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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說陳情》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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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郎 發表於 2025-8-12 15: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遊說陳情》巴郎

一家人進行了溝通,母子仨才平靜下來,坐在桌邊,慢慢地來商量應對措施。報名下鄉被批准,生米已做成熟飯,這是板上釘釘的事,不可更改了。去請求改變,不說街道領導不會允許,還會擔上一個落後扯後腿的帽子,搞得不好,會被冠上阻擾知青下鄉工作,被當成反面典型受到批鬥。所以,這不可行。但是,兄妹倆一齊下鄉,請求被安排在一處,這種合情合理的要求,應該是能夠被允許的吧?

於是,母子仨振作起來,再次到街道辦去遊說陳情,要求兄妹倆分配在一起。當時知青下鄉,主要分兩種方式。

一種是散分。即是根據接收村隊實情,將知青打散分配,每個生產小隊分上一個或兩個,由小隊在某莊院內,騰出一間空房,作為住宅,配套廚房茅廁等,稱為安家落戸。這樣,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聯繫要密切些,但由於是一個人,孤獨寂寞也是難免的。

二是定點。有些村組條件好些的,專門修建住房,能夠接納十多二十名知青,稱知青點。村組有專人,布置和帶領知青們干農活,有點象是一個小型化的農場。知青們吃住在一起,互相幫助互相照顧,相濡以沫。定點相比散分,要好上許多,有談話的人,理解關愛,會覺得下鄉的日子要好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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