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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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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14 05: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
讀經【士14: 1-20】【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在士師記第十四章中記載了,當神的靈感動參孫
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到亭拿去」,要在那裡娶非利士人的女子為妻。而參孫在婚宴中給三十位陪伴的人出謎語並以衣裳為賭注,陪伴之人就威逼新娘誆哄她丈夫探出了謎底。因神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去殺死三十個非利士人剝衣作賠償,之後他憤然離去。本章首先說到:【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參孫的家鄉瑣拉和「亭拿」都是梭烈谷附近的城邑,相距大約8.5公里。瑣拉在梭烈溪的上游,「亭拿」在梭烈溪的下游。梭烈谷是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邊界,參孫往來於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間,結果是看上了非利士女子,要娶她為妻。由此也可看到,當時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往來已經非常密切,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已經完全同化。而神不允許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申7:1-3),並沒有禁止他們與非利士人結婚。所以與非利士人結親並沒有違背神對以色列人設下的禁令。但參孫的父母知道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所以不願意參孫娶非利士女子。他們就對參孫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的父母用 「未受割禮的」來稱呼非利士人,含有鄙視的意思,因為他們不是與神立約的民。而參孫不但不願意受拿細耳人的條例約束,也不願意受父母的約束,所以參孫堅持要娶這位非利士女子,他的父母還是答應了這樁婚事,因為這事出於神,儘管他們不知道。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既然參孫堅持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神就借著他的選擇來對付非利士人,所以說「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這表明神要借著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開始動手拯救以色列人。因此參孫這段遭父母反對、與非利士女子的婚姻,最終被神使用去完成祂的計劃。正如神容許約瑟的哥哥把他賣到埃及,為了預備他後來拯救雅各全家(創4:15:4-5)。但神的目的是「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而不是讓百姓脫離非利士人的「轄制」,神的計劃是借著參孫的經歷和失敗來喚醒百姓,而不是用他來制服仇敵。參孫在母腹中就歸神作了拿細耳人,卻不肯分別為聖,而是被眼目的情慾所困,同樣以色列人是與神立約之民,卻不肯全然順服神,【各人行他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17:6)。參孫一生迷戀非利士女子,不肯順服父母,同樣以色列人也總是跟隨外邦偶像,不肯順服神。【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當參孫跟他父母往非利士人的城亭拿途中,來到葡萄園,他突然遇見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但就在這危險的時刻,「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表明一股巨大的力量臨到參孫身上,所以參孫「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這是神對參孫奇妙的拯救,代表參孫最後要撕裂非利士人。後來當參孫返回亭拿娶妻的時候,他發現蜂蜜在他殺死的獅子體內。他就取了些蜂蜜吃,並與父母分嘗。而他沒有告訴他們,蜂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蜜蜂一般都是在比較乾淨和堅固的地方,比如樹榦或屋檐,不會在腐爛發臭的屍體里建蜂巢的。這時死獅的屍身顯然已枯乾了,所以蜜蜂才會在屍身內築巢。這裡參孫沒有觸犯了拿細耳人不可觸摸死屍的條例(民6:6) ,因為這禁例限於觸摸人的屍體。之後參孫擊殺三十個非利士人,並「奪了他們的衣裳」,是違反了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的條例。

【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當時的婚筵為期七天,七天過了才正式完成嫁娶。這個婚筵不是在新郎家舉行,而是在新娘家中舉行。這三十個人是「眾人看見參孫」后才被請來陪參孫,很可能是他們害怕參孫的力量,想防備他。參孫可能是看出了他們的敵意,所以【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裡的人對參孫說:有什麼比蜜還甜呢?有什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參孫在婚宴上給三十位來陪伴他的非利士人出了個謎語,這個謎語的謎底就是蜜從獅子來。這正是出於參孫對神的信心,‪他知道是神借他的手撕裂獅子,才有後來的蜜從獅子來,否則蜜蜂怎麼可能在那麼強壯的獅子里造蜂巢呢?而非利士人既使有三十人的頭腦,還有七天的時間,參孫深信他們是不會想出這個謎語的意思。到了第7日,這三十位非利士人因想不出這個謎底,他們就「對參孫的妻說的話是:「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非利士人為了在打賭中獲勝,就用死亡來威脅參孫的妻子。參孫的妻子為了救自己,就使出女人本能的武器,用「啼哭」套出了謎底。參孫能夠撕裂獅子,卻抵擋不住女人的淚水。但「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參孫用「母牛犢」來指他的妻子,通常人是不會用「母牛犢」來耕地的。所以「用我的母牛犢耕地」,意思就是不公平。可是參孫明明知道不公平,他也要還他的賭注。

然而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不是個小數字,參孫又如何拿得出來呢? 這時【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因參孫的妻子為了她本國的人而出賣了參孫,神就藉此機會感動參孫去擊殺非利士人。亞實基倫離亭拿大概有四十公里,如果走路,來回至少也要走兩天。參孫故意找了個遠的地方去殺非利士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免得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報仇。但若不是神加給參孫信心和力量,他哪有膽量和能力去擊殺三十人?從撕裂少壯獅子到擊殺三十人,神一步步地帶領參孫,讓他親自經歷神的大能和信實,這是神對參孫的預備,為的是借著他行更大的拯救。最後「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參孫還未完婚就忿怒棄妻而去,女子的父親以為這段婚姻已完結,就把女兒給了「參孫的陪伴」。因著參孫的這段經歷,使他開始攻擊非利士人。但願我們今天通過這些事都要知道,士師參孫有超凡的力量,為要彰顯神的恩典與權能,雖然他有無數弱點,神卻依然用他來拯救祂的百姓,因為神不願意以色列人繼續落在這種與罪惡和平共存的屬靈光景之中!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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