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外遇借口:對你只有感激沒有愛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5-10-14 12: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量周沙界

 在無數次的爭吵與數次鬧離婚之後,昨晚和老公開誠布公、平心靜氣地談到了凌晨兩點。最後,老公說他總算弄清楚了,12年來,他對我只有感激沒有愛,他從來就沒喜歡過我!
  各花入各眼,一個人的美酒可能是另一個人的毒藥,一個人眼中的珍珠可能被另一個人當成魚眼睛。當我陪他走過生命中最美好的12年時光(20-32),老公說他終於明白了:他喜歡的是美酒,我卻偏偏是毒藥;他要的是魚眼睛,我卻偏偏是珍珠。他喜歡的女人,根本不是我這樣的類型。但,僅僅因為感激,他和我一同走到了今天!
  聽他「痛苦萬分」地說出這麼幾句話,我的感受,套幾句大實話來說,就是心如死灰、心灰意冷、萬念俱灰。以前不明白用「灰」這個字來形容心情的妙處,現在算是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
  從小到大,和異性交往,我一直是非常自信的,這一方面是因為身邊一直沒少過圍繞者,另一方面也基於內心深處我對自己的自我認定。
  我的長相,絕對算不上好看,但也不醜,屬於那種「看起來不噁心、想起來不煩心、放在家中基本能夠放心」的類型,嚴格說起來,是比較適合做老婆的類型,呵呵。
  至於我的個性,自認為有兩點在芸芸眾女中算得上是比較突出的,即勇氣與俠氣。
  一直覺得,現在這個年頭兒,俠義之氣在中國大地上是越來越稀薄了,在女性身上能夠留存的就更少見了。這大概也是金庸先生的武俠小說和電視劇一直能夠長盛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拼將一生休,盡君今日歡」,在我身上,一直不缺乏這樣的勇氣與豪情,即使,是在12年後的今天,當權和錢呼嘯著掃蕩一切的時候(好像頗有點恬不知恥、無恥者無畏的味道,汗)。讀著《遊俠列傳》和金庸小說長大的我,做夢都想著笑傲江湖,快意恩仇,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走近老公的那一年,我20歲,正讀大三,是一般意義上「品學兼優」的女生:拿獎學金、當幹部、在英語競賽及演講比賽中獲獎、在校報副刊頻發詩文。總之,雖不算漂亮,但在這所女生被尊為熊貓的工科大學里,風頭很勁,自我感覺良好。
  我的父母都是六十年代的老大學生,后又都供職高校,家境算得上不錯。我有一個表哥,早在八十年代末就已留學美國。因此大學四年,父母對我最大的期望,就是發揮我英語好的優勢,考G考T,出國鍍金。
  老公是家裡的老來子,上面有三個姐姐,最小的姐姐也比他大12歲。他自幼喪母,父親在他出生時已年過五旬――這樣的家境,在農村,可想而知,是既貧窮又備受人欺凌的。父親對他最大的期望,就是早點結婚成家,傳宗接代。
  靠著二姐及姐夫的資助及堅持,他才得以違抗父命,一直讀下來,直到最終考上大學。
  喜歡上他時,他是一般意義上「品學不兼優」的學生:成績平平、從未獲獎當「官」、英語四級沒過。
  也許真應了「異類相吸」這句話,正因為完全不同的家庭背景與個人履歷,我的目光才漸漸在他身上停留得越來越多。我說過,我這人一向不缺乏勇氣,因此,在他生病及受傷的時候,就很主動地表示了關心與問候。
  他沒有拒絕。
  我們就這樣開始了6年的戀愛長跑及6年的婚姻拉鋸。
  12年後,他告訴我,因為從小到大受到的欺負太多,所以,一旦有人關心他,他就非常感動非常珍惜,就總想著報答。
  僅僅因為這份感激,他和我相伴12年,這既說明他是有情有義的,我當初並沒有看錯人,也說明我的確夠義氣,讓他狠不下心。
  為了讓他過四級,我使出了渾身解數,終於讓他在畢業前通過了。
  為了讓他留在內地(他是邊遠省區的,當時有規定必須回去),我動用了我在校學生會及我父母的各種關係,最終讓他如願以償。
  然而,以上這些,比起我們之間曾經經歷過的一次巨大的考驗來說,都算不了什麼。
  戀愛之前,我就知道他是「小三陽」,當時我到學校圖書館查了查,書上說不影響工作婚姻,也就沒在意。
  大四那年,他很幸運地被一家知名的合資企業錄用,然而卻在最後的體檢中,被無情地刷了下來。
  這時,我才知道,如果不能成功作假的話,他很可能,從此和任何「好工作」無緣。
  由於堅信書上所說的「不影響正常工作」,我再次向父母求助。父母幫我找了關係,結果還是不行。本來就因為雙方家境的差距及他糟糕的英語,對他不太滿意的父母,這下更是堅決反對我們在一起了。
  在社會現實和父母的雙重壓力之下,我第一次顯出了「俠女本色」,儘管那時自己的工作也沒有著落,卻發出了「大不了我養他一輩子」的豪言,在他最絕望的時候,悲傷著他的悲傷,痛苦著他的痛苦,不離不棄,相依相伴。
  那個時候,我真的不可能預料到,他後來能夠一次次幸運地做假成功,不僅現在已在一家不錯的合資企業站住腳跟,還曾遠赴深圳,在一家全國知名的民營企業工作過兩年。
  由於別無選擇,畢業時,他去了一家國企,待遇雖然不是太好,但解決了他的戶口問題,也沒在體檢時難為他,也還算是一個滿意的結果。
  也許是因為畢業了,人更清醒了;也許是因為時間長了,彼此的新鮮感都過去了。那一年,我第一次意識到了我們之間存在的問題,並明確向他提出了分手。
  如果當時他能夠明白他並不愛我的事實,果斷與我分開,我們以後的十年,便不會經歷那麼多的痛苦與傷害了。
  十年恩怨兩茫茫,怕思量,難相忘,咫尺天涯,無處說蒼涼!
  十年後,他告訴我,由於我在他一無所有的時候選擇了他,他一直很感激我,想報答我,而我又一直那麼喜歡他,所以,他當時堅決不同意和我分手,他不想讓我傷心。
  此外,由於他當時還太年輕,又一直處在被動狀態,所以也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心思。直到,直到幾年以後,他碰到了他真正喜歡的女孩。
  那時我和他分隔兩地,他在深圳打工,我在內地教書,空間的距離阻斷了彼此真正的了解。他以為自己對那個女孩動心,只是因為寂寞,而我對他那麼好,他絕不能負我,所以果斷地拒絕了對方明顯的暗示。
  從這點上說,他的確是個有情有義的好男人。當然,這「好」,對我來說,未必是福。
  由於他的堅決,那一次,我沒能和他分手。戀愛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加之我又一直太過自信,所以,婚前,我沒有再和他說過分手的話。
  這裡,有必要說一下我的戀愛觀。我一直認為,男人是不可能因感動而愛的。所以,一旦我發現我愛的人並不愛我,我會立刻掉頭而去,絕不再抱任何幻想。哭著求他留下來,這是我永遠不可能去做的事。我寧願獨自一人舔舐流血的傷口,也不願看到他眼中不屑的神情。在愛與尊嚴之間,我選擇尊嚴。
  這也是當時我為什麼那麼愛他,卻又要主動提出分手的原因。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再一次寫下這句話,絕不只是泛泛而言,而是另有確指。這「失足」,便是婚前性。
  由於我們讀書時,風氣還比較保守,所以,我們在畢業前還是很CJ的。他去深圳后,我第一次去看他時,也一直借住在女同學那裡。第二次去時,由於同學那裡實在不方便,他為我在外面租了一間房。當天晚上,我獻出了自己的第一次。那一年,我23、他24。
  隔了時光的長河再回想當年,尤其是就現在的觀念來看,那一夜實在算不上是錯。如果,如果他真的愛我的話。
