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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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如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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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可親無極天淵(廿十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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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Ivy 發表於 2005-9-6 04: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很早就常聽人說,網路如江湖。有一位熟識的網友一直對我說很不喜歡這說法,全
是人云亦云風牛馬不相及,正如「嘻嘻、呵呵、哈哈,頂了,暈了,坐沙發」等一
類網路用語一樣,很多人跟著說只為顯示自己與時俱進。在網上玩的時間長了,目
睹了不少論壇上的怪現象,重新仔細想了一想,覺得把網路比作江湖實在是再恰當
沒有了。

江湖是個什麼東西

所謂江湖,是中國文化與武俠小說結合產生的一種怪胎(請注意怪胎在這裡是大大的
褒義-在本司令的價值體系裡一直以怪為美,視異常為珍稀)。

江湖代表的一種理想與嚮往:是一個萍聚萍散,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快意恩仇、行
俠仗義的社會

江湖形似虛幻實則真實,它是一種化外的社會和我們生活的社會平行共存,有著一
套與寫在書本上法律制度完全不同的價值體系。這種體系比較原始也比較根本,可
以簡單地歸納成「崇尚強者,崇尚光明磊落,崇尚俠義與道義;鄙視虛偽、1偷偷摸
摸、和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下三濫行為」。

就拿到別的網站拉人這件事作例子吧,從商業角度完全無可厚非,建立了網站當然
希望來的人多,沒人來怎麼辦只好到別處去拉。既然要拉人那當然要想方設法不遺
餘力,可以明著可以暗著,還可以明著攻擊你兩句然後在暗著說這地方氣氛真差到
我們那裡去吧,招數多多。。的確既不違法也沒有那兒寫著規定說你不許這麼做。
在商業世俗社會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玩這一手最油的就是BILL GATES,記得早先Microsoft
的Access 和 Borland的Fox Pro搶攤爭市場,Microsoft乾脆把 Fox Pro的頭號軟體
寫手重金聘過去白放那兒養著,結果 Fox Pro不能定期出台發行被Access搶先拔了
頭籌,最後節節敗退。雖然在軟體江湖裡Microsoft的名聲很臭,可只要你能成功賺
錢,大家照樣RESPECT你。

可「拉人」在網路江湖的價值體系裡則被看得比較低:尊敬是絕對談不上,因為就
算拉過去幾個人,和賺大錢成功那還是差著十萬八千里。而且拉人犯了江湖上的幾
個大忌:首先就顯著弱,顯著不夠仗義。按說網站辦的成功自然會有人來,與其花
很多時間東拉西拉,不如把心思放在如何改進網站上。況且拉人成效未必很高,反
而透出著急和不瀟灑來。其次是不道義,您老這麼干時間長了名聲自然遠揚,以至
於大家一看到某某網站的人第一反映就是:又來挖牆角或搗亂來了。在網路上混不
圖銀子不圖地,會寫兩筆的寫手圖的是個虛名,大傢伙們圖的是開心,您自個虛名
都不要了還弄的大家也不開心,那您還混個什麼呢?

網路之江湖性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網路江湖之「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性

與武俠中的門戶之見相似,網路江湖中絕對真實地體現不同的派系的形成,不同價
值觀與政治理念之間的認同與爭鬥的全過程。

網上的癮君子們之所以網癮深深大多是因為有這樣或那樣的精神需求,上網玩主要
原因之一就是尋找同類以解除精神上的孤獨感。網上幫派的形成是一個臭味相投惺
惺相惜的過程,一個罈子上幾派的分裂火併表面上是因為某一件事或某一句話,其
根本還是價值觀與利益之間的平衡或不平衡造成的。

網路江湖應該是最不需要虛偽的,應該是個能夠率性純真地表現你的真實顏色的地
方,合則留不合則去TNND,有仇報仇有恩報恩。我們在生活中活的就夠假模假式夠
遷就夠容忍的了,在網上還裝什麼假,裝什麼孫子呢?這種網路性格的真實性使得
網上不同的門派之間徑緯分明,水火不相容,動輒則刀槍相見你死我活,比如左派
和右派,挺毛的和罵毛的,民族主義的,崇尚中國文化的,風流浪漫和保守不苟言
笑的等等。。。

正因為這種「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性,幾乎所有的罈子都會經歷過一個興旺、混亂、
分裂、重組的過程

2) 網路江湖之不平等性

在江湖上混是要靠真本事的,對別人指手劃腳容易,真要讓別人服你還得露幾手真
功夫給大家看看。網路江湖是一個崇拜強者的社會,這就決定網友與網友之間的不
平等性。

關於如何辦好論壇有個不少說法與爭論,其中一種比較似是而非的說法是制定完善
的規章制度實行網路民主,我剛開始玩罈子時也有過類似的想法,但後來發現這實
際是一種天真的良好願望。

首先你不可能對待所有網友一律平等,對既高產高質又忠貞不二寫手肯定應該寵愛
有加無比優待,對喜歡說怪話搗亂,影響罈子氣氛又打擊寫手或忠貞壇友積極性的
ID,當然應該堅決打擊。如果一味地追求表面上的所謂的平等,勢必造成親者痛仇
者快,眾叛親離的局面。請注意在這裡公正和平等是兩個概念。作為斑竹一定要有
摒棄個人喜惡的公正,要重文章輕ID,對新寫手和老寫手應該盡量一視同仁,對自
己喜歡與不喜歡的題材也要同等對待。

至於在論壇上講民主就更是不切實際了。論壇基本上是靠斑竹「人治」,有點象封
建社會,獨裁偏激、行為不合大多數網友利益的斑竹最終都會被推翻。所謂的民主
也不過是多幾個人的「人治」,討論來討論去既浪費時間,比獨裁的「人治」也好
不了多少,反而鉤心鬥角,玩弄權術。還不如一個「好」斑竹的專制對論壇的發展
有利。應該相信網路江湖的大浪淘沙過程最終總能淘出些「獨裁的好斑竹」

3) 網路江湖上另有一套規範,適者才能生存

通俗地講 你想隨便任意地批評甚至謾罵別人是可以的,但肯定也會有人回過頭來罵
你。想讓別人跟你貼捧你,就得先下功夫和大家親善。除非你是個天大的牛人或根
本不在乎。你要張揚要自我感覺良好則必有人看你不順眼。假裝謙虛低調一般比較
受歡迎,可你整天裝孫子肯定會有點鬱悶

我在網上混也經歷了一個不斷調整自己人格與言行的過程,一般來說想要在網上玩
的開心玩的快樂有些事還是非作不可,有些規矩也是不得不遵守。

網友請牢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你和我和他/她及所有的網民的觀念言行構成了一個新的文化形態-我姑且稱之為
「網路江湖」,而這個巨大無形的網路江湖又左右著我們的喜怒哀樂與愛恨情仇。。。。


祝這江湖中的大俠們玩的如魚得水、盡興開心!
※人生有三件美事,讀書、交友、穿行於山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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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不解風情 發表於 2005-9-6 09:52 | 只看該作者
網路就是小社會

真希望那種快意恩仇

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的俠客風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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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影兒 發表於 2005-9-6 12:37 | 只看該作者
有趣,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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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5-9-6 18:46 | 只看該作者
可惜版主就不能當大俠啦, 誰都殺不了, 還要罩著所有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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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 發表於 2005-9-6 21:15 | 只看該作者
...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眼花耳熱后,意氣素霓生...

豪情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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