偷偷跑到寺廟內打開化緣箱,當時化緣箱內的錢款剛剛被回收,近藤誠治僅偷到了2日元,但就是這2日元,近藤誠治被作為現行犯逮捕。警方的理由很明確,2日元雖小但也是財產,而且近藤誠治有逃跑的可能性,因此必須逮捕。3月14日,近藤誠治被日本地方法院處以1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

無獨有偶,前年的2月份,愛知縣警察在名古屋車站內以盜竊嫌疑扣押了一名男性職員,扣押的原委可能讓許多國人大跌眼鏡。這位男性在車站內想通過手提電腦給公司發一封電子郵件,湊巧他發現電腦的充電板沒電了,就順手牽羊「借用」了車站的插座5分鐘,用掉電費1日元。日本的法律規定,除了自家的插座,未經同意擅自利用公共場所的插座,無論金額多少,均屬偷盜行為,這位職員當然也就逃脫不了被處罰的命運。

由上述案例來看,日本在處置盜竊行為方面,對日本人也一視同仁,相當嚴厲。

這幾年來,日本國內的盜竊犯罪年年急增,民眾反響極大,進一步強化對盜竊犯罪的打擊,日本國會的立法工作可謂緊鑼密鼓。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在日華人應該入鄉隨俗,克服法制觀念淡薄的誤區。更不能有僥倖的心理,總而言之,莫以惡小而為之。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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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star 發表於 2006-3-24 00:18 | 只看該作者
支持.
的確很多人的法律意識都還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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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keis 發表於 2006-3-30 11:49 | 只看該作者
確實夠嚴厲!!

我之前有一位留學生同事,有一次在超市裡面買東西,忘了算錢,結果剛出門口就被攔住。我再也沒有見到過他了......

後來有朋友去看過他。回來告訴大家要判刑,聽者一片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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