  從深圳回來后不久,他第一次向我求婚(我們之間都「那個」了,現在又在一起了,當然應該結婚了),而我,卻再次猶豫了(什麼?你還沒想好?你都已經不是處女了,還拽什麼拽呀?)。由於畢業后很長一段時間分隔兩地,我們朝夕相處的時間並不多。而正是在這短暫的相處中,我再次發現了問題。
  也許因為他曾真正為一個女孩動過心的緣故吧,他對我身上的缺點,不再像以前那樣能夠容忍了。
  我說過,我自認為最大的優點是勇氣與義氣,與此相伴,我最大的缺點是粗心與不善持家(大俠似乎從來都是不用為柴米油鹽操心的,呵呵)。我從來不知道自己錢包里有多少錢,到現在也不清楚老公一個月工資是多少;我經常出門丟傘,也經常忘記收衣服;我能夠把飯菜做得不難吃,卻談不上色香味美;空閑的時候,我喜歡讀書上網,而不是四處收揀整理……
  12年後,老公告訴我,出於從小缺少家庭溫暖,他夢想中的老婆,是細心和善持家的女人。儘管這兩樣,他自己一樣都不缺。
  他的心細如髮絕對夠得上偵探水平:我在他錢包里拿走了10塊錢,他馬上就能發現;他對我的收入了如指掌,可以一口氣說出家裡最近幾個月的開支情況;家裡定期存摺上哪一筆存款哪一天到期,他都是門兒清;出差回家,他會在第一時間發現我翻動過病歷(因為放回順序和原來不一樣);僅僅在我包里找過一次東西,他就牢牢記住了每層放的是什麼……
  由於自幼喪母,他的生活能力也不是一般地強:一般的家常菜,他都會做;他縫的衣服,針腳之細密令人嘆為觀止(我縫的東西他根本就看不上);大學時,他一直用裝滿熱水的茶杯燙褲腳……
  也就是說,我們倆其實是非常互補的,這也是我為什麼一直那麼喜歡他的原因。如果我們能夠彼此相愛的話,會是非常令人羨慕的一對。可惜的是,他喜歡克隆,不喜歡互補。
  舉個不恰當的比方吧。我好比是一隻鴨,蛋雖然下得不勤,卻個大,而且會游水,而我老公夢想中的老婆是雞(請勿做不恰當聯想),他只喜歡它下蛋,不欣賞它游水。所以,結婚後,他失望萬分,但他又不甘心。他一直希望我能變成他夢想中的雞(再次聲明,請勿聯想!),並一直不遺餘力地想將我基因突變成一隻雞(請勿聯想,第三次聲明!)――這便是我們婚後無數次爭吵與鬧離婚的根源所在。
  這裡,要說到促成我們結婚的根本因素了。不好意思,本「女俠」也不能免俗,是奉子成婚的。
  兒子的到來打亂了我所有的布署。本來在他婚前就試圖改造我的種種跡象中,我就已經意識到了危險,正準備好好重新考慮一下自己的生活與未來――兒子就在這個節骨眼上,突然而至。那一年,我26歲。
  昨天,老公說,當年生下兒子,是一個錯誤的決定。如果沒有兒子,我們可能不會結婚,即使結婚,也會很快離婚的。因為我和他理想中的好老婆差別太大了。我在乎的,和他在乎的,完全不一樣。如果說婚前他沒和我分手是因為感激的話,婚後就完全是因為兒子了。為了兒子,他一直忍受著我,直到忍到完全麻木。
  他唧哩咕嚕說了一大通,我在旁邊聽了差點沒背過氣去。
  老天,他家可是三代單傳啊!
  他說他很痛苦,因為我總是不記得收衣服,所以他故意收了所有人的衣服,就是不收我的。我不僅不改,還和他吵,說他做得太過份;他說他很痛苦,因為我連自己的工資也不關心,問我為啥這個月少發了100塊錢,我只是一臉茫然(順便補充一下,我倆目前已不用供樓,每月收入過日子綽綽有餘。可他因為過去艱苦的生活,始終看不慣我對金錢的「沒有概念」);他說他很痛苦,每天都操心著一些女人該操心的事(存摺快到期了,要交電費了),做著些女人該做的事(給兒子買衣服、剪指甲),而我卻總是記不住這些……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他認為一個女人該做到的,我都做不到。
  事實上,這句話反面也是成立的。許多時候,一個女人很難做到的,我卻能夠做到。
  比如婚後,我從來不管他往家裡寄了多少錢;他父親幾次生病住院花錢,儘管那時我們還添了兒子,經濟上非常緊張,我也從來沒說過半個「不」字;他大姐的孩子上大學只貸到了一年的學費,餘下的一萬五都是我們出的,而且是在他不情願的情況下,我勸他出的(我覺得:1、救急不救窮,這急是我們應該救的;2、他二姐剛剛下崗,想幫又有心無力,非常為難。僅僅是看在姐姐姐夫供他讀書上大學的份上,我們也該出這筆錢,好給他姐姐爭口氣,讓她在老公面前好做人;3、我雖然也心疼肉痛,但「仗義疏財」的「俠女」本色不能丟,縱使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只好認了。)
  可惜的是,老公說,這些,我做不到,一點兒關係也沒有。他在乎的不是這個。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儘管我外表嬌小瘦弱,卻頗有些男兒氣概,老公雖然高大健壯,卻很有些婆婆媽媽。我其實一直是喜歡有點婆婆媽媽的男人的,可老公卻看不慣我沒有「女人」樣。儘管他的個性挺適合持家理財的,可他心理卻怎麼也不能平衡:他一個大老爺們兒,怎麼總幹些女人才幹的活兒!當然,話說回來,把持家大權交給我,他又一百萬個不放心。也就是說,他一邊樂此不疲地干著(這是他喜歡的事兒嘛),一邊又倍感明珠投暗、寶玉蒙塵,憤憤不平、鬱悶難消。
  因為我喜歡互補,所以也一廂情願地以為老公會喜歡互補,加上又已經有了兒子,所以儘管婚後一直紛爭不斷、齟齬連連,卻始終沒有下定離婚的決心。直到,直到昨晚,他一字一頓地告訴我,12年來,他對我只有感激沒有愛,他從來就沒喜歡過我!
  那一刻,我只覺得眼前一黑,腦袋裡嗡嗡作響,差點就罵了一句粗話:「KAO!早知道這樣,你粘乎我這麼多年幹什麼呀?!」
  我問他婚後幾次提出離婚,他為什麼都堅決不同意,他說僅僅是為了兒子,不想讓兒子從小沒媽。
  問他現在說這話什麼意思,他說,他的觀念慢慢也開始解放了,不再像以前那樣,太把家當一回事了。他覺得他如果能夠找到一個他心目中的「好老婆」,兒子一樣也能夠健康成長。鑒於他目前和我在一起痛苦不堪、已經完全麻木,如果我能夠找到真正愛我的人,他很願意把我嫁出去(此為他的原話)。他現在之所以沒有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因為一直很感激我,所以要看到我先有一個好歸宿才能放心。
  在此,有必要將以前兩次提到的老公的「麻木」,做一個具體的解釋,這也是我之所以要在今天一吐為快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由於不慎懷上了老二,前一段,我剛做過一次人流。儘管知道懷孕的當時,我恨死了老公,發誓以後再不碰他;做手術時,我也下決心不再理他。然而,也不知手術觸動了我的哪一根神經,手術才過半個月,我竟然隔三差五地做起春夢來。在此之前,我儘管並不「冷淡」,但像這樣的情況,真的從來沒碰到過。
  可能因為在家休息、無所事事的緣故吧,慾望來得強烈又持久。所以,儘管和老公之間還是免不了「床頭吵架」,我還是急切地盼望著和他「床尾合」的那一天。
  由於懷孕、流產、休養,算起來,我們已經有近三個月沒有親熱了!
  望穿秋水、望眼欲穿,總算等到一個月禁期結束,可巧第二天又正好休息。我早早就打發兒子睡了,然後洗澡、上床、等著……結果老公來電話說,要在外面吃飯,晚點回來,而且他第二天要加班。
  還好,他回來得並不晚。我耐著性子,豎著耳朵聽他洗澡刷牙的聲音,直到……他終於推開房門。沒想到,他只是漠然地看了正胡亂翻著雜誌的我一眼,就說:「我明天要加班,先到那邊睡了,你也早點休息」,就-走-了-出-去。
  我氣昏了頭,衝到隔壁房間,厲聲質問他什麼意思。他倒是一臉無辜地說:「不是說一個半月才行的嗎?」
  接下來我們當然還是做了,或者說,是我「強姦」了他。整個過程里,基本上是我主動,他一直一副懶洋洋、打不起精神來的樣子。雖然我並不介意偶而主動一下,但畢竟女人都有潛在的受虐傾向,都希望男人能夠主動一些,甚至強橫一點,尤其在睽隔了三個月之後,我渴望的是愛與痴迷,盼望的是力與瘋狂。
