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學那會兒,沒有同學願意跟她坐在一起,理由是她帶的中國式飯菜很奇怪,用他們同學的話說像「Pee和Poo";我問她要不要換成西人吃的三明治,她說不要,因為她說其實她的西人同學有使帶的飯味道更沖--小傢伙明白,這只是個借口。然後發生了一個讓我意料不到的事:一次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我給她講「You have no authority to judge."的道理,她牢記在心。剛好第二天有堂宗教課,她舉手向老師提議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並指出:既然上帝都不會輕易的去判斷別人的對錯,那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指責別人--據老師後來跟我說,她為此感到非常的吃驚,因為開學剛剛2個月,她的英語還是那末的不好,表達這麼複雜的意思,她一定想了很久,而且需要很大的勇氣,但是她還是做了。她的老師是位非常細心負責的好老師,抓住這個機會給全班同學上了一課。孩子畢竟是孩子,尤其是老師的話,簡直就是聖旨--有一個女孩一下課就跟我女兒到了謙,並表示要跟她做朋友。現在,女兒在班上已經有了幾個好朋友,雖然還是有幾個同學還是跟她挺彆扭,可是,女兒對此只是聳聳肩:「你不能指望每個人都喜歡你吧,只要大多數人對你還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