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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加拿大:家庭暴力受害者該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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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可兒 發表於 2005-9-25 14: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段時間以來,本拿比市(Burnaby)的家庭暴力案件發生的相當頻繁,這一度引起警方對此案件的高度重視。

    在剛剛過去的5天時間裡,該市皇家騎警相繼處理了5起類似案件,共拘捕5名實施暴力的男子和1名女子。而受害者基本上都是施暴者的女友或者妻子。


    據皇家騎警的發言人稱,2004年本市警方共處理719件家庭暴力案件,這其中有225件涉及人身攻擊。
    對此,警方呼籲市民如果不幸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要立即致電皇家騎警受害者服務小組(Victim Services Unit)。

    但溫哥華受強暴婦女庇護中心(Vancouver Rape Relief & Women's Shelter)的發言人傑伊表示,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最好不要求助於受害者服務小組,而應該直接撥打911報警電話,直接尋求警方的幫助。

    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傑伊對受害者服務小組的保護功能懷有疑問,她說:「服務小組的警員不能逮捕施暴者,以及對其罪行進行指控,所以受害人不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保護。」

    因此,傑伊認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最好的自救方式,就是第一時間撥打911求助於警方。
2009,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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