  事後,我質問他是不是另有新歡了,他斷然否認,稱只是因為兩個人一直說不到一塊去、不停地吵架、心裡煩,又害怕我再次懷孕,加上工作又很辛苦,所以麻木了、沒什麼興趣了。
  在這裡要補充一句,由於吃藥我長黑斑、上環我怕難受怕不保險(我媽媽上環也懷),避孕一直是他戴套,偶爾緊急避孕或是安全期――九年裡兩次意外懷孕,都是安全期避孕失敗所致。從這一點上說,老公算得上一個關愛女人的好男人。
  前天,我又和他「那個」了一次,還是我主動。一是因為我確實有這個需求,另外也想知道他是不是還「麻木」著。
  結果中途他兩次軟了下去,並且最終也沒能SHE出來――不過,在他挺住的時間裡,我還是得到了滿足。
  然後就是昨天,我和他徹夜長談,他終於說了實話:他對我一直只有感激,沒有愛。
  這句話徹底澆熄了我的慾火。因為愛、所以性,我是不可能和一個不愛我的男人上床的。
  他說他也是現在才明白這一點,雖然覺得很對不起我,但也沒有辦法。
  照我以往的脾氣,我肯定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可是,現在還有六歲的兒子,我那極端敏感極重感情、連小保姆春節回家都要哭上幾天的兒子!
  儘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兒子造成了今天的局面,然而,我還是要說,當年決定生下兒子,我-不-后-悔。為了兒子,我願意委屈求全。只要,只要他不出軌。
  32歲,早已過了做夢的年齡。儘管和一個愛自己的男人相守終生是每一個女人的夢想,儘管每一個女人都希望自己永遠是老公「手心裡的寶」,可我現在已無意,為了圓自己年輕時的幻夢,而打碎兒子的童年。
  況且,縱使現在找到一個欣賞我、愛我的人,誰又能保證他永遠不移情別戀?誰又能保證他永遠「好這一口」?
  一直認為,維繫婚姻的,除了愛,還有道義與責任。
  可是,我不能保證老公也和我有同樣的想法。如果他硬要「投入地愛一次,忘了自己」,到頭來我還是救不了兒子。
  而那時再分,對孩子的傷害只能更大。
  可是現在,除了有點奇怪的「麻木」(在此之前,他一直挺正常的。我們之間雖然結婚後就吵鬧不斷,但從沒分居過),我又找不到一點老公沾花惹草的證據。難道他真的因為外面有人了,所以身體開始不聽使喚了?
  我一直是個很粗心的人,老公又如此精細,儘管我相信他現在只是心「花」了,並沒有付諸行動,可又害怕自己再一次太過自信了(我一直以為他喜歡過我,結果卻……SHIT!)。畢竟,現在這個社會,靚女如雲、誘惑太多,而他,又是這樣一隻因為「找錯了老婆」而鬱悶萬分的、基本實現小康的、有著大大的縫的蛋。
  是該轉身就走,還是留下來,等他明白?
  明白愛情只是一種感覺,它來了,你和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婚姻,則是一種契約關係,不能僅僅因為一句「只有感激沒有愛」就輕易解除?
  要我現在離開兒子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真的很難做到。三代單傳的他是絕對不會放棄兒子的,而我,真的很擔心太敏感的兒子和后媽處不好關係。
  后媽難當,自古皆然。縱使兒子有幸碰上一個有愛心的,可因為有所顧忌而疏於管教,同樣是兒子的不幸啊。一句話,我打罵兒子再狠,老公也不會有意見,兒子過一會兒還是和我粘乎,可后媽呢?!
  要說我們以前每天吵什麼,說起來也挺沒勁的。
  比如,我興緻勃勃地列印了網上一篇文章給他看,他卻瞟都不瞟,憤憤地說:「你每天都在想些什麼?家裡沒米了、沒油了你不關心,兒子指甲長了你不管,倒有心思關心這些國家大事!」我正在興頭上,被他這麼一盆涼水澆下來,當然忍不住要反唇相譏,於是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誰都不肯相讓地吵起來。
  再比如,他出差回來,發現洗衣機里的衣服沒洗,而我又在看書或是上網,立馬便火冒三丈,指責我「不像個女人」(他生起氣來,一向是口不擇言的)。我雖然知道自己錯了,面子上卻掛不住,就又吵起來。
  流產後,我想了很多,也想得很透,也準備著今後「只想他的好、不想他的壞」,改掉自己的毛病,好好過日子。
  可是,他居然真的麻木了,這一點的確讓我始料不及。
  難道男人也是「因為愛、所以性」的嗎?因為他明白了不曾愛過我,所以對我沒「性趣」了?
  唉,好苦惱啊,第一次在夫妻生活中碰到性問題,在我一心一意想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時候。
  以前我和老公雖然也多次鬧彆扭,但由於我比較大度,所以只要他主動找我說話,或是他不找我、我自己主動和他說話或是打電話,我們馬上就會和好如初,因此,這麼多年來,我們吵鬧歸吵鬧,但基本上沒打過冷戰。
  這一次,由於懷孕、流產期間心情不好,的確說了一些很傷他的話,而我經過仔細考慮,也決心讓自己變得更有女人味。所以,在休養的後期,我就已經很纏他了,經常主動打電話或是粘乎他。記得大約是在流產後20天左右,我甚至跟他說,願意為他KJ(他以前曾經要求過,我一直沒答應)。為了讓他滿意,我還很認真地研究了一下網上相關帖子及A片。不想,他當時堅決不同意,讓我好好養身體。我雖然覺得有點怪,但也有些感動,所以也沒有太在意。
  然後,就是他接下來的兩次「麻木」了。由於我們之間性生活一直是非常和諧的。所以,我不得不有所懷疑。一個33歲的健康男人在禁慾三個月之後,面對老婆一次又一次的主動挑逗,還能保持坐懷不亂,真的是太奇怪了。我們以前就算是鬧離婚鬧到最激烈的時候,也從來沒有這樣過。
  在我的軟硬兼施下,總算套出了他的實話。我真沒想到,我一向認為很成熟很穩重的老公,竟然會去見異性網友!他在電話里和那個女人JJWW,被我聽了個正著。當時我真是又好氣又好笑:你小子要玩也玩個高明點呀,居然是俗之又俗的「見網友」這一出,暈不暈啊!
  由於在高校工作,我玩QQ的歷史比老公長得多(工作需要嘛),不過這麼多年來,我真的從沒見過任何一個網友。我總覺得這是十幾歲的少男少女才幹的事。我一個已婚女人,應付家裡一大一小兩男人就已經夠煩心的了,哪還有心情再去招男人!在我和老公鬧得最僵,在我最痛苦的時候,我也只是拚命地看書看碟或是在操場上瘋跑而已。我很清楚,在這個時候去找藍顏知己,只能是亂上添亂。
  我始終認為,不管我和老公鬧到多僵,只要有兒子,只要我們彼此身體和心靈上都不出軌,我們的婚姻就還有希望,就不會散。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當我深夜在校園裡四處亂竄時,我也很想在一個男人的注視下傾訴我和委屈和苦悶,但我從來不敢這樣做,我不給自己任何可能背叛老公的機會,我對自己的定力沒有信心,我怕自己會一時把持不住、滑向深淵。
  32歲了,男女之間的事我自認看得很透。愛與不愛,很多時候都不過是借口,有時是為了滿足肉體,有時是為了安慰心靈,歸根結底還是為了自己。說我愛你,只不過意味著我希望你也愛我;說我很痛苦,只不過意味著請你把我當一回事;說我很想你,只不過意味著請你也想著我……
  在另一個男人面前流淚控訴自己的老公,這實在太犯賤,本女俠就是自己一個人蒙著被子哭死,也不會這麼掉價。
  可惜,老公一個30幾歲的大男人,竟然硬要犯賤一回,在一個網上MEI上的小姑娘(我猜的)面前痛說革命家史,還當著我的面在電話里和人家JJWW,甚至還同意讓我和別人見一見,我CAO!
  兒子都6歲了,他居然不知道婚姻的雷區是什麼,居然認為我真的會去見別人,居然認為只要他不和別人上床就不算對不起我,我KAO!
  一想到老公居然犯賤到在另一個女人面前痛哭流涕、搖尾乞憐,我就替自己不值:這樣幼稚的人,總有一天會在第三個女人面前痛訴與第二個女人間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
