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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婚」族:任人爭議 苦樂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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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5-10-28 13: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人們的生活狀態越多樣化,說明社會越寬容。當然,這一切要在合法的範圍內。

  當羅家英慷慨地說:「我和阿姐已經到達婚姻的最高境界,怎麼能跌下來做夫妻?」都市裡卻開始有一些年輕人,結了婚卻並不對外承認。這個「隱婚」族群體,在各種爭議中茁壯成長。

  有著一張明星臉的J是個很特別的女人。第一次見到她時,她手上戴著造型別緻的戒指,她說是為了裝飾用的。問她幸福的歸宿在哪,她指著牆上的一幅水彩畫,一個看不清臉的人影,「嗯,我喜歡的人啊,就是那樣的!」當時J就是這麼對付記者的採訪。直到1年後,記者才得知原來她早已有個法國丈夫。而這些情況,與J合作開公司的David是知道的,J的一些親密朋友是知道的,但一般的公事往來或泛泛之交是不知道的。

  「隱婚族」這個新名詞就這樣出現了:已經履行了結婚的法定手續,卻並不對外宣稱自己「已婚」身份的一群人。

  「也許你的愛是雙人床,說不定誰都可以陪你流浪。也許你的心是單人房,多了一個人就會顯得緊張……」莫文蔚用寂寞的聲音唱著《單人房,雙人床》。都市中的「隱婚」一族,心態不一定都如同歌詞所唱,但處境卻是相似的:以「單人房」的姿態對外,卻行「雙人床」之實於內。

  然而,內外不一不一定就代表著欺騙。刻意,隨緣,快樂,無奈,都是他們的真實感受。

  「我從沒有刻意隱瞞,只是不會故意提起。」這是採訪中經常聽到的一種論調,因此這一類人並不認為自己是名副其實的「隱婚族」。廣告人VK甚至舉出心理學專家的研究報告,說把自己想象得比實際年齡小的成年人,他們的幸福生活程度最高;而那些希望自己有老年人那樣成熟睿智的人,臉上會有大量的皺紋出現。

  曾經在「已婚未育」身份上吃過苦頭的Phibi,則代表了更多女性「隱婚」族的遭遇。現在以「未婚」身份頗受上司重用的她,在考慮找個適當時機揭穿自己的真實身份。「很多用人單位會覺得,未婚的女性比已婚的女性更有工作慾望。當然這是一種誤解。但我反過來想,當我以未婚的身份出現在工作中,自然也會全力投入工作,保持一種年輕人的衝勁。我並不是把結婚當作長期飯票的人,所以不會一結婚便呈現一副『師奶』樣,只關心今晚買什麼菜,工作得過且過。」

  但說到一些五花八門的公司內部規定,比如同單位員工、公司員工與客戶之間不得結婚之類的,Phibi的意見就大了:「國家憲法規定了婚姻自由,公司內部規定與法律不符的,應該是無效的,可是事實上,這樣不合法的規定卻在社會上盛行。一個人每天花超過1/3的時間在公司工作,可是工作中的夥伴不能結婚,從工作關係延展出去的客戶也不能結婚,那還剩下多少認識的人可供發展感情?這樣的規定本身就不近人情。」

  因為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隱婚」具備了實現的條件:結婚不再需要通過單位批准。以往,哪怕你是個再不起眼的小兵,結婚這種人生大事,都有工會組織替你大肆張羅慶賀之。而現在,「是否對外公布我的婚姻狀況,是我的隱私權。」於是,「隱婚」族找到了生存空間。雖然,他們承受著各種的壓力,關於他們誠信的質疑,維持「未婚」狀態的各種成本,還有對婚姻制度是否尊重的自責。

  10月24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一份最近的調查顯示,對於「隱婚」現象,52.5%的公眾表示可以理解,20.7%的公眾認為不可思議,還有16.4%的公眾表示反對。調查認為,這反映人們的婚姻觀念越來越開放,對於婚姻的一些新現象也越來越寬容。

  但對於「隱婚」中的男男女女,這似乎還不夠。幾乎所有被訪的「隱婚」者,都要求記者隱去其名,甚至有人大喊「我不覺得我是『隱婚族』。譚校長才是!」(那個聲稱未婚多年卻突然承認婚史,而且突然就蹦出個10多歲兒子的大明星。)即便是J這樣特立獨行的人,記者把她歸為「隱婚」一族,她不置可否,但仍然拒絕了出鏡的要求。

  「在上帝面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如果我們足夠自愛,那麼我們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地這麼說。拋卻宗教意義,這句話道出了每個人都無法輕易以自己的價值觀評判他人的事實。從另一個角度,也說明了價值判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許,應該就像法律專家王飆塵說的那樣,只要沒有觸犯法律,沒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那麼它就是在個人行使權力的限度之內。

  對於大部分「懷著善良目的」的「隱婚」族,他們能夠在「隱婚」的壓力中找到生活、工作的新動力,從這個意義上看,他們也是積極面對人生的一群人。

  各色「隱婚」族

  忠於自己,無關旁人

  J(31歲,女,設計公司老闆)

  J是杭州人,大學畢業后在一家澳大利亞企業做市場運營工作。因為得到老闆重用,得到一個由公司負擔的去澳洲讀MBA的機會。但J卻選擇了自己到法國巴黎讀時裝設計。2001年,學成回國的J開了家平面設計公司,而她的法國丈夫留在巴黎,幫她接一些來自法國的訂單。

  她的公司對外的一面牆是透明的玻璃,她說因為別人總覺得設計公司很神秘,她想從外觀上直接表達出一種通透的感覺。但對於自己的私生活,她選擇保留隱私。她覺得只要愛自己所愛,忠自己所願,別人理解與否都無關緊要。

  隱婚讓我一直年輕

  VK(32歲,男,廣告人)

  30多歲的VK已經結婚4年了,只是外表還像個二十齣頭的毛頭小伙。「我並不是刻意隱瞞,只是不會主動去告訴別人。老婆被派駐外地分公司,周末我都和公司里的一幫未婚男女一起到處吃喝玩樂,加上我長得一副娃娃臉,別人就想當然以為我未婚了。有一年春節后回公司上班,一位年長的同事一見我就按慣例塞了封利市給我,我一時沒反應過來就接了,結果那年我跟著一幫未婚男女,『逗』了一堆利市,就這麼鬧著玩似的開始了我的『隱婚』之路。說實話我倒有點享受這種感覺的,因為這讓我覺得自己一直年輕。」

  成長需要過程

  小朱(29歲,女,留學生)

  小朱是華南師範大學碩士,小謝是清華大學碩士,兩人研二暑假在北京辦了結婚證,就又各自悄悄回到學校繼續各自的學業課題。去年小朱跟著老公小謝到美國留學,兩人仍然以學生自居,沒把「已婚」太當回事。但一次意外懷孕卻令小朱心態有所轉變。她不再對作為一名學生,同時又是「已婚人士」覺得彆扭。於是,大方地脫離「隱婚」族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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