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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借腹生子後妻子雇兇殺死代孕者(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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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5-11-24 15: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5年11月19日21:14  央視《法治在線》   


案發現場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在現場留下的痕迹




  11月19日法治在線播齣節目《惡之花》,以下是相關節目內容實錄:



  一名年輕女子被殺死在單身公寓中,身邊還有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一個匿名的報警電話把警方叫到了現場,這是一個典型的入室搶劫案的現場,不過,警察發現,兇手竟然在殺人搶劫之後,還悠然地清洗過地板,擦洗過死者的傷口。兇手的殘忍令人髮指,而行動卻似乎無懈可擊。當最終真相大白的時候,警方發現,一切更出乎他們的意料。









  上午10點左右,警方接到一個匿名的報案電話,電話是一名青年男子從公用電話亭打來的,他在電話里說,他在一所公寓里發現有人被殺了。



  警方立即趕到了這所公寓,他們在報案人說的房間里發現了一名已經死亡的年輕女子。死者頭朝下躺在地面上,法醫檢查屍體后,發現致命傷來自死者的頸脖處一道十公分長的刀傷。


  法醫:死者的左側頸動脈都已經斷裂,引起大量失血休剋死亡


  在死者的脖子上,現場勘查的法醫又發現了一根黑色的電線,電線在脖子上留下了明顯的線狀挫傷。法醫把它和脖子上的刀傷結合在一起,推斷了死者的死因。


  同期:(法醫)死者被犯罪嫌疑人用手捂住口鼻,然後用一根繩子勒在脖子上面,勒了一段時間以後,拿銳器刀一類東西,把左側脖子上切了一道口子,導致她大量失血死亡。


  先用電線勒殺、然後用刀子劃破頸動脈致命,如此的作案手段表明了一點,兇手有意要致死者於死地。


  這時,正在現場勘查的警察意外地聽到了嬰兒的哭聲,聲音來自案發房間里的另一間卧室,在那裡,他們意外地發現了一個一直在哭鬧的嬰兒。警方詢問了公寓的住戶,他們說,死者叫陳海蓉,這個未滿歲的嬰兒是她的孩子,但從來沒見過孩子的父親。她們娘倆一年多前才搬到這套公寓居住,不過,她很少與鄰居來往,也幾乎沒有什麼來訪的客人。


  隨後,警方也找到了死者的父親。


  父親:我女兒很本分,從來不跟人吵嘴,我女兒她不喜歡說的事就蒙在肚裡。


  根據死者父親提供的信息,警方發現死者的房間里少了一些東西,其中包括死者的一塊價值一萬多元的手錶、一部手機以及幾千塊錢現金。他們也發現,房間里的一些地方被翻動過。


  刑偵隊長:主卧室的衣櫃、壁櫃,還有梳妝台下面的東西都翻動了,翻動量比較大,到處都很狼藉。像一個搶劫現場


  從現場翻動和丟失財物的跡象表明,兇手有圖財的犯罪動機。不過,要是從兇手致命的作案手段看,這倒更象是一場意在奪人性命的仇殺。看來,關於犯罪動機的調查短時間無法獲得答案。他們只能寄希望於進一步的勘查,看看還能發現什麼新的線索。


  果然,現場勘查的警察很快就又有了新的發現,他們說,雖然無法確定這是仇殺還是搶劫,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兇手沒有想的那麼簡單。


  他們到底發現了什麼呢?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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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5-11-24 15:54 | 只看該作者
警察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一些奇怪的現象。首先,他們發現進出案發房間的防盜門上既無撬痕,也沒有破壞鎖孔的痕迹。而房間的窗戶都是關著的,大門是兇手進入房間的唯一通道。


  刑偵隊長:我們對門縫有沒有擦過的痕迹、敲動的痕迹我們都仔細地勘驗過,沒有任何痕迹。可以肯定(兇手)是喊門進來的。


  接著,警方又發現了更多耐人尋味的痕迹。他們發現,整個作案現場在案發後都被人精心清理過,卧室的地板也被用拖把拖過。


  刑偵隊長:對現場所有的在地上的血跡,因為鞋肯定踩了血,他走到哪個地方鞋印都留下來了。


  不僅是地上的足跡,連死者的手、腳和脖子都有被水抹過的痕迹。也就是說,殺人後,兇手為了把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清洗掉,用了相當的時間一直留在案發現場,而並未選擇倉皇逃竄。他怕留下痕迹,但他不怕自己被人發現嗎?