  他說因為和我在一起太鬱悶了,所以才在網上找MM,並和人家見了面。還說他很看重家庭,絕不找情人。
  如果他真的不想和我過了,要通過網路尋找第二個老婆,也該明白一條最起碼的道理:永遠不要在新人的面前說舊人的不是,所有這些,都將成為他和後妻之間的導火索,隨時可能引爆他的第二次婚姻。
  老公信誓旦旦說結交這個網友對我們的生活沒有任何影響,然而現實是:不過就是見見面、訴訴苦、電話里調調情,他的身體就已經發出了信號,它罷工了。
  說實話,在我們兩地分居的那兩年裡,他如果僅僅因為生理需要有過「一夜情」,我都會原諒他。然而,像他現在這樣「玩火」,我卻無論如何接受不了。我直覺他和別人雖然沒上過床,但他的心肯定已經「花」了,他絕對動過和我離婚娶她的念頭。
  算了,放他去玩吧。自古以來,玩火者必自焚,我犯不著陪他一同燒死。
  再次鄭重向他提出離婚,不想他堅決不同意,還認為我小題大作,SHIT!
  現在,我給他兩條路:要麼就和那個小姑娘一刀兩斷(老兄,你在別人面前已經很賤了,還想著繼續賤下去呀?);要麼就離婚。
  他賴著兩條都不選。
   「那就分居,你要是再敢碰我,我就告你婚內強姦!」我恨恨地道。
  」那不行,你有這個義務。」他還在賴。
   「那你就準備著下半輩子奸屍吧!」我警告他。
  其實,我還準備了第三條路對付他,那就是:天天晚上讓他「交公糧」,抽干他,看他還有沒有精神在外面鬧。哼,小子,和本姑娘玩,你還太嫩了點!
  問老公是不是曾經動過和我離婚娶她的念頭,他居然默認了。
  我KAO,I服了U!
  如果我要再找老公的話,我會盡量不在他面前提前夫,如果他硬要問的話,我就說前夫人很好,只是我和他不合適――總之不說前夫壞話,而且話說得越含糊越好,絕對避免談任何生活細節。
  唉,真的不想和他玩了,讓生活去教育他吧,讓他去尋找他夢中的好老婆吧。
  問他再婚後會不會拿新人和我比較,他居然說會。
  唉,我已經看見,一出悲劇正上演……
  相信到此,大家已經多少發現我老公性格中最不討女人喜歡的地方了,本來我還一直想著「為尊者諱」的,這下,也只好全說了。
  婚後,我們之間的吵架,90%以上是因他那張吐不出象牙的狗嘴而起。他實在是:太-不-會-說-話-了!
  當我在鏡子前臭美時,他說得最多的話是:「有什麼好照的,你反正怎麼打扮也不好看。」
  有一天,一直對我的臉不聞不問的他,突然難得地仔細看了我兩眼,然後實話實話(絕對不是開玩笑的口氣):「你呀,遠看還很年輕的,近看真的老了,不騙你。」
  我第一次做菜,他嘗了一口后,說了聲:「真難吃」,就一直悶頭吃白飯;第二次做菜,他倒是吃得挺歡,問他好不好吃,他說一般般;第三次做菜,他抱怨:「你怎麼這麼慢呀,做三個菜要一個小時!」
  出差回來,我給他帶了一塊玉佩,他問了價格后,大罵我不會買東西,糟蹋錢,被人騙了,整數落了我小半個鐘頭。
  晚上加班晚了,打電話讓他來接,他劈頭就是一句:「你煩不煩呀?都成老太婆了,還怕不安全,白送給別人都不會要!」
  我給兒子縫衣服,他一臉不屑:「得了,別假惺惺的了,不是個好母親就別裝。」
  不知大家到水族館看過海豹表演沒有?每跳過一個圈就賞一條魚,相信老公如果能夠稍微有點耐心訓練我,平時多哄哄我、教教我,6年的時間足夠讓我成為一個持家能手。我真的並不討厭理家,只是每次無論做什麼都不能讓老公滿意(我的手是有點笨),所以才幹脆不學的。
  這麼多年過去,我基本上已經被老公這張烏鴉嘴訓練得「寵辱不驚」了。現在我已經能夠做到:1、別指望他能說我什麼好話(他對任何人都很苛刻,連他那麼疼的兒子,他也忍不住隔三差五當著兒子的面說他膽子小、沒用);2、當他說我壞話時,全當成正話反說,不理他,自個兒偷著樂;3、隨時準備棉花二塊,在實在煩不過的時候,堵住耳朵。
  老公就在這個時候,想著去訓練另外一個女人了,他倒真是「誨人不倦」啊。
  也罷,讓這世上再多一個「無故損之而不怒、驟然罵之而不驚」的女人,也沒什麼不好。
  我現在對和老公重歸於好已基本死了心。他的個性我太了解了,優柔寡斷、患得患失。當年他因為「感激」我(現在看來這明顯是他的借口),也沒有果斷和我分手(我的毛病婚前他很清楚,我從沒瞞過他),今天他也決不會為了挽回家庭,而斷然和那個小姑娘一刀兩斷。
  在感情問題上,他實在是太幼稚了:當年他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現在他也不知道自己不該做什麼、該放棄什麼。
  既然如此,就讓我來給他做決定吧!
  一切都該結束了!
  我已經準備好惡補《女兒經》了,其實我們的婚姻走到今天這一步,和我自己也有很大關係,我的個性是太要強了一點。他不喜歡也很正常,現在要走也可以理解。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面對今天這一切,我不想責怪任何人。自己的老公居然會在別的女人面前哭訴,這隻能說明我的雙重失敗:1、不會看人,居然一直認為他成熟穩重;2、沒能成功拴住老公的心。
  不過,我相信「失敗是成功之母」,對自己的未來,我依然充滿信心。
  再回頭,收拾舊山河,找男人!
  我只覺得孩子可憐,攤上這麼一個不知好歹的爹。本來我準備放棄孩子的,現在想想實在不放心,他實在太幼稚了,孩子跟著他會吃很多虧的。
  他口口聲聲說比我更愛孩子、更看重家庭,其實他根本就是口是心非。如果他心裡還有一絲一毫孩子、還有一絲一毫家的概念,再苦再煩,再難再累,都不可能背著老婆去見異性網友的。他難道不知道,一旦他走出這一步,必將萬劫不復?
  算了,還是讓小MM陪他玩吧,我沒耐心等他長大。
  多少事,欲說還休,欲說還休;酸甜苦辣,五味俱全,好個黃金周!
  黑夜會撕去所有的偽裝。由於實在是太難過了,白天還一直嘴硬的我,晚上忍不住還是反鎖上房門蒙著被子嚎陶大哭,任老公在外面怎麼捅門也不理。
  過了一會兒,老公走開了,隱隱約約聽到開窗戶的聲音,等我明白過來怎麼回事時,他居然,從-隔-壁-房-間-窗-戶-翻-過-來-了!我嚇得都忘了哭,只是拚命大叫:「你幹什麼?會摔死的!!」
  突然之間,許多往事在眼前排列成行:
  一起游泰山時,到了危險的地方他總是護著我,生怕我有什麼意外;
  我懷兒子五個月時得了闌尾炎,手術前他一直叮囑醫生:「你們一定要全力以赴保大人,必要時拿掉孩子也行。」
  大學時翻學校的圍牆出去玩,他蹲在牆頭拉我,不想我腳下一滑,差點把他帶了下來,幸虧他拚死命拉住了。事後他告訴我,如果拉不住我的話,他會拚命向後反倒,寧願讓我掉在他身上也不能被我帶下去壓在我身上――就在那一刻,我淚流滿面,下定了跟這個男人一生一世的決心。
  12年後,當他從窗戶爬過來(好像是錢鍾書說的,情人總是從窗戶爬進來的),站在我的床前,我再一次淚流滿面,心中早已一片雪亮:不是冤家不聚頭,今生今世,我還是會跟定了這個男人。我們之間12年的感情,決不是哪一個小姑娘可以輕易破壞得了的。
  對付男人三件寶,一哭二鬧三上吊。姐妹們千百年來總結出來的,實是百試不爽的萬應金丹。
  老公說,他真沒想到我會這麼傷心,他看我一直嘴硬說不管他,還以為我真不在乎他了。他其實根本沒和人家說家史,也從沒動過離婚的心思。是我一直表現得太硬氣,讓他很受傷,所以他才信口胡說的。
  當你已為人妻,儘管你實質上要「以樹的形象」,和他站在一起,但請你,一定要表現得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他的高枝炫耀自己。
  32歲了,才明白這個道理,是不是太笨?
  不過,好在前路還長,我還有足夠的時間,去活、去愛、去體驗。
  張愛玲說,要低到塵埃里去,再從塵埃里開出花來。從今以後,我一定會努力以夫為綱,把他當作我的天、我的上帝,一心一意在他面前做一個千依百順、千嬌百媚的小女人,讓他永遠是這世上最幸福、最快樂、最牛B的男人。
  
