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高尚全:把發展作為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關鍵

[複製鏈接]

3340

主題

4210

帖子

5895

積分

有過貢獻的斑竹

倍可親智囊會員(十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589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山東大漢 發表於 2005-10-15 16: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明確指出:「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堅持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高尚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這句話感觸很深,他說,「這是我國發展和改革歷史經驗的科學總結」。

  作為著名的經濟學家,高尚全長期從事部門經濟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政策方針與方案的研究,對我國經濟改革的發展脈絡十分清楚。

  他說,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揭開了改革的序幕,確定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經過27年的改革和發展,我國的生產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了小康水平。這個時期,是中國經濟快速發展、不斷飛躍的時期,也是改革不斷取得成效、不斷深化的時期。

  「十一五」時期是我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戰略機遇與矛盾凸現並存的時期。高尚全對此作了進一步闡述: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加速轉型時期。在這個時期工業化和城市化將加快發展,由於傳統工業化和新型工業化並存,面臨的轉型任務和產業結構調整的任務更加複雜艱巨,能源、資源矛盾和環境約束將進一步加大。城市化帶來的農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規模轉移,雖然有利於城鄉二元結構的轉換,但增加了就業和城市建設的壓力。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的時期。隨著經濟結構的深刻變化,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產業之間以及佔有資源不同群眾的收入差距仍有擴大趨勢,社會利益分化,社會多元化主體逐步形成。一部分群體,如下崗工人、失地農民的利益受到影響。因此,如何防止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成為一個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十一五」時期,將是我國社會需求和生活方式升級的時期。社會消費結構向著發展型、享受性升級,而且越來越多樣化,人們對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環境、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將持續、全面增長。能不能滿足社會需求多樣化,特別是人們對日益迫切的公共產品的需求,是政府面臨的挑戰。

  「十一五」時期,隨著國際化水平的提高,國際競爭壓力和風險將繼續加大。我國出口規模日益擴大,貿易摩擦將進一步增大,對國外能源、礦石等資源的依存度的提高,風險將隨之加大。

  高尚全說,這些都是我們前進中面臨的問題,解決所有這些問題只能靠發展和改革的辦法。

  曾擔任過8年國家體改委副主任的高尚全,對改革的作用十分看重。他說,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改革,是解決前進中問題的根本動力。「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仍處在攻堅階段。改革的廣度、深度和難度都在增加。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經濟體制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體制環境和有力保障。同時,要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和文化體制改革,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面建設。政府改革既連接經濟體制改革,又連接社會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處於改革的中心環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

  高尚全認為,「十一五」時期應把政府轉型作為改革的中心和重點來抓,使政府職能轉變為公共服務型政府、法制政府,進而真正成為優質公共產品的提供者,良好經濟社會的創造者、廣大人民權利的維護者。

  他說,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必須著力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是:人民群眾全面快速增長的公共需求與公共產品供應嚴重不足。這是社會主義主要矛盾在改革發展新階段的突出反映。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為了適應和滿足人們全面快速增長的公共需求,政府必須擴大和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把主要精力和財力集中到公共服務上來,為廣大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讓廣大人民分享改革和發展的成果,以充分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鄧海雲)



來源:新華社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 10:1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