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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了,誰向誰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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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可親無極天淵(廿十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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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Ivy 發表於 2005-8-17 18: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同居了,誰向誰求婚?

  
劉嘉玲幽幽地看著梁朝偉,希望他求婚,梁朝偉憂鬱而又迷茫看著窗外,17年就這樣看著。

有兩個場景可能是我們經常看到的。

場景一:同居數年的戀人,女孩滿懷期待地問男孩:「我們結婚吧?」,男孩繼續看著電腦:「幹嗎非要那張紙和一個形式嗎,這樣不是挺好嗎?」。女孩欲語又止。

場景二:同居數年的戀人,男孩神色凝重地的對女孩說:「我們結婚吧?」,女孩喜出望外的問:「你是認真的?」,男孩莊重地點點頭。女孩流淚了,一下子抱住了男孩。

關於婚戀思想解放的速度在中國是驚人的,50和60年代,男女戀愛時,大多拉個小指尖。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日本《追捕》接吻鏡頭出現后,有些人就開始學上了。但那時大學談戀愛的還是少數人。90年代和進入21世紀后的情況就發生了根本變化,幾乎與發達國家接軌了,據不可靠消息說,小學就開始遞紙條了。

目前國內年輕人婚前同居達到30%以上,局部地區更高。據我的觀察,在美的中國人婚前同居在80%以上(美國戀人同居幾乎達到100%)。

隨著同居率的上升,結婚率下降,離婚率大大上升。據報道說美國的離婚率50%左右。中國上海和北京的離婚率也達到15%以上。離婚率是一個複雜的課題,這裡略下不提。

我一直沒怎麼在意同居這個問題,直到有一天戀愛中的堂妹問我:試婚有必要嗎?當時我回答:說不好。思考一夜后給她舉了以下兩個例子。

在中國時我曾經組織一個300人學術會議,一般常規是,參加人員報到,交費,發資料及住房鑰匙一條龍服務,同時完成。看到排隊太長,頭兒大腦一發熱,允許大家先報到,發資料及住房鑰匙 而不用當時交費,會議期間有空時再到會議中心交費。但等了兩天,自動交費才76%,剩下的我們只好挨戶催收,至會議結束總共才收到91%的會費,頭兒後悔不已,虧大了。

女孩子喜歡買新衣服,逛街看到一件時髦又漂亮的衣服,有買下的想法的會很多,這時有80%願意買(假定)。如果商家允許試穿1年,再決定買不買,一年後還想買的比率大概不會超過20%。所以商家是不會這麼做的,因為他們肯定賠本。

現在女孩與男孩先同居再等待男孩求婚與此有些類似。因為按男孩對結婚的態度大致可以分三種:1,一輩子只同居不結婚;2,先閱色,玩上幾年或幾十年再說;3,找到合適就結婚。女孩分類也是如此,只是各類比例不同。至於第三類中包括結婚後再閱色的就不提了。

仔細分析男性這三類人,中國第一種較少,大概不超過2%,同性戀也屬此類,美國有10-20%。第二種和第三種存在變數。中國50年代和60 年代第三種占絕大多數,一是觀念,而是社會壓力。現在觀念和社會壓力改變了,第三種自然減少了許多,第一種人數緩慢上升,第二種人數上升較快並逐步佔主流。為什麼第二種人會佔主流,這是男人的生物本性所決定的。如果中國規定可以向中東某些國家一樣可以娶4個夫人,你看有錢人娶幾個夫人?當然女孩有錢也會這樣,但比例少得多。

由於女孩的青春較短,大概18-45歲,而男人18-60 歲或更長,所以中國女孩以第三種人為主,美國男孩以第一和第二種人為主,中國男人目前還是第二和第三種人為主。

由於這三類人在男女性各自分佈的不同,男女在結婚態度上的差異是不可避免的。

從結婚的心理動機來說,雖然愛,性,伴侶三要素是男女同居和結婚的主要動機,但男女差異是明顯的(這裡不談伴侶為主要因素的老年人)。年輕女孩以愛為主,性是次要的因素,所謂有愛才有性。但男孩以性為主,無愛性就可,伴侶居再次。

同居使男人和女人在愛,性,伴侶三方面都得到滿足,由於女性考慮到青春短,對男性花心的擔心,生兒育女的時效性和合法性,她對長期同居是不滿意的,而男性沒有這些問題,所以他並不著急結婚。另一方面,離婚比同居關係的解除要容易,出於喜新厭舊的心理,男性還有些害怕結婚。

女性有結婚的迫切性,而男性沒有(女孩貌如天仙除外),這樣本文開頭女孩向男孩球婚同居男女看來是難以避免。

結論大家也看得出來,女孩如果希望男孩向她求婚,最好是不同居,不試婚。

那麼,同居有沒有必要呢?

首先同居或試婚是為了什麼,了解生理有無缺陷,了解生活習慣,性生活是否和諧。談戀愛有幾個月以上的時間,不難了解男孩的生理反應,所以生理缺陷不是主要問題。生活習慣容易了解,戀愛期間兩次宿舍突擊檢查可以搞定。最後一點試的意義不大,總不至於為此分手吧。況且如沒有小孩,同居三次和結婚三次沒有本質差別。所以試婚我認為意義不大。

只同居,不想結婚本質上是雙方缺乏信心。

實在要試,時間也不能長,想想你要試衣服多久?試婚三個月或半年,夠了吧,還沒等到的活,女孩先求婚試試,不行的話,果斷分手吧。

所以同居了一段時間的女孩,準備向男孩求婚了沒有?
※人生有三件美事,讀書、交友、穿行於山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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