  本以為一切就此落幕了。此後幾天,除了依然要我想心思勾他上床外,我和老公基本上恢復了剛結婚那陣的樣子,有說有笑、親親熱熱的,有時晚上還會聊到很晚。他告訴了我QQ號,我們開始了頗有興味的網上聊天,他還給我在銀行辦了他信用卡的副卡……
  
  誰知就在前幾天,在我完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情況下,一場狂風暴雨鋪天蓋地向我襲來,差一點就將我們的小家整個掀翻!!


沙發
 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5-10-14 13:04 | 只看該作者
 那天他說要出差,我第一次象戀愛時那樣,依依不捨地送他到了家門口(婚後真的有很長一段時間,太忽略他了,慚愧!)。他好象有些不太習慣,什麼也沒說,提了包就走了。
  晚上無事,把他當年寫給我的近百封情書都翻出來看,哭了個一塌糊塗:去他媽的「只有感激沒有愛」!如果當年一筆一劃寫下這些火熱字句的少年心底只有感激,那這世上就根本沒有愛情這回事了!
  心裡一激動,忍不住拿起筆來寫日記,把我對他的感情、我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我以後準備怎麼做,都一鼓作氣,寫了個痛快。
  第二天上午接到他的電話,說晚上就回來,當時心裡的高興與盼望,就好象又重新回到了20歲。
  不想他下午來電話說趕不回來,要次日早上才能回。失望之下,我只好又寫了一晚上的日記。

 次日早上上班前,我把日記放在他枕頭下,併發簡訊讓他回來時看。
  一天上班都神不守舍的,好容易熬到下班,連忙飛也似地往家趕。
  回家一看,他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問他日記看了沒有,他說看了一點就想睡覺,沒看完。
  心當時就沉了下去。
  好容易等他睡醒,看著他全部讀完。他沒有任何欣喜與感動的表示,只是長嘆一聲,說他心裡真是百感交集,什麼滋味都有。
  考慮到他第二天又要出差,我沒和他多說什麼。只是看著他沉睡的臉,我卻怎麼也睡不著……

  他走的那天,剛好是周六。看著多少有些零亂的家,心裡又慚愧起來,於是洗洗涮涮,忙活了一上午,連五歲的兒子也懂事地跪在地上和我一起擦地板。
    下午,我正在熱火朝天地洗浴缸,就接到了那個要命的電話。
    是學生打來的,先問我老公在不在,我說出差了(當時心裡就覺得不對勁)――然後就告訴我,說看到他昨天早上和一個女孩一起從賓館出來,還說前天晚上也看到過他們倆……
  我當時就懵了!