  法醫提供了死者的死亡時間,死者應該是死於案發當天上午8點,也就是警方到達現場的兩個小時前。


  法醫:當時死者的胃內溶物是空的,結合她的屍體表現情況應該是兩個小時以內。


  也就是說,兇手在早上8點輕鬆入室然後殺死了死者,接著又搶劫了她的財物,最後還精心清理了現場。那麼,這樣的兇手會是什麼人呢?


  警方分析道:是熟人,因為不是熟人她不會開門的。他清洗都是用的洗手間的水,應該裝了幾桶水的樣子,很多水,把地上都抹了一遍。


  其實,防盜門上沒有撬痕只是為警方提供了某種暗示,而重要的線索,來自於案發現場被清洗乾淨的地板上。兇手作案后不慌不忙地清理現場,恰好說明兇手一定知道死者的生活規律,他知道死者很少與鄰居交往,也不會有訪客,殺了她,而且有時間在那裡擦地板,消滅物證。能這樣做的人,只能是死者的熟人!


  警方:是熟人,我們怎麼做?當時我們就把死者陳海容生前所有的交往情況都查出來,包括他親屬、朋友、同學都查出來,


  在死者的親戚中,她的一個姑媽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她曾經幫死者照顧過一段家務,後來,不知道因為什麼事,她們之間的關係迅速惡化了,從此斷絕了往來。


  警方訪問了死者的父親,想從他那裡了解死者與她的姑媽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受害人父親:她的兒子吸毒,我女兒對他不好。


  原來,死者偶然間發現她姑媽的兒子是個吸毒者,已經把家產揮霍殆盡,為了吸毒他還四處借債。知情后的死者毅然斷絕了與她姑媽一家之間的往來,也招致了對方的怨恨。那麼,是不是這個吸毒的親戚製造了這起入室搶劫殺人案呢?


  警方調查了死者這個吸毒的堂兄,但是,他們聽說,這個人已經因為吸毒被抓了。案發時,他正在戒毒中心接受強制戒毒呢。


  這時,死者的父親又提供了一個信息,他說,死者有個外縣的表弟幾天前來看望她,好像還在死者家住了幾天才走。不過,這個表弟和死者關係很好,也沒什麼不良嗜好。警方找到了死者表弟的家,不過,他的父母說,自從他幾天前去找死者之後,就再沒回來過。這邊說已經走了,可那邊又說沒回來過,那麼,死者的這個表弟去了哪裡呢?難道,他和這個案子有關係嗎?


  這時,警方想到了一個一直困惑著他們的問題,那個在案發後打給他們的匿名的報案電話,電話中的聲音表明,打電話的是一名當地的青年男子。不過,因為他是在公用電話匿名打的,所以警方一直不得而知他的身份,以及他與死者的關係。他是怎麼知道死人了呢?


  就在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一名青年男子給他們打來了電話,他說,他就是那個匿名的報案人。這次,他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了,他說,他想找警方談談。


  他要找警方談什麼呢?他看到了兇手嗎?或者,他就是兇手!


  死者父親決定講出秘密


  現在,報案者來到了公安局,令警方意外的是,他只是一名17歲的少年。更出乎警方意料的是,他說,他是死者的表弟。


  警方開始問他想告訴他們什麼,不過,顯然,他情緒很不穩定,面對詢問又不知道從何說起。警察努力使他平靜,他們先問他為什麼當時報案要匿名,他回答說他害怕,打完電話就躲到外縣去了。隨後,警察又問他,你去過案發現場嗎?少年點了點頭。再後來,警察又問他,你看到了什麼?少年開始抽泣,很明顯,他還沒有從巨大的恐懼中擺脫出來,稍微平靜之後,他說,「我看到了我姐,她死了」。


  受害人表弟:我聽見我姐姐那個小孩,她在哭,我想我姐怎麼沒照顧她呢,就起床看了一眼啊,到我姐姐的卧室的時候,我看到我姐姐死在裡面,死掉了。


  這名少年開始了他的講述。他是死者的表弟陳某,幾天前來看望死者,並一直住在她家裡。案發當天早上,他正在隔壁的另一間卧室里睡覺,將近十點的時候他才起床。當他看到了那一幕之後,驚恐萬分的他立刻跑出了公寓,隨後,他用公用電話報了案。


  警方需要檢查他的證言,他們發現他住的卧室與殺人的現場之間隔著一個過道,這可能使熟睡狀態的他聽不到太多的動靜。警察也找來了他當天所穿的衣服,仔細檢查了上面的痕迹。


  刑偵隊長:因為這個作案現場血跡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清洗的過程中我估計可能會留下痕迹,包括他穿的鞋我們都進行了檢查,有沒有血跡,有沒有搏鬥痕迹,有沒有其它痕迹?結果是沒有


  看來,這名少年說的是真話,不過,警方希望他努力回憶回憶案發當天早上8點到10點之間的事情,如果他沒看到兇手,但是,也許,他聽到過什麼呢?


