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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36: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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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2-13 22: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民36: 1-13】【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民數記第三十六章,也是民數記的最後一章,在過約旦河之前,神籍摩西給以色列百姓的最後吩咐,就是女兒承受產業的條例;她們若嫁外族人將來本族的產業必會減少,因此神判定凡承受產業的女子只許嫁給本族人。本章首先說到:【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因他們看到以後有可能會發生的情況,所以「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子孫中的諸族長」是指瑪拿西曾孫輩的六個族長。「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指摩西,「拈鬮分地」指按照拈鬮決定地點,然後視人數多寡而重設大小(26:56)。「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此事記載在27:7-11。「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他們的意思是若西羅非哈的女兒「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這樣她們所承受的產業,可能變成別的支派的產業。「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禧年」指第五十年,以色列人產業的買賣,到了禧年,所有權仍須歸還原主(利25:10)。但嫁出去的女兒所帶走的土地,卻不會回到原來的支派。長此以往,「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這是指他們所分得的產業,可能因婚姻關係,最後轉手成為其他支派的產業而「減少了」。此時以色列人還沒有進入迦南得地為業,更沒有開始分地,但瑪拿西支派的「諸族長」堅信必然會得著應許之地,所以在等待過河、憧憬神的應許的時候,也思想如何持守神的應許。現在他們慎重其事地「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把這個將來才可能發生的問題當作大事嚴肅地提出來,並不是為了人的利益,而是因為愛慕神的應許,這是神所喜悅的。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這說明摩西曾將此問題求問神,得到神的答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是指由於沒有子嗣,而得到父親產業的女子,只可嫁給同一支派的男子,以免使父親的產業變成別的支派的產業。「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是各人有責任守住分配給他們的祖宗所屬支派的產業。「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同宗支派」是指同一支派內的同一宗族,這是因為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都嫁給了同一宗族的人。「這樣,她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各守各的產業」,就是神要每個支派、每個宗族、每個家族都在神面前持守立約和蒙記念的地位。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們伯叔的兒子。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借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西羅非哈的女兒們為守住父親的產業,就甘心在感情上接受神籍摩西所吩咐的話,只「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們伯叔的兒子」,「伯叔的兒子」即指同宗族的男子,這樣「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民數記》就以「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借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作為結束,說明以色列人此時遠望隔岸的迦南美地,已為定居那地作好準備,這是神賜給亞伯拉罕子孫為業之地。而在《民數記》里記載了許多以色列人的失敗,但神卻不會因著他們的失敗而停止祂的計劃和應許。神借著曠野四十年的行走,使百姓經歷了祂的引導、供應和啟示,學習了屬靈的爭戰,最終按著神的信實和恩典被領進應許之地。所以《民數記》不是簡單的歷史,這段歷史在聖經中不斷被先知、主耶穌和使徒們引用,讓一代又一代神的百姓借著以色列人在曠野里的行走經歷,能認識怎樣跟隨主行走天路、進入基督里的安息。可是今天有許多人以為信主了,受洗了就拿到了通往天堂的門票,至於在世上如何生活都沒有關係。這樣的觀念就產生許多名不副實的基督徒,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這樣的基督徒是【只能吃奶的嬰孩。】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付上生命的代價將我們從世界中贖出來,不是要我們停留在嬰孩的狀態,而是要我們進入神的國度,長大成熟,【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4:15)以色列人因著不信,被神懲罰在曠野飄流三十八年,直到出埃及時的那一代以色列人都死去,新的一代人成長起來,才進入迦南。我們亦是如此,奔走天路歷程需要我們的順服和信心,若是缺乏了這兩樣,我們就會在曠野中漂來漂去,始終無法進入基督的豐盛。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警告信徒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來3:12)使徒保羅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8-11)這段話清楚指出《民數記》是很重要的一卷書,本書是對每一個蒙救贖的人發出的警告,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寫照。為此,願我們都要好好研讀《民數記》這卷書,從中吸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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