 接下來經過一番緊急查證,弄明白他這一次確實是出差了,但他上次出差早回來了一天,卻沒有告訴我。
  下午的時間不知是怎麼熬過去的,只知道自己瘋了似地洗、拖、擦、掃,眼淚則不斷線地往下掉……兒子一直懂事地陪在我身邊,不吵也不鬧。
  晚上,他打電話回來報平安。我對著聽筒,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只是拚命哭。

 當晚給他打了整整兩個小時的電話,我哭他也哭……
  一夜無眠,又哭又寫,兒子竟然也一次沒起來尿尿。
  接下來的幾天,打掃、收拾、採購、布置――我把家收拾得整潔典雅、煥然一新,自己覺得任何人看了,都不可能捨得離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有一天精神恍惚,在ATM機上取錢時忘了抽卡,結果被人盜取了2000塊錢。

 在他回來的前夜,他來簡訊說真的放棄了,然後就把給她的簡訊錯發到了我的手機上!
  我保存了那條簡訊,明白僅此一條證據,我就足以讓他身敗名裂、人財兩空――我完全可以輕輕鬆鬆地要到兒子的撫養權,然後再將他乾乾淨淨地掃地出門……

 **由於飛機晚起飛了一小時,他回來晚了一個半鐘頭。就在這一個半鐘頭里,兒子一遍遍打他的手機,然後一遍遍告訴我:「您撥的用戶已關機,請稍後再撥……媽媽,爸爸怎麼還不回來呀?」
  突然之間,心就揪了起來,連忙打電話到機場,弄清楚了是怎麼回事。
  飯早就做好了,不想吃,等他回來,兒子也陪著挨餓。

 **彷彿過了一千年那樣漫長,終於迎他進了家門。
  讓他趕快吃飯,他看了滿桌的飯菜一眼,說他已經在飛機上吃過了,不想吃,就跑到房間里換燈泡――我前天打電話問過他燈泡在哪,他說等他回來再換。
  我們吃得快差不多時,他才過來,說再添一點。
  後來我才知道,就在這段時間裡,他偷偷把我手機里的那條簡訊刪了。

 **接下來的時間,過得格外的凝重、壓抑,空氣中透著一股說不出的緊張。
  他吃了飯、洗了澡,就去完成我交待的任務:看我這幾天的日記和兩封他當年的情書。我則侍候兒子洗澡、換衣,給他講故事、讀古詩,接著又洗澡、洗衣服……
  好容易一切忙完,看他正坐在床上發獃。我輕手輕腳地走過去,盤腿坐在他面前。看著他疲憊不堪的臉,我只叫了一聲:「老公!」,就禁不住淚如雨下!
  他嘆了一口氣,輕輕攬住了我的肩頭。我再也忍耐不住,撲到他懷裡放聲大哭……
  也不知哭了多久,只覺得天昏地暗,整個世界彷彿都死了!
  只感到他的淚,一滴一滴,落在我肩膀……

  **突然聽到他說:「我知道你眼睛里一向容不得沙子,出了這種事,你就算能夠原諒我,心裡也總會有一個疙瘩的……你也到外面找一個人去吧,這樣你心理就平衡了。」
  我氣得扇了他兩耳光,沖他拚命大吼:「不!決不!」
  把第一次交給自己的丈夫,永遠忠實於自己的老公――儘管老土,儘管落伍,可這就是我一向做人的原則。我只想在舉世的滔滔中,做一個最傳統的女人。
  上網、淘碟、舍賓、血拚、讀黃書、看A片、做美容、喝咖啡、自助旅遊、極限運動……在這個光怪陸離、千變萬化的世界上,我追趕著時尚的腳步,卻甘願在內心深處,守住一份最古老的堅持。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衰絕。山無棱,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幸福就是一輩子心甘情願,只和一個人做愛。
  
 **讀多了古典詩詞,看多了武俠小說的我,骨子裡浸透了一份不合時宜的浪漫與堅持。我要的真的很少,很可憐――我只求在這個最現代的社會,做一個最傳統的人。
  可我風雨同舟12年的老公,我希望交託一生的良人,卻出了這樣的事,卻在事後,對我說這樣的話!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難道他真的失去了曾經的堅貞與執著,而向住過一種「彩旗與綠帽齊飛,二奶共情夫一色」的生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
 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5-10-14 13:11 | 只看該作者
 **初夜那晚的情景,突然「唰」地一下,又閃回到眼前:
  月光照了滿床,他抱著淚流滿面、痛哭不止的我,一遍遍對我說他會對我負責的,他一定會娶我,他一定會給我一個幸福的家,他一定會從一而終的……
  他說得那樣誠懇、那樣真摯,就差沒說他「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了。我本來還準備隨俗咕噥一句:「從此以後,我就是你的人了」,硬是被他這些話,給嚇了回去。
  當時心裡真的愣了一下,覺得有些好笑:怎麼會是他說這些話呢?好象搞反了吧?
  但隨之而起的,便是無邊無際的感動與地老天荒的盼望!

 **在我們分隔兩地、肉體和精神都備受煎熬的那兩年裡,他斷然拒絕了女同事主動的投懷送抱,氣得那個女人後來逢人就說他調戲她。
  在他做銷售的那幾年裡,雖然一直在河邊走,卻真的從來沒有濕過鞋。在別人出門HAPPY時,他寧願一個人在賓館里睡大覺,也從來沒理會過那些如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騷擾電話――這些,都是他的同事,親口告訴我的。他們都因此,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

  **因為他曾經的這份堅貞與忠誠,結婚時,我暗暗在心底立下了鄭重的誓言:不管婚後鬧得多僵,不管他怎樣對我,只要一紙婚約還在,我一定永不負他!
  哪怕是到了今天,這誓言依然在我心中,熠熠生輝。
  我也堅信,他決不是那種喜歡尋花問柳自命風流的人。他內心深處一直渴望的,是一個溫暖幸福的家。他所嚮往的,決不是這種「段正淳」式的幸福。

 **大二時那次風雨交加的郊遊,讓我終於掉入了他的網羅,並從此,再也掙扎不出……
  草長鶯飛的三月,年輕的我們在單車上飛揚青春與夢想。一場不期而至的大雨,卻從此點亮了我的似水年華。
  天生就笨,不會騎車打傘,又不願拖累大家,只能任雨水從頭澆落。
  「算了,下來推著走吧。」他突然提議。
  「不用了,反正已經淋濕了,一鼓勁衝過去再說。」見大家都下了車,我連忙說。
  「算了,下來吧,反正也不急。」他的聲音非常溫和,並微笑著遞過來一把傘。
  心中「嘩」地一激動,淚水差一點就奪眶而出,連忙下了車。
  走了沒多遠,偏偏又碰上大上坡,我努力地一手推車一手打傘,跌跌撞撞,東倒西歪。
  「把車給我!」他突然走了過來,聲音依然溫和如初,卻又讓人無法抗拒。
  不由地就放了手。
  「哦,不,還是我自己來吧,這樣你不就沒法打傘了嗎?」愣了一下,我才回過神來,連忙追上去。
  「沒事,反正也淋濕了,你自己打著傘走吧……嗨,怪不得你這麼吃力,你的車果然不好使,龍頭這麼重。」他只是笑笑,又推著車往前走了。
  突然間整個世界就安靜了下來,漫天風雨里他一手一車大步前行的身影竟高大有如天神。茫然地舉著傘走在他身後,淚水順著雨水一起流,只覺得他的身影一點一點地滑入心中浸入血液,永遠永遠,永遠永遠,都不能忘記……