  終於,他想起來了,他說,那天清晨,他好象在朦朧中聽到有人按門鈴。


  受害人表弟:那天我在睡覺,朦朧間聽到摁門鈴的聲音。


  接著,他說,不僅是門鈴聲,他還聽到了死者好像在和人對話。對話中,他還聽出來,對方好像是個中年婦女。


  受害人表弟:朦朧間聽到我姐姐和一個人在說話,大概是一個中年婦女,但是說什麼我沒聽清,睡著了。


  一個在案發時間曾經來訪並和死者說過話的中年女人,是她殺死了死者嗎?


  刑偵隊長:下一步要做的工作要找這個女的,但確定要找這個女的,應該是犯罪嫌疑人。


  也許,殺人兇手就是這個女人。不過,進一步的屍檢結論也提出了質疑,死者的手腳及口鼻處都有青紫色的淤痕,表明死者在臨死前的那一刻曾試圖反抗,但顯然兇手的力量更大。她被人用電線勒住脖子,又被人用剃鬚刀割斷靜脈,這一系列的殘忍暴行,難道真的也都是出自一個女人所為嗎?


  就在這時,現場勘查的警方報告說,他們意外地在卧室的席夢思床墊上,發現了一枚鞋印。鞋印上面帶有血跡。


  技術中隊長:這個血足跡就在床的南側,靠近衣櫃,腳尖是朝向衣櫃的。


  經過檢驗,鞋印上的血跡就是死者的血,很顯然,這是兇手留下的足跡。警方分析,儘管兇手事後清洗過現場痕迹,但由於這枚鞋印和床墊顏色相近,因而被兇手遺漏了。他們推測了兇手的身高。


  技術中隊長:「屬於男性用的皮鞋。根據他的鞋長,我們分析身高大概在160到165之間。


  警方推斷,鞋印很可能是兇手在翻動柜子上的物品時,由於身高不夠,踩在床墊上造成的。


  雖然鞋印有些模糊,但經過技術處理后,痕迹檢驗人員還是能大致看清楚鞋子的輪廓及花紋。在市內一家規模很小的手工製鞋的小作坊內,警察發現了和現場一模一樣花紋的鞋底。


  刑偵隊長:他說都是前年進的貨,現在都沒進這種花紋的底了,錢的價格最少是30,最多也就是50。


  警方大致勾勒出了兇手的身份特徵,這個人應該是一個低收入者,很有可能是來自城鎮周邊地區,而且,他是一名身高在160到165的男性。


  現在,警方綜合了他們獲得的發現,首先,在案發當天的早上,曾有一名陌生女子造訪死者,並和她對話;然後,案發現場的帶血鞋印說明曾有一名男性兇手。那麼,這在案發時間出現在案發現場的一女一男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呢?難道,是這兩個人共同作案、一起蓄謀殺死了死者嗎?


  就在警方準備尋找這一男一女的時候,死者的父親給警方打來了電話,他在電話里支支吾吾,警察問了半天,他才說了一句話,「有個事,說出去丟人,現在沒辦法了,我告訴你們吧」。


  那麼,死者的父親要告訴警方的到底是什麼事呢?這個讓他覺得丟人的事能幫助警方解開案件的謎團嗎?


  現在,死者的父親找到警方,講述他隱藏了許久的秘密。這個秘密曾經關係著她女兒的名譽,但現在,他的女兒死了,也許,這個秘密能讓警方幫他的女兒抓到兇手。


  受害人的父親:我女兒跟我說,有個男的在追我,你去看一下可不可以,他是一個煤窯老闆,那時我不准我女兒跟他,但我女兒硬是要跟他我沒辦法。


  死者的父親說,他女兒在兩年前認識了一個男的,他比死者大了十多歲,是一個煤礦的負責人,姓曹。不過,難以啟齒的是,這個男的在和她女兒認識以前,已經結婚了,也就是說,他的女兒成了第三者。


  死者的父親說,儘管他一直反對他們交往,但他女兒仍舊和這個男的同居了,而且還生了一個孩子,就是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個未滿歲的嬰兒。


  死者與這個曹某在搞婚外戀,那麼,曹某的妻子知道嗎?難道,真的是這場婚外戀引發了兇案?


