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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水疾呼取消外企超國民待遇警惕外資惡意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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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漢 發表於 2006-3-8 15: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新華社電  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是「十一五」時期的主要任務之一。「在擴大開放中重視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溫家寶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有關要求引起「兩會」代表委員的共鳴。昨日,就新時期引進外資戰略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接受了新華社獨家專訪。

  絕對控股 跨國併購來勢很猛

  必須絕對控股、必須是行業龍頭企業、預期收益必須超過15%,這三個「必須」是一些跨國公司目前在華併購戰略的基本要求。

  李德水委員說,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並受1995年以來國際新一輪跨國併購浪潮影響,跨國公司對華投資方式出現一些新情況、新特點。主要是從合資、合作到獨資建廠,再到大舉併購我國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企業。這是跨國公司一項戰略性的重大舉措,而且來勢很猛。

  必須絕對控股、必須是行業龍頭企業、預期收益必須超過15%,這三個「必須」是一些跨國公司目前在華併購戰略的基本要求。他們對一般國企拚命壓價,對好企業不惜高價收購。

  李德水,目前,國際啤酒巨頭已把中國啤酒企業和市場瓜分得差不多了;可口可樂通過品牌戰略,已使其飲料、濃縮液在我國市場佔有很大份額;寶潔在中國的公司除上海沙宣是合資企業外,其餘9家已全部獨資;歐萊雅只用50天就整合了中國護膚品牌「小護士」;我國大型超市的80%以上已被跨國公司納入囊中。近年來,跨國公司已開始大舉進軍我國大型製造業,併購重點直奔我國工程機械業、電器業等領域的骨幹企業。

  惡意併購 任何主權國家都不允許

  德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導致收購方產生或強化市場壟斷地位的併購行為。加拿大規定,超過兩億美元的併購協議必須經過政府批准後方可生效。

  李德水委員說,跨國公司來華併購企業原是市場行為,本無可厚非。中國繼續積極利用外資的政策不會改變,也不應改變。只要符合雙方利益、有利於中國經濟發展而不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的外資來華併購,我們任何時候都歡迎。但是,必須堅決制止任何試圖壟斷中國市場的惡意併購。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德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導致收購方產生或強化市場壟斷地位的併購行為。加拿大規定,超過兩億美元的併購協議必須經過政府批准後方可生效。美國政府和國會對外國併購更是層層把關、多道設防。

  國際分工 我們不能只當「打工者」

  如果大量利潤和社會財富的控制權掌握在跨國公司手裡,儘管GDP總量很大,而我們國家的利益卻受到損害,並可能直接威脅國家經濟安全和國家主權。

  李德水說,如果聽任跨國公司的惡意併購自由發展,中國民族工業的自主品牌和創新能力將逐步消失,國內龍頭企業的核心部分、關鍵技術和高附加值就可能完全被跨國公司所控制,甚至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主體―――我國企業特別是一大批骨幹企業也將不復存在。

  那樣,我們將會出現核心技術缺乏症。在國際產業分工中,我們就只能充當打工者的角色。

  在這種發展模式下,看起來GDP增長很快、規模也很大,但卻是「虛胖」。因為GDP是個地域的概念,雖然財富在這個地方(國家)創造出來了,而其所有權和支配權並不完全屬於當地(本國)政府和人民。如果大量利潤和社會財富的控制權掌握在跨國公司手裡,儘管GDP總量很大,而我們國家的利益卻受到損害,廣大人民也得不到實惠,並可能直接威脅國家經濟安全和國家主權。那樣的話,我們到底為誰辛苦、為誰忙?

  對策建言 引進外資不應是政府指標

  不宜以引進外資的多少作為考核幹部政績大小的一個標準,更不能以此去對幹部實行獎懲,以免造成政績觀的扭曲。各級幹部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

  李德水委員說,新形勢、新情況,要求我們必須不斷提高對外開放的水平,逐步完善利用外資政策。

  轉變觀念,我們要從國家和人民的長遠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去利用外資,要學會外資為我所用,也讓外商得到應有的好處。

  規範管理方式。引進外資從本質上說是市場行為,主體是企業,政府只是起牽線搭橋和改善外部環境條件的作用。不應把引進外資作為政府的一項硬性指標,不宜以引進外資的多少作為考核幹部政績大小的一個標準,更不能以此去對幹部實行獎懲,以免造成政績觀的扭曲。儘快制定外商來華併購企業的法律法規,與國際通用做法接軌。消極地抵制外商來華併購是錯誤的,而是要儘快制定和完善旨在規範外資來華併購行為的法律或條例。特別對以壟斷我國市場為目標的惡意併購行為,要有嚴厲的制裁手段。

  對外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政策。過去我們實行對外資優惠的政策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在新形勢、新環境下,應與時俱進。要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則,一視同仁地給予國內外企業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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