 **那樣簡單直白又那麼稀里糊塗,十九歲的我就這樣掉入了一個深不見底的七色網羅:
  越來越渴望見到他,越來越渴望聽到他的聲音。他的身影會屏住我所有的呼吸,他的聲音會讓我的心毫無道理地狂跳。當他走近,渾身的血液便開始奔騰,腦子裡嗡成一片,過去未來在眼前停止。
  關注著他的每一個消息猜測著他的每一個眼神思索著他的每一句話語。他不經意的動作會在心底掀起狂瀾,他無意中的出現會在眼前燃成楓林。一遍又一遍,翻看他的賀卡,妄圖找出多餘的字句;一次又一次,因他熱情的援手,徹夜難眠;一回又一回,為他真摯的話語,涌滿地老天荒的衝動!
  總在盼望總在等待總在渴望又總在猶疑!不敢肯定不敢相信,想得到偏又怕失去,想忘記偏又要記起,掙扎半年,我跨不出那一步。總在嚮往又總在逃避,沉甸甸的情感讓我負擔不起。我實在是怕,怕那冷峻面孔后冰涼的回答,怕我辛苦等來的,是一朵無果的花……

 **在西風凋碧樹的昨日,走上一條寂寞的不歸路。向通往他的甬道跋涉,現實的犁鏵卻耕出一道又一道累累的風痕。哦,上帝,告訴我,為什麼這一步,我就是邁不出去?為什麼在通向幸福的驛路上,總充滿了那樣多的痛苦、猶疑、苦悶與彷徨?
  我是一個弱者嗎?
  為什麼不能勇敢地去愛?
  有考試,有學業,有顧慮,可是,就這樣讓一段情感虛擲在風中嗎?

 **可嘆春恨秋悲皆自惹,卻知花容月貌為誰妍?
  一路走著,走在「斷送一生憔悴,只消幾個黃昏」的秋日黃昏,看綠樹紅牆,看紅男綠女,看草葉紛飛,看風和日麗……
  想許多年前那個流浪的歌者,想他或許是一位漂泊的少年,想她或許是一位溫婉的女子。想她當年寫下那十六個字時的纏綿悱惻、困惑迷惘,想那字字句句中穿透千年的愛與憂傷――
  日暮風吹,葉落依枝,丹心寸意,愁君未知!
  
  **想她用顫抖的手寫下時的心情,想她用美麗的唇唱出時的心情。多少代啊多少年,多少人曾唱過這同樣的歌。
  時光悠悠,在兩千多年後,二十歲的我走入的是同樣的心情,二十歲的我面對的是同樣的謎題。
  給我勇氣,為我祝福吧,美麗的歌者,我相信一代代人曾共同歡喜和憂傷過的,依然是同一個字。
  有些事註定要做,有些話註定要說,年輕不需顧慮太多。
  無論如何,我已試過。
  今生無憾。

 **在夜色中緊握他的手,每一次懂得了地老天荒,海枯石爛……
  把所有的愛情詩都一一重新來讀,把所有的愛情故事都一一重新體會,把所有的愛情歌曲都在一個午後靜靜地聽――終於相信所有美麗的故事都是真的,所有美麗的情感都是存在的。感謝他讓我領略到了生命中如此驚心動魄的風景,感謝他讓我擁有了如此燦爛豐富的成長!
  在生之角落裡,我所能把握的,也許只是一些最初的堅持與最細小的恆久。置身喧囂的人流,品味無邊的風季,我為自己的平凡一唱三嘆,也為與他的相逢擊節而歌!

 **12年後重讀他當年寫下的文字,依然能感到那字字句句中蘊含的深情與摯愛――
  不管未來會怎樣,曾經對你的愛永遠都是最真而不帶絲毫功利色彩的,這便是我永恆的初戀,這也是我一生中最真的一次付出!
  如果你已真的不再愛我,我不會強作你生活的羈絆!我會以我最虔請誠的心來祝福你,希望你早日擁有成功的事業和醉心的愛情。我感到一絲心安的是,我保持了你最後的清白與無瑕。
  我不會再去打擾你,儘管我對你此心如初,但我會時時地關注你!希望你多多珍重,好好努力,事事平安,我會永遠祝福你,作為同學,作為朋友,作為你曾經的戀人。
  你可以廢掉以前所有的信和照片,但希望你能保留這封信,讓你未來的同行者知道,我曾怎樣愛過你,也希望他能一生理解你,支持你,鼓勵你,幫助你,珍惜你,如你曾對我的最初,也希望他能理解你的初戀,相信你的清白!
  不管你曾帶給我怎樣的幸福和痛苦,我都會好好珍藏、慢慢回憶,但我永遠都不會怪你!
  如果你仍愛我,我會用一生來為你守候!如果你已真的不再愛我,我會平靜地埋葬我的愛,用我所掙的錢去完成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以上,是他在我當年提出分手后,給我寫的信。
  我和他,真的在性格方面是不太合適的――瀟灑大氣、呼嘯來去而又在居家過日子方面稀里糊塗的我,需要的是一個能夠始終包容我、呵護我、欣賞我,給我時間成長和成熟的伴侶;而他需要的,是一個勤快能幹、踏踏實實,能無微不至地照顧他、體貼他的人。
  事實上,我們戀愛時也經常鬧彆扭的,不過,因為那時激情還在,所以矛盾不會激化罷了。
  畢業后,他和我雖同處一城,卻相隔很遠,坐車要兩個多小時。離開他的日子,我想了很多,也想得很清楚,所以,我非常冷靜地向他提出了分手。
  
 **沒想到,他瘋了一樣,一天一封地給我寫信。
  我一向是堅決果斷的,雖然心裡仍有不舍,仍然牽掛,可我還是在信中冷酷對他說:我們不合適,別再給我來信了,把我忘了吧!
  以後接連十幾天,再沒收到過他的信。
  我以為一切就此結束了。
  沒有想到的是,有一天,我回到宿舍時,發現他已經偷偷來過了――他拿走了他的全部東西,並在我的枕頭底下,整整齊齊,放了十五封信!

  **我一封一封,讀了一個晚上,也哭了一個晚上。
  當夜,我就提起筆,對他說――讓我們重新開始吧,我怎麼可能放得下你呢?
  兩天後,我收到了他的第十六封信(就是上面引用的那封),是他在離開我宿舍的當天晚上寫的,他當時,還沒收到我的和解信。
  在信的末尾,他的落款是全名;在隨後附的一段話里,他對我的稱呼是:吾友。
  而在堅決表態不離,在對我說過真的放棄了之後,他錯發給我的那條簡訊,對那個小姑娘,還是那麼親親熱熱、粘粘乎乎的。
  僅憑這一點,我就知道,他當年對我,比現在對她,感情深厚、真摯、誠懇、執著多了。

 **接下來的事,實在太象是小說和傳奇,知道寫出來,恐怕沒人會相信――可它的確,曾經真真實實地,發生在了我和他身上!
  在第十六封信里,他最後交待,他要離開單位去打工,並千叮萬囑,要我別再給他寫信,怕收不到。
  接下來真的就有將近一個月,再沒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那時連CALL機,都是有錢人的標誌,更別提電話和手機了。我們之間,除了信件,沒有別的聯繫方式。
  和解信發出去才三天,我脆弱的決心就又動搖了。我左思右想,還是又給他寫了一封信,希望他給我時間再好好想想,希望我和他,暫時不要再見面。
  可這封信卻因為無處郵寄,一直躺在我的抽屜里!

