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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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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2-13 18: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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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
第四章之(二)、——
解析:曰:「梓、匠、輪、輿,其志將(奉獻)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志亦將以求食與?」
曰:「子何以其志為哉?其有(同「佑」)功(優良;成效)於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同「佑」)人(同「仁」)於此,毀(減損,虧缺)瓦畫(籌劃)墁(màn:牆壁之粉飾;塗牆之工具),其志將以求食也,則子食之乎?」
曰:「否(pǐ)。」
曰:「然則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即旁敲側擊指正者又問:「在故鄉親緣之傳遞方面、知識技術之教學方面、崗位人員之輪流接替職責方面、運載事業之老中青傳幫帶方面,乃大公無私者標誌其捨己為人之奉獻精神於殉教徒追求自我犧牲之功業;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所承當其文之道、母之道、君於子之道,便也是大公無私者標誌其捨己為人之奉獻精神於殉教徒追求自我犧牲之功業吧?」
孟先生講:「幼下者為什麼要用殉教徒去標誌長上者使被迫仁愛於道德綁架?長上者以其優良之事業成效去佑助幼下,其功業乃適宜如種子之傳續而許多前人之功業卻被後人當作糧食吃掉了。如此說來幼下者便是被長上者所餵養乃豈不是標誌為奴才畜品嗎?或者說主子任由自我犧牲而被奴才啃噬便是成就其功業嗎?」
旁敲側擊指正者說:「種子繁衍與傳承之功業便也是糧食自我犧牲之功業。」
孟先生講:「如果把長上對幼下之仁愛佑助說成是自我犧牲精神,那麼便等同於籌劃蓋房子時虧缺瓦蓋之預算而增添粉刷牆壁之開銷,乃把居於長上之高位者說成是理當大公無私者而標誌其捨己為人之奉獻精神於殉教徒追求自我犧牲之所謂功業,乃依照動物王者法則便是青壯者殘食老弱者吧?」
旁敲側擊指正者答:「我是說在長上者還沒有衰老而幼下者還沒有長大時有關長上對幼下之仁愛便是自我犧牲之情況。」
孟先生講:「如你所說乃依照動物王者法則乃幼下者不合乎標誌為被扶養之對象,而是長上者被其身上之寄生蟲啃噬乃仍是弱肉強食之王者功業。」

迷信之欺騙往往以情感訛詐形式展示動物王者法則於弱肉強食之以弱勝強之敗肉勝食之互競相殺之死向。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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