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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誰最合適定居北京由市場機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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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trip 發表於 2006-1-21 11: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京報:誰最合適定居北京由市場機制決定

  作者:毛飛(北京公務員)

  北京市人代會近日收到一份轉交的朝陽區區人大代表建議,該建議提出,應對在京居住兩年以下的外地人員徵收商品房稅。(1月19日《新京報》)

  在公民遷移自由觀念漸入人心的今天,提出這樣明顯「排外」的議案,定然無法博得
輿論的好評。在現行的稅收制度規範下,這樣的議案與法律衝突,得到通過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不過,這條議案背後凝聚的傳統思維模式還是非常值得反思。

  該議案的提出者說:「北京本來就不是誰想來就來的,你說美國的哈佛大學,誰想進就進嗎?我們現在說平等,說以人為本,但來北京定居是需要門檻的,不然誰都可以來了。」以「哈佛大學」喻「北京」,恰恰透露出一切「進京准入門檻論」者的思維定式―――北京只有「精英」才來得。這種「精英論」認為,只要是非北京戶口,除非是出類拔萃的人才,才能夠獲得定居「天子腳下」的資格。在「精英論」的支配下,管理者始終以挑剔的眼神看待外來者,通常指對財富精英、知識精英才網開一面。

  值得警惕的是,在「門檻」政策日益遭到批評的今天,「精英論」正悄然發生著變異。在某些時候,「精英論」又以「有用論」的姿態登場,並且極容易贏得掌聲與喝彩。越來越多的人呼籲放鬆對外來進京人口的限制,但理由是外來人口給北京帶來了智慧、資金、廉價的勞動力,是外來人口緩解了城市人口老齡化危機,是外來人口優化了城市的產業分工……總之,降低「門檻」的原因是外來人口對北京「有用」。

  「精英論」也好,「有用論」也罷,傳遞的都是同一種信息:「北京不是誰想來就來的」,除非你能給這個城市帶來足夠的好處。在這種傳統思維模式之下,人不過是服務於城市或服務於另一些人的工具;這樣的觀念是對「以人為本」的最大悖逆。

  我們總是要無數次重申同一個道理:選擇到哪個城市工作生活,是公民個人的權利。這種權利不能因出生地點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從權利的視角看,誰想來北京都可以來。當然,權利上的平等並不意味著能力上的平等,北京想進就可以進,但「定居」的確需要「門檻」。只不過,這道「門檻」不應該是公共權力製造的「權利門檻」,而應當是市場機製造就的「能力門檻」。

  人們之所以湧入城市,乃是因為城市裡蘊藏著農村所沒有的各類稀缺資源。在人口流動過程中,充滿著外來人和本地人對稀缺資源的競爭。在自由競爭、公平交易的市場機製作用下,競爭者的個人能力是決定競爭結果的最主要因素。「進入北京」

  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並非每個想「定居北京」的公民都具備定居的能力。「長安大、居不易」,在就業機會、生活成本等多種約束條件下,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會選擇最合適定居北京的人。

  事實上,我們一直是站在不公平的起點上討論人口流動問題。戶籍制度已經造就了「權利門檻」,而社會經濟發展、區域差異也製造出了「能力門檻」。當兩個「門檻」並存且相互交織的時候,公平就距離我們越來越遠;更何況,兩種「門檻」都僅指向一個群體(外來人)。

  哈佛大學人人可以報考,但並非人人都有能力考得上。北京人人都有權利定居,但並非人人都有能力定居。政府的職責所在,應當是儘可能打破「權利門檻」,實現機會均等;同時充分發揮「能力門檻」的作用,以規則平等保障結果的公平公正。

  在未來理想的狀態中,「能力門檻」面前,無論是北京人還是外地人一律平等,大家在平等的規則下共同競爭,誰有能力誰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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