 **一個月以後,在我生日的前兩天――那是我終生難忘的一天,我正蹲在宿舍的地板上收拾東西,突然就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
  我當時整個懵了,象個木頭人一樣,獃獃地看著他開了門,獃獃地看著他,一如從前,微笑著走過來……
  全身的血液,都在奔騰,整個世界,彷彿都在轟然作響!
  他說,他今天終於決定,從單位辭職了。
  我嚇了一跳,說:「你不是早就離開單位了嗎?」
  他也愣了,說:「你沒收到我的信嗎?就在收到你說重新開始那封信不久,我想來想去,還是先不辭職的好,就又給你寫了一封信。你真沒收到嗎?」
  老天,這是怎麼回事?我更糊塗了!
  
 **我還在發獃,他突然走過來,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我甩開他,背轉身,很冷淡地說:「我想好了,我們還是分手吧。」
  話還沒說完,我就禁不住淚流滿面,怎麼忍也忍不住。
  他無限愛憐地將我擁在懷中,笑著說:「好,不過分手前我還要再抱抱你。」
  我在他的懷抱中渾身發抖,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知道他的唇,又吻上了我的,只知道我再也不可能,離開他了……
  又過了一個月後,我才收到了他說的那封要命的信(那應是兩個月前就發出來了的,而一向,我都是能夠很準時地,在兩三天後,就收到他的來信的)。如果早收到了它,我那封要求暫時不要再見面的信,很可能就發出去了。
  我們之間,也許就真的完了!
  直到今天,我都沒有弄清楚,那封信為什麼會遲到了整整兩個月。多年以後,更讓我驚訝莫名的是,那封信,竟然寄自兒子的生日!!
  
 **不可不信緣。
  不能不相信,這世上,真有命運這回事。
  命中注定,他是我今世的夫君;緣定三生,我是他今生的髮妻!
  不是冤家不聚頭,也許,上蒼真的是有意安排,讓我遇到他,讓我嫁給他,讓我歡笑讓我哭泣,讓我幸福讓我痛苦,讓我在歷經百轉千回之後,讓我在歷盡滄海桑田之後,成長為一個真正的女人。

 **十三歲,無憂無慮的年齡,我卻在日記里,寫下了這樣的話:「別人都說父母欠了子女的債,我卻覺得,是子女欠了父母的。難道因為你們給了我生命,就可以將我隨意處置,想送走就送走?想接回就接回?我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一樣東西啊!」
  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七歲之前的經歷,竟在不知不覺中,影響著我的整個人生!
  剛剛斷奶,就被送回鄉下爺爺奶奶家,我用一個月夜夜不停的啼哭,來表達無奈的抗議;七歲那年,已在老家上到了小學二年級,並成為奶奶身後忠實的小尾巴時,又被突然接回母親身邊。
  第一天見面,母親就不由分說,剪去了我辛苦留到腰間的長發,因為她在上面發現了虱子;第一天上學,我的鄉音成為全班的笑柄,氣得我號陶大哭;第一天放學,母親沒來接我(那時父親在外地,母親一個人帶我和弟弟,基本上沒多少時間照管我),結果我差一點就走丟了……一天天盼著放假,好容易回老家見到久別的奶奶,卻悲哀地發現和老人再也無法順暢交流――僅僅半年時間,我就已經基本忘記了家鄉的方言!

 **十六歲那年,我在日記本上,工工整整寫下了石評梅的辭句:「我願象那遠山的瀑布,誰都看得見我,誰也抓不住我!」
  越是在乎,便越要逃離。無法結束,卻又害怕開始。生命中最初的心動,就這樣,被我執意地錯過。
  多年以後才明白,童年兩次與親人的驟然分離,使我一直害怕親密的關係,害怕那聯結之後殘酷的斷裂――當男孩子如同夏天的飛鳥冬天的雪花,在我心底燦爛成永遠的風景時,我的選擇卻是一逃再逃、一躲再躲。
  高傲和堅強只是偽裝,瀟灑與大氣緣於無奈――只是為了拒絕開始,只是為了不受傷害,面對整個異性世界,我拒不投降,永不認輸。
  征服與被征服,原是男人和女人之間永遠的戰爭。
  
 **二十歲的我是那樣可笑,在好容易打破內心的堅冰,勇敢地走出一個表白后,不過兩天,就後悔了。
  於是,我跑過去跟他說:我們還是只做朋友吧,我暫時還不想談感情的事。
  他覺得很奇怪,但也尊重了我的決定,沒再多說什麼。
  就在這個時候,另一個男孩闖入了我的生活。
  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BOY,隨和,真誠,勤奮,陽光。我們在一起兩個月,雖然連手都沒拉過,卻非常輕鬆、開心。
  我明白,這是一個可以嫁的人,門當戶對,個性也相投。
  就在我準備放棄浪漫愛情,追隨一份平和與安寧的時候,老公第一次做出了讓我吃驚、類似瘋子的舉動。

 **他不知從哪裡知道了我的行動規律,開始在我常去的教學樓,一間一間教室找我,連著幾天,從五樓到一樓――嚇得我一個星期沒敢去上自習!
  終於還是被他找到,終於還是被他抓住,終於還是不由自主,答應了他的相約。
  面對戀愛,面對婚姻,童年的傷痛,總是讓我下意識地,一逃再逃。
  這麼多年過去,才明白,因為感激而愛的,不是他,是我。
  
 **
  轉眼三個月過去,世事如雲,滄桑變幻……
  用20年時光,成長;用12年時光,放棄;用35天時間,尋找;用10天時間,淪陷;用54天時間,等待――嫁他,在相識99天時。
  經歷過婚姻的種種無奈,經歷過背叛的痛苦折磨,聽過太多婚變的悲慘,看過太多情觴的血淚,再度走入圍城,卻真的沒有擔憂,沒有惶恐,沒有猶豫,沒有畏懼!
  只因為今天的我,終於在看遍花開花落、歷盡百轉千回之後,皤然醒悟:唯有志趣的相投與心靈的相知,才能締結一段堅實的美好與永恆。年輕時太容易被迷惑,經歷的不同、個性的差異,甚至環境的懸殊,都可能會誘使我們動心;年輕的心又太狂野,總想著出發,想著逃離,想著探索一個又一個未知――然而婚姻需要的,卻不是獵奇與探秘,不是較量與征服,而是了解、尊重、欣賞、珍愛,是惺惺相惜、心心相印。
  書店裡,當我們的手共同伸向,同一本書;夜色中,當我們為同一段文字,淚下沾襟;QQ上,當我們幾乎同時,打出相近的字句;閑談中,當我們總是不謀而合,說出相同的感受……我知道,我很清楚地知道啊,我終於找到了我一直想往的幸福!
  12年的探索與較量,抵不過99天的相知與相惜――人間情份,就是這樣地奇妙和不可思議。時間縱然可以沉澱習慣的厚度,卻無法凝結愛情的晶瑩。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只要愛還存在,婚姻就永遠不會出軌。
  當然,這愛,指的是那種一生只可能出現一次的,真正的愛情: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相惜相知、不離不棄!
  
  如果婚姻需要用刻意地經營和種種的謀略來看管和維護,那它也就離死亡不遠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 12:4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