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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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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2-14 12: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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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
第三章之(二)、——
解析:「出疆必載質,何也?」
曰:「士子仕也,猶農夫之耕也;農夫豈為出(離開)疆舍其耒(lěi:古代一種農具,形狀像木叉,尖頭,用於翻土)耜(sì:古代類似鍬之農具)哉?」
曰:「晉國亦仕國也,未嘗聞仕如此其急。仕如此其急也,君子之難仕,何(同「荷」:耐受)也?」
曰:「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dāi:停留,駐足,立足)父母之命、媒妁(shuò:為女方牽線婚配者;男媒女妁;妁——臨時媒婆,媒——職業媒人)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古之人未嘗不欲(應該)仕也,又(通「宥」,yòu:寬恕)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

即造謠者又問:「人類社會超出低級生態及動物世界乃一定會含載勞動者主觀能動性之自作主品質,此話怎講?」
孟先生講:「士子人品者職事於公位,就好像農民種地一樣,農民應該在種地時退出或離開人品範圍而忘記勞動者製造工具及使用工具之能力而捨棄鏟鍬等農具而用手去挖土嗎?」
造謠者繼續問:「侯爵封地晉陞為公爵國家雖然也要職事於國禮之公位,卻因其不曾負有職事公爵之名望而不必急於承擔責任和義務。公位者如須急於表現其德能配位,那麼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其所謂君於子之道便是責難公位之職事者,初登高位者恐怕承受不了被公眾苛求苛責及苛評吧?」
孟先生講:「文之道所效法者乃心甘情願充當如同房屋頂樑柱之蔭庇佑護,母之道所效法者乃心甘情願充當家庭撫養和贍養之責任義務;師父為人師表之人文授受與慈母自主仁愛之繁衍傳承乃人文之核心內涵,衣冠者都應該具有此人類品質。如果不立足於為人師表與自主仁愛之使命那麼文賊文痞便會像媒婆一樣把人文理念硬性牽強搭配在衣冠者身上便會把如同牲畜配種之行徑說成是門當戶對之美好姻緣,文賊文痞鑽營公禮詁(gǔ:用後世之語言解釋古代之語言)言之漏洞縫隙而窺視其貌相儀狀而伺機圖謀對其歪曲篡改及冒充,所產生之私禮便如同翻牆入室之盜賊一樣從屬於動物王者法則,由動物王者法則所派生之等級制度乃推行如父系師法之迷信、如母系佔有之私禮乃把身家業國之衣冠者都變成下賤之獸畜。自古以來之人類社會不曾有戒欲而職事於公位之大神,人類寬恕動物野蠻愚昧之罪惡卻不會順由其弱肉強食之王道。文賊文痞表面上不順由動物王道而實際上卻歸向於獸畜品性,其參與鑽營公禮詁言之漏洞縫隙而類比人文歷史而類推增史於神話動物世界。」
在神話動物世界里,婚姻如配種;父親似馴獸師,母親像飼養員。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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