  公安局長:我們分析判斷,這個案子是因情而引起的仇殺非常大。


  警方首先調查了死者的這個情人曹某,不過,他不具備作案時間。


  公安局長:6月21號(案發當天)曹某到澳門去了,不在耒陽,也沒有這個作案時間。


  同樣,曹某的妻子劉滿翠案發當天也一直在家沒有出門,對於這兩個人的行蹤,都有充分的人證和物證可以作出證明。


  這時,警方找到了曹某的姐姐曹玲玲,他們問她案發當天的活動。不過,她的回答引起了警方的懷疑。


  刑偵隊長:我們要她說一下6月21號(案發當天)當時的活動情況,8月份要她回憶當時的情況,她講的很流利,她說當時我和我姓楊的情夫在我的客廳睡覺,大概是12點多鐘起的床,我們也沒做聲,如果這麼久了,她還講地很清楚,所以我在這方面做重點查了一下。


  警方找到了曹玲玲說的那個姓楊的男人,不過,在案發時,他人在廣東打工,根本就沒回過本市,就更不會和這個曹玲玲廝混在一起。這證明,曹玲玲在撒謊。


  警方進一步發現,曹玲玲她近期和一個姓袁的男子關係密切。然而當警方向曹玲玲問起這個男子的時候,這個女人再度撒謊說,她根本不認識這個姓袁的人。


  那麼,她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警方撒謊呢?


  現在警方懷疑,她和她所極力隱瞞的那個姓袁的男子,就是他們要找的那曾經出現在案發現場的一男一女。支持他們懷疑的重要證據就是,那個姓袁的男子的身高體征,與出現在案發現場的那個帶血的足跡的主人非常相似。


  刑偵隊長:這個男的叫袁白清,這個男的身高1米65,穿著都比較樸素。結合他穿鞋的檔次來講,對待我們現場的鞋印的檔次對到了,身高也對到了。


  不僅足跡特徵相似,警方還發現,這個叫袁白清的人,案發前後曾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個賓館里入住過。


  刑偵隊長:登記寫了一個名字寫了一個叫小青,沒寫袁白清,是6月20號開的房,6月21號10點多鐘退的房。正好符合案發時間七、八點鐘的樣子,案發以後退房。


  警方拘捕了袁白清,並在他的家中找到了一部紅色波導手機,他們核對了手機的串號,發現這正是死者被搶劫的那部手機。在審訊中,袁白清供述說,案發當天,他和一個叫趙建國的人一起闖入公寓用一把剃鬚刀和電線殺死了死者。隨後他說出了指使人的名字,就是曹玲玲。


  他說,案發當時,是曹玲玲上樓先把門叫開之後,他們才衝進去的作案的。不過,曹玲玲這麼做的具體原因他們也不知道,曹玲玲還告訴他們作案后要偽造成入室搶劫的樣子,而且還要仔細清理現場,別留下痕迹。


  警方隨後拘捕了曹某的姐姐曹玲玲以及袁白清的同夥趙建國。他們也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不過,警方還有一個迷惑懸而未決,那就是:曹玲玲為什麼要雇兇殺人?或者,她也是受到了什麼人的指使?


  落網后的曹玲玲在警方面前,已經無力隱藏那個罪惡的陰謀了,她承認,她是受到了曹某的妻子劉滿翠的指使。


  曹玲玲:「這個事情是劉滿翠叫我們這麼做的」


  這個陰謀之中其實包含了一個有悖人倫的秘密。8年前,曹某和劉滿翠的一對兒女不慎雙雙溺水死亡。而人到中年的劉滿翠也已經喪失了生育能力,前年,曹某認識了死者陳海蓉,隨後,他向妻子提出了借腹生子的荒唐想法,為了傳宗接代,盼子心切的劉滿翠竟然答應了。隨後,死者果然為曹某夫婦生下了一個男孩,作為報答,劉滿翠給了對方十萬元報酬。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之後,丈夫曹某非但沒有和死者斷絕關係,反而繼續保持同居關係,並在去年又生了一個男孩由死者獨自撫養。夫妻關係也變得日益緊張。隨後,劉滿翠產生了雇兇殺人、剷除後患的動機。一場兇案也隨即發生。


  這是一場由婚外戀導致的兇案。兇手偽造了犯罪現場,清理了作案痕迹,不過,這起案件也印證了一句簡練的格言「每次接觸都會留下痕迹」,罪犯出現在犯罪現場,就不可避免地留下痕迹,而且他們常常將一些證據帶走或抹掉,以證明他們曾在現場。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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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6e 發表於 2005-11-25 12:43 | 只看該作者
這回反而便宜煤礦的負責人曹某了,一個被殺,一個判刑.
又有機會找樂子了,呵呵~~
林間松韻,石上泉聲,靜里聽來,識天地自然鳴佩; 草際煙光,水心雲影,閑中現來,見乾坤最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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