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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孫兩次擊殺非利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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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14 21: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參孫兩次擊殺非利士人>
讀經【士15: 1-20】【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在士師記第十五章中記載了,參孫兩次擊殺非利士人,就是參孫為報復岳父大大擊殺非利士人;參孫又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之後神使窪處裂開湧出水來,解參孫乾渴;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時,參孫任士師二十年。本章首先說到:【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割麥子的時候」,大約是陽曆五、六月間,參孫的怒氣已經漸漸平息,他就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子。他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內室」除了父親和丈夫,沒有任何別的男人可以進去,所以參孫要求進內室去見他妻子,是應該的。而參孫的岳父以為參孫恨透他的妻子,因為她在婚宴期間泄露了謎底,所以就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陪伴非利士人。參孫萬萬沒有想到,他的妻子現在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因之前參孫的岳父已收過他的聘禮,因此提議娶他的次女,以避免報復。但參孫發現他的岳父竟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陪伴,非常憤怒,他覺得自己有足夠的理由去擊殺非利士人。

【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參孫的妻子給了別人這件事,在參孫看來並不只是他妻子家人對他個人犯下的罪惡,而是非利士人對以色列人所犯下的罪惡,所以參孫要以以色列人的士師來報復和刑罰非利士人,而不是只去報復他妻子的家人。可見參孫心裡所存的並不是他個人的私仇,乃是對轄制以色列民族的非利士人的仇恨,這也是參孫的偉大之處。「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狐狸」可能是野狗,因狐狸非群居動物,不容易抓到三百隻。但要抓到三百隻野狗,又不讓它們逃走,也不是很容易的事。除了力氣之外,還要有十分敏捷的身手和智慧。而參孫竟然活捉了三百隻野狗,這顯示了神加給他的膽量和能力。參孫將「狐狸」的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三百隻狐狸帶著點燃的火把,瘋狂逃竄。它們所到之處,傾刻間成為火海,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參孫利用三百隻狐狸來替他在非利士人的田園裡到處放火,這是很智慧的作法,否則他一個人很難走很多地方去放火。而非利士人的損失可想而知,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一下子就化為烏有。於是非利士人就要找出誰是罪魁禍首。

【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可見非利士人是一個相當強悍的民族,他們是講究暴力和殺戮的。神就要借著這件事,讓參孫來攻擊強悍的非利士人。「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連腿帶腰都砍斷了」,是表示殺人成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參孫知道非利士人必會報復,所以沒有回家,躲到猶大境內「以坦」懸崖的山洞裡。

【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因參孫在猶大人的「以坦磐的穴內」,非利士人就安營在猶大地,猶大人就來問他們,為何來攻擊他們?非利士人回答說,他們要的只是參孫。猶大人知道后,他們不但不保護參孫,還動用三千人去捆綁參孫,可見猶大人落到多麼可悲的光景,他們甘心受非利士人轄制。參孫是神所立的以色列的士師,是為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才去攻擊非利士人。可是當非利士人要來抓參孫時,以色列人竟然沒有與參孫站在一起對抗非利士人,反而要來捆綁參孫。「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參孫要求猶大人不要殺他,這樣他就不必流猶大人的血。然而對猶大人的懦弱和邪惡,參孫感到失望。但他的仇敵是非利士人,不是同胞。此事也加劇參孫對非利士的憎恨,因為正是他們使同胞變得如此卑劣。當談妥條件后,猶大人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把他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他們將參孫從以坦磐帶上去。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當非利士人看到參孫被捆綁時,他們都欣喜若狂,對著他大聲喊叫。但就在這時「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因神的靈大大感動參孫,捆綁他的繩索如火燒一樣脫落,他用路邊的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這是非利士人絕對沒有想到的。「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拉末利希」的意思就是「腮骨之丘」或者「拋出腮骨」。叫人聽到就會想起參孫這次用「一塊未乾的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因參孫的作為都是在神的主權之下,就使仇敵喜樂的歡呼聲,傾刻間轉變為痛苦的呼叫。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禰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禰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參孫與普通人無異,他在擊殺一千個非利士人後「甚覺口渴」,就是及其乾渴,可周圍又沒有任何水源。而一般人在快要渴死之際,都會立刻自己想辦法去找水喝。但參孫不是自己去找水,而是向神發出了信心的呼求,他「求告耶和華說:『禰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從這裡可以看到,參孫一點沒有自滿、自誇,以為是因自己的勇力殺死一千非利士人,而是完全謙卑的見證是神使他得勝。「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這是多麼大的神跡!只是為了給參孫解渴,神就施行了這一神跡!而這樣的神跡是參孫從未經歷的,但他因著信就能如此享用。參孫自稱是「僕人」,反映他有拯救以色列的使命感,也渴望自己被神使用。「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士師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所以拯救不在乎士師的所能、所是或屬靈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這「隱哈歌利」的意思,就是「呼喚者之泉」。神使用參孫,神也供應參孫的需要。但願我們今天都要從士師記中看到,參孫比起其他的屬靈偉人,更加的有血有肉,有情有義。在新約希伯來書中,參孫不是被列為失敗者,而是一位有信心的屬靈偉人!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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