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除了靠科學家的自律外,研究機構和大學都設有專門辦公室來監督、
調查和懲處科學研究中的不端行為。兩大科研經費撥款機構――國家科學基金會
和衛生部――分別設立了總監察長辦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和
研究誠信辦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行使聯邦政府在這方面的
職責。對科學不端行為,更公諸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以戒效
尤。
於是,貝爾實驗室能夠發現物理學家舍恩(Jan Hendrik Schon)偽造實驗
數據,並把他除名;麻省理工學院也在不久前開除了因編造和修改數據的生物學
副教授帕里耶斯(Luk Van Parijs)。更早些時候,美國洛克菲勒大學校長、諾
貝爾獎獲得者巴爾的摩 (David Baltimore)因其署名的一篇論文數據弄虛作假
而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